第十三节 新生儿低血糖症
新生儿低血糖症(neonata1hypog1ycemia)是指全血血糖值在出生以后3d内足月儿<1. 7mmo1/1(30mg/d1),低出生体重儿<1. 1mmo1/1(20mg/d1),3d后匀<2. 2mmo1/1(40mg/d1)者。
一、诊断
(一)病因
1. 来源不足。多见于早产儿、小于胎龄儿及多胎儿。
2. 消耗过多。见于严重疾病如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败血症、体温过低、硬肿症等。
3. 高胰岛素血症。
4. 遗传代谢缺陷病。
(二)临床症状
1. 症状多发生在生后数小时至1周内,表现为嗜睡、拒乳、震颤、呼吸暂停、阵发性青紫、昏迷、眼球异常运动、有时多汗、苍白和体温不升。
2. 兴奋易激惹,发生惊厥,以微小型和局限型惊厥发作为多见。
3. 早产儿大部分为无症状性低血糖。
(三)实验室检查
1. 监测血糖和尿糖。对反复发作或持续性低血糖应测血胰岛素、高血糖素、 T4. TSH、生长激素和皮质醇。
2. 必要时测血、尿氨基酸及有机酸。
二、治疗
1. 预防重于治疗。对易发生低血糖的高危儿定时检测血糖,从生后1h 即开始喂养。
2. 无论是足月儿或低出生体重儿,血糖低于2. 2mmo1/1(40mg/d1)时,不等出现症状即应开始治疗。一般口服10%葡萄糖液,每次5~10m1/kg,每2小时1次,直到血糖水平稳定。窒息儿给予静脉输液。
3. 症状性低血糖。出现该症应立即输葡萄糖。
(1)足月儿和足月小样儿按0. 5~1g/kg(25%溶液2~4m1/kg)以每分钟1m1的速度缓慢静注。以后用10%~12.5%葡萄糖液静滴,每小时给予3~5m1/ kg(每分钟8 ~10mg/kg)。
(2)体重在1500g 以上的早产儿和小于胎龄儿用10%葡萄糖2m1/kg,速度为每分钟1m1,以后继续滴入10% 葡萄糖溶液,每小时3~5m1/ kg(每分钟5 ~ 8mg/kg)。
(3)出生体重<1500g 的早产儿,为避免医源性高血糖症,用5%葡萄糖溶液滴注,一般按每分钟3~5mg/kg。要定期监测血糖,调整速度,最好用输液泵来控制速度,糖尿病母亲的婴儿治疗时间需要几天到几周。
(4)经补充葡萄糖治疗3d低血糖不能纠正者,除进一步查找病因外,可每日加用氢化可的松5~10mg/kg。可促进糖原异生,提高血糖水平,一般用药5~7d。在血糖正常3d后,首先将静脉输液量减少,持续使用激素直到停止输液。
(5)顽固性反复发作性低血糖,多为高胰岛素血症,可使用肾上腺素治疗。先用1:1000(0. 01m1/kg)皮下注射,如有效可口服盐酸麻黄碱(0. 05mg/kg每隔3小时1次)维持,特别适用于糖尿病母亲的婴儿。
(6)饮食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