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往自由的心灵:性别与哲学的女性主义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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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女性主义

随着时代的发展,女性主义越发难以界定,这本身是当代女性主义运动和理论发展的极度分裂局面所致。在这种背景下,人们再也无法同以往一样假设女性主义之间的统一和团结,正如瑞士学者米萨·卡维卡(Misha Kavka)所言:“女性主义不再是它曾是的东西。或许带着某种乡愁,在称自己为女性主义者的我们当中,许多人会回顾20世纪70年代第二次浪潮的峰尖,那种女性主义似乎有一个清楚的对象(女性),一个清楚的目标(改变妇女被压迫的事实),甚至一个清晰的定义(反对父权制压迫的政治斗争)。”[1]如今这种清晰性和明确性已成为一种记忆,女性主义概念和边界也变得多元化,这不仅由于人们所关注的学科和问题不同,也由于女性主义者为解决“女性主义”概念本身之间的分裂和矛盾,寻求共同的底线基础所作出的各种努力。一些女性主义学者试图把目光集中在女性利益方面,例如卡罗琳·拉曼赞格鲁(Caroline Ramazanoglu)等人相信:“女性主义是一种不稳定知识、政治和实践活动,它基于女性不分社会阶层所具有的共同政治利益意识,以及某种一致的改变不公正性别关系的行动。男性主导的各种理论把男女之间的关系政治化了,而且与女性的政治运动交织在一起,并不存在着统一的女性主义权力或者政治运动的理论,所以要有一系列政治策略改变特有的呈现,以及把女性置于从属地位的权力关系和实践。”因而女性主义包括信仰、实践和政治的多元性,而这些又与其他信仰、实践和政治交叉起来。[2]另一些女性主义学者则更希望从多重关系的复合意义上界定女性主义,例如美国女性主义哲学家马乔里·米勒(Marjorie C. Miller)认为:“女性主义本身自然是复合性的,具有多种秩序定位,多种完整性和身份,它由复合性的轮廓,连续性和总体性的定位,以及与其发生的任何一种完整性之间的关系来构成。”[3]更有一批思想家,如朱迪思·巴特勒等人对于女性主义概念采取一种开放式理解,强调要伴随女性主义运动的发展来揭示其意义。“我们不能为女性主义设定一套普遍适用的假设,然后再以这些假设为出发点来创立一个逻辑体系。相反,女性主义是一个运动,而这一运动的前行依靠的正是让这些假设获得批评性关注,以便明晰女性主义的意义,并且磋商各种相互矛盾的阐释,即对其定义的各种不可压制的、并不和谐的民主观点。”[4]

而且,在近几十年来的发展中,女性主义已不再是一个单数的名词,而成为一个复数的概念。在其发展的历史中,已经衍化出形形色色的女性主义,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如此,例如社会主义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精神分析女性主义、生态女性主义、无政府主义女性主义、同性恋女性主义、后现代女性主义等等。由于划分标准不同,我们也可以命名出更多女性主义流派,例如普遍主义女性主义(Universalism feminism)[5];分离主义女性主义(Separatist feminism)[6];本质主义女性主义(Essentialist feminism)[7];特殊主义女性主义(Particularist feminism)[8]。这些形形色色的女性主义理论的共同点在于反对父权制压迫和不平等,并把“性别差异”作为核心问题来研究,探讨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大体上说,女性主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女性主义可以概括为以消除性别歧视,结束对妇女的压迫为政治目标的社会运动,以及由此产生的思想和文化领域的革命。女性主义者指真诚地投身于这一社会运动,参与其思想文化革命的任何男女。从狭义上说,女性主义就是指以性别视角来看待和分析问题的一种方法论原则。女性主义也可以分为政治、理论和实践三个层面。在政治上,女性主义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革命、一场旨在提高女性地位的政治斗争;在理论上,女性主义是一种强调两性平等、肯定女性的价值观念、学说或方法论原则;在实践上,女性主义是一场争取妇女解放的社会运动。然而,正如罗尔斯所言——任何定义的优点都取决于它所导致的理论的完整性,而定义本身无法解决任何基本问题,女性主义的定义也通过自身的理论和实践应用不断地修正、澄清和证明自身。

(一)学术视角

事实上,与其说女性主义是一门传统意义上的独立学科,不如说它是一种学术视角,是一个可以拥有独立思想、历史和实践的领域。它既存在于现有的学科之中,又游离在它们之外。作为一种学术视角,女性主义有这样几个特点:1.它是流动的、不固定的。像一条思维的溪流不断地流动,不断地变化,悄然漫过各个领域,为所到之处孕育新的生命,带来生机和活力。2.它是历史的。女性主义的目标不是要开辟一条女人路线,而是要解放妇女,它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妇女解放之日也就是女性主义消亡之时。[9]它的历史性也表现于它在每一时代、每一社会的历史使命不同。3.它是多元的。单一的女性主义不能解释不同种族、民族、不同社会阶层和不同时空中女性的差异性。当代女性主义学术发展越发地呈现出分裂和多样性,超越所有对于女性主义流派的简单划分。4.它集世界性和民族性于一身。女性主义是世界性的,旨在把女性从一切形式的压迫中解放出来,并促进各国妇女之间的团结。女性主义也是民族性的,旨在结合各个国家的文化和社会背景发展自己。5.它既是抽象的思想意识,又是具体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策略。

而且即便在西方社会,人们对于女性主义的理解也因时代的不同而变化。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期,这一术语主要指对于女权的倡导,包括教育权、政治参与权、工作权和健康权等等。女性主义运动旨在反对男权在这些方面对于女性的压迫和限制。而从20世纪后半叶以来,女性主义转向福柯的政治主张,试图把所有的个人关系都纳入到权力关系之中,从各个学科审视性别之间的权力关系,并在这种关系中引入大量的政治与伦理思考,女性主义哲学的发展也更多地关注权力的认识论含义,探讨知识与性别的关系,以及女性体验对于哲学认识论和知识建构的意义,成为“一种不稳定知识、政治和实践活动”,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的建构中扮演重要的历史角色,引发思维领域的革命和社会变革。

因此,当女性主义进入学术领地时,首要的任务就是颠覆各门学科中的“父权制”结构。“父权制”一词最初源于社会学,意味着一种“父亲就是家长”的社会结构。这种社会结构以各个表现形式渗透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在《性别政治》中指出,“父权制”作为一种制度,是一个社会常数,这一常数贯穿其他所有社会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式中,而不管它们是通过社会等级还是通过阶级形式,是通过封建统治还是通过官僚政治或者巨大的宗教团体形式。哲学上的“女性主义是对社会生活、哲学和伦理学的探讨,它致力于纠正导致女性被压迫和轻视女性特有体验的偏见”[10]。而在文学领域,“女性主义是一种政治行为,其目标不仅仅是解释这个世界,而且也是通过改变读者的意识和读者与他们所读的东西之间的关系去改变这个世界”[11]。在自然科学中,女性主义者也开始审视从前被认为是“性别中立”和“客观性”的科学,批评传统科学的男性属性。

在对“父权制”的批评中,女性主义也对“父权制”理论得以建立的概念框架进行解构,例如美国女性主义哲学家K.J.沃伦看到,在西方文化中,一直存在着文化/自然、男/女、理性/情感、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的二元对立。男人对女人的统治、人类对自然的统治植根于“父权制”的概念框架。这一概念框架有三个重要特征:1.价值等级思维,认为处于等级结构上层的价值要优于下层的价值;2.价值二元对立,把事物分成相互对立排斥的双方,使其中的一方比另一方有更高的价值;3.统治逻辑,即对于任何X和Y,若X价值高于Y,则X支配Y被认为是正当的。当代女性主义哲学试图借鉴解构主义来破除这种二元对立和价值等级秩序,解构主义哲学家德里达看到,二元对立项是相互依赖的,没有任何一项可以独立存在,两项只是在相对的关系中和从它们所隶属的能指链中获得自己的意义。在语言链中没有任何成员可以获得优先权,有实际意义的东西只是替换的游戏。这就表明,解构主义是从二元对立项的对应中考察它们之间的关系,认为如果没有对应物,也就没有另一方的存在,无论哪一方都没有优先权,而且这种对立和对应是语言上的、人为建构的。这些在一定意义上否定了男尊女卑的传统,把它视为一种语言游戏,既不是一种自然的或本质的东西,也不是真理和存在。解构主义的目的实际上并不在于颠倒二元对立项,而在于质疑对立的概念和对立所依赖的特征概念,从而削弱特征、真理和存在的基础。从性别意识出发,女性主义似乎比解构主义走得更远,它认为性别关系不只是一种语言关系,更是一种权力关系,体现出社会对于性别的安顿和权力的分配,而且在父权制社会中,这种安顿和分配是不可能平等的。女性主义透过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分析女性的身份与性别角色,从社会的最底层和最基本的结构出发颠覆“父权制”。

20世纪60年代以来,女性主义在发展中也逐渐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它们之间的主要分歧在于以不同的政治观点和哲学基础去寻找妇女被压迫的原因以及解放的道路。这些流派的共同特点在于其学术探讨的目标都是政治上的和颠覆性的,试图消除社会和各个领域对妇女乃至所有被压迫者的歧视和压迫,更多地关注社会制度、法律和权力问题,在挖掘女性被压迫的原因以及寻找解放道路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方针和策略,而且更侧重于改造社会和变革意识形态的革命行动。

如今,女性主义学术达到了空前的繁荣。女性主义哲学、女性主义伦理学、女性主义心理学、女性主义神学、女性主义文学、女性主义艺术、女性主义历史学、女性主义法学等学科五彩纷呈。西方女性主义学者喜欢用探讨(approach)和视角(perspective)来表现女性主义对于各个学科的渗透和建构。这些学术探讨的主要目标不仅是批判和修正传统的理论,也试图建构起女性主义的学说,并试图通过性别差异的说明批评传统理论中男性对女性的取代以及对女性声音、体验和利益的剥夺,寻找出属于女性的、男性所无法取代的声音和体验,并把它们作为创立女性主义理论的基点,例如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关怀伦理学便是伦理学领域的这样一种尝试。它的主要代表美国心理学家卡罗尔·吉利根(Carol Gilligan)认为,传统伦理学忽视了对女性道德发展的研究,她们或是被置于边缘地带,或是被以一种偏见来解释,或是被通过研究男性得出的标准所覆盖。吉利根把关怀和女性联系起来,在对西方著名发展心理学家劳伦斯·柯尔伯格人类道德发展模式的批评中发现了与“公正”不同的“关怀”的声音,建立起以女性“关怀”道德体验为基础的关怀伦理学。又如,一些当代女性主义神学家也开始以女性体验为诠释工具,从女性的视角破译《圣经》文本中以父权制意识形态为中心的代码,重构《圣经》的历史,恢复女性的完整人性,突出历史上被忽视的女性主义传统,并由此形成一门新兴的学科——女性主义《圣经》诠释学。还有,女性主义法学也试图透过表层寻找性别在法律中的意义,透过社会权力关系揭露法律中的各种性别偏见,从女性的利益、体验和地位来建构法律,使其不仅能够成为社会批评的武器,也能够成为建立理想社会的工具。

可以说,女性主义的学术视野也扩展到了许多具体的社会实践问题,例如为了解决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生态女性主义既是一种价值系统,又是一种社会运动和实践。它旨在揭露在人类思想领域和社会结构中,统治女性与统治自然之间的密切关系,反对各种形式的统治和压迫,把反对压迫、女性解放和解决生态危机一并当作自己的奋斗目标,颠覆男性中心主义对女性和自然的统治,形成人与自然的新秩序以及男女关系的新平衡。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也提出许多与生命相关的伦理学问题,女性主义也对人工流产、代理母亲、人工授精、生育健康、基因工程、克隆人、医患关系、人体实验、安乐死、器官移植等问题作出了自己独特的回答。在后现代主义哲学思维已经破除了传统哲学思维中性别二元对立以及女性和女性体验、女性利益的统一性和普遍性的历史背景下,女性主义学术不仅更为关注性别差异的意义,也试图在阶级、种族、文化和社会地位的差异中来理解性别差异,意识到“女性主义永远不能成为女性的一致经验和利益的产物,因为这些经验和利益没有如此的一致性。女性主义必须永远是在一种具有特殊政治目标的政治运动中女性所结成的联盟,它是一种基于政治利益而非共同经验的结合”[12]。因而,任何以女性的共同体验或一种体验来建构女性主义的企图本身在理论上就是有缺陷的,女性主义学术只有在多样性和差异性的追求中才能得到蓬勃发展。

(二)理论基石

在女性主义学者看来,性别与社会性别是不同的概念,性别指每个人在生物学意义上生而俱有的为男或为女的事实,而社会性别则是社会对男女两性所赋予的意义。尽管在女性主义学者之间对于社会性别有不同的理解,但大都采取了一种历史唯物主义立场。

1. 社会性别范畴的产生

根据女性主义学者安·奥克利(Ann Oakley)的考察,社会性别术语最初来自医学和精神病学,20世纪30年代以来,心理学家用这一术语表述人的心理属性,但并没有把它与男女两性联系起来。1968年,精神病学家罗伯特·斯托勒(Robert Stoller)出版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一书,解释了根据染色体来区分,为什么在生物学意义上为此性别的孩子看起来却像彼性别。一些婴儿具有女性基因,却长有男性的外生殖器,人们既可以把他们当成女孩,也可以当成男孩,并逐步形成相应的社会性别身份,因而他用社会性别指称与生理性别相关的,但又不属于基本生物学含义的行为、感觉、思想和幻想[13],这些观点后被女性主义采用。

20世纪中叶,美国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性别话语是贝蒂·弗里丹所描述的“女性的奥秘”,即主张女性应当认同贤妻良母的价值观念,并相信这是由其生物学意义上的性别决定的。然而到了60年代末期,在法国哲学家西蒙·德·波伏瓦(Simone De Beauvoir)的影响下,女性主义学者开始探讨女性被压迫的根源,对“生物决定论”提出挑战,意识到要从社会制度方面认识女性为什么受压迫的问题。

20世纪70年代,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启发下,一些西方女性主义者开始重塑“社会性别”范畴,并以此来分析女性群体被压迫的历史和现状,例如米利特试图阐明性别角色与父权制之间的关系,强调性别关系实际是一种政治关系,男性通过“性别政治”来支配女性,因此“性别政治”是维护父权制的基础。她认为,男女的性别角色不是先天的,女性的性别角色是社会把女性置于父权制统治之下的手段。事实上,米利特已经开始用性别角色来指称社会性别。第一个将性别与阶级、种族放在同等地位的是琼·凯利(Joan Kelly),她指出性别关系是社会的,而不是自然的,经济是决定性别的原动力,两性关系的运转依赖并贯穿于社会的经济结构。1972年,奥克利出版了《生理性别、社会性别与社会》一书,强调生理性别主要指男女两性之间的生理差异,社会性别指的则是一种文化事实,把男女两性的气质从社会层面区分开来。1975年,盖尔·鲁宾(Gayle Rubin)在《女性交易:性“政治经济学”笔记》一文中,借鉴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和弗洛伊德主义三家学说,也提出“性/社会性别制度”的新概念。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更多的女性主义学者试图从不同角度探讨“社会性别”概念,其研究大体上呈现出四个倾向:其一,把社会性别看成社会与权力关系的产物。例如20世纪80年代末的后现代女性主义者琼·斯科特(Joan W Scott)看到,社会性别由两大核心组成:首先它是以性别差异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成分,其次它是区分权力关系的基本方式。社会关系组织的变化总是与权力关系的变化同步进行,作为社会关系的一个成分。社会性别具有四个相关的因素:1.与文化象征相关;2.与对象征意义作出解释的规范相关;3.与社会组织和机构形式相关;4.与主体的认同相关。

其二,把社会性别看作一种社会结构和符号体系。20世纪90年代,美国科学哲学家桑德拉·哈丁(Sandra Harding)等人开始借助女性主义多元化和全球化倾向分析社会性别概念,阐述人们对这一问题理解上的重要变化:即社会性别已经从依附于个体的事物转变为一种社会结构和符号体系。在哈丁看来,尽管不同文化对于男女两性应当具有何种气质有不同的理解和要求,但这些文化都试图通过性别概念来组织和分配稀有的资源,并通过由性别概念建立起来的符号体系梳理混乱的自然和社会关系,赋予它们不同的意义,这就表明性别不仅是个体男女的属性,也是一种以社会分工来计算社会分配收益和成本的社会属性。因而,性别总是通过等级体系组织起来的。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各种社会力量互相建构和维持的社会矩阵中,都处于不同社会等级关系连接点中那个属于自己的位置上(个人的、结构的和符号的),由于社会关系的变动,性别也随着获得和分配社会稀有资源的方法而变动着,在每一个变动时期,它都成为了政治冲突的角斗场。个体的社会性别化是社会结构和意义体系的结果,而不是它的原因。

其三,把社会性别理解为一种话语。伊丽格瑞从后现代主义视角分析社会性别的话语。在她看来,话语结构和它所表达的意义,它所转换和传递的真理依旧是很少被人关注的主题,甚至更少有人认识到对于许多科学来说,这实际上可以成为一种工具。科学不断地打磨新工具,发明新机器,却很少研究最基本的技巧——语言和词汇。她认为所有的话语都不是中性的,都与言说者的主体性、身体和性别相关,都是被性别化了的表达。在父权制文化中,社会性别是性别压迫的标志,例如:“如同男人试图给予孩子和占有物以自身姓名一样,他们也为宇宙赋予了自己的性别。男人认为有价值的一切都必须体现出他自身的社会性别。”“我们的社会制度和从中产生的话语因而都被一个由男性社会性别控制的中立者规范着。”[14]

其四,把社会性别理解为一种没有原型的模仿。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语国家的女性主义者大多把性别归入生物学范畴,而把社会性别归入社会和文化范畴,并把这种区分当成许多女性主义理论的基本框架。然而,随着女性主义运动和学术的发展,受精神分析女性主义的启发,一些女性主义理论家开始对这种区分提出质疑,例如后结构主义理论家朱迪思·巴特勒追随福柯等人的观点,用“系谱学”方式探讨社会性别,强调用系谱学来解释,主体的构成假定了性与性别是制度、话语与实践的影响结果,而不是它的原因,换句话说,一个人作为主体并不能创造或者导致制度、话语和实践,相反,他是由这些东西来决定的。巴特勒延伸了波伏瓦“女人是造就的”观点,强调女性是某种我们“做的”东西,而不是我们“是的”东西。社会性别是一种没有原型的模仿,事实上,它是一种作为模仿本身的影响和结果产生原型的模仿。例如异性恋的性别是通过模仿策略产生的,它们所模仿的是异性恋身份的幻影,也就是作为模仿的结果所产生的东西。实际上,异性恋身份的真实性是由模仿的表演性构成的,而这种模仿却把自身建构成一种起源和所有原型的基础。由于异性恋不可能模仿自身,而是表演性地把自身建构成原型,那么在同性恋文化中,对于异性恋的模仿便是对模仿的模仿,对复制的复制,因为并没有原始的雏形可供模仿。巴特勒强调,性别是由不断重复的行为与姿态政体(regimen)构成的“肉体形式”,这种重复既确保“长久容忍的性别化自我的幻觉”,也使性别获得合法地位。然而,这种拙劣模仿的身份对于真实性别身份概念构成一种讽刺,也暴露出性别自我的想象结构。正是这种不和谐的、人为的表演使解剖学上的性别与社会性别身份、社会性别表演长期戏剧化地联系起来。[15]

2. 社会性别的含义

从社会性别角度诠释性别[16],性别和性别系统便不是一个偶然现象,而是社会现实被组织、被标明以及被体验的一种方式。首先,性别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不同历史时代的人们对于性别有着不同的理解,例如后现代女性主义拒绝把性别看成是不变的、稳定的、前后一致的、固定的、前推论的、中立的和非历史的,而是把性别理解为具体的、历史的和社会的现象,理解为一种非本质性的范畴。其次,性别是一个经济范畴,每一时代对性别的理解都与这个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紧密相连,男女扮演什么样的性别角色归根结底是由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决定的;再次,性别也是一个政治范畴,它本身包括权力关系,是一定社会权力关系的产物和缩影,因而它是一种政治关系,体现出社会的权力安排。此外,性别还是一个文化范畴。它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文化背景下会有不同的塑造和表现,因而属于文化符号体系的性别关系有着深刻的政治背景。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区分有助于使人看出各门学科中的性别歧视实则都是社会和文化造成的,而且都在简单地重复着一种“事实”与“价值”“是”与“应当”的混淆:即从女性生为女人的事实推论出她是劣等的、卑微的,应当被奴役的结论。把性别和社会性别分开,并不等于对二者的割裂。社会性别是根据性别来赋予的,性别是社会性别的前提和基础,而且从有人类那天起,性别和社会性别在人身上就没有分开过。女性主义谴责的是女性社会性别中受压迫的成分而不是社会性别本身。社会性别范畴已经成为女性主义学术的一个有力的分析工具,用于揭露对女性的压迫。由此可见,女性主义对于性别的理解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从最初的社会性别概念的提出到把这一概念置于社会关系、符号和话语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中的深入理解,都极大地促进了女性主义哲学的发展。

3. 对性别与社会性别二元区分的解构

事实上,从20世纪90年代起,女性主义学术阵营中便开始争论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女性主义是否应当区分性别与社会性别,并在这种争论中阐释“缘身性”(embodiment)的意义,以及用它来替代社会性别的可能性。

巴特勒率先开始对女性主义寻求社会性别身份的动机提出质疑,认为无论是生物性别和社会性别都是不稳定的,认为应当丢掉社会性别概念,将“缘身性”作为把性别主体理论化的手段,只有这样才不会遇到生物还原主义或者社会性别本质论的危险。如果女性主义坚持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区分,便会产生异性恋逻辑,因为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新的二元论。而另一些女性主义者,如琳达·尼克尔森(Linda Nicholson)也认为,女性主义关于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区分依旧延续着与生物学还原主义不同的生物学基础主义,而性别、生育以及其他与身体相关的角色都来自对身体本身的阅读,因而有生命的身体能够像社会性别一样起作用,而且具有更为丰富的含义,因为这一范畴允许男女的不同习惯和二者之间的互动,承认多元的可能性,这就有助于避免以性别、种族、国家和性取向等范畴构建个人身份时会遇到的问题。托莉·莫娃(Toril Moi)也从对波伏瓦《第二性》的分析中认识到,身体是一种处境,对身体的强调不仅比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区分更有优势,还能帮助女性主义克服“生理性别”“社会性别”,以及“本质”与“建构”的理论困境。所以后结构女性主义拒绝把性别看成是一种不变的、稳定的、前后一致的、固定的、前推论的、中立的、非历史的,强调以身体来理解性别,并把身体看成具体的、历史的和社会的现象,而不是一种本质。后结构主义的性别概念突出强调个体之间的差异性,因为每一个人的身体都是不同的,有不同的特点,能力和欲望。

[1] Elisabeth Bronfen & Misha Kavka ed., Feminist Consequences: Theory for The New Centur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1, Introduction.

[2] Caroline Ramazanoglu with Janet Holland, Feminist Methodology: Challenges and Choices, SAGE Publication Ltd, 2002, p.171.

[3] Marjorie C. Miller, “Women, Identity, and Philosophy, ”in Emanuela Bianchi ed., Is Feminist Philosophy Philosophy?,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99, p.40.

[4] 〔美〕朱迪斯·巴特勒:《消解性别》,郭劼译,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180页。

[5] 主张男女在生理和文化上是平等的,因为男女都有具有理性,在这种平等的自然能力之下,女性完全可以达到男性的成就,但人类的历史却通过贬低女性否定了这种平等。

[6] 强调男女是平等的和不同的,历史上否定了这种平等,应当在不同的领域来建构平等。女性的私人、生育和家庭世界同男性的公共、生产和文化世界拥有同样的意义,或者说所有人都是双文化的。

[7] 认为女性的领域是她们被性别化历史的一部分,平等来自于女性之间的共同点,女性与男性的性别本质不同,女性之间的相同点是她们团结的基础。

[8] 试图批评前面三种女性主义,认为平等来自差异而不是相同,而且产生于特殊的背景之中。无论男女都不具有普遍本质,这种理论关注认可女性不同的生活,尤其是那些有色人种、少数民族和第三世界女性的生活。这一分类请参见Lynda Stone edt., The Education Feminism Reader, Rouutledge, 1994, p.6.

[9] 面对女性主义哲学的未来,美国女性主义学者艾米丽·李曾提出发人深省的问题,即女性主义是否会消亡,她认为女性主义并不是为了解决性别压迫的短期需要而产生的,女性主义将随着人类历史发展而消失的观点是一种错误导向,因为如今女性主义的发展已经超出一种简单地解释压迫的理论,而成为一个理解世界的透镜和视角。女性主义理论的必要性和价值永远不会消失,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10] Simon Blackburn, 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137.

[11] 张京媛主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12] 张京媛主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

[13] 〔英〕简·弗里德曼:《女权主义》,雷艳红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

[14] Luce Irigaray, Sexes and Genealogie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7, p.173.

[15] Diana Tietjens Meyers, Subjection & Subjectivity: Paychoanalytic Feminism & Moral Philosophy, Routledge, 1994, pp.70-71.

[16] 依据女性主义对于性别的理解,性别与社会性别都是相对的概念,只是在两者同时出现时,才有区分的意义,因而为了方便起见,在本书的论述中,并未对性别与社会性别进行严格的区分,在提及性别时,一般来说都是指社会性别意义上的性别,如果所指的“性别”仅仅具有生物学含义,会在上下文中有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