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卫所军户与明帝国的形成:地方的例子
明帝国的形成,并不只是通过明初的统一战争和制度建设就能了解。人们需要知道:帝国的触角是怎样一步步地延伸,并且深深地扎根于乡土;帝国的意识形态如何与各异的地方传统和平共处;普通人如何建立起既是本地人又是大明国人的认同。本节所论就是卫所军户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对于卫所、军户制度的重要性,以往学者们更多从国家制度的层面进行考量,近年来渐有学者开始重视它们在明代社会生活中的作用[16]。在对中国各地区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中,人们日益看到卫所及军户系统在地方社会中的作用。有趣的是,在论及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皇帝与祖宗》一书中,科大卫并没有注重卫所军户的问题,尽管他举的珠江三角洲几个家族的例子,几乎全都是卫所军户[17]。是他认为是否有军户这个标签对他的讨论并不重要吗?那么为什么偏偏他举的例子和材料都凸显了军户这个身份?
科大卫认为,里甲登记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宗族建立的契机,因为编户导致对田产的控制,而宗族就是控产并承担赋役的手段。虽然他忽略了他举的例子并非编入里甲的民户,而是军户,但更重要的是人们如何获得田产。在本节中,我们会通过边疆地区的情况,来说明卫所军户这个身份对获得田产的意义;而在下节中,则以内地的情况来说明这个身份对扩大田产的意义;在末节,会根据回回军户的情况讨论信仰共同体和宗族的构建。
前已提及,通过梳理珠江三角洲地区、浙江、福建沿海岛屿在明初的历史,学者们的研究证明,这里的特殊人群最初被纳入编户的方式是“垛集”为军:“高皇……又命南雄侯赵庸招蛋户、岛人、渔丁、贾竖,盖自淮、浙至闽、广,几万人尽籍为兵,分十千户所,于是海上恶少皆得衣食于县官。”[18]这些人上岸定居之后,逐渐开垦土地,成为沿海地区早期开发的最初居民之一。
类似的过程也在其他地区展开。在南岭以北的湖南宜章,民国时期的地方志这样描述当地居民的分布:
县中大姓,约略言之,黄岑水流域著姓什数,以李、吴、彭、曾为大;章水流域著姓什数,以杨、萧、欧阳、邓、邝、刘、蒋为大;武水流域著姓什数,以黄、李、欧、邓为大。黄沙则黄、李、彭、刘、程、蔡、杜、萧为之魁,笆篱则刘、谭、周、张、陈、曹、范、邓为之雄,栗源则陈、李、胡、姚、王、周为之杰。……城厢著姓,明时盛称卢、廖二氏,有“卢半学,廖半都”之谚。
全县氏族约分三类:曰官籍,则系其祖曾官于此,或流寓于此,而子孙留住成族者;曰商籍,则多系明初来自江西、福建两省;曰军籍,则以明初峒傜不靖,调茶陵卫官兵戍守三堡,遂成土著。[19]
宜章地处骑田岭下,经宁远、蓝山至都庞岭与萌渚岭相夹的江永,自龙虎关出湘入桂。在上述描述中,作者将整个县境分为两部分,一是北部三条水的流域,县城在焉;二是中部的三个堡及其周边聚落,即地方文献中的“九溪四十八峒”[20];其实还有第三个部分,上述文字没有描述,即南部的西山、莽山等山脉,也即“过山瑶”所在。以县城为中心、居住在黄岑、章、武三水领域的人群,与内地的交通便利,多为较早来此定居者,以汉人为主;居住在黄沙、笆篱、栗源三堡这个近山丘陵地带的人群,是明代来此戍守的卫所军户,也有逐渐融入这个群体的平地傜人;而至民国以降,仍有傜人居住在南部的大山之中,直到清代以后才慢慢纳入国家的管制。三个由低向高分布的地理空间,显示了纳入国家管治的不同时间过程。
清代宜章《县境全图》(嘉庆《宜章县志》卷一《县境图》)
在三堡搜集到的族谱中讲到家族的定居过程,都认同茶陵卫及郴州千户所派军营建黄沙、笆篱、栗源百户所的说法[21]。在堡城村十修《蔡氏族谱》中收有永乐六年的一道敕命: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缵成大统,务安元元。今有湖南直隶郴州宜章县界邻东粤连、韶二郡,西、莽二峒口,猺獞出没,时为民害,匪得守御,曷靖边方?尔茶陵卫指挥、世袭百户蔡荣,发身戎伍,著有成劳,转擢今职,历久无旷。是用命尔带领本卫军舍一百九十名,前到西山峒口处,相地驻扎,筑城为庇,屯田为粮,务使猺獞绥辑,黎民乂安。尔其益尽心力,毋怠厥事。钦哉!
堡城村即在黄沙堡,相邻还有蔡家村,可知蔡氏为当地大姓,地方志中的描述无误。该地位于县境的最西,与广东连州接壤,就在西山脚下,与敕命中命其在“西山峒口”某处驻扎相吻合。
敕命中要求卫所军人及其家属“相地驻扎,筑城为庇,屯田为粮”,看似轻描淡写,族谱中对这一过程往往也一笔带过。如一六镇杉木山《张氏族谱》称:“永乐,宜邑杜回子、冒阿孙作乱,显宗公复调宜,戍守笆篱、西、莽二洞,功及生民。恩赐屯田五十三亩,子孙世守,寓兵于农。”[22]又如笆篱堡《柳氏族谱》称:“至正统年间,缺员守镇,祖英奉调宜章,设立笆篱堡,以为保障。每屯受田五十三亩。余祖一舍三操二屯,舍二十五亩,操八十三亩,编隘戍汛,各立基址安置。”似乎是朝廷按标准分配给这些军户土地,进行屯田。事实上,《柳氏族谱》又称:“嗣缘西、莽、八排、大落、小落诸岗寇盗充斥,命下颁,移镇郴阳。……乃设立卫所,立保障,分屯编戍。”“维时,山寇虽闻风破胆,奔突远窜,但此地山林荒塞,沮洳蔽翳,实难居扎。余太祖乃约军纠众,披荆斩棘,辟土垦地。”[23]说明在三堡一带,原来居住的主要是土著傜人,卫所军人在驱赶了傜人之后,才在这些山间平原(峒)屯田定居。
前注中提及的《程氏族谱》中也说:“命将西山四十八猺剿平。遂命湖广、广东二省上宪踏勘西山,分与广东,招民安插,莽山系宜邑管属,迄今人民安堵。”说明乱后除卫所军户在此屯田外,也向邻近的广东招民垦荒。今处莽山乡的大黄家塝《黄氏族谱》称,他们的祖先是正德年间从广东乳源迁移至此的。族谱中又收有一份正德十二年的《四户分山印约》,其中说正德元年“秦总兵统军兵数万剿杀四十八山九溪一十八洞”之后,“宜章十四都纲山田土山场已荒数载,无人承顶粮税,亦无上纳。后来谭朝秀上县,领示入山张挂,招民顶守”。“新民”黄福安、赵文才见了,“下山领示”,“顶纲山粮米五十八担,猺粮并山场一并顶立”。后来黄、赵二人担心日后无法应付粮差,又拉了姓张和姓李的两户,“分作四户充差”,即该都下的六、七、八、九甲。为免后世子孙发生纠纷,这四户人家将各自山场田土的四至划分清楚,并送至县衙“公证”[24]。由于这五十八石系“猺粮”,“其猺米纳粮,不充差”,所以有较大吸引力。但这四户因此就被编为傜户,到清康熙三十年,原四户之一的张氏子孙即自称“治下莽山猺民户首”,说“蚁祖不修,门衰祚薄,情因先代竖立猺户,编入十四都九甲充差”云云。
从族谱所收明代契约、呈文来看,这四户人家原来就是住在莽山里的,自承顶傜粮之后,即被编为傜户。他们究竟是从广东迁来的汉人,还是原来当地的傜人在清代编族谱时制造了一个来自广东的祖先来历,不得而知[25],但至少说明,明初除在山前地区派驻卫所军户开发屯田外,还将山区的部分傜人编成里甲,征收傜粮。这又引起了进一步的傜乱,“过山榜”应该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莽山傜粮缴纳至县,但也有傜粮缴纳到卫所的。在宜章以西的江华、永明一带,永乐二年时便招抚了部分傜人下山守隘,缴纳傜粮。如成化年间“扶灵傜人石师贤报籽粒粮五十二石,四瑶均分”;又如万历元年有傜民控告“桃川所粮差周怡”“瞒报傜粮”,称“蚁猺自祖向化,猺税分厘无欠,奉依明例,独猺不纳。近来殊料异常,桃所粮管,不思前照,横加索纳杂税,蚁猺誓死不从。为此哭潸上禀,伏台明查,缘情赏准蚁猺旧照,杜贻累事。批照:洪武年间蚁猺下山守隘,向化良猺开垦猺田,免丈免量,猺粮原免杂差,不许桃所擅行加派。如有擅派良猺杂差,当府查出,派者重究。万历元年九月九日准奉”。由此,一方面是卫所军户深入傜区,开垦屯田,像前引《宜章县志》所说,居住在三堡地区的军户“遂成土著”,另一方面是部分“向化良猺”被编为傜户,交纳傜粮,进入国家的里甲系统或卫所系统,呈现了傜人下山、卫所变土的局面[26],而这一局面恰好体现了明帝国的形成过程。
在边陲及“地理缝隙”地区,都发生了类似的情况。2012年10月,在甘南临潭的流顺堡,我们在洮州卫军户刘氏后人家里见到明代颁发的敕命原件,如洪武十三年给管军百户刘贵颁发的敕命称,“宜令刘贵准此洮西开占地土,尔召军守御”。又有承袭状一纸,称,洪武十五年刘贵死后,其子刘顺袭职洮州卫左所百户,“城西南更改地名刘顺川,遵招军开垦田地,设安军余,仍前照例守御”。说明朝廷赋予这些卫所军官权力,将当地田土变为军屯,并可以在当地招纳土人为军。2005年在云南大理搜集到的清同治修腾冲《董氏族谱》,于《谱序》中称“救祖,南京人也,洪武末移伍来腾,子孙遂家焉”。而在根据明代武职世袭供状写成的祖先世系中,分明写道:“一世祖董救,洪武三十一年从军攻打南甸叛贼刀干孟,蛮干寨杀贼,斩获首级三颗解官,编充土军,起发云南住种。”说明董氏先祖是当地土著族群,被招为土军,至清中叶后董氏成为腾冲和顺镇大族之后,才改变自己祖先来源的说法。
综上,在明帝国军队大量进入这些地区,或一个个桥头堡式的百户所在这里设立之后,当地的社会结构就被极大地改变了。一方面,所谓“军籍”及其子孙成为一个较大的群体,可与“官籍”“商籍”并列,并相对后来(如清代)的新移民来说占据“土著”的优势;另一方面,土著族群成为隘丁或土军,或以军功成为土官、土舍,或成为屯田军户,甚至到清代中叶他们编纂族谱之时,有许多都已自称汉人。可以说,所谓“良猺”“熟夷”被率先纳入这一系统,是变身为“汉”的第一步。可见卫所、军户制度不仅将他们变为国家编户,而且也改变了他们的族群认同,族群结构也得到了新的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