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技术视阈中的文学景观:近代出版与小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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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铅石印刷术与明清通俗小说的翻印

同治十三年(1874)九月,申报馆出版《儒林外史》,这部采用新式铅字排印的小说,“校勘精工,摆刷细致,实为妙品”[2],与传统木刻本迥异其趣,故甚受读者欢迎,初版千部“曾不浃旬而便即销罄”[3],六个月后即重印1500部。根据申报馆公布的铅印书籍成本测算[4]:《儒林外史》全书总字数约33万,初版1000部,每部印制成本约0.3元,第二次印刷1500部,每部成本则降为0.27元;而据广告所载,第一版及第二版的售价均为0.5元,因此,倘若申报馆以实价全部售出的话,那么仅仅出版《儒林外史》小说,报馆就能获得毛利近550元,可谓丰厚至极。《儒林外史》的成功出版,不仅刺激了申报馆铅印明清通俗小说的业务,自同治十三年(1874)至光绪九年(1883)的10年间,该馆铅印出版的明清通俗小说凡22种;也引发了其他书局的效仿,譬如光绪三年(1877)机器印书局铅印《于少保萃忠传》、光绪十三年(1887)广百斋铅印《精订纲鉴廿四史通俗演义》等。

光绪四年(1878),申报馆“从外洋购取照印字画新式机器一付”,创办点石斋石印书局,再次引领申城出版业的新潮流。开创伊始,点石斋所印多为书画碑帖及字典等类,其石印出版的首部通俗小说为《三国演义》,光绪八年(1882)十一月四日《申报》登载“石印《三国演义全图》出售”广告,声称:“本斋现出钜资购得善本,复请工书者照誊,校雠数过,然后用石印照相法印出。故是书格外清晰,一无讹字。为图凡二百有四十,分列于每回之首,其原图四十,仍列卷端,工致绝伦,不特为阅者消闲,兼可为画家取法。”值得指出的是,当点石斋石印出版《三国演义》之时,申报馆铅印出版的明清通俗小说已达17种之多。就出版时间而言,通俗小说的石印本显然要晚于铅印本;但石印术的“缩印”及“照图”功能,却使其超越了铅印术的技术优势,后来居上,迅速成为当时翻印明清通俗小说的主要方式。申报馆与点石斋,分别出版了时间最早的明清通俗小说铅印本及石印本,正式拉开了近代书局翻印明清通俗小说的序幕。

根据文献资料,笔者将清代后期通俗小说的翻印史,划分为三个时期。自同治十三年(1874)至光绪十六年(1890)为初兴发展期,其间采用铅石印刷术翻印明清通俗小说的书局,主要有申报馆、机器印书局、广百宋斋、点石斋、同文书局、蜚英馆、鸿文书局、大同书局、鸿宝斋、萃珍书屋、文澜书局等十数家,翻印通俗小说约35部、54种版本(不计同一书局的重版),其中铅印本38种、石印本14种、铜版本2种[5]。通俗小说虽已经纳入近代书局的出版范围,却尚未成为书局出版的热点,其数量占各书局出版图书总数的比例甚低,譬如《同文书局石印书目》(1884)收录该局出版的图书凡54种,而此时同文书局石印出版的通俗小说仅2种,约占总数的3.6%;即便是出版通俗小说最积极的申报馆,截至光绪五年(1879)五月,该馆共出版通俗小说11种,而《申报馆书目》(1877)、《申报馆书目续集》(1879)载录该馆出版物总数为120种,通俗小说也仅占9.2%。不过,活跃于该时期的近代书局,其创办者或为西人(如英商美查),或为民族资本家(如同文书局的徐润等),或为报馆文人(如机器印书局的沈饱山等),相对拥有较为充足的资金、设备或文化资源;而上海地区各书局的图书出版总量,尚未达到当时市场需求的饱和状态,故彼此之间的商业竞争,亦未进入白热化或恶性阶段,凡此种种,都为通俗小说的翻印提供了较为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因此,该时期出版的铅石印通俗小说,大多具有开本宽大、纸墨精良、校勘认真、图像精美等优点,代表着晚清铅石印小说的最高水平,阿英《清末石印精图小说戏曲目》所著录的精图小说,绝大部分出版于光绪十六年(1890)之前。

自光绪十七年(1891)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为鼎盛期,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此八年时间中,去其重复,上海地区共有62家书局采用铅印或石印技术,翻印通俗小说约280种(包括同一小说的不同书局版本)。无论是书局的数量,还是翻印的通俗小说数量,均较前期有了大幅度增长。翻印的顶峰期,位于光绪十九年至二十二年(1893—1896)之间,此四年翻印的通俗小说合计213种,约占总数的76%;而280种通俗小说的近代翻印本中,石印本237种,约占总数的85%,铅印本43种,仅占总数的15%,可见石印术乃通俗小说翻印趋于鼎盛的决定性因素。其中,尤以上海书局、文宜书局、理文轩、图书集成局、珍艺书局等数家最为积极,上海书局翻印的明清通俗小说更高达88种,约占该时期翻印总量的近三分之一,实足惊人。此处,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只是将光绪二十四年作为通俗小说翻印由盛转衰的标志[6],而非翻印终断的年限。事实上,光绪二十四年之后,上海地区各书局仍在持续出版铅石印本通俗小说,然其翻印的数量与频率,与之前相比已有较大减退,进入笔者划分的第三个时期,即翻印的后续期。

(一)铅石印刷术的优势

铅石印技术的使用与普及,对传统木刻印刷业构成了巨大冲击,彻底改变了包括明清通俗小说在内的书籍出版方式,并迅速形成了其独特的出版优势,笔者将其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

1.技术优势

铅印术属于凸版印刷技术,即以铅字排成活版后刷印,所印之书字画清晰,棱角分明,字体触手如凸,立体感强,且不会出现木板书籍常见的断版、字体残缺及后印模糊等通病。同治末年至光绪初年,看惯了木版书的中国读者,对新兴的铅印书籍,充满新奇喜爱之情,申城甚至出现了“竞尚铅板,每值书出,无不争相购置”的现象,究其原因,乃在铅印书籍“校雠精详,字迹清晰,无过于此”[7]。而通俗小说铅印本与传统木刻本之间的质量反差,辄更为强烈。众所周知,通俗小说在明清时期向来不登大雅之堂,刻工每多粗糙,纸墨亦较粗劣,图书质量难如人意。因此,当申报馆、机器印书局、广百宋斋、图书集成局等书局,推出精美的铅印本小说后,其风靡沪上,热销一时,实不足为奇。仔细阅读诸家书局的小说出版广告,可以发现:批评木刻本的“漫漶不清”、强调铅印本的“字迹清朗,行列井然”[8],乃其广告宣传的重点所在。

再来看石印术,它属于平版印刷技术[9],晚清时期盛行中国的石印术,大多采用照相转写法,照相技术的介入,使得石印术具有两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其一为缩印功能,即便是《殿板二十四史》《钦定古今图书集成》《资治通鉴》等大部古籍,也可在短期内缩印出版,数十回的明清通俗小说,更不在话下。通常的出版过程为:购觅某小说之木刻佳本作为底本,请工于书法者誊抄一遍,经校对修润,然后以照相石印法缩印出版,为确保缩印后字体仍然清晰,誊抄时需放大字体,抄成精美大本。当然,部分书局为降低成本牟利,也有将现成铅印本或石印本小说,直接盗版缩印。其二为图像照印功能,详见下文。

2.图像优势

通俗小说文本中的图像,包括人物绣像及情节插图两类,其设由来已久,大多以木刻版画印制,偶有铜版刷印者。然因制作工艺及成本等因素,小说图像并未普及,其绘刻精美者更属寥寥。至晚清时期照相石印技术传入,图像印刷遂为唾手易事,点石斋曾在广告中描述了石印图像的大致过程及出版优势:“先取古今名家法书楹联琴条等,用照相法照于石上,然后以墨水印入各笺,视之与濡毫染翰者无二”, “凡印字之波折,画之皴染,皆与原本不爽毫厘”, “但将原本一照于石,数千百本咄嗟立办,而浓淡深浅,着手成春,此固中华开辟以来第一巧法也”[10]。赖此一术,通俗小说的绣像与插图得以普及,各种标以“绣像”“绘图”或“增像全图”的小说,层出不穷,甚至还出现了不少采用五彩石印技术印刷的彩图本,图像本成为明清通俗小说之近代传播的典型形态。

3.速度优势

与传统木刻印刷相比,新兴铅石印术最为直观的技术优势,当属印刷速度。早期的铅印书局(如墨海书馆)曾以耕牛为动力,每日可印“四万余纸”[11],后引进火力印书机,其速更快,譬如装备了多架火力印书机的图书集成局,每月可印书二百本[12];申报馆曾登载广告称“百页之书,约五日当可完工”[13],而其铅印《女才子》小说,“十日之间,便已竣事,且校对详细,装订整齐”[14]。由于使用了照相转写法,石印术的印刷速度与简便程度更胜于铅印,同文书局曾形容石印云:“不疾而速,化行若神,其照书如白日之过隙中,其印书如大风之发水上,原书无一毫之损,所印可万本之多,三日为期,诸务毕举,木刻迟缓,不足言矣。”[15]虽不无夸张色彩,却形象地道出了石印的技术优势。铅石印术的技术便利与速度优势,极大地扩增了书局的出版能量,譬如总册数多达5020本的《古今图书集成》,图书集成局仅用三年时间,就铅印出版了1500部;而同文书局竟然同时开印《古今图书集成》《殿板二十四史》《殿本佩文韵府》等书,凡此种种,均是雕版印刷时代无法想象的壮举。如此巨大的出版能量,若用来出版多则百回、少则十数回的通俗小说,庶几有易如反掌之叹。

4.价格优势

先来统计一下铅石印图书的出版成本。光绪六年(1880)三月八日,点石斋在《申报》登载“廉价石印家谱杂作等”广告,公布了石印书籍的各项费用:

今本斋另外新购一石印机器,可以代印各种书籍,价较从前加廉。今议定代印书籍等,以二百本为准,以每块石印连史纸半张起算,除重写抄写费不在其内,每百字洋二分半,每半张连史纸仅需洋一分,比如连史纸半张分四页,书内六十页,共石板十五块,印书二百本,共连史纸三千个半张,以每半张一分计,共洋三十元。如书内共三万字,除抄写价外,计洋七元五角,共书二百本,不连钉工,只须洋三十七元五角。倘自己刻木板,其费约四十五元,刷印及纸料尚不在内也。两相比较,实甚便宜,况石印之书比木板更觉可观乎。又如书页欲缩小加大,亦照半张连史纸核算。

据此测算,一部3万字的图书,若石印出版200本,不计底本抄写费及装订费,需洋37.5元,每万字的单册成本约为洋0.0625元;而木刻本的费用,每万字的单册成本为洋0.075元,若加上“刷印及纸料”价,则还要更高。光绪二年(1876)一月廿七日,申报馆在《申报》登载“代印书籍”广告,公布了该馆铅印书籍的成本,即一部4万字的图书,铅印出版500部,需洋25元,每万字的单册成本为洋0.0125元。很显然,铅石印书籍的印刷成本要低于木板,反映到书价上,铅石印本的售价均低于木刻本。譬如光绪七年(1881)毗陵汇珍楼出版木活字印本《野叟曝言》小说,每部二十册,白纸者售价为七元五角,竹纸者售价为六元,光绪八年(1882),瀛海词人出版铅印本,每部十册,售价仅一元,光绪九年(1883)初,申报馆亦推出铅印本,每部二十册,售价亦为一元;再如光绪五年(1879)四月二十五日,《申报》登载“《绣像三国演义》”销售广告,称此书乃据常熟顾氏小石山房木刻原板,以白纸重刷而成,售价为二元,而光绪八年点石斋出版石印《三国演义全图》,新增图像二百四十幅,每部订为八本,以锦套分装两函,售价仅一元四角。两相比较,铅石印本小说的售价较之木刻本,无疑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事实上,上文所举申报馆铅印本及点石斋石印本小说,均属晚清铅石印本小说中的佼佼者,其售价已经偏高,至光绪十六年(1890)之后,近代书局翻印通俗小说进入鼎盛期,由于竞争的加剧,铅石印本小说的开本、纸墨及抄写校对诸项,均较前粗劣,其售价亦随之继续降低,平均每册不到一角;有时为了应付恶性竞争,售价更是低得惊人,譬如光绪二十年(1894),文宜书局为打压对手理文轩,曾将《大明奇侠前后传》小说八册的售价订为洋三角,每册竟不足四分,与木刻本的价格差距进一步拉大。

(二)铅石印刷术的弊端

铅石印刷术对于明清通俗小说的近代传播来说,不啻是一面双刃剑,既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产生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光绪十六年之后,小说出版市场供求关系失去平衡,商业竞争加剧,出版环境恶化,种种弊端开始显现,并最终导致通俗小说翻印陷于无序、失控状态。笔者将其中较具普遍性的弊端,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

1.盗版及重复出版

翻印明清通俗小说基本上不存在作者版权问题,所谓“盗版”,是指侵犯书局的书底版权。一家规范的书局铅印或石印一部通俗小说,均须支付若干成本,其中底本费、校对费、纸墨费、刷印费及装订费等项,乃两者共同的开支;此外,铅印尚有铅字排版人工费,石印则有底本重抄人工费、照相转写费等项。由于上述成本的支出,书局便拥有了该小说的书底版权。然而,为牟取更大的利润,部分书局企图减少或省去制作书底的成本,于是盗版生焉。就实际情况来看,以整书盗印及盗印图像两种形式最为多见。所谓“整书盗印”,主要出现于石印业,即把其他书局出版的铅石印本小说作为底本,直接照相缩印,譬如点石斋于光绪十四年(1888)石印《绘图东周列国志》,其书“图说精美,墨色显明,为海内君子所许,不胫而走”,至光绪十六年(1890),“有射利之徒,见利忘义,即用原书照印,以图鱼目混珠”,为保护自己的利益,点石斋立即“将原底重校复印”,并“特于绣像赞语后,每加小印一方,以为区别”[16],然而点石斋推出的“重校复印”本,不久又遭盗印,光绪二十年(1894)八月,点石斋再次将小说原底重印,并且加印了新的防伪标记:“兹点石复印,书面加‘光绪二十七年秋七月重印’,另盖‘双梧书屋鉴定’印章,末页盖‘原图原书,翻印雷殛火焚’一戳,如无此二章记,即系赝鼎,赐顾者请详察”[17]。所谓“盗印图像”,则专指盗印其他书局石印本小说中的绣像或插图。譬如上举点石斋石印本《绘图东周列国志》,就曾遭遇“铅板将原图石印混充”的情形。又如光绪十四年(1888)“邗江味潜斋”石印本《西游记》,二十幅绣像及二百幅插图,由著名画家吴友如及田子琳等人所绘,十分精美,此版本图像后亦被人盗印,光绪十九年(1893)焕文书局石印《绘图增批西游记》,书首二十幅绣像,即盗印味潜斋本,甚至连第二十幅“犼精”左下角“元和吴友如绘”的题署,亦未削去。

至于重复出版,乃指不同的书局在短时间内重复翻印同一部通俗小说,这种情况在通俗小说翻印的顶峰期,表现得尤为严重。某部通俗小说出版后稍有销路,立刻便有数家书局重复出版,文宜书局、理文轩、古香阁、十万卷楼等书局之间的竞争已臻白热化,它们在《申报》上登载了大量小说出版广告,诸如《听月楼全传》《鼎盛万年清》《彭公案》《三公案》《白圭志》《绿牡丹全传》《永庆升平传》《欢喜冤家》等小说,被竞相重复出版,这不但造成了出版资源的巨大浪费,更进一步恶化了出版环境。光绪十六年九月初六日,《申报》登载无名氏“为业之难”启事,云:“斯业书者,石印以来货贱价微,而藏本印售则可获利,仆前有秘本数种,印售未久,外或翻板,或缩照,各局坊相继而起,未有规例,茫无究问。”显然,盗版及重复出版,已经对整个出版业构成了极大危害。

2.改换书名,欺世取售

光绪二十二年(1896)二月廿九日,英华书局在《申报》登载“新出闲书《拍案惊奇记》”广告,云“石印畅行,新书叠出,大半此抄彼袭,更换名目”,可谓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时通俗小说翻印的一大弊端,即改换小说题目,欺世取售。该弊端的形成原因盖有两个:其一,通俗小说翻印趋于鼎盛,竞争日益加剧,文本资源颇有枯竭之虑;其二,盗版及重复出版十分严重,为制造新奇效果,取悦读者,书局遂出此下策。申城随即涌现出一批貌似稀见的通俗小说,各书局在《申报》登载的出版广告中,也纷纷打出“向无刊本”“世所罕见”“近时新书”“近人新撰”“近代名人所撰”等语,哗众取宠,以利销售。或许改名后的小说曾令读者耳目一新,销路颇畅,书局因此获得不小的经济利益,这使得当时的书局纷纷效仿,乐此不疲。譬如文宜书局曾将《争春园》改名《剑侠奇中奇》,将《常言道》改名《富翁醒世传》;理文轩曾将《锦香亭》改名《睢阳忠义录》,将《云中雁三闹太平庄全传》改名《大明奇侠传》;上海书局曾将《禅真逸史》改名《残梁外史》,将《桃花影》改名《牡丹奇缘》;古香阁曾将《玉娇梨》改名《三才子双美奇缘》;龙威阁将《飞跎全传》改名《绣像三教三蛮扬州佳话》;十万卷楼将《水石缘》改名《奇缘赛桃源》;等等,如此甚多,不赘举。

更有甚者,不仅改换小说书名,还增入序跋或篡改回目以作策应,增强欺骗性。譬如光绪二十二年,古香阁将《驻春园小史》改名《第十才子绿云缘》石印出版,书首增入光绪二十年(1894)半耕主人“第十才子书序”,声称“《绿云缘》一书,传世已久,因未剞劂,故人多罕见。兹吾党欲公同好,特为梓行,嘱余评点,细为批阅”云云,假造出新书初版的情形;再如南京图书馆所藏光绪年间石印本《花田金玉缘》,未标书局名称,或由文宜书局于光绪二十年所印,此书实即《画图缘小传》,该书局改名后,增入“临湖浪迹子”序言,假托“友由粤携来《花田金玉缘》一书,问序于余”云云,复将原小说全部十六回回目重新改写,如此一来,读者倘若不熟悉《画图缘》小说的人物与情节,便很难加以识别,迄今仍有人将《花田金玉缘》误作稀见小说[18]

3.篡改序跋题署

序跋是明清通俗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每多涉及小说作者生平、题材本事、创作过程及刊印细节等项,是研读小说文本的珍贵资料。然令人遗憾的是,近代书局翻印通俗小说时,为节省成本,应付激烈的竞争,多有撤去原书序跋的惯例,甚至玩弄篡改原书序跋以冒充新出之书的伎俩。譬如《增像全图三国演义》,扉二牌记题为“广陵味潜斋藏本上海鸿文书局石印”,前有《重刊三国志演义序》,署“光绪十四年孟夏句吴飞云馆主书”,粗看之下,似乎该序是专门为此次出版新撰,然经笔者仔细比对,其文字与咸丰三年(1853)常熟顾氏小石山房刊本《三国志演义》之《重刊三国志演义序》完全相同,该序的署名原题“咸丰三年孟夏句吴清溪居士书”,味潜斋与鸿文书局在翻印时作了篡改。最具讽刺意味的,要数《增评补像全图金玉缘》,此书由同文书局于光绪十年(1884)首次石印,光绪十五年(1889)重印,重印本书前有“华阳仙裔”《重刊金玉缘序》,时间署“光绪十四年小阳月望日”,此重印本后屡遭盗版,光绪三十二年(1906)上海桐荫轩翻印,书名题“足本全图红楼梦”,首有“华阳仙裔”之序,时间改题为“光绪三十二年九月”;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求不负斋再次翻印,书名题“增评全图足本金玉缘”,前亦有“华阳仙裔”之序,时间却已改为“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很显然,“华阳仙裔”的序言,已经成了一张现成的标签,可以按照翻印者的需要,随意改动粘贴。上述例证表明,明清通俗小说之近代铅石印本中的序跋,有相当部分存在抄袭或篡改的情形,研究者在使用这些文献时,应当十分谨慎。

4.缩印过小,纸墨粗劣

缩印本来是石印的技术优势所在,然物极必反,它也给出版业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即字迹过小,伤人目力,尤其是盗版石印的小说,其文字更细如蝇头,模糊漫漶,几乎难以卒读。此外,盗版缩印及降低成本等因素,又导致光绪十六年(1890)以后铅石印本(尤其是石印本)小说的开本尺寸日渐窄小,与光绪前中期点石斋、同文书局、广百宋斋等书局所印之书相比,其缩减幅度高达40—60%。笔者抽样测量了30种铅石印本小说的尺寸,光绪十六年之前,开本多为宽12—13厘米,高19—20厘米;之后则缩减至宽7—9厘米,高12—15厘米,诸如文宜书局石印本《绘图英雄侠义风月传》(1892)、晋记书庄石印本《鬼话连篇录》(1894)及古香阁石印本《绘图第十才子绿云缘》(1896)等书,均可置于掌心把玩,每字大小仅2毫米见方。如此微型的版本,原多用于出版科举挟带之书,移至通俗小说,显然无法令人满意。因此,至光绪二十五年(1899),所谓“大板石印”本小说,重又成为图书市场的新宠[19]

铅石印本通俗小说的图书质量,与其所用纸墨的优劣,也有重要关系。就笔者所见,近代书局用于翻印通俗小说的纸张,以机制连史纸及有光纸居多,其纸色偏黄,质地薄脆,容易碎裂,保存至今的铅石印本通俗小说,翻阅之时往往碎纸翩飞,每每令人不忍展读;而铅石印刷的油墨,与传统木板印刷的油墨不同,基本上依靠进口,故价格不菲,书局为降低成本,就往墨中掺杂火油,其印出之书,稍延时日便油渍渗透,书页变黄。不难想象,倘若一部通俗小说的版本,其开本窄小,纸质薄脆,字若蝇头,墨色模糊,油渍渗透,其书名又经书贾改题,序跋亦系篡改或伪托,则此版本的优劣不言而喻矣。令人遗憾的是,近代书局翻印通俗小说虽堪谓繁盛,此类劣本却占大部,故长期以来不受藏家甚至研究者的关注与重视,又何足怪之。

[1] 参阅本书之《清末上海地区的书局与晚清小说》。

[2] 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申报》登载“新印《儒林外史》出售”广告。

[3] 光绪元年(1875)四月十七日,《申报》登载“《儒林外史》出售”广告。

[4] 光绪二年(1876)正月二十七日,《申报》登载“代印书籍”广告,明确标出了该馆铅印书籍的大致成本:“本馆承办代印各书,其价银格外公道,凡诸君有自著佳构或欲排印,则有至便且捷之法也。计印中国常式书一本约四万字者,照新出《平浙记略》式样,连纸连刷五百本之数,只取工料银二十五元,若再加五百本,亦只须增加十二元五角。所需时日,每一本书约三四日便可完工,兼本馆铅字现已尽换一新,故此后出书愈觉清爽,非木板可比。务祈诸君审之。”

[5] 统计数字的资料来源为:上海图书馆、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及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馆藏小说、《申报》该时期内登载的通俗小说出版广告、王清原等编《小说书坊录》(2002修订版)等。详细统计表格,参拙稿《近代书局与白话小说》上编第一章第二节(未刊),下文亦同。

[6] 之所以将光绪二十四年定为标志,理由如下:该年六月,光绪帝下诏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各种时务新书成为出版业的新宠儿,包括文宜书局、理文轩等在内的近代书局,多将出版热点转移到此类科举新时文;光绪二十三年(1897),上海书业公所进行全市书底汇查,申城出版界的版权保护意识开始萌动,这对通俗小说的翻印产生一定的制约;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理文轩在《申报》登载“书底招人租印”启事,宣布拟将石印《七侠五义》、铅印《三侠传》《彭公案》等小说书底,出租给同业刷印,此举意味着通俗小说翻印的商业利润已经大为降低,整体上由鼎盛走向衰落。

[7] 光绪七年(1881)二月一日,《申报》所载“精一阁书坊”告白。

[8] 光绪十七年(1891)二月十五日,《申报》登载图书集成局“新印《绘图三国演义》”广告;光绪十八年(1892)三月四日,《申报》登载广百宋斋“新印绘图《东西汉演义》”广告。

[9] 参见范慕韩主编《中国印刷近代史》第七章第二节,印刷工业出版社1995年版;成都杨刚讲义《石版制版术》,石印传习所印行本,年代不详,寒斋藏。

[10] 光绪八年十二月八日(1883年1月16日), 《申报》登载点石斋“楹联出售”广告。

[11] 参王韬《瀛壖杂志》卷六关于墨海书馆印书景象的描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12] 光绪十三年(1887)七月廿九日,图书集成局在《申报》登载“代印大部书籍”广告,称“每月代印二百本之多,如五百本、一千本原书,可二个月半、五个月完工”。

[13] 光绪二年(1876)四月十二日,《申报》登载该馆“招印书籍”广告。

[14] 光绪三年(1877)九月十四日,《申报》登载该馆“发售《女才子》告白”。

[15] 光绪九年(1883)五月廿三日,《申报》所载“上海同文书局石印书画图轴价目”广告。

[16] 光绪十六年闰二月廿三日,《申报》所载“原底重校复印《列国志》”广告。

[17] 光绪二十年八月二十日,《申报》所载点石斋“原底《绘图列国》出书并申明翻印”广告。

[18] 《明清小说研究》2004年第3期,载有朱喜《一部〈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失收的小说——介绍〈花田金玉缘〉》。实际上《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不仅收录了《画图缘》,而且标明其别名为《花田金玉缘》,提要中还列出了两书的回目,以作比较。

[19] 光绪二十五年九月七日,《申报》登载理文轩“大部书籍批发”广告,其新印各书如《西游记》《封神传》《列国志》等小说,书名前均冠以“大板石印”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