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文学中的“家庭”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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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选题依据

历史上的家庭和政治似乎从来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古今中外,“家”与“国”都是紧密相连的。在中国,人们对家国同构的概念并不陌生,家是“最小的国”,国是“最大的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言也很好地概括了国人对家国关系的深刻认识,汉语中“国家”一词更是充分体现了二者不可分割的关系。在西方,尽管家与国的关系从古希腊时期开始就充满了争议,并一直持续到17世纪的君权之争,在柏拉图看来,君权、政治家和家庭是对等的,而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家庭和王国、父亲与君主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到了17世纪,以罗伯特·菲尔麦(Robert Filmer)的《家父》(Patriarcha)为代表的一方认为,君主的绝对权力可以追溯到亚当,国君等同于上帝,一国之主就是一家之主,故应该享有绝对的君权和父权,而以约翰·洛克(John Locke)为代表的一方则认为,政治社会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并不同构,二者存在根本差异,国君不同于“父亲”,因而不能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See Su Fang Ng, Literature and the Politics of Family in Seventeenth-Century Englan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但对于家庭(确切地说,应该是“家族”)的政治性功能几乎没有什么异议。18世纪末以后,随着工业化大生产的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技术进步和物质享受,家庭结构和形态都发生了变化,人们对家庭的理解和期待也发生了转变,家成了培养个人情感的私密场所,家庭日常生活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维多利亚时期的人们对家庭的热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种现象在大多数文本中都表述为“家庭崇拜”(“cult of domesticity”,而不是“cult of family”)。

一、关于“家庭”的概念

在深入讨论之前,我们有必要区分一下英语中关于“家”的三种不同说法:“family”“home”和“domesticity”,尽管在汉语中常用同一个词“家”或“家庭”表示,但它们的意思却并不完全等同。其中“family”和“domesticity”与“home”区分度较大,前两者侧重家庭,后者则与“家园”有关。关于“domesticity”,其词干为“domestic”,在英语中作为“family”的同义词,两者常常可以互换。人们也习惯性地认为,“家庭”文化(domestic culture)与家庭文化(family culture)是一样的。然而,正如哈罗斯在《家庭文化》一书里明确指出的,尽管家庭是理解“家庭”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但严格意义上讲,二者并不能画上等号。二者之间的“等同”,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随着18世纪以后一系列文化、社会和经济变革而逐步形成的”See Joanne Hollows, Domestic Culture.New York: Open University Press, 2008, p.11.。确切地说,应该是随着核心家庭观念的确立而得以形成的。当“家庭生活”(domestic life)主要指“家庭实践”(domestic practices)等的时候,其含义就并非是家庭(family)一词所能涵盖的了。

一些词典也对二者的意义进行了甄别,如在Webster词典(第三版)中关于“family”一词主要有以下几层意思:(1)包括仆人在内的家族;(2)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一群人;(3)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一般有2~3个成人。可以看出“family”强调家庭成员关系。而“domesticity”的词根“domestic”主要意义有:(1)与家庭有关的;(2)与家里的供给、服务和活动有关;(3)家庭的,或家庭成员的。可见,“domesticity”除了和家庭成员有关,在英语中,“domesticity”还包含了一切与家庭相关的事务,如各种家庭活动和家庭实践,其含义远远大于“family”一词。

受思维和习惯的影响,汉英两种语言中某些不可译现象给“domesticity”这个词的翻译造成了很多困难。虽然目前国内有限的研究中,把“domestic”或“domesticity”翻译成“家庭”,如把“the ideology of domesticity”翻译成“家庭意识形态”,而把“the cult of domesticity”翻译成“家庭崇拜”,把“domestic ideal”翻译成“家庭理想”,等等。尽管在汉语中都译作“家庭”,但直接翻译成“家庭”,在汉语的语境中,我们就很容易把意义局限在“family”这个词里,从而忽略了“domesticity”的其他几个重要维度。

目前国内有部分学者也注意到这个问题。在《外国文学评论》2016年第2期上刊登的《“文明”的“持家”:论美国进步主义语境中女性的国家建构实践》一文中,作者首次将英语“domesticity”译成“持家”,而不是像以往的研究那样翻译成“家庭”。虽然,“持家”一词是否准确译出了“domesticity”的涵义有待商榷,这样处理,可以很好地翻译出上述“domesticity”的第二个涵义,弥补简单地将该词翻译成“家庭”的缺陷。但美中不足的是,这样的翻译是以牺牲上述“domesticity”的第三个涵义——“家庭的或家庭成员的”(如家庭中最主要的婚姻关系)为代价的。但至少说明,已有学者看到了“domesticity”与“家庭”二者之间的差异和不对等。可以说,对“家庭”(domesticity)概念理解的不准确也是目前国内关于维多利亚时期家庭研究难以深入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汉语中没有与“domesticity”一词完全对应的词,为了行文方便,本书亦将其翻译成“家庭”。

就政治的维度而言,目前研究得比较多的是“家庭政治”(“politics of family”)和“家园政治”(“politics of home”或“the politics of homeplace”贝尔·胡克斯曾在自己论著中使用“homeplace”一词。See bell hooks, Yearning: Race, Gender, and Cultural Politics.New York: Routledge, 2015, p.76.)。前者主要从家庭功能主义角度探讨家作为社会的细胞如何发挥其功用,从这个意义上看,家与国家政治、经济等公共领域的关联是显而易见的。这方面的经典著作有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和亚可·唐勒斯(Jacques Donzelot)的《为家庭制定政策》(The Policing of Families)。前者详细论述了家庭发展史与国家政治之间的关系,后者论证了政府如何通过家庭治理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后殖民批评的兴起,在散居族裔文化里,家园的重建成为重要主题,“家园政治”也成为学界关注的对象之一。相比之下,对于维多利亚时期小说中再现的家庭日常生活场景的研究(确切地说,应该是关于这个时期“家庭”政治的研究)则比较受局限,下文将对此逐步展开讨论。

在英语中,尤其是在维多利亚时期的语境下,“家庭”(“domesticity”)与“家”(“family”“home”)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它不仅关乎家庭成员,还涉及家务劳动、家庭阅读和家庭拜访等日常家庭活动,以及家庭建筑、室内布置、家庭饮食和家庭卫生等与家庭密切相关的物质性维度。“家庭”(domesticity)还和秩序、卫生、科学管理和品位等概念有关。安·麦克林托克(Anne McClintock)甚至还将家庭与一夫一妻制度、节俭、秩序、积累、分类、质化和规范等中产阶级价值理念联系起来。See Anne McClintock, Imperial Leather: Race, Gender and Sexuality in the Colonial Contest. London: Routledge, 1995, pp.167-168.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下,这个词也有一些特殊的指涉。历史学家莉奥诺·达维多夫(Leonore Davidoff)和凯瑟琳·霍尔(Catherine Hall)从对1835年的《家庭经济》杂志(Domestic Economy)的研究中得出以下结论:维多利亚时期“家庭”(domesticity)的意义是广义的,具体包括女性持家、照顾孩子、承担社会责任、合理安排时间和收入,而当时的两性“分离领域”之说,几乎是不言自明的。玛丽·普维(Mary Poovey)则直接从女性的角度出发,认为既然维多利亚家庭的中心是女性,那么“母性”和“女性道德”也应该是“家庭”的主要特征。See Leonore Davidoff and Catherine Hall, Family Fortunes.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2, p.187; Mary Poovey, Uneven Developments: The Ideological Work of Gender in Mid-Victorian England.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8.“女性”和“家庭”在19世纪甚至可以看作相似的概念。基于以上观点,文中的“domesticity”主要涉及“女性崇拜”和家庭内部装饰、建筑、礼节和卫生等日常生活的维度。

二、国内外研究

在现有的国内研究中,关于维多利亚时期家庭历史研究和文学研究的论文多以家庭(family)为研究对象,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一类是关于这个时期中产阶级家庭观、婚姻观的研究,如《维多利亚时代中期英国中产阶级中上层的家庭意识探究》(2003)、《英国工业革命时期资产阶级的家庭观及其成因探析》(2003)、《维多利亚时期英国中产阶级的家庭观念》(2012)、《特罗洛普作品中英国社会转型期的婚姻家庭观》(2013)和《论〈无名的裘德〉中的婚姻》(2014)等。另一类主要是围绕维多利亚时期女性形象展开的研究,如《父权文化对女性的期待——试论西方文学中的“家庭天使”》(1996)、《论英国维多利亚前期中产阶级妇女的地位》(2001)、《家庭天使——从性别研究的角度分析狄更斯笔下的女主人公》(2001)、《英国维多利亚时期“家庭天使”的内涵和特点》(2005)等。这些论文普遍认为,维多利亚时期女性地位低下,社会既定的女性角色——“家庭天使”是使她们成为受害者的罪魁祸首。

应该说,第一类研究对我们研究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庭观(family)有重大的意义,第二类研究针对维多利亚时期家庭中以女性为中心这一特点展开讨论,通过具体的文本很好地分析了作为受害者的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性。前者主要从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入手,后者则主要从女性的维度分析家庭话语。但这两类研究的共同点是,只看到维多利亚时期家庭的某一个维度,忽略了维多利亚语境下“家庭崇拜”的其他几个重要维度,如家庭活动、家庭事务等,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们对维多利亚时期无处不在的“家庭理想”的深入而全面的理解。此外,上述第二类关于“家庭天使”的研究,由于对家庭其他维度的忽略,认为“家庭天使”对女性只有负面影响的观点,也有失偏颇。这种看法在国外20世纪80年代前的研究中比较普遍,但从80年代开始,随着文化研究和新历史主义批评的兴起,对维多利亚时期“家庭天使”的角色,或者说对“家庭”话语的看法,逐渐发生了某种根本性的转向,这一点在国内却鲜有提及,在下文的国外研究综述部分将进一步分析。

从20世纪早期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受女权运动的影响,这种以“女性崇拜”(Cult of Womanhood)和“分离领域”为中心的“家庭”话语几乎遭到了西方批评界清一色的批判,批评家认为它默许了“家庭天使”角色的合法性,使女性处于屈从者和受害者的境地,极大地束缚了她们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剥夺了她们自我实现的权利。早在1899年,凯特·肖邦(Kate Chopin)就在《觉醒》(The Awakening)里质疑了女性作为“女儿、妻子和母亲”的自我牺牲的角色,并因此被视为“新女性”的代表人物之一。1929年,弗吉尼亚·伍尔夫在《一间自己的屋子》(A Room of One's Own)中《莎士比亚的妹妹》(“Shakespeare's Sister”)一文里,用她一贯的流畅笔法,描述了一个具有莎士比亚天赋的女性最终只能在日复一日的“持家”琐事中扼杀才华的故事。20世纪60年代,女权主义的经典之作《女性的奥秘》(The Feminine Mystique),矛头直指女性传统的家庭角色,尖锐地批判了将中产阶级女性局限于家中的“幸福家庭主妇”神话。1977年,伊莱恩·肖瓦尔特(Elaine Showalter)的《她们自己的文学》(A Literature of Their Own)一书对19世纪的女性文学做了很好的梳理,对女性文学传统的建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受那个时期批评语境的影响,在她笔下,那些曾关注“持家”的女性作家,如盖斯凯尔等,被戏称为“典型的维多利亚女性”,并遭到批评界的冷落。总之,在女权主义的话语框架下,20世纪大部分时期,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庭”成了束缚女性自我发展(entrapment)的代名词。目前,我国关于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庭”政治的研究,大多数属于这个范畴。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文化批评的兴起,人们对建立在“分离领域”基础之上的女性“持家”文化也有了新的认识,历史学家或女性批评家逐渐发现,家庭空间并不总是女性追求自由之路上的绊脚石;相反,它还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女性成功走出私人领域,迈入公共领域。这个时期关于家庭话语的研究,主要是从女性参与政治和职业化两个维度展开。在政治方面,“分离领域”可以成为女性为自己争取政治权利的重要武器。1987年,帕特丽夏·霍利斯(Patricia Hollis)在《淑女选举:1865—1914年英国地方政府中的女性》(Ladies Elect: Women in English Local Government,1865-1914)一书中就指出,维多利亚女性在地方选举中获胜,靠的正是“‘分离领域’这张王牌”See Patricia Hollis, Ladies Elect: Women in English Local Government,1865-1914.New York: Clarendon Press, 1987, p.187.,她们无意颠覆传统女性角色,恰恰相反,她们征用了女性的家庭角色,不断强调自己的“特殊知识”仅限于家和家庭,只能服务于那些年幼或虚弱的需要帮助的人,从而获得最广泛的支持和同情。丽莎·提克纳(Lisa Trickner)也在《女性景观:1907—1914年间选举阵营》(The Spectacle of Women: Imagery of the Suffrage Campaign,1907-1914)一书中认为,“分离领域”的语言为女性提供了在公共空间发言的机会,即便是当时最激进地要求选举权的女性,也懂得使用“分离领域”的话语,如在游行过程中使用带有刺绣的横幅或推着婴儿车等方式表现女性气质,将大街空间演变成“家庭空间”,从而使得自身行为符合社会规范。

在职业化方面,普维的《不均衡的发展:维多利亚中期英国性别的意识形态作用》(Uneven Developments: The Ideological Work of Gender in Mid-Victorian England)则另辟蹊径,利用文化研究的方法,使用丰富的历史文献和文学文本,有力地论证了包含于“分离领域”话语中的性别差异是如何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在维多利亚时期的医疗、法律、文学和职业等领域中运作的,这从一个侧面向我们说明了家庭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相互渗透和交融。值得一提的是,在本书最后一章里关于南丁格尔的讨论。在这一章里,普维分析了南丁格尔如何征用“分离领域”的话语,以“退”为“进”,重申女性的护理业与职业无关,与金钱无关,它是“上帝召唤”的事业,是女性道德典范的象征,从而确立了护理业在英国国民心中的地位,使其逐渐得到中产阶级的认同,并吸引更多中产阶级女性的加入,这为日后护理业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英国女性职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See Mary Poovey, Uneven Developments: The Ideological Work of Gender in Mid-Victorian England, pp.192-193.此外,在《对责任的期盼:1868—1883年间英国维多利亚女性护理职业化之战》(A Zeal for Responsibility: The Struggle for Professional Nursing in Victorian Eng land,1868-1883)、《“天使”与“公民”:1854—1914年间作为军队护士的英国女性》(Angels and Citizens: British Women as Military Nurses,1854-1914)等论著中,也都涉及维多利亚女性是如何利用“家庭”话语推进护理业的职业化进程的。在1998年出版的《维多利亚时期小说中的职业性“持家”:女性、工作与家庭》(Professional Domesticity in the Victorian Novel: Women, Work and Home)一书中,还探讨了女性“持家”话语与女性职业化之间的关系。目前,国内也有少数学者(主要是历史研究者)意识到这个问题,但总体上看,由于语言的障碍和对维多利亚语境下“家庭”(domesticity)的认识不足,目前国内对“家庭”政治的研究大多仍停留在西方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家庭女性是“受害者”(victimization)的观念。

总体而言,20世纪80年代以后,不少学者都试图指出,在家庭话语的作用下,“家庭”并不总是女性追求经济和政治的独立自主之路上的绊脚石。在庞大的父权体系下,“家庭”话语可以成为女性寻求自我发展的重要武器,让她们成为“戴着镣铐的舞者”。这种话语的悖论在于,它谨守性别差异的话语模式,但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性别二元对立。

20世纪80年代末,出现了一批研究维多利亚时期小说中的“家庭”(domesticity)政治的论著,其中以南茜·阿姆斯特朗(Nancy Armstrong)、玛丽·普维(Mary Poovey)和伊丽莎白·朗兰(Elizabeth Langland)的著作为主要代表。这些作品与以往的研究相比,不再只是局限在性别研究基础之上,如阿姆斯特朗的《欲望与家庭小说:小说的政治史》(Desire and Domestic Fiction: A Political History of Novel)就考量了看似远离公共领域的家庭私人领域在现代性进程中的作用,她从18世纪末和19世纪几部经典小说入手,利用福柯的话语-权力分析,将“家庭女性崛起”视为“重大历史事件”,Nancy Armstrong, Desire and Domestic Fiction: A Political History of Novel, p.3.进而说明女性家庭活动对现代个人(modern individual)在普维笔下,“现代性自我”指的是个人不再以血统和家族作为主要身份,而是以自我感知能力为主要体验的个体生命。的形成有着重要的作用。该书详细论述了家庭女性在历史上并非总是被动的、缺席的,她们也有积极的一面。可以说,这本书最大的贡献在于它突破了以往只是从女性权利的角度谈论“家庭”政治,站在一个更广阔的角度,探讨了家庭日常生活的政治性。如在谈论勃朗特的小说《谢莉》(Shirley)的相关章节里,作者揭示了文本中的家庭阅读场景是如何透露并生产了当时国家主流政治意识形态的。但由于特定的历史局限,该书仍未突破女性研究的视域。该书主要解释了女性在现代个人的形成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看到了社会权力话语通过家庭产生的影响力,但作者却忽视了家庭话语作为一个整体对社会产生的作用。See Elizabeth Langland, Nobody's Angels: Middle-class Women and Domestic Ideology in Victorian Culture.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5, p.12.事实上,琐碎的家庭生活并非专属于女性,男性也和它有密切关联。因而,基于性别政治基础之上的研究,在分析小说中的“家庭”政治的时候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普维在《不均衡的发展:维多利亚中期英国性别的意识形态作用》中多次提到“边界案例”(border cases),但她的讨论主要集中在英国本土范围,除了在分析南丁格尔的章节里对女性与帝国的关系略有提及,对“家庭”政治的研究几乎没有跨出英国国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家庭”话语与帝国之间的深层关系。而朗兰在《不是任何人的天使:维多利亚时代文化中的中产阶级女性和家庭意识形态》(Nobody's Angels: Middle-class Women and Domestic Ideology in Victorian Culture)一书里尽管引入了阶级的维度研究了家庭内部的权力关系,看到了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女性如何在家庭内部参与社会等级的建构,该书与20世纪90年代以前关于维多利亚时期持家话语的研究相比,有了很大的突破,但与之前的研究一样,该书仍以性别,尤其是女性为主要基点,延续了80年代之前的性别维度,忽略“家庭”话语在家庭外部的意识形态功能,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总体上看,关于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家庭”话语的研究,经历了一个从否定、批判到逐步接纳、肯定的过程。虽然两种观点看似矛盾,但其中却隐藏着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即二者都是基于性别政治,尤其是女性主义思想之上的,这样的研究符合大量女性作家在英国维多利亚时期出现的历史实情,体现了人们对这一特殊群体的持续关注。它丰富了人们对维多利亚时期“家庭”话语的理解,大大拓宽了女性研究的视野,对女性研究有着深远的影响和重大的意义。同时,它也丰富了人们对“家庭”政治的理解,纠正了一直以来人们认为“真正的”政治只发生在公共领域的偏见。正如哈罗斯所说的那样,女权主义最主要的遗产就在于其发现私人领域也深深烙上了政治的色彩。See Joanne Hollows, Domestic Culture, p.55.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就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思想基础而言,这种基于性别政治的研究仍以“分离领域”为基础,有其自身的缺陷。尽管阿姆斯特朗、普维和朗兰等人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女权政治的局限,让“家庭”政治有了更广阔的含义,但她们都把男性排除在“家庭”之外,所以有一定的局限性。

应该说,20世纪90年代以前对“家庭”话语的研究在突出女性的同时,忽视了女性内部差异,忽视了男女两性之间的共同点,这显然不利于我们全面把握“家庭”话语在整个社会形态中的作用,也不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维多利亚时期与家庭意识形态有紧密联系的文学作品。不同的性别可能由于同属一个阶层而有许多相似之处,女性之间则可能由于阶层和种族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面貌。正如凯西·戴维森(Cathy Davison)所说,如果将男女社会关系简化为性别分离关系,那么性别作为一种范畴的有效性将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应该对无法走出自身偏见和喜好的性别批评持保留态度。See Cathy N.Davison, “Preface: No More Separate Spheres, ”American Literature , no.3, 1998:445.劳思光先生在讨论反理性思潮的三重困局的时候,曾以“女性主义”研究为例说明这种思潮的“片段化”特征。在他看来,只截取女性的社会生活与社会行为,并以这种眼光审视世界,其结果往往只是突出了某种观念,而不是为了更好地了解世界,是一种“片段化”的病态。参见劳思光:《当代西方思想的困局》,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36页。20世纪以来,关于“家庭”的性别视角的研究恰恰也陷入了这种怪圈。家庭作为人类社会的缩影,虽然在19世纪女性意识逐渐加强,但这并不能成为掩盖家庭内部其他社会关系的理由。罗伯特·约翰逊(Robert Johnson)就曾表示,如果将女性放到帝国历史的进程中去考察,其结果将会显示,性别的差异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See Robert Johnson, British Imperialism.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3, p.131.因此,只有跳出女性研究的框架,以此为研究基础,但又不受限于其视角,试着从阶级和种族的角度重新审视维多利亚时期小说中的家庭场景的书写,我们才可能更加全面地认识到这个时期无处不在的“家庭崇拜”里蕴含的“家庭”政治的内涵。

19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是维多利亚时期家庭理想达到顶峰的时期,在狄更斯、盖斯凯尔和夏洛特等小说家们的笔下,家庭日常生活场景的描写层出不穷。壁炉、客厅、厨房,晚宴、服装、家庭拜访,美好的家、温馨的家、甜蜜的家,这些都是他们小说中不断出现的意象。这些细致入微的家庭场景描写,真的就如维多利亚时期的人们宣称的那样,是远离政治、经济领域的吗?这些看似琐碎、无用的家庭日常生活的描写,难道真的只和性别政治有关吗?如果不是,它们又是如何参与这个时期的社会整体风貌的建构的呢?它们与当时盛行的大量描写“家庭理想”的社会文本——家庭手册、建筑手册、报纸杂志又构成怎样的协商关系呢?

事实上,对“家庭”话语的征用并非女性的特权,琐碎的家庭日常生活也并非远离政治、经济,它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和政治性。即便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庭理念里不断强调的“分离领域”的产生本身也具有很强的政治意图。早在18世纪,福音教派诗人威廉·考伯(William Cowper)就试图使用田园牧歌般的家庭表达对工业化进程的超越。在他的笔下,男性气质与权力、金钱无关,却与家庭相关。See Leonore Davidoff and Catherine Hall, Family Fortunes, p.167.他将个人救赎与家庭结合,试图以此对抗资本主义大生产。“家庭”(domestic)概念与乡村有着重要的联系。到了19世纪,随着机械化大生产对英国乡村的进一步侵蚀,虽然人们无法在物理空间上找到远离尘嚣的牧歌般的家园,但却仍期望在闹市中建立“甜蜜之家”。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人们眼里,家是心灵栖息的场所,是远离市场和政治的避风港,对于罗斯金和其他无数文化人而言,家不只是一种实体,它更是一个潜在的圣地,具有救世的力量。

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庭”不仅与女性有关,“家庭理想”还可以成为个人贫富的标志、道德的象征,家庭装饰和建筑的品位与社会阶层有着密切的关联,家庭话语甚至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殖民课业。在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不仅女性征用家庭话语,中产阶级男性在确立自身身份甚至在对外殖民的过程中,也常常征用“家庭”话语,“持家”(domestic)不仅与“公共”(public)有关,还与“外国”(foreign)事务相互交融。因此,要想对维多利亚时期文学作品中的家庭意识形态有更系统的认识,须打破性别的疆界,可将性别当作基点之一,但又不能受限于性别研究。只有考虑当时的具体历史背景,并结合阶级和种族的角度,才可以较全面、深入地理解维多利亚时期的人——而不仅仅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性——对家庭意识形态的征用,从而更系统地理解文学中“家庭理想”话语的深层意义。

此外,目前国内大多关于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庭研究改变了维多利亚时期的语境下“家庭”(domesticity)的含义,因此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本书试图在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语境下重新认识“家庭崇拜”(Cult of Domesticity),尽可能还原其物质性和日常生活实践的维度。无论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还是在唐勒斯的《为家庭制定政策》以及其他功能主义视域下的家庭研究里,我们都可以看到家与国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关系,但这些研究多从宏观的角度考察家庭的意义,对日常家庭生活的政治维度却鲜有提及。正如20世纪法国著名的新马克思主义学者昂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认为的那样,马克思主要关注的是宏观的经济、政治问题,而对个人的日常生活经验却有些忽视。日常生活虽然看似琐碎、无聊、平淡和乏味,但这些不过是具有欺骗性的表象,将日常生活贴上无足轻重的标签也不过是一个自欺欺人的幻觉。正如郑震所说:“西方社会学的主流曾经长期地被这一幻觉所迷惑,从而遗忘了日常生活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参见郑震:《日常生活的社会学》,载《人文杂志》, 2016年第5期。

对日常生活的忽略,也导致了我们对维多利亚时期文学中家庭日常生活实践的忽视,甚至将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庭”(domesticity)直接理解成家庭(family)。从表面上看,在勃朗特、狄更斯和盖斯凯尔等维多利亚时期小说家的笔下,尽管他们与当时的家庭手册里倡导的一样,不断宣称家庭私人领域是远离政治和经济等公共领域的,但在小说的深层层面,在对家庭日常生活的反复描写中,却不断地揭示了家庭话语所透露的阶级观念和帝国情结等国家意识形态。正如列斐伏尔所说:“日常卑微的小事具有两面性,它既是微小的、个人的和偶然的事件,同时也是无限复杂的社会事件,它比其自身蕴含的‘本质’要丰富得多。”See Henri Lefebvre,Critique of Everyday Life:Volume 1, trans.John Moore.London:Verso, 1991, p.57.日常生活本身也是一系列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如果能从家庭日常生活实践的角度,重新解读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中的家庭场景,就会发现,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庭天使”的影响也不局限于家庭私人空间。小说中看似琐碎的家庭生活场景,并非远离政治或经济生活,它常常有意无意地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合作共谋。

三、选题意义

综上所述,本书试图从两个方面对以往的关于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庭研究进行推进。首先,本书不再只是将这个时期的“家庭”(domesticity)研究局限在女性主义研究的框架之内,即突破之前将“家庭”政治等同于性别政治的做法,而从整个社会的角度,从阶级和种族的角度,更加全面地考察维多利亚时期小说中的“家庭理想”在巩固阶级观念和推进帝国课业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为我们解读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此外,本书不是从传统的宏观层面去研究家与国家政治的关系(politics of family)或是“家园政治”(politics of home),而是将“家庭崇拜”(cult of domesticity)放回到维多利亚时期的语境中,主要从家庭的微观层面,即从具体的日常生活的角度,研究维多利亚时期文学作品中的家庭场景、家庭活动与国家意识形态之间的合作共谋的“家庭”政治(politics of domesticity)。

从研究对象上看,本书不只是从宏观的角度研究家庭政治(the politics of family)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而是尽可能在维多利亚时期的语境下,从具体的日常生活的角度研究小说中的家庭场景的政治性(the politics of domesticity),揭示当时文学作品中描写的家庭场景与国家意识形态之间合作共谋的关系。从研究观点上看,本书对维多利亚时期“家庭”(domesticity)政治的理解将不再局限于传统女性主义研究视角,而是以性别为基点之一,但又不受限于性别研究,而是联系维多利亚时期具体的历史背景,从阶级和种族的角度,既分析了家庭话语在家庭内部的运作,还看到了它在家庭外部如何对工人阶级实行文化统治,将阶级矛盾悄然转化成家庭道德、家庭品格的矛盾的,并以“文明的”“现代的”家庭观自居,以“英国女性”的美德为普世价值,为自身殖民行径立法,并达到与其他宗主国竞争的目的。

从研究方法上看,笔者认为,要想比较系统地了解维多利亚时期文学中家庭政治的内涵,仅从文学文本的角度出发,是远远不够的。正如戴维斯·菲利普(Philip Davis)所说,一部作品的想象力不宜过度取决于它与日常经验的距离,因为现实主义不仅意味着文学要远离日常生活,还意味着它是基于生活的。See Philip Davis, Why Victorian Literature Still Matters.Chichester: Wiley-Blackwell, 2008.因此,本书以文学文本为主,但也涉及当时的家庭手册、建筑手册和调查报告等重要的非虚构性文本,这样可以更好地看到文学文本中对“家庭”的描写与社会文本中强调的“家庭理想”的互动关系,看到文学文本如何对社会问题做出想象性、象征性的回应。

从现实意义的角度看,对维多利亚时期文学中家庭文化的研究,对中国当下的家庭文化研究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稳定和兴盛,除了经济、政治原因外,还与其家庭文化价值理念的成功传播密切相关。当今的中国也处于重要的历史转型期,其发展模式与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有着诸多类似之处。文学既是对现实的反映,又在一定程度上建构现实。“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对英国维多利亚时期小说中的家庭日常生活文化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看待我国在家庭文化传统继承和新时代家风建设方面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