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术诚信治理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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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国内学术不端治理现状

目前,我国大学的学术不端治理并不是采取的国际学术界所推崇的学术自治管理模式或学术法治管理模式,国内大多数高校都是采取行政与学术共存、以行政为主导的学术管理模式,学术行政化、学者官僚化的趋势比较明显。在这种学术治理模式之下,学术权往往被行政权压制,学术问题往往纳入行政管理的范畴,学术权一直都处于名不副实的尴尬境地。高校内部的教授团队以及学术组织大都是单纯地以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工作为主,教授虽然是学校的学术权威和代表,但是对学术管理却没有实质的决策权和发言权,即使身兼学术职务和行政职务的学者官员也往往习惯于用行政手段来管理学术事务,学术权究竟能否派上用场以及在多大范围内派上用场,主要取决于行政领导的领导决策和办事风格。因此,我国学术不端治理模式自然沿袭了这种以行政为主导的学术管理模式。

21世纪初以来,我国有关政府部门和科研管理机构针对各自管辖领域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出台了诸多政策法规,教育部于2004年6月最早颁布实施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标志着我国迈入了科学研究有法可依、有规可依的时代,《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被称为当今中国学术界的第一部学术宪章。随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2005年3月通过了《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开始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行为,在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中依法打击学术不端行为。2006年11月,科学技术部也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开始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的科研诚信建设。2007年1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审议颁布了《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2月,中国科学院发布了《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两份文件。2009年8月,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装备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组建了国家科研诚信建设部级联席会议,开始探索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协同机制。

21世纪以来我国有关部门出台的与高校学术诚信有关的文件或规章见表2-2。

表2-2 21世纪以来我国有关部门出台的与高校学术诚信有关的文件或规章

续表2-2

与此同时,我国高校也相继出台了各自学校的学术道德规范,见表2-3。

表2-3 国内高校制定的与学术诚信相关的规章制度

续表2-3

续表2-3

续表2-3

十余年来,这些部门规章和学校规范性文件的陆续出台,表明我国高校学术研究行为已经有了制度性的约束,对学术不端的治理也逐渐走上了规范化道路。但是,目前由于我国仍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发展时期,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效应在高校学术科研界仍表现得十分突出,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学风浮躁在高校学术科研界还普遍存在,加之学术不端的预防、发现、处理和惩治机制还不够健全,学术不端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对于学术不端治理的现状和问题本书还将做进一步分析,在此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