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医学的发展
社会医学的发展是与社会和医学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医学的出现和发展是为了治疗疾病和保护健康。因此,在早期的医学中,它所研究的对象必然是人类的个体。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和医学科学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健康与疾病的各种现象不仅是人类个体的特征,也是各种社会心理因素综合作用于人体的结果,从而对健康和疾病的本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使医学的功能更趋完善和深入。社会医学的发展史就是记录这个认识过程的历史。
一、社会医学的萌芽阶段
人类疾病的发生、发展既受自然因素的影响,也受非自然因素(社会的、心理的因素)的影响,因此,对疾病的认识、预防和治疗必须包括自然的方法和非自然的方法。这种观点并非现今才有,在古代的经验医学时期,就有不少医学家有这种观点。
从文艺复兴开始,资本主义在欧洲得到发展,工场、矿山等较大规模工业生产形式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则是劳动卫生和职业损害的问题。巴拉塞尔萨斯(Paracelsus, 1493—1541)观察到铜银矿山工人的疾病,并于1534年写了有名的《水银病》一文。1700年,意大利拉马兹尼(Ramazzini,1639—1714)在其著作《论手工业者的疾病》中记述了52种职业工人的健康和身体状况,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卫生问题,并论述了职业病的病因和职业的关系,他被后人称为“劳动医学之父”。
从18世纪60年代起,以蒸汽机的广泛使用为主要标志的技术革命使西欧进入了资本主义的确立时期。手工业生产方式逐步被大工业生产所代替,生产进一步社会化,并促进了医学的社会化。德国卫生学家约翰·彼得·弗兰克(Johann Peter Frank, 1745—1821)1790年在意大利讲学时,就提出了居民的悲惨生活是疾病的温床的观点。他在《全国医学监督体制》一书中提出了用医学监督计划使政府采取措施来保护公众健康的主张。这是认识到健康、疾病和社会因素有关的一个里程碑。所以,他被公认为是公共卫生和社会医学的先驱。
二、社会医学的创立阶段
工业革命以后,在劳动生产中越来越多地使用机器代替繁重的体力劳动,大规模的社会化生产方式逐渐取代了传统、小规模的手工业生产作坊。破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开始大量涌向大工业集中的城市,形成了工业化和都市化的热潮。工业化和都市化带来了一系列卫生问题,如工人被迫从事劳动强度过大甚至有危害的工作,尤其是童工和女工的健康状况严重恶化。城市的食品供应、居住条件、给水排水、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罗舒(J.A.Rochoux)于1838年首先提出“社会卫生学”这个专用名词。他指出“人类是凭借社会才能生存的一种动物”,并将卫生分成个人卫生和公共(社会)卫生两大类。1848年3月,法国医生儒勒·盖林(Jules Guerin,1801—1886)向法国同行号召:“沿着二月革命的道路,创造崭新的社会,要把分散和不协调的医学监督、公共卫生、法医学等这类学科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以便充分发挥作用,可称之为 ‘社会医学’,这样才能如实地反映它们的共同目标……”盖林当时把社会医学分成四方面的内容。
(1)社会生理学:研究某一人群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及其与法律、社会制度、风俗习惯等的内在联系。
(2)社会病理学:研究社会因素所致疾病的发生、发展、结局与转归。
(3)社会卫生学:研究各种增进人群健康、预防疾病的措施。
(4)社会治疗学:研究社会发生异常情况时的治疗措施及手段。
卫生改革的思想随着法国大革命的浪潮波及德国。所罗门·诺尔曼(Salamon Noumaun,1813—1908)和鲁道夫·魏尔啸(Rudolf Virchow,1821—1902)大力强调民族的健康应是社会直接关心和有义务予以保障的事情,社会和经济条件对健康和疾病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社会医学的发展阶段
19世纪后叶,人们在自然科学方面的重要发现对医学产生了巨大影响。德国的格罗蒂扬(A.Grotjahm,1869—1931)于1920年正式成为柏林大学社会卫生学的教授,并开设社会卫生学讲座。他根据社会科学的原理系统调查医学问题,提出一整套社会卫生学的理论和概念,并在他的权威著作《社会病理学》中提出了用社会观点研究人类疾病的几个原则。
(1)疾病的社会意义取决于疾病发生的频率。
(2)必须弄清特定疾病最常出现的形式。
(3)社会状况与疾病的具体关系为:社会恶化产生有利于感染疾病的因素,直接引起疾病,影响病情,疾病又反过来影响社会状况,特别是通过它的后果来影响。
(4)医疗能否成功取决于社会因素。
(5)用社会措施预防疾病或影响病程,要注意患者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状况。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出版的《社会医学大纲》已把社会医学分为社会生理与病理学、社会诊断学、社会治疗学和社会预防学。1943年,牛津大学建立了第一个社会医学研究院。1945年,爱丁堡设立了第一个社会医学教授职位。到1953年,英国几乎每所院校中的公共卫生课程都被社会医学和预防医学课程所代替,教学时数几乎增加了一倍。
苏联于1922年成立社会卫生学教研组,并由当时的卫生部部长谢马什柯授课。他认为社会卫生学的基本任务是深入研究社会环境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制定有效的措施以消除对健康的不良影响。1941年,社会卫生学改名为保健组织学,强调实践和组织问题的研究,到1966年进一步改名为社会卫生与保健组织学,表明更加重视社会因素对健康的影响。
越来越突出的慢性病、精神病、身体残疾等医学与健康问题,使人们日益认识到必须从社会体制、家庭和公众等方面着手进行研究,并要改革保健服务的方向和制度,特别是初级卫生保健应受到充分的重视。美国蒙蒂菲奥里(Montefiore)医院首创社会医学部,以后不少国家(包括中国)的一些医院陆续设立社会医学部(科)。社会医学与临床医学结合而组成的社会心血管病学、社会肿瘤学、社会精神病学、社会老年病学等,都是社会医学发展的必然产物。
1978年,我国卫生部(2013年更名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在《中国医学百科全书》中列入《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学》分卷。1980年,卫生部下达了《关于加强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学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一些有条件的医学院校成立了社会医学研究室或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学教研室,并开设社会医学课程。1984年,在成都召开了全国社会医学和卫生管理学学术讨论会。《国外医学·社会医学分册》(1984)、《中国社会医学》(1985)及《医学与社会》(1988)等专业杂志先后创刊。1988年9月,在西安召开了全国首届社会医学学术会议,并成立了中华社会医学学会。1985年,全国第一批医学院校获批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硕士点,并开始招收社会医学方向硕士生。1994年,第一个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博士点在上海医科大学设立。目前,全国大多数医学院校开设了社会医学课程,一些综合性大学也有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