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隐轩1:血燕盏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2章 娑婆汤

(一)

李怡的记忆力一向惊人,连小时襁褓之中母亲说过的话,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因此,对于初识飞羽和秦风的日子,他绝对不会记错。

太和四年,四月十八,那日暖风艳阳,天气极好,最适合踏青郊游,只是李怡心事重重,无暇顾及其他。

李怡的光王府,就在同皇城一街之隔的崇仁坊。只是光王府又旧又破,被前面的牛府和高府挤在最北面的角落里,出入都极其不便,后来云衣索性另作主张,将大门开在了西边的侧面。

云衣是他的侍女,大他三岁,入府已经十二年,是自从母亲去世之后他少数能够信任的人之一。

半个月前,云衣说外出采药,便再也没有回来。

云衣要采的,是一种十分罕见的药材,据说要四月四日,也就是清明节的前一日才有。具体是什么药材,云衣不讲,李怡也没有多问,因为云衣同李怡一样,并不怎么说话,而且十二年来,每年的四月四日她都要外出寻找这种药材,差不多半月才能回来,李怡已经习惯了。

但这次,云衣外出的第二天,李怡便认为她出事了。

就像李怡闲着无事便研究那些民居结构一样,云衣空闲的时候,便拿一些秕谷喂院中的麻雀。

偶尔路过吃一次秕谷的不算,云衣经常喂养的麻雀一共三十一只,每一只都有些细微的差别,只有李怡和云衣可以认的出来。不过云衣辨认靠的是每只麻雀发出的叫声,李怡辨认却是它们身上羽毛的细微差别。

比如,同云衣最为亲近的“老灰”,脖子下有一块小指甲大小的羽毛发白;“小灰”的左翅膀,一根羽毛的羽丝走向跟其他麻雀不同。李怡同云衣讲了,她却无论如何瞧不出来。云衣说“老灰”的声音浑厚沧桑,“小灰”叫声柔弱纤细,还有一只叫“尖尖”的,最喜欢大惊小怪,声音尖利,李怡也同样听不出任何区别。但对于这三十一只麻雀,两人却每次都不会认错。

云衣采药的那天,一共有七只麻雀跟她一起出去。下午回来了六只,其中便有那只爱大惊小怪的“尖尖”,它绕着光王府飞了一圈又一圈,叫声明显比以往急躁,可惜李怡听不懂它想说什么。

直到第二天早上,老灰回来了。正准备吃饭的李怡一看到它,便断定是云衣出事了。

老灰羽毛凌乱,眼神疲惫,落在李怡房间的窗台之上,啾啾叫了两声,一看到李怡已经注意到自己,便开始闭目打盹。它细细的脚趾上挂着两条丝线,一条素缎丝线,应该是云衣衣服上抓下来的,另一条却是一跟黄色细麻线。结合老灰身上的香烛气息,李怡判断,云衣是进了什么寺院或庙宇。

云衣同李怡一样,不喜同人亲近。长期以来的孤独和警惕形成的习惯,一旦有人太过靠近自己,瞬间便要逃离,因此,一同出现的两根丝线,不由得李怡怀疑,云衣出了意外。

而整个光王府,看门的老魏年长,奶娘柳氏胆小,还有两个蠢笨小子和一个帮忙干粗活的老实丫头,便再也没有其他人了,李怡只能亲自外出寻找。

但偌大个长安,这么多的寺院,又如何找呢?

四月十八日一大早,李怡换了行装,仰脸看着正在梧桐树上啾啾鸣叫的老灰。

奶娘柳氏十分不放心,犹豫了良久,走过来道:“大白天的……给人瞧见了不好。再说颍王说不定什么时候便来了。”

颍王李瀍,按辈分是李怡的侄子,只比李怡小不足三岁,是当今圣上文宗皇帝的弟弟。他自幼聪慧,长得好,学业好,在一众皇室子弟中甚是出彩,其母亲份位又高,原先皇在世时便极为得宠,因此文宗继位之后,他依然风头不减,光彩照人,同李怡相比几乎天上地下。

通常来说,如日中天的颍王,同寂寥冷清的光王很少有日常交集,但颍王李瀍却天生好事,最喜欢戏弄光王李怡,只要碰到李怡,非要捉弄羞辱一番才肯罢休。

如今两人年纪渐大,会面更少,李瀍便时不时寻上门来,美名其曰“关心皇叔”,实则捉弄观察。亏得李怡隐藏得好,任他调笑捉弄,只装傻隐忍。

柳氏见李怡坚持外出,急得搓手道:“……那要以什么模样儿示人呢?”

这句话若给外人听了,定然云里雾里。但李怡同柳氏却习以为常。李怡瞥了一眼镜子,看到一个俊秀的侧面,想了想道:“白天外出,多有不便,还是喝了药再去,便是碰上熟人也不怕。妈妈请拿药汤来。”

柳氏拿袖子擦起了泪:“明明长得一点也不比颍王差,我瞧着比他还要好看呢……偏要用那些毒药,肿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害得外面都说我们是傻子……”她嘴里说着,脚步却不停,转去内堂叮叮当当了一阵,端出一碗药来。

药不知是什么调制的,绿幽幽的,粘稠得如同浆糊,发出一股奇怪的馊味。

但便是这样的药,也是云衣千辛万苦找回来的。

味道酸苦,李怡眉头也不皱一下,一口气将药喝光。柳氏接过药碗,泪水又掉下来:“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呢……云衣这丫头,不回来也不托人捎个信……”

李怡拍了拍她的肩:“妈妈放心,我跟着老灰出去看看,很快就回。”

柳氏不安道:“要不,让老魏跟着?”

李怡道:“不用,我有分寸,老魏跟着反而不便。”

柳氏疼惜地看着李怡的脸,长长地叹了口气,慢吞吞退了出去。

李怡看着镜子。

镜子里的人同刚才相比,已经判若两人。原本清秀俊朗的脸慢慢鼓起,圆润得如同发开的面团;五官挤在一起,露出一种莫名的喜感。整张脸看来,就像一个心智有缺的儿童,天真无邪,人畜无害。

李怡跟着麻雀老灰出了门,顺手拿了一根细竹竿做掩饰。已近中午,街上行人众多,卖菜的,送货的,游玩的,闲逛的,扑面而来的市井喧闹,让他有些无所适从。

老灰飞飞停停,不知不觉竟然走到朱雀大街。

朱雀大街甚是宽广,中间车马道,旁边人行道,最外是高大的槐树,中间是白玉兰,下面一层是低矮的桃李,将整条大街装饰的郁郁葱葱。但因树叶过于茂密,中午的光线又强,李怡追随老灰便有些费劲。

一下子,老灰又飞不见了,李怡正笼着手仰头观看,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道:“听说瑶池妙音推出了新曲子,中午若是赶得及,就去那边吃饭,顺便听曲儿。”

李怡想躲,已经来不及了,说话人在他身边翻身下马,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嬉皮笑脸道:“好啊,我说你怎么不在,原来在这里玩儿。”

来人不过十七八岁,锦衣华服,身姿挺拔,剑眉星目配上一张青春张扬的俊脸,自有一种不怒自威的霸气,正是颍王李瀍。

李怡充耳不闻,只管拿着竹竿去捅头上的树叶。

李瀍将缰绳丢给跟着小厮,饶有兴趣地看着他,问道:“你找什么?”

李怡嘿嘿傻笑了两声,并不作答。

一个身材修长的中年男子从后面赶上来,看到李怡愣了一下,却只朝着李瀍颔首施礼,道:“殿下,时候不早了,我们还是尽早出城。”

李怡认得他,他叫赵归真,是清风观的寄名道人,道号“归真子”,民间称“赵炼师”,交友广泛,神通广大,是颍王最为信任的人之一。

李瀍将鞭子在手心里甩得啪啪响,居高临下看着李怡,似笑非笑道:“光叔,不如你跟我出城如何?”伸手去挽李怡的手臂。

李怡与颍王李瀍同年被封,况且是长辈,这句具有调侃意味的“光叔”充满了不尊重。

老灰已经飞远了,再晚片刻,只怕要跟丢。李怡心中焦急,却不能表露出半分,只嘿嘿傻笑着仰望天空。

赵归真轻微皱了皱眉,再次施了一礼,道:“殿下,今日有要事要做,日后我们找机会再去光王府上拜会。”他忽然伸脖子往前看了看,提醒道:“殿下小心,往路侧让一让,前面有失控的牲口。”

李瀍漫不经心瞥了一眼,答道:“好。”忽然嘴角挑起一抹邪笑,猛然一拉,一把将李怡推倒在车马道的正中间。

前方一阵喧哗,行人纷纷避让,接着只见一头受惊的老马拖着一辆简易马车迎面冲着李怡倒地的位置而来,势头迅猛,即将散架的马车嘎吱嘎吱作响,十分刺耳。

李瀍闪在一边,抱胸而立,脸上带着一丝冰冷的笑意。李怡心中飞快地闪过几个念头,下意识便想要抱头滚开,但一眼瞥见李瀍和赵归真探究的眼神,心中一凛,脸上依然挂着傻笑,睁着双眼动也不动。

眼见老马前蹄马上要踏在李怡身上,众人惊呼起来,却只见一个灵巧的黑影一闪,老马临时改变方向,车轮碾着李怡的衣服下摆而过,整个马车在距离他不足三尺的地方散了架,沉重的轱辘分别向两边滚去,李怡却毫发无伤,周围人都松了一口气。

李瀍疾步过来将李怡扯起,脸上的笑容有些生硬。

李怡不去看他的眼睛,但光凭余光,也知道他眼底隐藏的复杂情绪。

他同李瀍,曾经是最好的朋友。那时他们尚且年幼,年龄相仿,情趣相投,虽为叔侄却好得兄弟一般。可是皇室子弟,面对权力,哪里还讲什么兄弟手足、血脉亲情?自从母亲去世,两人一个装傻,一个试探,关系变得越来越奇怪。

其实不光颍王李瀍,还有鲁王李永、蒋王宗俭,甚至连文宗皇帝身边的大太监王守橙,何曾不是同他一样,视戏弄侮辱自己为乐?

做王爷做到如此地步,天下也只有李怡一个了吧。李怡很想冷笑质问,很想暴跳如雷,却终究还是没动。

赵归真看到李怡呆愣愣的表情,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并盯着他的眼睛看。见李怡始终面不改色,他松了一口气,低声对李瀍道:“殿下多虑了。我瞧光王确实心智尽失,不像是装的。”

李瀍收起了笑容,眼神如电,表情坚毅,冷漠道:“那最好不过。”但见李怡衣襟上皆是尘土,却伸手帮他拍打了,又看似随意地吩咐赵归真:“你明日去光王府上瞧一瞧,送些日常穿的用的。他没人待见,吃穿用度大内照应不到。”

赵归真嘴巴张了一下,似要说什么,李瀍一摆手阻止了:“好歹我母妃同他母亲有同乡之谊。”

赵归真是个聪明人,也不多言,微微笑道:“是。殿下大气。”

李怡听他提起母亲,眼眶一热,忙低头装着去抠地上的石子儿。

李瀍站起身来,看也不看李怡一眼,道:“走吧。”

却听背后一个银铃般的声音道:“怎么样,没事吧?”众人循声回头,目光顿时都被吸引了去。

一个妙龄少女牵着老马站在人群外围,明眸皓齿,眉眼如画。她脸上未施脂粉,装束也相当简单,一袭黑色滚边胡服,短筒马靴,佩戴一把黑色长剑,一头青丝绾起,只插了一支洁白的玉簪,如同街边的玉兰树一般清新挺拔。

周围一片安静。李瀍看着她明净的面孔,替李怡答道:“没事,多谢姑娘出手。”

不知谁小声说了句“一对璧人”,周围的人顿时意识到,这位阳光明媚的少女和一旁挺拔俊秀的年轻人十分般配。

少女显然听到了,不骄不嗔,大方一笑,又低头看向李怡,对一旁玉树临风的颍王却视而不见。

颍王也不懊恼,似乎觉得很好玩,见少女目光在李怡身上扫视了一番,忽然秀眉蹙起,只当她看出李怡痴呆,再次开口道:“姑娘好身手!没想到老马受惊,破坏力也这么惊人。”

少女这才认真地看了一眼李瀍,道:“它同人一样的啊,有自己的脾性。”眼神纯净得犹如一汪清泉。那头倔强的老马像似能够听懂她说的话,低头在她衣服上蹭来蹭去,十分温顺。

她后面一个中年人,看样子是这少女的陪伴,圆圆胖胖的脸带着一团和气,透着既精明又实诚的生意人模样,只是一笑起来露出硕大两颗虎牙,看起来十分滑稽。他笑眯眯道:“幸好没伤到人。这老马是谁家的?”

跟李瀍的小厮叫做刘贵儿,最是心思活泛,他见李瀍目不转睛看着少女,脸上颇有些兴趣,便摸出个小金锭递了过去:“啊呀,真没想到,刚才拦车的竟然是位如此年轻的姑娘,当真巾帼不让须眉。这个送给姑娘喝茶,不成敬意,万勿推辞。”

少女瞧也不瞧,只蹙眉看着李怡。倒是她身后的中年人,毫不客气接了过去塞入荷包,打着哈哈道:“哈哈,我家姑娘对付这些小菜一碟。”

贵儿不好说什么,只能跟着干笑。赵归真背手站在圈外,看似超然事外,表情恬淡,双眼却如鹰眼一般犀利,观察着一众人等的表现。

李瀍一副彬彬有礼的谦和之态,情真意切道:“请问姑娘尊姓大名?日后我带叔叔上门拜谢。”

少女凝视着李怡的脸,道:“哦,原来他是你叔叔。这人可真奇怪。”

李瀍脸色如常,但瞳孔缩了一下,李怡心中更是惊异,不知少女口中所谓的“奇怪”二字指的是什么。李瀍笑道:“正是呢,姑娘瞧我叔叔有什么奇怪?”

少女歪头一笑,眼睛极亮:“他看着老马冲过来却不躲避,还不奇怪?”

李瀍不知是失望还是意外,轻吁了一声,微微一笑,压低声音道:“我叔叔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他小时害过大病,伤了这里。”

少女心不在焉地唔了一声,突然回头冲着中年人道:“大牙叔叔,我们走吧。”

中年人似乎对“大牙”这两个字不太满意,忙同周围解释道:“在下黄守业。”

贵儿见主子受到冷落,心有不忿,正要报出颍王的名号,却被他一个眼色阻止。他眼带笑意看着少女,略微躬了躬身,让出路来。

中年人大声问道:“这老马是谁家的?”

大家都摇头不知,有人出主意道:“交给衙门处理吧。”另一个道:“哪用这么麻烦,在哪家客栈寄养几天,等着主人来找便可。”

人群中有个叫阿四的泼皮动了心思,想着趁机把老马留下,转手卖掉,便佯装热心,上前道:“我知道这是谁家的,我送过去吧。”伸手去牵马。

他刚一接过嚼头,老马立马又发狂起来,背毛竖起,呼哧哧打了一个响鼻,脖子一甩,推得他一个跟头;同时后蹄尥起,差点踢到了赵归真。

少女出手飞快,一把拉住嚼子,将手放在老马的脖子上,轻抚了几下,柔声道:“好啦,你要乖乖听话。”说来也怪,嚼子一回到她手上,老马立马安静下来,勾着脑袋,低声哀鸣,前后变化之快,令人震惊。

这下众人都离老马远远的,再也不敢靠近。

偏泼皮阿四撒泼惯了,今日当着美人儿和众位街坊的面摔了个屁股墩儿,面子上十分过不去,强撑着跳起来叫道:“这遭瘟的老马!我不信还治不了你了!”抢了围观的一个马夫的鞭子,抠着马嚼子便要下手抽打。

少女蹙起了眉,轻轻道:“你这样可就不好啦。”

中年人一个箭步上前,一只肥厚的手按在了泼皮阿四的肩膀上:“大街上,老马受惊伤了人就不好了。”他脸上笑容依旧,但眼中的寒意一闪而过,刚好被李怡看在眼里。

泼皮阿四保持着鞭子高举的样子,滴溜溜转了一圈,缓缓地点了点头,后退了几步,重复道:“是,受惊伤了人就不好了。”

他的表情有些木然,只是除了李怡,李瀍及其他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少女身上,不曾留意。唯独赵归真嘴角泛出一丝玩味的笑。

少女俯在老马耳边,喃喃地低声说着什么,老马眼睛扑闪了几下,竟然泛出泪光。

李瀍招呼道:“大家都散了吧。这匹老马性子烈,还是姑娘暂且养着。”说着朝贵儿略一点头。贵儿瞬间明白,将腰间沉甸甸的荷包整个儿解下递给李瀍。

李瀍看也不看,转手全部给了中年人:“这匹老马,烦请照看。”

围观者大哗,个个恨不得自告奋勇饲养这匹老马。

中年人也不推辞,接过笑道:“好,若是主人寻找,让他到东市找黄大牙即可。”两颗大虎牙一闪一闪的,同名字相得益彰。

李瀍已经转过身去,轻抚马背上的勒痕,道:“这匹马虽然年龄大了些,却是千里马之资,拉车送货,着实可惜了。”

少女听了他的话,抬头嫣然一笑,显然对他的话十分认同。

颍王待人接物一向得体,他刚才故意不提感谢二字,只说请照顾老马,然后又以相马之术博得了少女的好感,既表现出家世显赫,又显示了才学,态度真诚,举止大方,并无一丝盛气凌人或者高高在上之感,让人顿生好感。

李怡安静地站在一旁,看似无意识地敲打着手中已经断成两截的竹竿,眼神涣散,表情呆滞,仿佛丝毫未注意到这些热闹,实际上却将众人的表现尽收眼底。其实他中间本想趁着人多杂乱时溜掉,好去追踪老灰,却被赵归真拦住了。

事情了结,众人散去。赵归真上前一步,低声提醒李瀍:“时辰不早了,我们还是早点出城。”

李瀍微微点头,将站在一旁的李怡拉过来,朝少女道:“再次多谢姑娘,改日我携叔叔登门拜访。”

少女嘟了嘟嘴巴,淡淡道:“不必啦,你好好照看你叔叔。”转身欲要离去,却在低头抚弄头发之际,偷偷朝李怡一挤眼睛。

李怡一惊。他伪装多年,难道被这个小丫头一眼看破了?心中不由惴惴。

事情了结,众人散去。黄大牙同少女牵着老马朝东市走去。黄大牙脸上带着惯常的笑纹,捏着鼓囊囊的荷包,眉开眼笑道:“你瞧你,一回来就多管闲事。”

少女白他一眼,道:“要不是我多管闲事,你哪有这等好事?白捡银子花。”

黄大牙笑得两个大牙全都露了出来:“那个锦衣公子,乐得把钱送给我,我自然不能拂了他的好意。”

少女嘲笑道:“你不会连这匹老马都想自己贪了吧?故意说我们在东市,人家主人真找上门了找不到我们,可怎么办?”

黄大牙眼睛一亮:“我本来打算拐个弯就放了它,让它自己回家去,你这可提醒我了,这么好一匹千里马,虽然年龄大了些,回去养着拉个磨送个货,也是不错的。”

少女佯怒道:“你如今越来越贪财了,回头我告诉哥哥去。”

黄大牙一听这个,脸上顿时笑开了花:“公子说这几日便到呢!”

少女欢快道:“啊,我这几天要待在家里,哪里都不去,等着哥哥来。”

黄大牙连声应承道:“好好好,你不出去惹事就好,我烧几道好菜给你吃。”

少女略略偏头,用余光扫了一眼尚且站在原地的李怡和李瀍,道:“你觉得刚才那个出手大方的年轻公子怎么样?”

黄大牙皱眉道:“举止礼数到位,但眉眼里全是藏不住的野心和企图,不喜欢。”

少女笑得嘴角翘起,轻快地道:“虽然有些造作,可长的还是很好看的呀。”一说到好看,顿时眉飞色舞的。

黄大牙嗤笑道:“你这以貌取人的毛病可得改改了。好看的不一定是好人,不好看的也不一定是坏人。”

少女辩解道:“话这样说是没错,可是我要是看到一个人长得丑,就不想理他;不想理他了,他是好人坏人跟我有什么关系?”

黄大牙立马警觉道:“你什么意思?”见少女一双黑眼睛骨碌碌转动,一副要去做坏事的样子,忙提醒道:“你可别乱来,年轻公子身后跟的那个道人,道行深不可测,而且他不像是心怀善意之人。”

少女下巴一扬,骄傲道:“还怕他不成?”接着顿足佯怒道:“你什么意思?你是担心我看上那个公子?哼,你太小瞧我秦飞羽啦!我要找也找个哥哥那样的人,才瞧不上这些张狂自大的小男人。”说着还朝天空翻了个白眼。

黄大牙指着她的鼻子,半晌才气急败坏道:“你一个姑娘家,能否矜持一些?在大街上说这些话,没羞没躁,也不怕人听见笑话。果然是女大不中留。”

飞羽掩口狂笑,揶揄道:“大牙叔叔你下一步是不是就该出门帮我找媒婆说亲了?”

黄大牙瞪了她一眼,道:“我主要是担心你的安全。公子把你交给我照顾,可你这不安分的小东西,弄得我日夜担惊受怕,唯恐你出什么差池。”

飞羽吐舌道:“你是怕我闯祸,把你赚的钱都赔光吧?”

黄大牙气恼道:“你还好意思说?上次你打烂人家整屋子的玉器瓷器,害我一个月白忙活了!反正我就一句话,长安城里随便你玩耍,但千万不要去招惹那些不该招惹的人。”

飞羽嘻嘻一笑,道:“放心好了,我对那个出手阔绰的公子没兴趣,倒是那个装傻的家伙,”她稍微回头瞥了一眼,忽然收了嘻嘻哈哈的表情,道:“那个装傻的家伙,好生奇怪。”

黄大牙一愣,道:“怎么个奇怪法?”他今日光顾着留意旁边的道长和年轻公子了,对那个明显痴傻的家伙没怎么关注。而且,他明显能够感觉到道长对那个傻子的敌意和轻视,说明道长同傻子并非同伴,那么即便飞羽好奇去探究什么,也不至于直接接触到道长。

飞羽想了想,道:“他今天服了一种很奇怪的药剂,不对,他应该长期在服用这种药剂,所以才变得奇奇怪怪。不过一个人其他地方如何变化,眼睛总是不会变的。我好像认得他。”

黄大牙松了一口气,拿出荷包抖搂着,一张胖脸笑开了花,敷衍道:“什么认得他,你才来几天?小孩子惯会信口开河。”

飞羽顿时翻脸,气呼呼道:“我说了我不是小孩子!”翻身上马而去,留下黄大牙在后面哭笑不得。

李瀍目送两人走远。贵儿拍着胸脯,谄媚道:“殿下放心,这事儿包在我身上,谁家的女儿,有没婚约,保证几天就帮您打听清楚。”

李瀍笑而不语,过了片刻才道:“你别拿我的名号,吓到了人家。”贵儿眨巴着小眼睛,嬉皮笑脸道:“放心放心,我知道分寸。”

赵归真对此甚是不屑,却不敢明目张胆反对这位年轻王爷的不务正业,只好再次提醒:“殿下,再晚真的来不及了。”

李瀍翻身上马,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了李怡,指挥贵儿:“你再找匹马,带上他,在城郊清风观等我。”

贵儿本以为送了颍王出城自己便可放假了,听此吩咐有些不情愿,却不敢反驳,瞪了李怡一眼。

李怡茫然地看着远处郁郁葱葱的树木,想着已经飞走不见的老灰,心中的沮丧差一点掩盖不住了。

(二)

清风观位于城郊的一处山梁之上,背部靠山,前临渭水,风景异常秀丽。只是这些年文宗皇帝崇尚佛教,道观看起来有些破败,香火也不比以前旺盛,稀稀落落的没几个人来。

因颍王出手大方,并在赵归真的影响下推崇道法,成了清风观的座上客,连带着贵儿也受优待。

贵儿只将李怡当做一个傻子,带他来到清风观,找了日常交好的小道士开了一间房,反手将他锁在里面,便自顾自走开,在对面的凉亭中喝茶。

愤懑在胸中激荡,难以抑制。

阿娘,你千叮咛万嘱咐,要李怡一定要活着,可如此苟活在世,任人欺侮,到底有何意义?

李怡扑了过去,用力晃动大门,恨不得冲出去将贵儿的小干脸打个稀巴烂。

小道士探出半个身子,犹豫着要不要过来,贵儿却只是瞄了一眼,大声呵斥道:“晃什么晃!安生点!”又对小道士道:“别理他,一个傻子,什么都不知道。”

小道士果然重新坐下,好奇道:“这个可是光王?”

贵儿将一个干果丢进嘴巴里,轻蔑地笑:“是呢,光叔,哈哈,光叔。”

小道士赔笑道:“今天把他带来做什么?”

贵儿嘴巴嚼得吧唧吧唧响:“谁知道呢。就这么个傻子,我们殿下天天惦记着,隔一段时间便送一些吃穿物件过去,唯恐他冷着饿着。”

小道士恭维道:“那是殿下厚道。”

贵儿很是得意,高傲地撇着嘴道:“当然。如今当朝上下都不喜欢这个傻王爷,又丑又傻,连圣上都觉得给李唐天下抹了黑。也就我们殿下顾念自小儿一起长大的情分,一直护着他。”

估计这清风观冷清久了,小道士逮到个人嘴巴便停不下来,继续打探道:“我听说光王小时候十分聪明,后来得病才变傻的。是不是?”

贵儿板起了脸,拿腔拿调道:“他再怎么聪明,能聪明过我们颍王殿下?”

小道士赔笑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见贵儿脸色不善,眼珠一转,讨好道:“我师父新酿的百花酿,清明节才开的封,贵管家要不要尝一尝?”

贵儿眼睛一亮,吞咽起了哈喇子:“百花酿?新开封的?早听说清风观的百花酿是酒中极品呢。”也不说要还是不要,只是嘿嘿个不停。

小道士会心一笑,跑去端出一小壶酒和一个小酒盅来,谄媚道:“您和殿下是我师父的贵客,招待您是应该的。”

打开酒壶,果然香气四溢。贵儿抿了一小口,大赞道:“果然好酒!好酒!”闭目摇头晃脑,却说不出具体好在哪里。

小道士见他高兴,用小指点了点关押李怡的房间,小声道:“小道听说,民间传言光王李怡是天子命格,可这副傻相,怎么瞧着也不像哇。哪里比得上颍王殿下聪慧英俊……”

贵儿猛地睁开了眼,恶狠狠盯着小道士,厉声喝道:“你再胡说八道,看我不扒了你的皮!”不过酒也没舍得放下,骂完了继续喝。

小道士马屁拍在了马脚上,吓得一哆嗦,话都说不利落了:“小的……小的……不知天高地厚,贵爷您当没听到好了……我去准备几个果碟您先垫垫肚子……”慌里慌张撒丫子跑了。

贵儿朝他啐了一口,嘟囔道:“没分寸的东西!”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回头瞥了一眼李怡所在的位置,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轻蔑道:“狗屁传言,竟然还有人信。”

李怡早已不再挣扎,静静听着两人的对话。当听到“天子命格”四个字,他苦笑了一下。

十一年前,他仅仅九岁,虽然阿娘身份低微,两人过得不如其他皇子风光,但被人忽视也是一种幸福,两人衣食无忧、开心快乐。可是一夜之间传言四起,宫墙内外忽然便有了所谓李怡“天子命格”的说法,一下子将两人拉入了众人的视线之中,并成为众矢之的。

好日子莫名其妙到了头,不久之后,阿娘暴毙,贴心的宫人死的死走的走,只剩下侍女云衣和奶娘柳氏,而李怡大病一场,并自那时起开始装傻,一装便装了十一年。

可笑如今还有人提起这个说法。颍王反复试探,也是因此传言吧。李怡想。

一只麻雀落在窗前的灌木上,可是不是老灰,也不是云衣养过的任何一只。它看到了李怡,歪着脑袋喳喳叫了两声,仿佛嘲笑他一般,接着冲入丛林消失不见。

李怡看着天空之中飞翔的山鸟,恨不得也长个翅膀,飞得越远越好。

午时将过,颍王和赵归真还未回来。贵儿喝完了一壶酒,显然有些醉意,骂骂咧咧过来打开门锁,丢给李怡两块硬饼。

李怡并不看他,接过硬饼啃了起来。

贵儿的表情有些古怪,靠着门框看着李怡将一个硬饼吃完,忽然皮笑肉不笑道:“光王殿下,小心噎着了。这边有水。”粗暴地拉起李怡便往外走。

贵儿是颍王的贴身小厮,捉弄李怡的事儿,他不仅看在眼里,也参与过多次。今天他本来可以待在城里潇洒的,却因为李怡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喝闷酒,一时恶从胆边生,便想拿李怡消遣一番。

李怡很清楚贵儿的心思。他比贵儿高半个头,单打起来,未必不是贵儿的对手,很想用些力道,给贵儿一点颜色看看,但想了又想,还是忍住了。

今日清风观竟然只有几个小道士值守,主持归元道长也不知去哪里了。小道士们看到贵儿对李怡推推搡搡,个个装未看见。

贵儿咧着嘴,拉着李怡出了山门,前往左手边的小松林,口里道:“光王殿下既然出城了,好好游玩一番才对。来来来,您跟着小的来,这里风景好哩,可看到大半个长安城。”

微风吹过,松叶沙沙,隐约传来一阵水流拍岸的哗哗声。若不是陪同的是贵儿这么个俗物,这里当真是个雅致的所在。

贵儿将李怡带到松林边缘。这是一处悬崖,下面便是渭水的支流泾河,自远山奔流而下,在这里形成一处深深的沟壑。

贵儿一脸的不怀好意,探头往下面看:“瞧瞧,光王殿下,这里好玩吧?这么深的河涧……”

李怡看似傻乐,心中却在飞快判断若贵儿突然使坏该如何应对。

贵儿夺过李怡手中的竹竿,去戳悬崖边缘的石头。一块松动的石头翻滚着坠入河涧,乒乒乓乓地撞击崖壁,并扑通一声没入河水之中。

李怡已经找到一个相对平稳的地方,哼哼着走过去。贵儿邪恶地盯着他,突然出手在他背后一推。李怡早有防备,装作脚软,一个趔趄躲过他的偷袭,迅速回身抱住了贵儿的手臂,带得他往前一扑;然后一脚站稳,一脚狠狠地踩在了他的脚面之上。

贵儿用力过猛,又在李怡的拉动之下,半个身子冲出了悬崖,半只脚勉强踩在边缘的石头上,若不是李怡抱着,只怕马上便要掉下去。

脚下的石头松动了一下,贵儿吓得脸色苍白,爹啊娘啊地叫。

李怡木然地瞧着贵儿那张扭曲的脸,心中升起一股恶意的快感,正要松手,忽听赵归真叫道:“贵儿,光王爷!”

李怡略一偏头,瞥见颍王同赵归真正朝这边飞奔而来,脸色极为难看。

李怡把心一横,瞬间调整,同贵儿换了位置,然后趁着贵儿尚未站稳,捋着他的手臂到手腕处,松开他的手臂仰面往后倒去。

从颍王和赵归真的角度看来,显然是贵儿捉弄李怡,故意将他推入了河中。

颍王看着李怡如同风筝一般坠入泾河,脸色铁青,劈头盖脸给了贵儿一鞭子,怒道:“你做什么?”

贵儿尚未从懵懂中回过神来,摸着脸上火辣辣的鞭痕,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赵归真趴在崖边朝下看去,只见李怡沉浮了几下,很快被湍急的水流冲得不见踪影,皱眉道:“贵儿,你也是顽皮得过分!”

贵儿心中疑惑,刚才明明是自己差点掉下去,怎么一下子反而变成了李怡,抖着嘴唇辩解道:“不是我……”颍王暴怒,又一鞭子抽了过来。

贵儿咧着嘴哭,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颍王站在崖边,表情似凄楚又似释然,异常古怪。赵归真心中埋怨贵儿恃宠而骄,一个小厮竟然也去捉弄亲王,真是胆大包天,但见颍王骂也骂了,打也打了,不便再说,只好陪着颍王站着。

赵归真今年三十二岁,跟着颍王已经三年,但他从来没能摸清这个个性张扬的年轻王爷的脾性。有时他像一个孩子般天真无邪,有时又心思缜密,手段毒辣。特别对这个痴傻的光王,照赵归真的意思,既然不放心,不如找个机会除掉了干净;因为光王这些年痴痴呆呆,众人提起皆嗤之以鼻,他死了谁也不会追究。可任赵归真如何劝说,颍王总不肯下手,尽管一有机会便捉弄他、侮辱他。

赵归真自小习练道术,在民间颇具盛名。他是有野心之人,当初肯投入颍王门下,自然是看到颍王的良好资质。如今局势表面稳定,实则动荡不安,朝内牛、李两党纷争不断,朝外佛教盛行,寺院圈地严重,有胆识的文武官员对此怨声载道,数次上疏建议改制;而文宗皇帝身体羸弱,几个大太监骄气日盛,偏偏太子未立,皇子懦弱,皇弟正当盛年,各方关系极其微妙。颍王李瀍因才貌双全,做事大气果断,自然吸引了不少有志之人前来投奔。

只是今天听到的消息有些不妙。刚才去同几个真人密会,说文宗拟立其唯一独子,即鲁王李永为太子。

颍王也算不错,脸色虽然难看,总算没做出什么失态的事来。回来便看到贵儿同李怡拉扯,将李怡推进泾河,这才发作了一下。

过了足有一盏茶工夫,赵归真试探道:“泾河下游便是通往城内的人工漕渠,要不我派人沿河寻找一下?光王福大命大,想来是没事的。”

颍王却道:“不用了。看他的造化。”转身将鞭子丢个贵儿,看了他一眼,道:“还走得了吗?”

贵儿抹着眼泪道:“殿下,是贵儿造次了,下次再也不敢,还请您见谅。”

颍王若无其事看着远处,喟叹道:“光王痴傻,不认得路,失足掉下河道,我们又不在跟前,无法施救,可惜啊可惜。”

贵儿小眼一亮,趴下砰砰磕了几个头,欢天喜地地牵马去了。

(三)

坠入泾河的那一刻,李怡仰脸看着蓝天白云,心中竟然有一丝轻松。

在看到颍王和赵归的瞬间,李怡便想好了结果。若是就此淹死,正好可以去同阿娘相聚;若是侥幸活着,颍王应该至少半月不会来找自己的麻烦,刚好腾出时间去寻找云衣。

山溪之水,有些微凉,但并不刺骨。李怡任凭激流冲击,顺势而去,不做一点抗争,如同他的日常。

不知漂了多久,河道突然收窄,前方水声大哗,接着只听一声闷响,头部一阵剧痛,李怡昏死过去。

等李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身上也换了干净衣服。房间十分整洁,器具摆设也相当精致,一黑衣男子临门席坐,正在抚一曲《高山流水》。

跳跃的音符带着雨落山涧的清脆,清亮轻巧,静谧安详,让人犹如独自置身仙林秘境,忘却所有俗尘凡事。

李怡静静地听着,一动不动。一曲终了,男子回过头来,一双丹凤眼带着笑意,道:“醒了?”

是个陌生男子,既非皇室贵族,又非李怡所认识的官宦子弟,五官立体,眉眼精致,态度明明十分和善,眉宇之间却带着一丝不容侵犯的疏离感,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有种洞悉世事的超然。

这样很好,李怡一向不喜欢过于热情的人。

男子站起身,将桌上的铜镜推向李怡的方向:“头部被撞了一下,略有红肿,并无大碍。”

铜镜之中,一张清秀的脸略显苍白,并无肿胀。李怡想,辰时喝的药,到药效消失,那么现在至少是亥时。男子仿佛猜到李怡在想什么,道:“哦,你昏迷了一天一夜,今日是四月十九。”自我介绍道:“在下秦风。”

李怡坐起,躬身以示感谢。秦风并不问李怡的名字,只说道:“桌上一碗鸡汤,你趁热喝了吧。”转身回去继续抚琴,这次弹得却是《十面埋伏》。

李怡小口喝着鸡汤,静心听琴。古琴原本声韵悠扬,很难弹出十面埋伏的肃杀之气,但他却弹得金戈铁马、气势如虹。

忽然窗户那边一阵微响,接着一个黑影一跃而入,脚步轻得如花瓣落地,悄无声息。且黑衣黑帽,黑巾蒙面,手握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显然是个盗贼。

李怡吃了一惊,心想如今入室盗窃竟然如此明目张胆,但瞬间明白过来。盗贼见李怡看到自己,也不害怕,反倒皱眉瞪眼,拿着匕首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以示恐吓。

盗贼高举匕首,一步步朝秦风而去。而秦风背对盗贼,正弹奏得如醉如痴,并未发觉。

身为客人,看到“盗贼”不提醒于礼有缺。李怡慢悠悠开口道:“姑娘要不要喝碗鸡汤?”

盗贼停住了脚步,气恼地瞪了李怡一眼。秦风手上未停,头也不回道:“飞羽,你多大了还玩这个游戏?”

盗贼一跺脚,丢掉匕首,上前抱住秦风的手臂摇晃起来,声音清脆,带着少女的娇憨:“哥哥,你来长安也不告诉我!”

秦风扯掉她的头巾、面巾,拨浪鼓一般拨着她转了两圈,带着点嫌弃皱眉道:“长高了,不过越长越丑了。”竟然是昨日在朱雀街上拦惊马的少女。

这么说,这里是东市附近了。但看窗外灯光之下亭台隐隐,水光淋淋,薄雾蔓延轻绕,宛如仙境,实在难以想象在东市如此喧闹之地竟然如此世外桃源。

飞羽眼睛明亮,嘟嘴道:“你不在长安,他们尽欺负我,他们一欺负我,我心情便不好,当然越长越丑了。”

秦风弹了下她翘起的鼻子,板起脸道:“胡说,只有你欺负别人,有谁能欺负你?”看似责备,眼睛里却满满的宠溺。

寻常人家的兄弟姐妹,应该就是这样的吧。李怡垂下脑袋,心中泛出一丝酸楚。

飞羽咯咯娇笑,撒娇道:“哥哥你带了什么礼物给我?寻常玩意儿我可不要。”

秦风道:“我在江南淘到一个灵虚古镜,十分好玩,你一定喜欢。”

飞羽跳了起来:“在哪里在哪里?快给我!”秦风看了一眼在旁边淡定喝着鸡汤的李怡,道:“你先出去玩会儿,我这里有客人。”

飞羽这才想起李怡,过来打量了他两眼,道:“原来你不是哑巴啊。”

李怡不善聊天,只微微一笑,点了点头。他看到飞羽的眼睛犹如一汪清泉,纯净透亮,一看便是没有受过多少苦难和挫折的,心中突生感慨。

飞羽盯着他的脸,忽然笑了起来,露出一口贝齿:“脸上的肿胀消啦。嗯,长得也挺好看,不过比我哥哥还是差得远。”

秦风责备道:“怎么越发没礼貌了?”但又忍不住哈哈大笑。

飞羽头一歪道:“我没说错呀。”又转向李怡,好奇道:“你不仅会讲话,还很聪明。那昨天为什么又丑又傻?”

原来昨天的伪装被她一眼便看穿了。

李怡喝的药,云衣称之为“娑婆汤”,听说配制起来极其复杂,喝了之后能让人面目全非。为了苟且偷生,李怡只要外出见客,必定要喝一碗娑婆汤,并装作痴傻,以免人看到他的真实面目。这么多年来,他的伪装从未被人识破,朝廷上下除了颍王,各皇子、皇弟再也不会将李怡放在心上。甚至民间百姓哄孩子吃药都会说一声“你要不吃药,就变得像光王那么傻”。

李怡正在想如何回答,秦风已经喝止了她:“飞羽,客人的隐私,不要随便打听!”

飞羽吐了吐舌头,忽然拉起嘴角,翻着白眼,冲李怡做了个鬼脸,嘻嘻笑道:“木头!”一跃而起,穿窗而过,接着只听她急促的声音在庭院中响起:“大牙叔叔!玄牧!我给哥哥的礼物呢?”原本寂静的院子瞬间热闹起来了。

秦风笑道:“小门小户的女儿,没有规矩,万望见谅。”

李怡回之微笑:“飞羽姑娘天真无邪,当真可爱的紧。”迟疑了一下,道:“在下……徐简,字无言,昨日不慎坠入泾河,多些秦公子相救。”

秦风笑道:“徐公子客气。寒舍简陋,徐公子愿意多住几天最好,不愿意也可吩咐门人套车离开,不过今日天色已晚,还是明早再做打算。”

两人一时无话,只有琴声悠扬。

一个圆头圆脑的少年一路蹦跳地闯了进来,满脸兴奋叫道:“主人您回来啦!”一看到李怡,愣了一下,哧溜一个转身跑了出去,但在门口鬼鬼祟祟,探头探脑。秦风叫道:“玄牧,何事?”

叫玄牧的少年溜着墙根进来,笑得眼睛弯弯,十分开心的样子,看着秦风结结巴巴道:“我有事同您汇报。”

秦风道:“讲。”

玄牧激动得双眼放光,但转眼看到李怡,顿时脸变得通红,扭捏起来。

秦风道:“无妨,徐公子是我的旧友。”

听到“旧友”二字,李怡不由一愣,绞尽脑汁想了个遍,也不记得自己曾交往过此人。

玄牧一听是旧友,脸上的戒备之色顿时消失,朝李怡害羞一笑,脚在地面上来回蹭了几下,这才小声道:“两件事……城北胡十一上面求助,说修炼遭遇瓶颈,难以突破。”他只是害羞,说话倒也流利。

秦风皱眉道:“这种小事,找大牙即可。”

玄牧见秦风不高兴,竟然红了眼圈,泪珠儿在眼眶里打起了转,委委屈屈道:“大牙叔叔尚未回来……他赖着不走。”

秦风见他哭了,口气温和了下来:“给他一碟三鲜丸子,打发了吧。”

李怡心想,这个秦风莫非是开酒楼的?

玄牧一见秦风态度缓和,又得了兴,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瞬间弯成了月牙,晃动着身子道:“还有一位老婆婆,说她女儿中了邪,哭了好久呢。”那副模样,让李怡觉得若是他有尾巴,定然会摇起来。

秦风道:“她儿媳是被狐族附身乱了性,给一杯醒神茶吧。”

李怡更加听不明白,心想这里到底是个什么所在,竟然还接办替人驱邪这种事情。看秦风衣袂飘飘,风流潇洒,怎么也不像装神弄鬼的人儿。转念又想,云衣失踪,自己没一点头绪,若是能找秦风帮忙,说不定事情有转机。

玄牧接了命令,却不离开,依旧仰脸望着秦风咧嘴傻笑,活像一只绕着主人恳求抚摸的宠物。

秦风果然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道:“今晚有贵客,让她明日再来罢。”

玄牧屁股摇摆得跟个扭花儿糖一般,脑袋在秦风的手里蹭了几下,撒着欢儿跑了。但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李怡分明看到他背后拖着一条毛茸茸的尾巴,不知是猫是狐,一转眼又隐藏不见。

李怡心中咯噔了一下,低头继续喝他的鸡汤,心中却打消了让他们帮助寻找云衣的念头。

(三)

李怡心中有事,一夜不曾安睡。捱到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未亮便醒了。原本想留纸条离开,哪知那个黄大牙马上出现。当时天色正是黎明前最暗之时,伸手不见五指,雾气又重,黄大牙提着一个灯笼一直将李怡送至崇仁坊,李怡问他家在东市几号,日后好登门拜谢,黄大牙却说得含含糊糊,曰有缘再见。李怡也不强求,拜谢之后,绕至胜业坊,从一个农家小院回到卧室。

这个农家小院同光王府背靠背,两个院子之间只隔着一堵围墙。光王府本是两进院子,前院待客,后院住人。几年前云衣不知从哪里得知背后这家农户的房子要卖,李怡当机立断,偷偷买了过来,利用围墙旁边一棵高大粗壮的榆树,将院子打通,除了云衣和柳氏,其他人皆不知此事。云衣甚至还找人帮他做了个身份文牒,化名徐简,是个落魄秀才。李怡从光王府正门出入时,一般是喝了娑婆汤的痴傻模样;若从后门小院出入,便是一袭青衣的寻常百姓。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即使有“徐简”这么个身份掩护,李怡也很少出门。府中无事时,他便称病不出,躲在小院之中,看书饮茶,这里算是一个难得的清净所在。

柳氏早上看到李怡,喜极而泣。

颍王等了几日,未曾听到有关李怡的噩耗,几日后亲自来到光王府,借口送些新鲜的瓜果菜蔬,看到李怡好好的在府中傻笑,呆立了片刻,拂袖而去。

贵儿疑惑了半晌,这才挠头赔笑道:“光王殿下还真是傻人有……真是福大命大。”

赵归真眉头紧锁,紧跟颍王。

此后十日,光王府难得清静,李怡不用每天喝酸苦的娑婆汤,也不用装疯卖傻。只是云衣未回,让人揪心。李怡便每天装扮成走街串巷的小贩,从角门出去,跟着老灰小灰去寻找云衣。

在寻找云衣的间隙,李怡也曾专程到东市打听关于秦风的消息,但竟无一人知晓。找了几次,李怡只好放弃。或者如玄牧传达的那样,等“有缘再见”罢。

偶尔李怡会想起飞羽那双清澈明亮的黑眼睛,想起秦风疏离感和亲切感兼具的丹凤眼,但他们距离他的生活如此之远,仿佛再也不会有遇到的时候。

不过这个念头没多久,两人便相遇了。

五月初三,那晚有风,空气中飘着粽叶的香味。天色极暗,伸手不见五指,正如飞羽惯常所讲的“月黑风高之夜,正适合杀人越货”。

李怡躲在云台寺的右偏殿里。云台寺不大,背靠一处小山崖,一个正殿两个偏殿,前后两进的院子种满了香樟树;正殿供奉着观音菩萨,左侧殿是娘娘殿,里面供奉的是送子娘娘,右侧殿七星娘娘,又称织女殿,平日里来来往往都是求子、求姻缘的女客,香火相当旺盛。

据说长安城中,大大小小有上千个寺院,可惜李怡去过的很有限,除了皇家寺院大慈恩寺和荐福寺,其他那些极富盛名的寺院他一个都不曾去过。但他对寺院的结构却不陌生。平日里只要云衣能找到的寺院结构图,李怡便会细细研究,后来不只是寺院,还有其他的庭院构造、民居建筑等,李怡闲着无事便一遍遍地看,想象这些屋檐之下生活着怎样的人群,是否也像他一样百无聊赖;想象自己生活在里面,同无数个可以信任的人一起玩耍,一起学习。

这种想象,一度成为他熬过漫长白日的最好玩的游戏。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能忘了那些凶险。

若不是寻找云衣,李怡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来云台寺这么个地方。

自云衣失踪以来,已经过去了足足一个月,李怡每日看似忙碌奔波,跟着老灰出入那些可疑的寺院,追踪那群麻雀带回来的气息判断它们去了哪里,却无一点头绪。李怡越来越焦虑,但毫无办法。

他手下既无兵丁,又无人脉,想在人口百万的长安城中找一个人,无疑于大海捞针。

柳氏几乎每天都等在门口,期望云衣能自己回来。

但事情在五月三日晚上有了转机。傍晚时分,一群麻雀回来了,那只叫尖尖的麻雀,衔着半片香樟叶,而老灰的身上全是香烛灰烬。

周围寺院里种植着大量香樟树的,只有云台寺。因此,匆匆吃过晚饭,李怡简单装扮了一下便溜了出来,先在云台寺门口观察了一番,然后在寺门关闭之前,趁着姑子不注意,潜入了右侧的织女殿,藏在长条供桌之下。

选择藏身织女殿,原因有三。一是织女殿与左侧的娘娘殿相比长了三尺,这让李怡觉得有些奇怪;二是织女殿窗前有棵巨大的香樟树,枝桠斜出,顶得窗棂变形,藏身树上或者从房内逃出都十分便利;三是寺院里的气味,除了浓郁的香樟气味,还有一些难以严明的味道,似香似臭,还有一点点酸苦之味,尤其以右偏殿为重。

院子里渐渐安静下来,门口的灯笼发出昏黄的光,却被香樟树遮挡得严严实实。供桌上那些直垂地面的红布,隔出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让李怡生出一种错觉,仿佛这里十分安全。

闭门鼓敲响良久,除了夏虫的呢喃,再也听不到任何响声,李怡这才小心翼翼地从供桌下轻轻钻了出来。

殿内布置很简单,七星娘娘,也就是织女,在层层叠叠的帐幔后面抱着一把巨大的梭子正襟危坐,暗光之下,圆润脸上的笑容显得十分诡异。它身上层层叠叠披着信徒们供奉的法医,花花绿绿,长短不一,庄严之余带着一种令人忍俊不禁的可笑。

门后一侧,放着一个大肚瓮,里面装了半瓮水,应为防火之用;旁边靠墙摆着一个大柜子,里面放着一些绣品、未开封的香烛,手工做的蒲团,还有一些信女们手抄的经书。供桌上摆着烛台、油灯和瓜果贡品,一端一个大铜盘,里面散落着几文钱;前面三个大艾草蒲团,甚是厚实软和。

李怡摸着墙壁,慢慢绕着走了一圈。在确认墙壁没有空心或暗门之后,推开窗户钻了出去。

寺院不大,一会儿便走了一遍,主殿、偏殿、姑子房一切正常,殿后的古井、角落的柴房,甚至茅厕,李怡都没有放过,捏着鼻子进去看了看。这就是个寻常的寺院而已,没有云衣,也没有想象中的绑架囚禁。

李怡茫然在站在屋檐的黑影之下,呆了良久。

云衣在哪里?她是出了意外,遭遇了坏人,还是有私事耽误了没能回家?这个最为关键的问题,自己调查了一个月,仍是一头雾水。

还有今晚,兴冲冲来到了云台寺,藏了半夜,看了一圈,又能怎么样呢?依旧是没有任何线索。

李怡木然地想,或许自己出来寻找云衣,心底原本也未指望能找到的吧。

不过找得到找不到,总是要找的。李怡爬上了那棵香樟树。

如此黑暗的夜晚,不应该出门。周围民居已经漆黑一片,主侧殿门口的灯笼,如同暗夜之中恶鬼的眼睛。据说鬼都是生活在黑暗之中的,比如自己。李怡嘴角泛出一丝自嘲的笑。

“砰”的一声微响,接着只听到器物滚动的声音,将李怡从胡思乱想中拉了回来。

原本寂静的寺院,忽然传来一阵细微的脚步声。接着只见偏院亮起灯光,片刻之后,便见三个黑影一前两后:前面一个看起来精干的,一手提一个笼子走得飞快,反倒后面两个人抬着一个笼子,趔着身子一边走一边小声抱怨:“不是说风声紧,这些天不来我们这里吗,怎么回事?”

李怡依稀认出,说话这个是今晚锁门的年轻姑子。

前面领头的一个声音苍老些,回头训斥道:“你管那么多做什么?”

三人走过回廊,年轻姑子嘟囔着犟嘴道:“半夜三更叫人起来,还不能抱怨啦?”她撩开笼子看了一眼,道:“以前都是送野味,今天送的生菜瓜,怪不得这么沉。”换了个手,又道:“还是个成年菜瓜。”

光王府虽然清贫,但好歹是皇室,对寻常的蔬菜认的不多,猜想菜瓜可能同冬瓜差不多。

同她一起抬笼子的是个矮胖姑子,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半闭着眼睛道:“师父提的一看就是两个小菜瓜。”

老姑子严厉地喝道:“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年轻姑子在后面翻了翻白眼,继续小声嘟囔:“大白天光明正大不好么,非得半夜三更,扰人清梦……”

老姑子喝道:“闭嘴!”

年轻姑子悻悻地闭了嘴,下嘴唇撅得老长。老姑子打开织女殿的门锁,三人拿着笼子进去了。

李怡竭力不晃动枝叶,慢慢爬上更高的枝桠,往殿内看去。

老姑子点亮了油灯,蹲下身看那三个笼子。

地上三个粗荆条笼子,上面蒙着黑布,打眼一看,像是哪家猎户送来的猎物。但刚才明明听姑子说是菜瓜,不用常见的菜筐却用笼子,真是奇怪。

老姑子围着笼子看了看,自言自语道:“果真是一大两小。可前天明明说是三个小菜瓜。”

年轻姑子靠着粗壮姑子身上,迷离着眼睛道:“大小有什么关系?只要品相好,一样值钱。回去吧,我眼睛都睁不开了。”

老姑子瞪了她一眼,道:“你懂什么!……可能是我听错了。”看起来十分不放心,绕着笼子又走了一圈,将正中那个旧蒲团踢开,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新的蒲团,道:“还是在这里守着。”

年轻姑子不乐意了:“师叔瞌睡小,你守着吧,我们俩先回去了。”说着竟然真的一边打哈欠一边走了。粗壮姑子迟疑了一下,跟着年轻姑子就此回了房间。

老姑子也不理她们两个,自行在新蒲团上坐下,目不转睛盯着三个笼子,一动不动,如同雕像。

这一坐,几乎有一个时辰之久。饶是李怡向来自诩定力异常,也十分佩服老姑子。直到三更鼓敲过,老姑子这才晃了晃身子,站起来吹灭油灯,将织女殿锁了,蹒跚着回去休息了。

李怡目送她走远,本打算从树上下来离开,但想了想,又从窗棂翻进织女殿,摸黑儿在老姑子刚才坐的蒲团上坐下。

等李怡眼睛适应了黑暗,这才发现,蒲团前面空空如也,并无笼子。

空气中的味道稍微浓重了一些,仿佛刚才这里好几个人聚会刚刚散去。除了蒲团上还留着老姑子的体温,刚才那三个装着狐狸的笼子就像从未出现过一般。

李怡竭力去想老姑子刚才做了什么。他学着老姑子的样子,晃了晃身子。蒲团并不均匀,垫的东西一团一团的,坐着一点也不舒服。

忽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似乎是老姑子又回来了。李怡想也未想,一个箭步来到大瓮跟前,双手往瓮沿一按,准备跳入。

李怡按了个空——这个看似正常,靠墙而放的大瓮,不知何时竟然变得像个气流凝成的漩涡,李怡发觉不对时已经收不了力了,一个倒栽葱扎了进去。

大瓮底部,联通着一个倾斜的暗道。暗道狭窄,刚好容一人躺着滑下,道壁光滑如同琉璃,不会将人撞伤,但周围并无着力之处,无法停止。

长长的滑道,像小时同阿娘玩过的滑雪游戏,只是头朝下,让人觉得有些眩晕。

李怡护住脑袋,嘴里默念着数字,顺着滑道飞速下滑。其中出现过两次转弯,当数到十九的时候,前面忽然出现一丝亮光,还有一些嗡嗡的回声。

光线越来越亮,声音也越来越清晰,伴随而来的还有浓重的草药味。李怡一头冲了下去,太阳穴撞在滑道边缘同地面的结合处,顿时一阵剧痛,几乎昏厥。

隐约看到有三个人影围成一团正在议论什么,听到动静,其中两人围了上来,一个佝偻着身体的公鸭嗓子道:“咦,怎么有个男人?”他的声音粗中夹杂着刺耳的尖细,听起来极不舒服。

一个獐头鼠目的肿眼泡男子朝着李怡的腰部踢了一脚,眼睛一亮道:“男人?”他身材矮小,动作麻利,一双手臂长过膝盖,身材比例异常不协调。

另一个男子一摇一晃走了过来,嘿嘿笑道:“你想来个什么人?像上次那个狐狸精一样的小娘儿们?”这人又极胖,五官陷入脸颊,偏他又未穿衣服,身上皮肤被抓得红一条白一条,血痕血痂遍布,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块可以移动的五花肉,连声音都带着一股子油腻腻的感觉,同肿眼泡的干瘦形成鲜明对比。

三个人的脸都惨白惨白的,毫无血色,连眉毛都是浅黄色的,仿佛很久不见天日。

公鸭嗓子连咳了好几声,眯眼打量着李怡。五花肉拿刀在李怡的身上比划着,道:“虽是个男人,品相还不错。”他一手翻开李怡的眼睛:“细皮嫩肉,眉清目秀……眼珠子又黑又亮,归我了!”

肿眼泡上窜下跳,吱吱叫着极其猥琐地在李怡的裆部掏了一把,道:“这个部位就是我的了!”他朝着公鸭嗓子一挤眼睛,谄媚道:“老规矩,心肺归你。”

李怡看到他的手,状如枯枝,黯淡的皮肤像燃烧过的纸灰皱巴巴贴在骨头上,青筋和血管绷起,像一条条蜷曲的蚯蚓,又丑陋又诡异。

李怡第一反应,是遇到了传说中的黑店。可近几年来,天下还算太平,百姓收成也不错,堂堂首城长安,怎会有如此丧心病狂、杀人食肉的凶徒?况且位于全是女尼的云台寺下,好生奇怪。

三人对待李怡,如同待宰的猪羊,丝毫不放在心上,并未将李怡手脚敷上。转身回去,磨刀的磨刀,拿钩子的拿钩子,并相互开着下流玩笑,极尽猥琐之态,说其屠夫也好,强盗也罢,没有丝毫像郎中的样子。

(四)

也难怪李怡会想起“郎中”,因为这里太像一个医馆了。

房间足有三间堂屋大小,有一门一窗。三面墙壁,一面搭了搁架,摆着大大小小、形态各异的罐子。罐子质地不一,有粗糙的陶罐,有釉色细腻的青瓷罐,也有制作精美的水晶罐和玉罐,散发出刺鼻的药水味道;一面墙壁嵌满了药匣子,同医馆药堂几乎一模一样,不过匣子上刻的字犹如鬼画符,除了“草头乌”、“断肠草”等少数几味认识的,还都是些毒草药,其他的一概认不出写的是什么东西;一头则并排摆着三个厚木案板,上面布满了油渍和暗红的血迹斑点,墙壁上挂着剔骨刀、斩骨刀和铁钩子,其中一个案板上还放着个白森森的骷髅,平添了几分邪气。而且墙角有个土灶台,上面一个大铁锅似乎正熬着药,咕嘟咕嘟作响,散发出古怪的味道。

药味、汗味、血腥味、腐臭味混合在一起,在燃烧的炉火和潮湿空气的催动下,令人作呕。

刚才李怡看到的那三个笼子,并排放在墙角,依旧蒙着黑布。

肿眼泡举着剔骨刀,对着反射着亮光的刀刃吹了一下,淫笑道:“兄弟们,我可等不及了!”

李怡心中几乎未起任何涟漪。想到可以马上见到地下的阿娘,他的嘴角甚至泛出了一丝笑意。

五花肉从靠近案板的一个陶罐里拈出一个东西丢进嘴巴里,嚼得咯吱咯吱响,半晌才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句油腻腻的话来:“你急什么?自然是方大先来。”他示意公鸭嗓子。

李怡发现他嚼的竟然是一颗眼珠子,胃中一阵翻腾。

公鸭嗓子却道:“先熬好了这锅婆娑汤再说。”

听到婆娑汤三个字,李怡心中一动。自己一直喝的药汤,也叫做婆娑汤,只有云衣会做,这么说,云衣即使不在这里,这几个人也脱不了干系。

公鸭嗓子去到灶台处,打开了火上炖着的陶罐。李怡嗅到娑婆汤的味道,觉得与自己日常喝的似乎不太一样。

公鸭嗓子对着蒸汽嗅了嗅,对着肿眼泡道:“还差一点火候。”

肿眼泡叫道:“骨侍!”

门开了,一个人,准确地说,应该是一具干尸,僵直地走了进来,眼窝漆黑深陷,衣衫褴褛,干枯的肌肉贴在骨头上,部分地方露出灰白的骨头,显然已经死去良久。

肿眼泡跳过去,将手放在他的天灵盖上,嘴巴念念有词。

骨侍将手臂放入火内,作为柴烧。火噼里啪啦地燃烧了起来,照着骷髅黑洞洞的眼窝。

看来肿眼泡本事不小,竟能驱动尸体。

骨侍燃烧着,肿眼泡又等不及了,道:“方大,我看至少还要一刻工夫呢。先来解决这个。”

公鸭嗓子一动不动,看着“骨侍”烧骨熬药,过了片刻,道:“也好。这次的娑婆汤缺一味药引,要熬制久一点。”随手拿了把剔骨刀,走过来又迟疑了:“好似不对。我再看看。”

他翻出一个脏兮兮的羊皮卷,嘴里道:“今晚登记的有三个,昨晚送来两个,一共五个。多了一个?”冲着五花肉和肿眼泡摆了摆手,道:“还是再核对下,莫要搞错了。”

这伙到底是什么人?李怡冷眼旁观,心中越来越疑惑。

五花肉靠着案板,肥厚的手摩挲着骷髅,道:“有什么可核对的,以前还不是这样办?多出来的,是给咱哥儿们几个享用的。”

肿眼泡却出言无状,不耐烦地冲着公鸭嗓子道:“你怎么婆婆妈妈的!果然男人没了卵蛋,便成女人了。之前我看那些阉党太监翘着兰花指,还不相信,我看你离翘兰花指不远了!”说着还忍不住哈哈哈大笑起来,并捏出个兰花指比划了一下。

公鸭嗓子脸色突变,额上的青筋不住地跳动。五花肉本来想跟着一起笑,看到公鸭嗓子的表情,朝肿眼泡喝道:“都像你,我们早死几百回了!方大一向仔细,听方大的。”

肿眼泡翻了个白眼,冷哼道:“那是,那是。”

李怡趁他们三个斗嘴的机会,用脚将旁边角落里一把黑黝黝的断刃划拉到自己身下。

公鸭嗓子脸色缓和了些,平静了下,走过来上下打量着李怡,道:“这家伙细皮嫩肉的,眉眼么……”他阴鸷地盯着李怡的眼睛。

李怡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挺直脊背,盘腿做好,平静地同他对视。

公鸭嗓子有些出乎意料,顿时显出感兴趣的样子,咝咝笑道:“竟然有不怕死的,有意思。”五花肉在他身后看着李怡,道:“不错不错,长得还相当出众。”

肿眼泡凑过来咯咯笑道:“长得出众?那太好了,在下鬼手弥戒,专治长相出众之人,潘安见了我,也保证让他丑得亲生爹娘都认不出。”他双手相握,关节咔咔发响,薄皮肤下的血管像要爆开一般。

李怡淡然地看了他一眼。搜寻了下记忆,不曾听说过弥戒这个名字。

李怡的眼神里不带一点感情,但在肿眼泡看来,这却是实实在在的挑衅,他忽然伸出右手两根指头,超李怡双目插去。

眼见他指尖已经碰到李怡的眼睫毛,却被五花肉打开了。

五花肉不满道:“说好了,这家伙的眼睛是我的,你怎么总是不讲规矩?”

吧嗒一下,肿眼泡右手食指和中指两截指骨竟然掉在地上。他飞快捡起,放在嘴边吹了吹,重新按回原位,动作一气呵成,十分娴熟。而那两跟指骨也如粘上去一样,照样活动自如。接着肿眼泡龇开了龅牙,目露凶光:“讲规矩?想当年我同谁讲过规矩?”

五花肉的眼睛倏然睁大,轻蔑地道:“这话你当年怎么不同龙隐轩主讲去?你也知道那是‘想当年’而已。”他从鼻子里挤出一丝气流,斜着眼睛哈哈道:“沐猴而冠,沐猴而冠。”

李怡心中一动。

肿眼泡呜嗷一声怪叫,扑过来掐住了五花肉的脖子,咆哮道:“你又好到哪里去,若不是他,你会躲在这阴暗的地下活得像块烂肉……”他的眼泡鼓得越发厉害,像一只充气的癞蛤蟆。

五花肉将他整只右手齐齐折断,露出已经发黑的骨头茬子:“妈的,老子忍你很久了,龙隐轩主怎么不彻底废了你……”两人扭成一团。

肿眼泡身段灵活,五花肉力气大,两人打得难分难解。不过肿眼泡显然身子底差些,最终还是被五花肉压在了身下。

公鸭嗓子慢条斯理地搅着汤药,一直等着肿眼泡白眼直翻,吱吱乱叫,这才上前将两个人分开,皱眉道:“自家兄弟,何苦来哉?有这本事,还不如去找龙隐轩主报仇呢。”看似公正,但显然偏向五花肉。

五花肉松了手。肿眼泡竟是个不知进退的,看到公鸭嗓子偏心,张口即骂:“你有本事怎么不保住你的卵蛋,还不是被龙隐轩主追得屌毛乱飞……”

公鸭嗓子勃然大怒,挥手给了肿眼泡一巴掌。

肿眼泡被打得滴溜溜转了一圈,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才懵着脸起身,蹒跚着走到墙角一个罐子出,把手腕放在罐子里蘸了蘸,捡起右手按在断臂上,坐下吐纳运气了一阵,隐隐有一团红光在他胸口盘旋,须臾工夫断手便恢复如常,返身回案板上抓了一把斩骨刀,不敢对公鸭嗓子,却杀气腾腾对着五花肉,两人破口大骂。

从对骂中,李怡大概了解了他们三个的关系。他们原本素不相识,但却是三个不折不扣的恶人,十几年前作恶多端,栽在了一个号称“龙隐轩主”的人手里,三人遭受重创,疑似公鸭嗓子方大男性功能受损,五花肉无限长肥,肿眼泡最为严重,浑身上下逐渐碳化,只剩一张脸还算正常。三人似乎都不能出现在阳光之下,只能在这地下苟且偷生,凭借公鸭嗓子独特的制药技艺勉强支撑,刚才肿眼泡粘接断臂的药水也是出自公鸭嗓子之手。但如此境遇之下,肿眼泡仍改不了狂妄自大、嘴巴恶毒的毛病,屡次同五花肉发生冲突。

而且很显然,公鸭嗓子同五花肉更投契一点。

争吵之间,骨侍的两只手臂已经燃烧殆尽。公鸭嗓子厉声喝道:“你们到底还想不想活着出去?!”转身去到灶台,将半死的骨侍推到一边,去看熬着的娑婆汤。

盖子打开,一股熟悉的气味飘来。肿眼泡和五花肉终于停止了争吵,异口同声道:“成了吗?”

公鸭嗓子半弯着身子,把脸埋在腾起的蒸汽里,一副陶醉之态。

肿眼泡闪电一般跑过来,皱着鼻子猛嗅一通。五花肉随后跟来,将他挤到一边,肿眼泡怒目而视,终于还是忍了下来。

公鸭嗓子强忍着激动,道:“马上便好。”五花肉浑身战栗,脸颊的两团肉抖得像两只小兔子:“这么说,再过两个时辰,我就可以去晒太阳了?”

肿眼泡停止了辱骂,手舞足蹈起来:“成……成了?”他的眼珠子鼓起:“美酒,美人儿……如今几月了?”

公鸭嗓子道:“五月初三。”

三人瞬间恢复和睦。公鸭嗓子照看汤药,五花肉努力克服行动不便,弯腰往灶里添柴,肿眼泡则蹦跳着招呼:“骨侍!骨侍快把笼子提进来!”

公鸭嗓子瞟了一眼正襟危坐的李怡,朝五花肉递了一个眼色,道:“关键时刻,不能出任何差错。将这小子先绑上,等正事完了再处置。”

肿眼泡变脸倒快,殷勤地拿了绳子过来,讨好道:“你帮方大看汤药去,这边我来。”三下五除二将李怡按住,先将双手反绑,又过来绑他的双腿。

趁着他低头用力,脑袋刚好在李怡面前之时,李怡倾了倾身子,以一种几乎听不到的声音道:“方大要杀你。”

(五)

肿眼泡身子一晃,李怡马上嘴唇微动,继续道:“不要动。”

肿眼泡继续捆绑,但动作已经有些虚张声势。李怡面不改色,飞快低语道:“娑婆汤有变形之功效,对付常人尚可,若想要治好你们三个身上的顽疾,却需要有灵物内丹做引。”他故意在“灵物内丹”上加重了口气。

肿眼泡脸色微变,手上力度松动了些,侧耳听李怡讲话。

李怡曾听云衣说过,真正的娑婆汤,不仅可以让服用者化为异形,并能化腐生肌,让人脱胎换骨。只是要达到这种功效,对所用药材要求极高,并需以灵物内丹做药引。柳氏曾好奇追问,家中的药剂如何,云衣非常遗憾,说自己药理知识不足,用药粗糙,因此家中药剂药性极浅,只是勉强挂个娑婆汤的名号而已。

李怡不爱打听,对草药熬制之类的又不感兴趣,因此只是听云衣这么说了一嘴,对娑婆汤的具体做法知之甚少。

不过用来挑拨肿眼泡同那二人的关系,足够了。

李怡不慌不忙地组织着语言:“你的内丹,最为适合。”

短短几个字,让肿眼泡心肝儿一颤。

肿眼泡朝灶台方向看了一眼。公鸭嗓子和五花肉两人脑袋凑在一起窃窃私语,正在往汤药里添加最后的药材。

但若说他们俩正在密谋什么,看着也像。肿眼泡嘴角抽动了一下,嘴里开始嘟囔着骂起来。

李怡冷笑道:“非族非类,为何救你?”

这一句话,戳到了肿眼泡的心里。肿眼泡看着李怡,如同见到了鬼。

那边公鸭嗓子欣喜道:“好了!”五花肉回头骂道:“你慢腾腾磨蹭什么呢?”

肿眼泡挡住李怡,抬起手臂回骂道:“老子的手臂谁折的?账还没跟你算呢!”

五花肉啐了一口,憎恶地道:“今晚之后一别两宽,老子再也不想见到你。”

肿眼泡眼神顿时凶狠起来,起身朝着李怡后背踢了一脚,大声骂道:“不给你点颜色看看,老子枉称霸长安鬼市数十年。哼哼,一看到长相出众的就来气,小子,让你暂且多活一阵子。”然后装作低头查看李怡绑手的绳子,低声道:“为何说这些?”

李怡道:“活命。”

肿眼泡轻哼了一声,将绳子狠狠地勒了几勒。李怡面不改色,淡然道:“我会熬制娑婆汤。”

话虽简单,但两人都知道意味着什么。

肿眼泡的动作慢了下来。李怡偏头看着他,眼神无惧。

两人对视了片刻,肿眼泡恶狠狠给了李怡一个威胁的眼神,在他背上一拍,接着大声叫道:“方大,先把几个菜瓜解决了吧!”冲着门口叫道:“骨侍!拿笼子来!”

绑手的绳子松了。李怡慢慢将手褪出绳结,仍作出被绑的样子。

又有两个骨侍进来。这两个好一些,除了眼睛浑浊一片,至少看起来像个人的样子,尚未骨化,衣服也完好。两个骨侍各抱来一个大笼子,同样的笼子,同样的黑色笼布,与最开始的三个笼子并排放在一起,然后退到旁边。

公鸭嗓子和五花肉的表情凝重起来。

嗵、嗵、嗵几声微响,墙壁上镶嵌的四盏犀角灯亮了起来,发出蓝莹莹的光。那些笼布在蓝光的照耀下,越发诡异地发黑,并在周围形成一圈暗黑光晕,五个笼子看起来像五个无底黑洞。

肿眼泡手脚并用,三把两把将笼布一一扯去,并打开了笼盖。

——所谓的菜瓜,竟然是活人!三个成年女子,两个幼女,蜷缩在里面。

肿眼泡兴奋地摇晃笼子:“起来啦起来啦!”他伸手在其中一个女子的脸蛋上摸了一把,猥琐地放在鼻子下嗅。

公鸭嗓子从搁架上拿下一个小陶罐,走过来用指甲蘸了点药液,点在几个人的脸上。

“菜瓜”们慢腾腾坐了起来,表情呆滞。看她们的打扮,有的家境贫寒,有的家境富足,还有一个身着异族服饰的,但三个女子皆是二八年华,面容姣好。

毫无疑问,他们在拐带人口。那云衣呢?李怡的心揪着疼了一下。

公鸭嗓子将熬好的娑婆汤盛了一点在一个小玉碗中,递给五花肉,自己则捏住一个女子的下巴往她嘴里滴药剂:“这次纯度高的多,因此成人三滴,孩童两滴,便可保持三日畜形,并保证她们不食不饮也不会脱形。”

肿眼泡探着脑袋,急道:“省着点儿!小心不够用!”

五花肉呛道:“你懂什么?我们心里有数!”

肿眼泡冷笑道:“你们?哪个你们?你们俩这是有了断袖之癖不成?”

五花肉大怒,空着的左手手指一弹,一道火光朝着肿眼泡门面而去。

肿眼泡闪身躲开,同时一声低啸,旁边站着的骨侍双双跳出,堵在了五花肉面前。

眼见又要打起来,公鸭嗓子吼道:“有完没完?龙隐轩主已经到了长安,你们俩不想报仇了吗?”

双方停了手,其中一个灰衣骨侍还保持着挥拳的动作。

李怡趁他们三人不注意,慢慢挪到墙角,将脚上的绳子解开,并捡起断刃握在手里。

公鸭嗓子不急不慢,将娑婆汤喂给几个女子喝了,这才慢吞吞道:“前日风长老得了个大消息,说龙隐轩主已于半月前到达长安。”

肿眼泡跳了起来,尖声叫道:“再说一遍!谁来了?”

五花肉的眼睛终于从肉缝中瞪了出来,原来他眼睛并不小:“龙隐轩主!”他猛地喘了起来,粗大的脖子憋得通红。

周围发出奇怪的咯吱声,李怡想了一下,才明白是五花肉和肿眼泡发出的。五花肉在咔咔发抖,肿眼泡在咬牙切齿。

他们对于龙隐轩主,既恨又怕。而且这种怕,是刻在骨子里的。

公鸭嗓子阴沉沉道:“不错,我没跟两位讲,是因为风长老也只是收到风声,不敢确定。龙隐轩主一向神龙不见首尾,行踪不定,说不定他早来了,在暗中盯着我们呐。”

五花肉浑身上下的肉都在抖动:“十几年……他,他的功力更加精进了吧……”

肿眼泡呲着嘴,长长的獠牙若隐若现:“软蛋!”但眼里的恐惧也一样明显。

五花肉惊慌地东张西望,仿佛龙隐轩主就躲着附近一般,“这个”、“那个”地嗫嚅了一阵,终于开口问道:“龙隐……轩主,到底是什么模样?”

公鸭嗓子停下手上的活,抬头看了一眼五花肉,眼神复杂。肿眼泡明明同五花肉一般惊慌,嘴上却不肯消停,抢白道:“他长什么样,你还不是打不过?”

五花肉对他的挑衅充耳不闻,诚恳道:“兄弟我根基差,功力弱,龙隐轩主自然不屑于显露真容。不过弥戒兄弟,你当年可是横行八百里秦川的,龙隐轩主对你下手也最重,你看到的龙隐轩主,是个什么模样?”

肿眼泡弥戒双眼爆出,眼白充血,那副丑陋凶狠的模样犹如恶鬼,骂道:“老子管他什么模样!反正这笔账,定是要记到他的头上!”声音虽大,但明显色厉内荏。

听这口气,他们两个竟然连龙隐轩主的面容都没有看清楚,就被收拾了。

五花肉怔了片刻,失魂落魄道:“原来你也没看到……我当时只看到一团青雾,明明看不到人形,声音却无处不在……”他打了个寒噤,哆嗦道:“你们能想象那种感觉吗,就像我大白天没穿衣服走在大街上,无时无刻处在被人监视的环境之下,打也打不过,躲也躲不开……”

肿眼泡眼中恐惧大炽,跳起来叫道:“闭嘴!你给老子闭嘴!”

五花肉吭吭地哭了起来。肿眼泡愈加暴躁,骂骂咧咧说他不像个男人。一直忙活的公鸭嗓子终于直起身,长叹一声,幽幽地说了一句:“明天之后,大家各自保命吧。”

三人相顾无言,五花肉还时不时地抹一把眼泪。

公鸭嗓子慢吞吞起身,捡起笼布,去盖那些笼子。

喝了娑婆汤的五个“菜馆”,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五只动物:三只狐狸,两只兔子,安静地蜷伏在笼子里,一动不动。

(六)

李怡彻底明白了他们所从事的勾当:从各地掳拐年轻女子或者女童,利用娑婆汤变成动物模样,神不知鬼不觉运出长安,再转卖其他地方。

两个骨侍把笼子摞在一起。看样子,明天天亮之后,有人专门接应,将这几个人送出去。

这些失踪女子的父母们,不知道该有多么难过。

李怡懊悔自责不已。这些天一门心思追踪云衣,却没留意市面上关于其他女子失踪的信息,思路、眼界、心胸皆太过狭窄了些。

但如今,独自一人陷入如此境地,面对三个穷凶极恶的怪物,别说救这些女子,连自己逃命都没有机会。他忽然有些后悔那天没有开口向秦风求救。

五花肉指着李怡问道:“这人怎么办?”

不等公鸭嗓子开口,肿眼泡抢着答道:“留着,等过会儿咱哥三个补一补。”

公鸭嗓子阴鸷地看了一眼李怡,道:“也好。”

窗台上的沙漏悄无声息地流动。公鸭嗓子回到灶台前,道:“我们三个,症状各不相同……希望今晚顺顺利利,这最后一碗娑婆汤,大家分了吧。”他拿起一个玉勺,小心地盛出一大盅来,对肿眼泡道:“弥戒兄弟,我们一同生活多年,虽有争执,也算是患难之交。自此之后,江湖再见,希望有难之时兄弟还能鼎力相助。这一碗,你先来。”

肿眼泡干笑了两声,眼睛有意无意地往李怡的方向瞟了一眼,道:“兄弟我脾气大嘴巴臭,方大你多担待。花兄弟行动不便,还是先给花兄弟吧。”口气之中的不信任意味明显。

五花肉冷笑道:“有种你一口也别服用。”

公鸭嗓子皱眉道:“算了,算了!还是我先来。”他端起药盅,低头便饮。

肿眼泡松了一口气,略显尴尬地笑道:“味道如何?”

药剂即将入口,公鸭嗓子眼中精光一闪,闪电般出手,将整盅药剂泼朝着肿眼泡了过来。

毫无防备的肿眼泡被泼得满头满脸浓稠的药液,一声怪叫,往后跳了几步,刚好落入五花肉的攻击范围之内。五花肉一记重拳,打在他的后心上。

肿眼泡如同风筝一样飘了出去,撞在搁架之上又跌落下来。李怡听到他手脚摔断的声音,竟然脆得像瓷器落地;几个陶罐跟着掉下,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流出一滩黏糊糊的药水来,将肿眼泡散落的手指骨、脚趾骨粘住。

原来公鸭嗓子和五花肉早已算好位置偷袭。

肿眼泡伏在地上,不住干呕,吐出一个红彤彤、拇指大小的核状物来。公鸭嗓子欣喜若狂,扑过来便要抢,肿眼泡却重新吞了下去,用断腿将他踹开,冷笑道:“你当我弥戒是吃素的吗?”

这一脚用力极大,公鸭嗓子捂着胸口,佝偻着咳得喘不过气来。

五花肉一摇一晃地过来,他肥得弯不下腰,只能勉强伸手抓住公鸭嗓子的衣领将他提起来:“方大你往后站。”

肿眼泡脸上,被药淋水过的地方已经变色发黑,看起来就像画中的夜叉,面目可怖。

五花肉笑眯眯道:“弥戒,这几年我同方大反复暗示你,娑婆汤需要内丹,可你总装聋作哑。你一个野猴子,再怎么修炼,也成不了佛,还不如把内丹赠与我们,也算是功德圆满啦。”他咯咯地笑起来,身上的肉也跟着抖动。

肿眼泡强忍着不把内丹呕出来,咬牙切齿道:“休想!”

五花肉笑得直喘气:“你看你,如今除了胸口和脑袋,全身上下已经碳化,就是饮了这娑婆汤,又能活多少天呢?”

公鸭嗓子弓着腰,喘道:“弥戒兄弟,你脚下这化骨膏,我熬制起来费了好大工夫。不足半个时辰,你便会化为脓水。你放心,寻找龙隐轩主报仇这件事,就包在我和花兄弟的身上了。”

肿眼泡挥舞着断臂,但他只要一用力,身体便扑嗽嗽往下掉骨头渣子。他的两只眼睛已经发红,嘶吼道:“我要杀了你们!”接着发出一声凄厉地长啸声,震得房顶尘土纷纷坠下。

两个骨侍闻声而动,分别朝五花肉和公鸭嗓子扑来。

五花肉哈哈一笑,学着肿眼泡的样子发出长啸。已经跳起来准备击打的灰衣骨侍在空中忽然调转身体,朝肿眼泡扑去,一拳砸在他的额头上。而另一个黑衣骨侍则呆板地举着拳头,愣在原地。

肿眼泡的天灵盖凹陷进去,瞪着圆鼓鼓的眼睛一声未响便一命呜呼,他嘴巴微张,脸上依然带着难以置信的惊愕。

五花肉将灰衣骨侍一脚踢开,轻蔑地道:“就你这点本事,早被花爷我学去啦。”他小心翼翼地朝肿眼泡胸口一按。

一颗泛着光晕的红色珠子,慢慢从肿眼泡的嘴巴里飘了出来。

五花肉大喜,伸手去抓。公鸭嗓子更是欣喜万分,张开双臂扑了过来,但因为五花肉实在体积太大,他根本到不了近前。

但他这么一扑,带动气流,红色珠子飘忽了一下,从五花肉指缝之中漏出。

五花肉跳起,将珠子抓住,激动不已:“内丹!得到内丹了!”

李怡一边看着他们争抢,一半慢慢挪动位置,想趁机查看下看哪里有可以逃命的出口,却见公鸭嗓子表情狰狞,口里道:“好好好,我们终于可以重见天日了!”却从腰间拔出一柄匕首,一声不响插在五花肉的背心之上。

五花肉松开了手,迟钝地调转脑袋,不可思议地看着公鸭嗓子:“方……方大……为什么?”

公鸭嗓子紧紧抓住珠子,嘴角抽动:“我们都病得太久了,要想脱胎换骨,哪能那么容易?这些娑婆汤和内丹,只够治好一个人。”

五花肉的嘴里开始噗嗤噗嗤地吐出血沫。公鸭嗓子挤出几滴假惺惺的泪来:“花兄弟,对不住,每逢初一十五,我会给你烧纸的。”

在倒下的那一瞬间,五花肉忽然用尽力气,飞起一脚踢在了公鸭嗓子拿珠子的左手手腕上。

公鸭嗓子痛得手一抖,红珠飞了出来。恰在此时五花肉轰然倒地,珠子被他倒下带出的气流一冲,朝着肿眼泡面部飘去。

哪知道肿眼泡并未气绝,他忽然一动,猛一吸气,又将内丹吸了进去。

公鸭嗓子大惊失色,慌忙去按肿眼泡的胸口,肿眼泡却始终牙关紧咬,拒不吐出。

别说公鸭嗓子,连李怡都看得惊心动魄。

公鸭嗓子几次按压不成,回头去找刀子想要撬开肿眼泡的嘴巴,就在他转身的瞬间,肿眼泡忽然张开口,一个用力将珠子朝着李怡的方向吐了过来。

李怡正紧张地看着他们三人争斗,忽听肿眼泡叫道:“张口!”便下意识张了开嘴,只见珠子拖着红色的光晕直朝自己门面而来,带着一股淡淡的腥味,接着喉部一阵微热,珠子进入了李怡的腹中。

肿眼泡双目尽赤,哈哈大笑。笑声未完,已经气绝身亡,变成一堆骨头霹雳啪啦倒下,并在化骨膏的作用下化为脓水。

看他残余的头骨,果然是只得道的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