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落南北成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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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chapter9

我和姜斯达能够见面一切归功于他的坚持。要不是他执意要在春节前见面,我觉得可能我们根本就见不到。

关于见面地点,我们两个商议了很久。

吃火锅太毁形象,吃别的又不是很隆重,最后挑来挑去我们选择了西餐。

对于这份西餐,我们两个全部吃完的,可能也只有餐前水果。真的是好难吃啊!

见面之前我煞有介事的一遍遍问我妈我的造型还算淑女吧,我妈吐槽我这么隆重的样子不像是要去见老同学,反倒是像去相亲。

我不知道他怎么想,反正我只是想去见见他,至于在一起的事,情人节以后再说吧。

我到的比姜斯达早一点,因为我知道第二个到的那个人肯定会紧张。

路上我跟姜斯达说我紧张地快死了。他说,那你死吧。

好的,是我熟悉的那个姜斯达没错了。

店里的灯光有点昏暗,六点多的天已经有点黑了,整个气氛看起来很有感觉。

姜斯达走过来的时候,我们没有拥抱,没有寒暄。一切言情剧里那些老友多年后重逢的感人场面都没有。我们就像刚分别几天的老朋友,我很自然的跟他抱怨店里的奶茶很难喝。

见面没有十分钟后我营造的淑女形象已经完全崩塌。我翘着二郎腿看着对面的他,本来以为会有的尴尬全都没有,我们吐槽着难吃的牛排,然后商量等会要去看什么电影。

我现在回忆这一段其实是很忍俊不禁的,因为这次见面时我们分别五年之后第一次见面。我努力想营造的淑女形象,被我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二郎腿毁的一干二净。

他后来跟我吐槽,当时我的二郎腿都已近快翘到他的腿上了。

真是尴尬。我这么一个仙女。

回家的路上,我本来想摸摸他的脸,后来手指在他脸旁边停顿了一下之后还是装模作样的摸了摸他的头发。

这次见面之后我对我同桌说我好像有点喜欢上这个小卷毛了。

这是一种很新奇的感觉,就算现在回忆起来当时的姜斯达,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姜斯达有什么优点呢?幽默,可是我也很有趣啊。钢铁直男,可是这个在吵架的时候真的能让你当场昏厥。

总结起来就是我并不知道他哪里好,但是我就是有点喜欢他。

我同桌让我把心里的想法告诉他,不可能!我才不会主动说出来呢。

我们的第二次见面是在这次见面后的第二天,因为隔天下了大雪。

见面的地点是在网吧,他叫我一起打游戏。其实我不喜欢和他一起打游戏,每次和他打游戏都能让我自闭好久。

这个狗东西carry全场,而我被对面赶尽杀绝。

但是谁让我还惦记着人家的腹肌呢?上次见面我忘记了这件事,这次一定要过过瘾。

因为心里惦记着这件事,我连游戏都没能好好打几局,好不容易等旁边碍事的电灯泡下机走了之后。我赶紧迫不及待的对他提出我想看看他的腹肌。

不愧是我们姜斯达,他直接告诉我,看什么,摸就行了。

不得不说,腹肌的手感就是好。

期间我同桌问我和姜斯达怎么样了,有没有那么点机会。我摇摇头告诉她,在一起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我们就跟兄弟没什么区别。

跟姜斯达在一起?我想想我两牵手的场景就觉得雷人。

打完游戏之后我们顺路去吃了饭,姜斯达这个狗东西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菜是我拿的,凳子是我搬的,就连门都是我打开之后他马上走进去。

不过我并没有介意这些小事,好兄弟嘛。

吃完饭也不过才八点,姜斯达看了看手机提议说“要不咱们去转转?”

我正好也不想这么早回家,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就这样我们两个就在大晚上,漫无目的的在没有多少人的大街上游荡。

整整走了两个小时!

我这个人平时真的是没事连床都懒得下来。更不要提在这么冷的晚上在大街上纯溜达。

奇妙的是我竟然一点也不反感,反而希望这条路一直不要有尽头,我们能一直这么走下去。

这次见面比上次感觉好太多了,我和姜斯达一瞬间就好像又回到了十四岁。原来和他在一起,时间好像能够一直回到十四岁。

路上的时候我本来想着姜斯达的手肯定比我暖和,那样我应该就可以乘机牵牵他的手。好嘛,我们这好兄弟,手比我还凉。我只能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过这可难不倒我,我就对他说我的兜兜太凉了,于是我就鸠占鹊巢,把他的手拿出去我自己放进了他的兜兜。他无处安放的手挣扎了一会之后放进了我的兜兜里。

白痴!

我在心里鄙夷他之后,也没有放在心上。就在我们过马路的时候,他突然伸手过来牵着我。我愣了一下,不过想着我们都这么熟悉了,牵手就牵手呗。

我们谁也没有说什么,就这么牵着手若无其事的走回我家。

到我家楼下的时候,姜斯达放开我的手,说他要看着我回家。我执意要送他出去,因为小区路灯坏了,黑黑的我不太放心。

谁知道这小子死活不愿意,我只好拽着他的手,让他跟我快点走。

看着他上车之后我才回的家,回家之后我的手都已近冻僵了。

手还没焐热,他的消息就跟着过来了。

“其实刚才我是打算在马路那边对你喊的。那车来的太快了,而且我怂了。我也第一次觉得我们貌似是最该在一起的,最最最最该的。饶了这么大一圈。”

[说到这肯定有人发现绕打错了,不怪我。当事人的绕就是这个饶。我这个完全属于照搬啊。]

我看到这的时候嘴角已将翘上天了。小子,五年前你跑不掉,现在你还是跑不掉。

不能说我有什么魅力吧,就是特别招他喜欢。

“该在一起了。”他对我说。

这么说吧,就像是小说里的男女主角必须在一起一样,我身边知道我们故事的人都觉得我们两个就应该在一起。而我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可能在一起之后我们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但是要是不在一起,我觉得我可能会遗憾一辈子。

我和姜斯达就是天底下最应该在一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