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府县的建立与府卫同城
众所周知,秦汉时期中央政府废分封、立郡县,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在中原地区起到了应有作用。而在西南地区,虽然名义上有郡县设置,然而在当时的政治、经济、地理、文化条件下并不能真正有效实施,羁縻政策是中央政府唯一的选项。元代设立的云南行省,是云南民族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将云南纳入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这是汉晋时期的郡县制所不能比拟的。(64)
《元史·地理志》载:“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65)这与元朝采取的军政措置关系甚大。蒙古军队靠武力平定云南后,根据乌蛮的发展情况和分布特征设置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为下一步云南行省和路、府、州、县的设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至元八年(1271),忽必烈改蒙古国为元朝,创立行省制度。至元十二年(1275),云南行省建立,下辖路三十七、府二、属府三、属州五十四、属县四十七(66),其中许多的路、府、州、县都是在宪宗年间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的基础上设立的。
云南行省成立后,楚雄地区的地方行政机构随之建立起来。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以威楚万户府置威楚路,置总官府(驻今楚雄市);十二年(1275),以牟州千户所置定远州(今牟定县),以摩刍千户所置南安州(今双柏县),以路赕千户所置广通县(今禄丰县广通镇),隶南安州;二十二年(1285),以欠舍千户所置镇南州(今南华县)。(67)罗婺万户府于至元十一年(1274)置武定路(今武定县)。(68)同年,元政府改统矢千户为姚州,次年改大姚堡千户为大姚县(69),天历间升为姚安路(70)。楚雄地区路、州、县的置立,奠定了明清时期楚雄行政区域的基本格局。在路、府、州、县之上,元朝还设立宣慰司、宣抚司等军政机构。“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71)在楚雄设立的威楚开南等路宣抚司,即管辖威楚路和武定路及其下属的州县。
乌蛮各部从部到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再到路、府、州、县和宣慰司,层层推进,使元朝中央政府对乌蛮各部的统治逐渐深入,这是前代未有之景象。乌蛮早期是以“姓氏”为中心的血缘群体,大理国时期乌蛮各支系在血缘基础上,又加入地缘因素,两者结合起来发展。(72)元朝则淡化血缘关系,乌蛮各支系在以他们为主设置的政治区划中被固定下来,并不断分化与融合。绝大部分乌蛮都因为云南行省的设立,以及路、府、州、县的设立,宣慰司的设立,而分布在不同的路、府、州、县之中,从而出现了由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转化的迹象。
元朝在乌蛮分布区以部为基础所进行的行政区设置,奠定了明清以后云南行政区划的基本格局。《明史》卷三一〇《土司》云:
迨有明踵元故事,大为恢拓,分别司郡州县,额以赋役,听我驱调……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其土官衔号曰宣慰司,曰宣抚司,曰招讨司,曰安抚司,曰长官司。以劳绩之多寡,分尊卑之等差,而府州县之名亦往往有之。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受职。(73)
这条史料一是反映了明廷对边疆土司管理的一般原则,但也有例外。如土司归顺用原官授之,袭职必经批准,在武定府是这样执行的(74);而威楚路末代土官总管高政附明、姚安路土官总管高寿保率土归附,则都授予同知,而非知府。二是从中可见明朝政府在边疆地区继续实行土司制度的同时,更加强调司郡州县或府州县的设置。在府县体制下,更多委派流官治理。实际上楚雄府、姚安军民府在建立之时,即已改土归流,以流官治理为主了。虽然此后稍有反复,但未酿成大的祸端。
洪武十五年(1682),明廷改威楚路为楚雄府(见图1-2),领州二,曰镇南、南安;县五,曰楚雄、定远、广通、嘉、定边。(75)
图1-2 明代楚雄府地图(76)
直隶徐州人朱守仁作为首任知府,即于平定楚雄之年赴任。“朱守仁者,字元夫。元末亦以保障功官枢密同知,守舒城。明兵下庐州,以城来归。历官工部侍郎。洪武四年进尚书,奉命察山东官吏,称旨。寻改北平行省参政,以馈饷不继,谪苍梧知县。初,守仁知袁州,抚安创残,民甚德之。至是连知容州、高唐州,皆有善政。十年进四川布政使,治尚简严。以年老致仕。坐事罚输作,特宥之。十五年,云南平,改威楚开南等路宣抚司为楚雄府,遂命守仁知府事。”(77)在任楚雄知府前,朱守仁曾为工部尚书、四川布政使等高官,并且在许多地方因有善政而“民甚德之”。从中可见明朝政府对楚雄府的重视程度。
元代姚安路总管为高氏土司世袭,其始祖可追溯至蜀汉时越巂郡“夷帅”高定元,大理国时高氏为操纵国柄之“布夑”。元末土司高寿任云南行省左丞,姚安路总管,后其子高保袭职。洪武十五年(1682),高保归附明朝,姚安路遂改为姚安府(见图1-3),高氏为土同知,下辖姚州和大姚县。
图1-3 明代姚安军民府地图(78)
同样武定路亦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武定府(见图1-4),下辖禄劝、和曲二州,南甸、元谋、石旧三县。(79)。元代武定路末代男性总管为罗婺部长矣格后裔弄积,因有政绩,曾兼管八百司元帅。弄积卒后,其妻商胜自备粮米千石资助明军,被授武定府土官知府。武定府境毗邻省城云南府,是由蜀入滇的重要通道,因而成为明王朝经营滇北的重要地区。
图1-4 明代武定军民府地图(80)
楚雄府、姚安府建立后,原来的高氏总管分别担任两府的副职,知府均由流官担当。同时,根据征南将军傅友德的奏请(81),明代卫所制度也在楚雄地区建立起来,楚雄卫与楚雄府同治,姚安守御所与姚安府同治。与之相适应的是,大规模的筑城修池开始了。
负责修筑楚雄城的都督袁义,乃“庐州府庐江县人,由羽林右卫亲军指挥同知征南,升楚雄卫指挥使。开设卫治,老练忠直,凡诸建置,皆所经画。洪武二十三年入朝,上惜其老,命太医院为染其须,俾回抚治以威远人。三十二年,征还”。袁义本为征南指挥同知,战事结束后,即为新建楚雄卫的指挥使。朱守仁是作为文职行政官员上任的,同为直隶人的袁义则是武职都督。洪武十五年(1382)闰二月甲午,明朝置楚雄卫指挥使司,以羽林右卫同知袁义为指挥使,以京军精锐的羽林右卫驻守。(82)
楚雄原有城池,称德江城,在今城西峨碌山上,筑于大理国时期。洪武十六年(1383)中改筑城池时,都督袁义谓“南山高峻近郭,倘寇据以临城,是资敌也,请拓之”,因而“御笔一抹,适当其巅,义遂改筑雄镇焉”(83)。楚雄城坐落在平坦的坝子中,“城墙高二丈五尺,厚三丈,周长七里三百六十步,四周皆山,易守难攻。城池北临龙川江,西倚峨碌山,东跨慈乌山,南据雁塔山。山顶筑有雁塔,共七层,顶部四角各有大雁翘首而立”。明代云南卫所与行政机构同城并治,体现了“以武卫文”的特点,既能保护府州县衙门机构和移民,又可防御外来侵扰。因而楚雄城府、卫、县同城而治(见图1-5),具有更深远的政治、经济与军事意义。
图1-5 明代楚雄城府、卫、县同城图
姚安守御所隶楚雄卫,与姚安府、姚州同城,“东北有金沙江。南有青蛉河,源出三窠山,下流合大姚河。北有守御姚安千户所,洪武二十八年置”(84)。定远守御所于洪武二十一年(1388)建置,隶属于楚雄卫,与定远县同城(今楚雄州牟定县)而治。姚安中屯守御所于洪武二十八年(1395)设置,同样隶楚雄卫,与大姚县同城而治。这3个守御所鼎足而立,共同拱卫着楚雄卫和楚雄府城。
武定府知府是土官,同知为流官,明中前期府治沿袭元代武定路治,直到嘉隆交替时期改土归流后才建立府城,设立武定守御千户所,也是府卫同治。
天启《滇志·地图总论》云:“夷有二种,居黑水之里曰爨,居黑水之表曰僰。爨属郡县,僰属羁縻。”(85)作者刘文征将“夷人”总分为爨、僰两大类:黑水(今澜沧江)以内以爨为主,实行郡县体制;黑水之外为僰人区域,以羁縻制之,而整个楚雄地区则属于爨区。明初楚雄地区府县的建立,治所筑城,以及府卫同城而治,彰显了明朝的治边之道。这样既可以确保大批中原军事移民在“蛮夷之地”立足扎根,又可以源源不断地派遣汉族官员来此为官施政,从而促进了彝族先民与中原人民在经济、文化上的交流与融合。从这个角度上来看,王士性所云“滇、贵之郡县则自明始”之论是颇有见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