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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苏联和东欧各国实现关系正常化

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发展起来的超级大国,又是与中国有着7000多公里共同边界的最大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苏联在帮助建立中国共产党、支持中国革命走向胜利方面发挥了特殊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苏联第一个承认,并在中国开展抗美援朝战争、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最初阶段,为中国提供了多方面的重要支持和援助。正因为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在外交领域实行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当时称“社会主义阵营”)“一边倒”的政策,中苏两国之间形成了友好互助同盟关系,并且以条约的形式固定下来。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中苏两国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分歧和矛盾逐渐激化。进入60年代后,双方的意识形态对立发展为两国间的全面对抗,两国关系进入长达30多年的“冰河时代”。东欧地区的社会主义国家,绝大部分在外交方面紧跟苏联,中苏关系破裂后,中国与该地区大多数国家的关系也经历了长达30余年的隔绝与对立。

邓小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主张中国对外开放,不仅要面向美国、西欧、日本等发达国家,而且还要面向苏联和东欧各国。而要做到这一点,中国与苏联等国必须超越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歧,化解几十年关系恶化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以结束过去、面向未来的战略建立和发展新型国家关系。于是,同苏联和东欧各国全面实现关系正常化,首先实现中苏关系正常化,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外交领域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

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中苏关系仍处于僵冷状态。虽然双方都以不同方式表达过改善关系的意愿,但因条件不成熟,无法迈出实质性步伐。1979年4月,《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30年有效期期满时,苏联方面有意通过谈判延长两国间这项条约的有效期。中国根据国际关系发展变化的新特点,尤其是中苏关系的实际状况,同时也基于不再与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结盟的新立场,决定按时终止该条约的法律效力。在做出这一决定后,中国政府向苏联政府正式发出照会,建议双方谈判解决两国关系中悬而未决的问题,最终改善两国关系。此后,中苏两国开始通过外交途径就谈判的宗旨、内容和任务交换了意见。中苏关系正常化进程,艰难而缓慢地启动了。

1979年9月,亦即中国改革开放后不久,中苏双方副外长级的国家关系谈判,在莫斯科正式启动。在谈判中,中方一开始就提出了关于改善两国关系的具体建议,其中包括要求苏联消除对华军事威胁、减少苏联在中苏边境驻军、苏军从蒙古国撤离、苏联停止支持越南反华和侵略柬埔寨、双方举行边界谈判等项内容。越南本是与中国“山连山水连水”的重要邻国,中国在越南人民抗法救国、抗美救国战争中,曾为其提供过巨大的支持和援助,但自1977年起,越南当局在苏联背后支持下推行反华政策、出兵柬埔寨、破坏东南亚地区稳定,中越关系严重恶化。因此,在中苏关系正常化谈判时,中国提出了苏联停止支持越南并促使越南从柬埔寨撤军的要求。

苏方在谈判中极力回避影响两国关系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的只是苏中两国关于相互关系的原则宣言(草案),并不涉及改善两国关系的具体问题。双方立场分歧过大,因而未能达成任何协议。1979年底,作为中苏两国共同邻国的阿富汗国内局势恶化,苏联出兵进行武装干预,中国认为此举对中国安全带来了新的威胁,遂于1980年1月正式宣布,在当时的条件下举行中苏谈判不合时宜,建议推迟两国关系正常化谈判。刚刚开启的中苏关系正常化谈判,因苏联发动阿富汗战争而搁置了两年多时间。

1982年3月24日,苏联领导人勃列日涅夫在位于中亚的苏联城市塔什干(54)发表了一篇讲话。这篇讲话虽然仍旧包含了攻击中国的言论,但承认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强调了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并表示苏联愿意改善对华关系。掌管中国外交事务的邓小平敏锐地注意到勃列日涅夫讲话所传达出的重要信息,立即指示外交部做出反应。3月27日,《人民日报》以显要位置发表了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的如下声明:“我们注意到了3月24日苏联勃列日涅夫主席(55)在塔什干发表的关于中苏关系的讲话。我们坚决拒绝讲话中对中国的攻击。在中苏两国关系和国际事务中,我们重视的是苏联的实际行动。”(56)国际社会注意到,中国实际上是回应了苏联的意愿。这一谨慎而含蓄的声明,预示着对抗了30年的中苏关系有可能发生变化,并使世界局势为之改观。(57)

这年夏天,一直在思考如何破解中苏关系难题的邓小平主动邀集几位中央领导同志和外交部相关人员到家中,研究和商讨改善中苏关系问题。他提议采取大的行动,向苏联传递信息,争取中苏关系有大的改善,条件是苏联做点事情,主动解决“三大障碍”,即苏联从中苏边境和蒙古国撤军,苏联从阿富汗撤军并劝说越南从柬埔寨撤军。参与此次商讨的外交部部长后来回忆说:“邓小平提出的改善中苏关系的条件,将现实问题的解决置于首位,重点由意识形态的争论转向了国家利益的考虑,显示出日后中国外交政策调整的趋向。”(58)

1982年8月,按照邓小平的部署,中国外交部苏欧司司长以视察工作为名,前往中国驻苏大使馆。在中国驻苏使馆,这位司长约见了苏联外交部的一位副部长,表示中方愿意改善两国关系,建议苏方从解决一两个重要问题入手,为两国关系打开一个新局面,使两大邻国恢复睦邻关系。8月20日,苏方对中方的建议做出了正式答复,表示愿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级别上同中方讨论苏中关系问题,以便“消除关系正常化的障碍”。邓小平听取汇报后,决定重开中苏谈判。(59) 不久后召开的中共十二大也对苏方改善两国关系的意愿做了回应,明确表示如果苏联采取实际步骤解除对中国安全的威胁,中苏两国关系就有走向正常化的可能。

1982年10月,中苏双方政府特使关于两国关系正常化问题的磋商在北京举行。由于苏联始终回避“三大障碍”问题,双方立场差距甚大,磋商仍没有结果。1982年11月至1985年3月,三位苏联最高领导人先后去逝,苏联在对华关系问题上确实难有重大举措。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就任苏共中央总书记,这位新领导人急于树立国际形象,改善中苏关系的意愿较前强烈。1986年7月,戈尔巴乔夫在苏联远东城市海参崴发表讲话时表示,在从蒙古国撤军、缓和中苏边境局势、从阿富汗撤军等问题上,苏联将有所行动。

邓小平密切关注着中苏关系正常化的谈判进程。苏联三位领导人逝世时,中方每次都派特使赴莫斯科参加葬礼,以表达改善中苏关系的意愿,推动苏方为两国关系正常化采取行动。1985年10月,邓小平通过来华访问的罗马尼亚领导人向戈尔巴乔夫传递了口信。他在口信中表示,如果苏方采取措施消除“三大障碍”,他愿意同戈尔巴乔夫会面。邓小平说,他出国访问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但为了这个问题,他可以破例。实际上,这是他提出的通过高级会晤来解决中苏关系正常化问题的重大倡议。(60)

对邓小平的倡议,苏方很快做出回应,表示苏中举行最高级会晤和恢复党的关系的时机已经成熟。苏方提议两国最高领导人在苏联远东地区或中国境内举行会晤,以讨论苏中关系正常化问题。1986年7月戈尔巴乔夫的海参崴讲话发表后,邓小平9月初接受美国著名记者华莱士采访时,再一次公开表达了他愿意就中苏关系正常化问题与戈尔巴乔夫举行会晤的想法。他明确表示,如果苏联方面在消除中苏间“三大障碍”,特别是在促使越南停止侵略柬埔寨和从柬埔寨撤军问题上走出扎扎实实的一步,他本人愿意跟戈尔巴乔夫见面,愿意破例到苏联任何地方同戈尔巴乔夫见面。(61)

1988年6月,苏方在两国政府特使第十二轮磋商中,同意就柬埔寨问题举行专门磋商。两国关系正常化进程终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当年12月,中国外长在时隔近30年后首次访苏。中苏外长就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具体问题交换意见,确定了举行最高级会晤的时间。1989年2月,苏联外长访问中国,向邓小平面交戈尔巴乔夫的亲笔信。双方就关系正常化问题进行的讨论更为深入和认真,在消除“三大障碍”问题上,取得了重要进展。

1989年5月,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应邀访华,邓小平等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与他举行了多场会见和会谈。邓小平在会见时回顾了中苏关系历史,同时提出了“结束过去、开辟未来”的中苏关系发展新方针,得到苏方赞同。双方发表的联合公报宣布,两国高级会晤的举行标志着中苏关系正常化;中苏关系正常化不针对第三国,不损害第三国利益;双方将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相互关系,愿意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两国间一切争端,相互不以任何形式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双方同意采取措施,将两国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裁减到与两国正常睦邻关系相适应的水平;双方主张以有关目前中苏边界的条约为基础,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本着平等协商和互谅互让的精神,公正合理地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两国将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积极而有计划地发展经济、贸易、科技和文化等领域的关系;双方认为两国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方面交流情况与经验,并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意见是有益的;双方同意中苏两党根据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进行接触和交往。

在联合公报中,中方对苏联宣布从蒙古国撤出75%的军队表示欢迎,同时希望其余的苏军能在较短时间内全部撤离。苏方表示支持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双方还在公报中就国际和地区问题表明了共同的和各自的看法与主张。

中苏关系正常化后,双方各领域友好交往,包括两党两军之间交往、公安和监察部门之间的交往顿时活跃起来。据统计,1989年两国副部长级以上的代表团来往有100多起,其中正部级以上的交往超过1/4。1990年中国政府总理时隔24年后,正式访问苏联。两国外长在不同场合举行了5次会晤。

中苏两国在经济、科技、文体等其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实际上早在两国高级会晤举行之前就已经有条不紊地开展了起来。1983年双方恢复互派留学生。1984年苏联第一副总理访华,两国签署了一批发展经贸关系和科技合作的协定,并且成立了中苏经济、贸易、科技合作委员会,双方数十个部委和省市开始对口交往。1985年双方就改善领事关系达成一些共识,中国全国人大与苏联最高苏维埃恢复交往。1986年苏联两位副总理先后访华,双方签署了关于互派工程技术人员、两国计委相互联系和合作的协定以及中苏领事条约。1987年中苏恢复边界谈判,两国科学院恢复往来。1983年兴起的中苏边境贸易,1988年双方贸易额已达8亿瑞士法郎。(62)1989年两国关系正常化时,双方的贸易额已达48.32亿瑞士法郎。

中苏关系正常化的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尽管后来苏联解体了,但实现中苏关系正常化开创了中国外交新局面。“如果中苏关系在那个时候不及时实现正常化,以后中俄关系能不能适时平稳过渡,也就不好说了。”“中苏关系正常化还带来了一种新型的国家间关系,即原来常说的‘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新型关系。”(63)

中国与东欧各国关系的改善,与中方对苏联关系调整进程大体一致。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中共十二大召开后,中方多次表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适用于东欧各国,对外开放包括东欧国家,中国与东欧各国维护世界和平的愿望和利益是共同的。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中国同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的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同阿尔巴尼亚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急剧恶化的关系也有了明显的修复和改善;同原来关系长期不睦的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保加利亚和民主德国(东德)的关系,随着中苏关系的调整而得到大幅度改善。中国与某些东欧国家改善关系的步伐实际上早于也快于中苏关系,如中波、中捷、中匈和中保之间,早在1983年就开始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之间的高层接触。到1989年5月中苏关系正常化之前,中国与上述各国的最高领导人互访均已顺利实现,中国与东欧各国的关系正常化实际上走在了中苏关系正常化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