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产业内贸易理论
传统的新古典贸易理论总是假定同类产品是完全同质的,因而仅限于研究产业间贸易问题(包括第一节的外部经济贸易理论亦如此),但实际上,同类产品的不同质性(差异化)以及产业内贸易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这在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中甚至更为重要。本节我们将集中讨论几种产业内贸易理论(intra-industry trade theory):首先,介绍一个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产业内贸易理论(一个新的比较优势产业内贸易理论);其次,介绍几个非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产业内贸易理论(一个垄断竞争的产业内贸易理论和两个寡头垄断的产业内贸易理论);最后,介绍一个从需求角度来进行分析的产业内贸易理论(重叠需求贸易理论)。在本节末,我们又附带介绍了行业内贸易指数(index of intra-industry trade,IIT)的概念。不过,在本节的开头我们还需要预先介绍一下所谓“产业”的界定及其类型问题。
一、关于产业的界定和类型
在理论上界定一个产业,是指投入的特定要素和其他生产要素基本类似,并且最终产品具有一定同质性——包括“完全同质”(complete homogenous)和“不完全同质”(incomplete homogenous)——的所有企业及其相关企业群体。根据产品的性质,我们可以将产业分为以下两大类型:
(一)产品同质化的产业
产品同质化(product homogenization)的产业是指产品标准化(product standardization)或近乎标准化(almost standardized)的产业,不同厂商和不同产地的同规格产品具有完全的或近乎完全的可替代性的产业。
此类产业多为初级产品行业以及金融银行业等,其产品既可进行寡头垄断(oligopoly)的产业内贸易,也可进行产业间贸易。
(二)产品不完全同质化的产业
产品不完全同质化(product homogenized incompletely)的产业又称产品差异化(product differentiation)的产业,是指产品的品质和种类多样化,不同厂商和品种的产品之间既有一定的可替代性又不是完全可替代的产业。
此类产业多为高级制成品行业,其产品较多是进行垄断竞争(monopolistic competition)的产业内贸易,当然也可以进行产业间贸易。产品的差异化又可以分为以下一些不同的类型。
1.产品水平化差异
所谓产品水平化差异(horizontal difference of product),是指用途及属性类同而由于厂商、规格、服务等所形成的产品差异,主要体现为行业内产品的品牌多样化。诸如烟草、香水、化妆品、服装、汽车等行业的产品一般都存在这种水平化差异,而其产业内贸易则主要与各国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多样化(diversification of consumer preferences)有关。
2.产品垂直化差异
所谓产品垂直化差异(vertical difference of product),是指用途及属性类同而由于产品的品质等级(quality grades)或技术水平(technical level)不同所形成的产品差异。在大多数情况下,产品的品质等级和技术水平之间是高度相关的,但有时也存在着一些典型的特殊情况。
(1)产品的品质等级差异
产品的品质等级差异(difference of quality grades)是指用途及属性类同而由于产品品质等级的差异所形成的行业内产品的品质档次多样化。诸如烟草、香水、化妆品、服装、汽车等行业的产品一般也都存在这种垂直差异,而其产业内贸易则主要与各国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差异(difference of income level)有关。
(2)产品的技术水平差异
产品的技术水平差异(difference of technical level)是指由于产品处于技术水平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所形成的行业内产品的技术档次多样化。高新技术行业和家电行业等可成为此类行业的典型代表,而其产业内贸易则主要与各国生产的研发能力(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bility,R&D能力)有关。
二、完全竞争的产业内贸易理论
关于完全竞争的产业内贸易理论(intra-industry trade theory of perfect competition),这里介绍一个完全竞争的要素禀赋差异产业内贸易模型(intra-industry trade model of perfect competition of difference in factor endowment),人称“新赫克歇尔-俄林模型”(Neo-Heckscher-Ohlin Trade Model,新H-O模型)。该模型最先由法尔维(R. E. Falvey,1981)提出,后来又经他和基尔兹考斯基(H. Kierzkowski,1982)合作对模型做了改进。他们保留了传统的完全竞争,建立了一个产品垂直差异化的产业内贸易模型。其主要前提假设是:
①假定有一个产品垂直差异化的产业部门,劳动和资本两种生产要素,以及两个规模既定的国家;
②假定该产业中生产1单位品质等级指数为α的产品需要投入1单位劳动和α单位资本(这意味着该产业内产品的品质等级与其生产的资本密集度成正比);
③该产业内产品生产的规模报酬均固定不变,其产品市场仍是完全竞争的,国内劳动要素具有同质性,可以自由进出该产业或在该产业内流动,但该产业内的资本总存量是特定不变的,这些特定资本只在该产业内具有同质性可以自由流动并得到充分利用,但生产要素不能跨国流动;
④两国品质等级相同的产品具有完全同质性,可以自由贸易并且不考虑运输成本等任何贸易费用;
⑤两国的生产函数相同,但要素禀赋有所不同;
⑥两国的规模、消费结构和偏好相同。
我们可以把新的H-O要素禀赋产业内贸易原理简述如下。在上述新H-O模型的前提假设下,当两国的要素禀赋存在差异,从而劳动丰裕国的劳动报酬相对较低,而资本丰裕国的资本报酬相对较低时,在同一产业内,劳动丰裕国中品质等级较低产品部门的相对生产成本就较低,而资本丰裕国中品质等级较高产品部门的相对生产成本则会较低,从而两国同一产业内的垂直差异化产品部门之间就存在着进行互惠的产业内贸易的基础:劳动丰裕国生产品质档次较低的产品具有比较优势,而资本丰裕国生产品质档次较高的产品具有比较优势。显然,这一新的H-O要素禀赋差异产业内贸易理论并没有放弃完全竞争的假设(保留了完全不考虑规模经济的传统),把产业内贸易的基础仍然归因于要素禀赋的差异,所以它仍然是一个归属于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之内的产业内贸易理论,但它算不上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新贸易理论。
下面,我们对这一产业内贸易原理做一简单论证。不失一般性,我们可以假定A国为劳动丰裕国,其国内的劳动工资率和资本利率分别为WA和RA,B国为资本丰裕国,其国内的劳动工资率和资本利率分别为WB和RB,并且有WA<WB和RA>RB。在完全竞争的假设下,对于品质等级为α的产品来说,其价格P(α)应等于其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有
和
这两个方程分别反映了A、B两国各自产品价格与其品质等级之间所存在的线性关系。在图3·2-1中,我们分别画出了上述两个方程所表示的A、B两国的产品价格—品质等级关系线。
图3·2-1 H-O要素禀赋差异的产业内贸易原理
从图中可以看出,A国的产品价格—品质等级线的斜率比B国高(RA>RB),而其在纵轴上的截距则比B国低(WA<WB),这确保了这两条直线必定相交,设其交点为E(α∗,P∗)。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对于品质等级为α=α∗的产品来说,有
PA(α∗)=PB(α∗)
这意味着品质等级为α∗的产品不存在互惠贸易的基础。
对于品质等级为α<α∗的产品来说,有
PA(α)<PB(α)
这意味着A国具有生产品质等级较低产品的成本和价格优势,A国出口(B国进口)低等级产品可以创造产业内贸易利益使双方获益。
对于品质等级为α>α∗的产品来说,有
PA(α)>PB(α)
这意味着B国具有生产品质等级较高产品的成本和价格优势,B国出口(A国进口)高等级产品也可以创造产业内贸易利益使双方获益。
三、垄断竞争的产业内贸易理论
关于垄断竞争的产业内贸易理论(intra-industry trade theory of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克鲁格曼(Krugman,P. R.,1979)在其出版的《规模经济递增、垄断竞争和国际贸易》一书中,最先提出了如下典型的垄断竞争的产品水平差异化产业内贸易模型(intraindustry trade model of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of flattens difference of product)。
(一)垄断竞争的产品水平差异化产业内贸易模型的主要前提假设
①有一个产品水平差异化的产业,劳动和资本两种生产要素,以及两个规模既定的国家;
②该产业内不同产品的要素密集型相同;
③该产业内的厂商都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但完全不考虑其外部经济性),其产品市场是垄断竞争的,国内同类生产要素具有同质性,但该产业有一定的进入门槛,而且生产要素不能跨国流动;
④两国同类产品具有差异性,可以自由贸易进行产业内垄断竞争(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in intra-industry,不考虑运输成本等任何贸易费用);
⑤两国该产业内厂商生产的平均成本函数(cost function)相同;
⑥两国有着相同的消费结构和偏好。
为了简化问题,我们在下面的分析中还进一步给出了以下的附加假设:市场中的每一个厂商都只生产一种差异化产品,并且都面对相同的成本曲线(cost curve)和收益曲线(yield curve)。
(二)垄断竞争行业市场中厂商产—销的长、短期均衡分析
1.厂商产—销的长期均衡
根据微观经济学我们知道,垄断竞争市场达到长期均衡时,市场中每个厂商的产—销应满足条件
且
见图3·2-2(a),横坐标q代表厂商的产量/销量,纵坐标P代表厂商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MC曲线和AC曲线分别为厂商的边际生产成本曲线和平均生产成本曲线,MR曲线为厂商面对的长期边际收益曲线,d曲线(AR)为厂商面对的长期需求曲线(长期平均收益曲线),d曲线(AR)与AC曲线的切点E(qE,PE)代表厂商产—销的长期均衡点。
图3·2-2 垄断竞争市场中厂商产—销的长、短期均衡
2.厂商产—销的短期均衡
这里有两种不同情况,一种是存在行业性短期垄断利润的情况,另一种是存在行业性短期亏损的情况。
(1)存在行业性短期垄断利润的情况
此时,市场中每个厂商的产—销满足条件:
但
见图3·2-2(b),MRS曲线为厂商面对的短期边际收益曲线,dS(ARS)曲线为厂商面对的短期需求曲线(短期平均收益曲线),ES(qS,PS)代表厂商产—销的短期均衡点。由于市场中存在行业性短期垄断利润,这会吸引新的厂商不断进入该行业市场,使市场内厂商的数目增加和竞争加剧,导致厂商们所面对的收益曲线变得较为低平,从而迫使厂商们不断降低售价和减少产量,使其短期性垄断利润不断下降,直至该行业市场内的短期性垄断利润下降到零为止——驱动新厂商进入该市场的行业性垄断利润消失了,市场达到(或又恢复)其长期均衡状态。
(2)存在行业性短期亏损的情况
此时,市场中每个厂商的产—销满足条件:
但
见图3·2-2(c),MRS曲线为厂商面对的短期边际收益曲线,dS(ARS)曲线为厂商面对的短期需求曲线(短期平均收益曲线),ES(qS,PS)代表厂商产—销的短期均衡点。由于市场中存在行业性短期亏损,会迫使实力较弱的厂商不得不退出该行业市场,使市场内厂商的数目减少和竞争趋缓,从而使厂商们所面对的收益曲线变得较为高陡,于是厂商们可以适当提高售价和增加产量,使其短期性亏损不断下降,直至该行业市场内的短期性亏损下降到零为止——迫使弱势厂商退出该市场的行业性亏损消失,市场达到(或又恢复)其长期均衡状态。
(三)垄断竞争行业市场的等容曲线和扩容曲线
1.垄断竞争行业市场短期均衡的等容曲线及其长期均衡点
一个垄断竞争行业市场的等容曲线(constant volume curve)是该市场的一条短期均衡曲线(简称SE曲线),反映了该行业市场在既定市场容量(市场对该行业产品的总需求量Q)下,市场内厂商的数目和平均产量之间的短期均衡关系——该曲线上的每一个点都代表着一对能够使该市场达到短期均衡的厂商数目(n)和平均产量(q)的组合。一般来说,行业市场的等容曲线是从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的,见图3·2-3(a)。纵坐标n代表市场内的厂商数目,横坐标q代表厂商的平均产量,SE-Q曲线(Q=nq)则代表一个垄断竞争行业市场的一条市场容量为Q的等容曲线:等容曲线从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意味着在既定市场容量下,随着市场内厂商数目的增加,每个厂商的短期均衡产量递减。该曲线上有一个既定市场容量Q下的长期均衡点EQ(qQ,nQ),而SE-Q曲线上位于EQ点左上方的点均为该行业市场存在行业性短期亏损均衡点,右下方的点则均为该行业市场存在行业性短期垄断利润均衡点。
图3·2-3 垄断竞争行业市场的等容曲线和扩容曲线
2.垄断竞争行业市场长期均衡的扩容曲线
一个垄断竞争行业市场的扩容曲线(expansion volume curve)则是该市场的一条长期均衡长期均衡曲线(简称LE曲线),反映了该行业市场随着市场容量的扩大,市场内厂商的数目和产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该曲线上的每一个点都代表着一对能够使该市场达到长期均衡的厂商数目和产量的组合,如E1(q1,n1)、E2(q2,n2)……一般来说,行业市场的扩容曲线是从左下方向右上方倾斜的,见图3·2-3(b)。横坐标q代表厂商的平均产量,纵坐标n代表市场内的厂商数目,LE曲线则代表一个垄断竞争行业市场的扩容曲线:扩容曲线从左下方向右上方倾斜,意味着市场内长期均衡的厂商数目和平均产量会随着市场的扩容而同时增加。
(四)产业内垄断竞争贸易模型下两国联合市场的长期均衡分析
见图3·2-4,LE曲线是一个垄断竞争行业市场的扩容曲线,SE-QA曲线和EA(qA,nA)点分别为A国市场的QA-等容曲线和长期均衡点,SE-QB曲线和EB(qB,nB)点分别为B国市场的QB-等容曲线和长期均衡点。我们这里不妨假定QA<QB,分别为A国和B国的市场容量。将两国市场合并成一个统一市场(united market)之后,两国统一市场的等容曲线为SE-Qw曲线,长期均衡点为Ew(qw,nw),这时有
图3·2-4 产业内垄断竞争贸易下两国联合市场的长期均衡
QA<QB<Qw=QA+QB
qA<qB<qw和nA<nB<nw
从而又必有
nw<nA+nB和qw<qA+qB
这意味着在贸易后垄断竞争的两国联合市场中,厂商的数目nw将少于贸易前两国市场中厂商数目之和nA+nB,而厂商的长期均衡产量qw又将小于贸易前两国市场中厂商均衡产量之和qA+qB。关于这里两国垄断竞争联合市场中厂商数目和长期均衡产量的进一步阐释参见附录3·2·1。
(五)两国产业内垄断竞争贸易的社会经济福利效应
两国的一个垄断竞争行业进行产业内贸易,可以扩大市场的总容量,这一方面会使两国统一市场内的厂商数目增加,从而两国消费者都能有更多的可供选择的商品品种;另一方面又会使厂商们的平均产量有所增加,从而更加充分地发挥其规模经济效益,降低厂商们的平均生产成本和市场的价格水平。这样,两国消费者的福利都会得到一定的提高,而厂商们的福利也并未受损,从而两贸易国的社会净福利(social net welfare)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四、寡头垄断与产业内贸易
这里,我们将先后介绍一个产品同质化的两国间双寡头产量博弈型产业内贸易模型(intra-industry trade model of output game between duopoly)和一个产品垂直化差异的两国间多寡头价格博弈型产业内贸易模型(intra-industry trade model of price game among multi-oligarchs)。
(一)产品完全同质化的两国间双寡头产量博弈产业内贸易模型
这方面的代表性理论先由布兰德(J. A. Brander,1981)提出,后又经过布兰德和克鲁格曼(J. A. Brander,P. R. Krugman,1983)合作改进。其主要前提假设是:
①有一个产品完全同质化的产业,劳动和资本两种生产要素,两个规模既定的国家;
②该产业内的厂商具有高度的规模经济,各国市场都被单寡头垄断,国内其他厂商不能进入该产业,而且生产要素不能跨国流动;
③两国该产业产品完全同质,可以自由贸易进行产业内“古诺非合作型”(Cournot of Non-cooperation)的双寡头产量博弈(output game between duopoly),也不考虑运输成本等任何贸易费用;
④两国该产业的生产函数相同;
⑤两国对该产业产品的需求曲线相同。
附加假设——为简化问题,我们在下面分析中再进一步给出以下两条附加假设:
⑥两国该行业市场有着如下一个相同的线性需求函数:(其中,为最高售价,为每一国的最大需求量);
⑦厂商的生产成本为0。
1.一国单寡头垄断厂商最佳产量的决定
见图3·2-5,一国单寡头垄断厂商的最佳产量为
图3·2-5 单寡头垄断厂商利润最大化的产量和售价
相应的市场售价为
厂商的最大化利润为
关于一国单寡头垄断厂商最佳产量的数理阐释可参见附录3·2·2。
2.两国间双寡头产量博弈产业内贸易模型的市场均衡分析
我们不妨将A国的寡头厂商简称为A厂商,B国的寡头厂商简称为B厂商,并且已知A、B厂商的生产函数完全相同。
贸易后,在A国市场上,对应于B厂商的每一个可能的销量qB,A厂商都有一个最优对策——A厂商在A国的最佳销量qA,据此我们可以求出A厂商在A国市场的“反应曲线”(reaction curve)AA′(关于厂商反应曲线方程的数理阐释可参见附录3·2·3):
见图3·2-6,AA′的左端点代表着当时,A厂商的最佳产销是qA=0;右端点则代表着当qB=0时,A厂商的最佳销量是。
图3·2-6 双寡头贸易下在一国市场上的均衡销量分析
同样,我们也可以求出B厂商在A国市场的反应曲线BB′:
BB′的左端点代表着当qA=0时,B厂商的最佳销量是;右端点则代表着当时,B厂商的最佳销量是qB=0。
而这两条反应曲线的交点即为贸易后两寡头厂商在A国市场上的销量均衡点。可以证明,两寡头厂商的均衡销量,相应的均衡售价为,两个厂商的最大化利润则均为。显然,这一切对于B国市场也同样成立。
3.两国间双寡头产量博弈产业内贸易的社会经济福利效应
当两国寡头完全垄断的产业进行双寡头产量博弈的产业内贸易时,可以迫使两国寡头厂商增加产量以更加充分地发挥其规模经济效益,从而降低两寡头厂商的生产成本、垄断收益和市场价格水平。这样,长期来看,两国消费者的福利可以得到大幅提升,虽然寡头厂商们的垄断收益有所减少,但其生产成本也有所下降,最终两贸易国的社会净福利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二)产品垂直差异化的两国间多寡头价格博弈产业内贸易模型
这方面的代表性理论模型是谢克德和萨顿模型(A. Shaked,J. Sutton,1984)。其主要前提假设是:
①有一个产品垂直差异化的产业,劳动和资本两种生产要素,两个规模既定的国家;
②该产业内的厂商都具有非常高的沉淀固定成本(相对于可变成本而言)和规模经济,每个厂商都只生产一个级别的产品且每级产品市场都由单寡头垄断,而且生产要素不能跨国流动;
③两国该产业的同级别产品具有同质性,可以自由贸易进行产业内“伯特兰德非合作型”(Bertrand of Non-cooperation)的多寡头价格博弈(price game among multi-oligarchs),也不考虑运输成本等任何贸易费用;
④两国该产业内同级产品的生产函数相同;
⑤两国的规模、消费结构和偏好相同,但收入水平不同(注:这条假设其实是有点自相矛盾的,因为对于两个收入水平不同的国家来说,其消费结构和偏好应该是会有所不同的);
⑥此外,还有一些关于消费效用函数方面的假设。
1.一国产品垂直差异化的多寡头价格博弈产业内厂商的均衡分析
短期来看,进入该产业的厂商们要经过一个三阶段非合作博弈过程:在第一阶段,厂商决定是否进入这个产业;第二阶段,每个厂商决定其产量(假定每个厂商都只生产一个级别的产品);第三阶段,每个厂商再根据其可变成本来决定其产品的价格(这里,把每个厂商在前两阶段投入的固定成本看作沉淀成本而不再进入价格决策之中),与其他厂商展开非合作的价格博弈。
长期来看,在谢克德和萨顿模型的前提假设下,该产业市场中长期均衡的厂商数量其实是已经被市场内生决定了的——在一国只能并存两个级别的寡头厂商(每个产品级别只能容纳一个寡头厂商),形成长期的双寡头非合作型纳什均衡。
2.两国间多寡头价格博弈产业内贸易模型的厂商均衡分析
假定该产业在贸易前,收入水平较低的A国原来是由寡头厂商A1和A2分别垄断生产一级和二级产品,收入水平较低的B国原来则是由寡头厂商B1和B2分别垄断生产一级和二级产品。则该产业在贸易后的两国联合市场中,两国市场联合后产品的分级和定价将由原来的四个寡头厂商通过新的价格博弈而重新确定——这里在两国收入水平不同的前提假设下,有以下两种可能性(至于究竟会出现下面哪种情况,则具有不确定性):
一是该产业在贸易后的两国联合市场中还能长期并存四个级别的寡头厂商来形成完美的四寡头非合作型纳什均衡:最终一般来说,A国的原寡头厂商A1和B国的原寡头厂商B2将分别成为两国联合市场中的初级产品寡头厂商W1和顶级产品寡头厂商W4,而原寡头厂商A2和B1将分别成为两国联合市场中的另外两个级别产品的寡头厂商W2和W3(或W3和W2,至于原A2和B1究竟谁会成为新的二级产品厂商还是三级产品厂商则具有不确定性),然后再由四者进行长期均衡的四寡头价格博弈产业内贸易。
二是该产业在贸易后的两国联合市场中将只能长期并存三个级别产品的寡头厂商来形成完美的三寡头非合作型纳什均衡:最终一般来说,A国的原寡头厂商A1和B国的原寡头厂商B2将分别成为两国联合市场中的初级产品寡头厂商W1和顶级产品寡头厂商W3,而原寡头厂商A2和B1中的幸存者将成为两国联合市场中另一个级别产品的寡头厂商W2(至于A2和B1这两个原寡头厂商究竟谁会成为最后的第三个幸存者则也具有不确定性),然后再由三者进行长期均衡的三寡头价格博弈产业内贸易。
注:这里如果假定两国收入水平相同,则在贸易后该产业的两国联合市场中,长期均衡的厂商数量将仍是只能幸存两个级别产品的寡头厂商来形成完美的长期非合作型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 of Non-cooperation)——至于究竟谁会成为最后的两个幸存厂商则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是A1和A2组合,也可能是A1和B2组合,又可能是B1和A2组合,还可能是B1和B2组合)。
3.两国间多寡头价格博弈产业内贸易的社会经济福利效应
当两国寡头高度垄断(但又非单寡头完全垄断)的产业进行多寡头间价格博弈的产业内贸易时,也可以迫使两国的寡头厂商们降低价格水平。这样,长期来看,两国消费者的福利也可以得到一定提升,虽然对于被淘汰了弱势厂商的国家来说,其厂商们的总福利会受损,但对于两贸易国总体上的社会净福利来说,还是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的。
五、重叠需求贸易理论
前面我们从厂商的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的角度,主要从供给的角度探讨了产业内贸易的起因。瑞典经济学家林德(S. B. Linder,1961)又提出了重叠需求贸易理论(Trade Theory of Overlapping Demand),进一步从需求的角度探讨了产业内贸易的起因。林德认为,各国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影响着消费结构和偏好,因而对各国的消费需求(expense demand)有着重要影响,其理论建立在以下三个基本命题之上。
第一,一种产品首先得有国内消费需求(domestic expense demand),然后才有可能成为出口产品(export product)。林德认为,企业的生产动机首先起源于其国内市场的需求,而不可能首先起源于外国市场的需求,因为它对国外市场不可能像对国内市场那样熟悉,而企业改进产品和推出新产品等都需要不断的信息反馈,需要贴近市场才行;但企业又会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和扩大生产规模以降低生产成本和获取最大利润,当其生产能力超过了国内的需求时,企业才会为了扩大销量而进行出口以谋取更大的规模收益和竞争力。
第二,一个国家的消费结构和偏好主要取决于其人均收入水平。这里假定收入水平相同的消费者有着相同层次的消费结构和偏好,而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费者则有着不同层次的消费结构和偏好:收入水平高的消费者偏好高品质与高档次的产品,而收入水平低的消费者则偏好低品质与低档次的产品。从而可知,收入水平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消费需求结构(expense demand structure)。
第三,两个国家的收入水平越相近,其消费需求结构也越相似,两国间开展产业内贸易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这就是说,两个国家的收入水平越相近,其消费需求结构的重叠部分就越多,一国的产品也就越容易满足另一国的需求,两国间进行产业内贸易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根据这三个命题,林德从重叠需求的角度解释了发达国家之间大量开展产业内贸易的原因。见图3·2-7,横坐标y代表个人收入水平,纵坐标g代表产品的品质等级,射线OA代表生活必需品的品质等级与个人收入水平之间的关系,射线OB则代表奢侈品的品质等级与个人收入水平之间的关系,它们的斜率为正意味着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其所需求产品的品质等级也相应提高,OB比OA陡峭又意味着奢侈品需求的品质等级对收入的弹性大于生活必需品,而夹在这两条射线之间的区域则代表着一定收入水平下各类需求品的品质等级范围。
图3·2-7 重叠需求分析
y1、y2和y3分别代表了印度、英国和美国的人均收入水平,相应地,印度所需求产品的品质等级范围为[g1,g3],英国为[g2,g5],美国为[g4,g6]。从图中可以看出,因为印度与英、美两国的收入水平差距较大,所以其与英国的消费需求结构只有很少的重叠部分[g2,g3],而与美国则干脆就没有重叠区域;但英、美两国之间由于收入水平比较接近,二者的需求结构则有较大的重叠部分[g4,g5]。这样,印度与英、美之间就很难开展贸易,而英、美之间则很容易开展贸易。
将不完全竞争及重叠需求等贸易理论和传统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各自的适用性相比较后,可知:不完全竞争及重叠需求等贸易理论主要适用于解释发达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而传统的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则主要适用于解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产业间贸易。
六、行业内贸易指数
经济学家们常使用各种行业内贸易指数(index of intra-industrial trade,IIT指数)来测度一个产业开展产业内贸易的程度。
巴拉萨指数(Balassa Index,B. Balassa,1966):
(3·2-11)式中,X和M分别代表某国一个行业内产品在某个报告期内的出口价值和进口价值,其含义是一个行业在报告期内的净出口额在该行业的进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该指数的值介于0和1之间,当X或M有一个为0时,IIT=1,意味着不存在行业内的贸易(行业内的贸易额为0);而当X=M时,IIT=0,意味着行业内的进、出口价值恰好相等(该国该行业在该报告期内的国际贸易全部是行业内的)。可见,该指数与行业内贸易的程度成反向关系。
格鲁贝尔-劳埃德指数(Grubel-Lloyd Index,G-L指数,H. G. Grubel,P. J. Lloyd,1975):
它是1与巴拉萨指数之差,其含义是某国一个行业在报告期内的行业内贸易额在该行业的进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该指数的值也是介于0和1之间,当X或M有一个为0时,IIT=0,意味着不存在行业内的贸易(行业内的贸易额为0);而当X=M时,IIT=1,意味着行业内的进、出口价值恰好相等(该国该行业在该报告期内的国际贸易全部是行业内的)。可见,该指数与行业内贸易的程度成同向关系。
而要统计多个行业总体上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时,则可用如下的算术平均算法来计算其加总的产业内贸易指数(G-L指数):
显然IIT指数的大小还在一定程度上与所界定行业的产品范畴(product scope)的宽窄有关——其大小还会由于各个行业产品范畴的界定口径宽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另外,多个行业总体贸易收支的不平衡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其加总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失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