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区融合康复框架与模式
社区融合康复基于残疾人社区康复理念,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社区康复指南》提出的残疾人社区康复体系要求,其框架与模式和残疾人社区康复体系基本一致。国际社区康复“融合、参与、可持续发展、赋权、自我倡导和无障碍环境”的主要原则,社区融合康复旨在整合各类服务资源,致力于促进残疾人的“健康、教育、谋生、社会、赋能”。因此,社区融合康复主要基于上述原则和目标,以促进提高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和机会。当然,各地发展情况不一,社区融合康复须立足本地发展实际,具体发展策略可能会不一样,但总的原则和目标应是无差异的。
20世纪90年代,深圳市开始了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探索与实践。“十一五”期间,深圳市6个行政区均获得全国、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称号。尤其在2008年,深圳市率先通过全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检查验收,在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和社区个案管理、居家助残以及残疾人通报制度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实现全覆盖,全市街道社区的残疾人服务设施、人才队伍、制度机制建设及专业化水准有了全方位提升,这为全面深入开展残疾人社区融合康复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2012年,深圳市以龙岗区为试点,全面深入探索发展残疾人社区融合康复服务,以“一纵四横”建设为目标(如图2-1),实施12项指标任务(如表2-1),历时1年全面推进了试点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在全市推广残疾人社区康复“龙岗模式”。
图2-1 “一纵四横”建设
表2-1 深圳市残疾人社区康复任务指标框架
可见,社区融合康复是一个系统工程,离不开专业化的服务、网络化的机构设施以及健全的专业人才队伍,而这些因素的推进落实都离不开政策的有力保障。在框架和模式的制度设计上,社区融合康复重点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一)强化服务内涵设计与培育
全方位的服务是社区融合康复的基础,也是满足残疾人个性化服务需求的重要抓手。残疾人服务的设计与培育,一方面来源于残疾人的实际服务需求,另一方面则通过创新服务方法方式挖掘新的服务内容,其根本点在于满足残疾人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以深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为例,在提供一般性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扶持以外,深圳市通过创业孵化、职业培训与指导等方式,大力推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性就业。同时,针对部分残疾人的就业特征,创新发展辅助性就业模式,探索发展智力与精神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方式。这使满足残疾人个性化的就业服务需求方面有了充分保障。
(二)努力提高残疾人服务供给能力
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是服务的主体,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加快,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残疾人服务成为发展趋势,社会化服务机构在残疾人服务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深圳市注重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以残疾人康复为例,目前全市社会定点康复机构达到60多家,涉及116个服务类别,其中社会康复服务机构承担着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总量的68%,成为承接残疾人康复服务的重要力量,形成有序竞争、优胜劣汰的发展格局。残疾人服务社会化的加快发展为实施社区融合康复提供了重要支撑。
(三)打造专业服务的人才队伍
在社区融合康复中,深圳市特别重视残疾人服务的专业人员配置,例如,康复治疗师、辅具适配师、职业指导员、心理咨询员、社会工作者等等。中国残联在深圳试点培育的康复咨询员专业队伍,扎根基层,运用残疾人服务综合知识,在社区残疾人服务需求与服务转介的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