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康复的意义
一、什么是社会康复
在康复社会学的理论指导下,近年来我国医务社会工作致力于康复机构和社区中的社会康复工作。特别是康复机构中的个案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创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方针与方法,为残疾人的全面康复、回归社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在康复医学领域里,社会康复的概念,是指从社会的角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残疾人创造一种适合其生存、创造、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环境。并使残疾人享受与健全人同等的权利,达到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目的。社会康复的实现,一方面依靠残疾人自己的不懈努力,另一方面则依靠社会对其提供尽可能的帮助。社会康复的措施,有些是针对残疾人个人的,有些必须是社会整体性的,如法律政策保护、无障碍环境、美好和谐的人际关系等等。社会康复工作的内容,主要通过各种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家庭康复工作来体现,康复机构中开展的是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社区中的社会康复工作也主要由社会工作者承担。目前所说的社会康复,主要是指康复医学领域中的医务社会工作,康复对象以残疾人为主体,一般不包括药物依赖者、酒精依赖者和青少年犯罪者的社会康复。
现代医学从生理模式向心理模式再到社会模式的转变,使人们注意到大量社会学所研究的社会问题,往往与疾病伤残有密切的联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联系越来越广泛。社会问题,就是社会运行过程中使社会系统失调的障碍因素。社会问题的发生,能够影响到社会部分成员甚至全体成员的共同生活,干扰社会秩序,甚至可能对社会运行的安全构成威胁,比如吸毒、酗酒及性病的传播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以及一定范围内的地方病、职业病和饥饿、战争等对社会发展的障碍。社会问题与社会发展共存,由于社会矛盾具有普遍性,社会问题也必然普遍存在,而且它会随时间上的、空间上的变化出现变异。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是全球性的,并随着时间推移与日俱增;而某一地域性的疾病既可以因病源的根治而消失,也可以因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的改变而出现。社会问题因为社会交流的复杂性而具有一定时间的持久性。所以这一切,使疾病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显得很复杂。
总之,疾病、伤残与社会学之间的联系是客观存在的必然联系,社会康复学的产生与发展都是建立在这种联系之上的。社会康复学研究的进展,康复医学体系中的社会康复,既是现代医学“生物-心理-社会”模式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学发展到新阶段的标志。
在社会康复学理论的指导下,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的医务社会工作正在向前发展。社会康复个案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社会康复个案工作,是一种专业化的社会工作。目前,它主要是在康复机构里为以残疾人为主体的康复对象服务的工作。从事社会康复的个案工作者,遵循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原则和工作方法,着重帮助案主即康复对象解决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重新参与社会生活,以此缓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从事社会康复的我国医务社会工作者,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正在努力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康复理论体系和工作方法,为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社会康复的目的及意义
在现代医学的发展过程中,新兴的康复医学是很容易把医学与社会学联结起来的一门专科医学,因为康复的目的不是治病,而是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帮助残疾人和其他康复对象回归社会,重新参与社会生活。医务社会工作以社会康复服务的方式出现,产生之始即受到医学界的重视和社会学家的认真研究,更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欢迎,同时也得到社会各界的热情支持。
我国的医务社会工作,是在社会学和专业社会工作重新恢复和开展之后兴起的。适应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变,1988年10月,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的建立标志着残疾人康复事业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里程。改革开放后我国第一批医务社会工作者开始探讨全面康复工作在现代医学模式转变过程中的意义与作用,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医院的社会服务已经中断了半个世纪之后,重新参与医院临床工作。他们从帮助解决病人的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入手,与心理医生密切配合,同时与康复医师、护士、运动治疗士(PT)、作业治疗士(OT)、康复工程技术人员等共同组成治疗小组,使病人得到全面康复的医疗服务,取得了很大成效。经过十几年的探索与发展,进入21世纪之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一些大型医疗康复机构逐渐开展了对病人的社会服务工作;一些非政府机构也开始尝试进行专业化的社会康复服务。
康复,归根到底是使各种不能正常参与社会生活的人重新回归社会。现代康复的概念中包含医疗的、教育的、职业的、社会的多种内涵。社会工作者从事的社会康复临床个案工作,不仅从理论上使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变得到验证,而且使医生与病人恢复和改善了人与人的关系。医学与社会学的关系在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协调下水乳交融了。
康复有几种途径,可以分别在机构中、社区中和家庭中进行。康复机构集中了各种专业人员和先进的设备,非常有利于残疾人和老年病人、慢性病人的全面康复与回归社会;而社区康复则是一种在基层对各类残疾人及其他康复对象服务的途径,是医疗、社会、职业、教育和心理的综合服务。社会康复能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包括病人家属积极参与康复工作,很适合中国的国情,在家庭伦理、社会意识和经济等方面都有积极的意义。所以,在康复社会学的理论指导下,从致残原因的社会因素来考虑,从解决社会问题入手大力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是今后康复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社会康复的作用
社会康复工作是一门综合运用医学、法学、社会学、工程学、护理学等现代科学所提供的知识与技能而形成的以应用为主的专业学科。它是调动社会力量来帮助有特殊困难的人们满足社会需求的一系列有组织、有目标的活动。它的具体功能是积极地、科学地解决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关系的失调、变态和冲突所造成的病伤残者与家庭、单位、社会之间不平衡的矛盾。社会康复工作通过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方式开展;通过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服务来达到消除社会弊病、改善社会机制、协调人际关系、增进社会福利和提高病伤残者生活质量的目的。社会康复工作在改善医患关系方面起着非常大的作用,从而推动了现代医学的发展,体现了医学的人文精神,促进了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人类的进步。
人类历史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世界出现了新的格局,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出现种种重大的变化。众所周知,人是社会的主体,人本身的发展进步是当代社会发展变化的起点,也是终极目标。病伤残者不断改善人际关系,不仅对自身的发展有好处,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积极的意义。残疾人虽然不幸身心健康处于劣势,在为人类献身的竞技场中存在障碍,但是如果能本着以人为中心,以人的发展为目标拼搏前进,则可能把劣势变为优势,使自己在生活道路上,在对人类社会的贡献上,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由弱者变为强者。这是残疾人的心声,是医务社会工作的宗旨,也是社会工作者努力的方向。
残疾人极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同情与帮助。联合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中明确指出:“要达到‘充分参与和平等’的目的,仅仅着眼于残疾人的康复措施是不够的。事实表明,决定残疾对于一个人日常生活影响的主要因素是环境,如果一个人失去了获得生活基本因素的机会,而这些机会对于社会其他人都是人人有份的,那就构成了障碍。这些基本因素包括:家庭生活、教育、住房、经济和人身保障,参加社会团体与政治团体、宗教活动、亲密关系和性关系,享有公共、行动自由以及一般的日常生活方式。”中国政府已经承认并愿意执行这一行动纲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
为了减少和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帮助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我国在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选举法、兵役法、义务教育法等主要法律中,都有保障残疾人的专门规定。
残疾人进行医疗、心理、教育和职业一系列康复之后,摆在他们面前的仍然有一个严峻的现实:社会并不轻易向残疾人敞开大门,这无疑影响到他们治疗的积极性和参加各种康复活动的热情。于是,社会康复就负有了特殊职能,它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沟通残疾人和外界的联系,一方面唤起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与社会一起创造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另一方面帮助残疾人认识和适应现实社会,使他们意识到自己不仅有生存的权力,而且还有为社会尽责的义务。
现实生活中,在身心痛苦相折磨下的残疾人心理往往会发生异常现象;不言而喻,如果心灵的天平不能保持平衡,要想战胜残疾重返社会几乎是不可能的,外部世界包括社会环境和正常人对残疾人心态所产生的影响当然不可低估,但更重要的是残疾人自身如何弥补因为身残而导致的心灵残缺。
现代社会中,从来没有一个人完全独自生活和活动的,他永远是某一个社会集团或群体的成员。从这种意义上说,残疾人的社会交往和人际关系直接影响着其他人群的社会活动和生活质量。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影响无处不在。只有每一个残疾人和健全人都把美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当做安身立命的根本大事重视起来,我们的文明与进步事业才会健康、迅速地发展。社会康复,就是连接残疾人与社会的一座桥梁和纽带。
四、残疾人的潜力与创造性
从事社会康复的社会工作者,一方面要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另一方面还要动员社会力量尽可能地帮助残疾人,使他们提高生存质量,并有所创造,有所发展。
(一)要有参与社会的欲望和勇气
回归社会,重新工作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欲望,不仅有年龄上的差别,也有性别上的差异。在重残者中,女性参与社会生活的欲望较男性更为降低,己婚残疾妇女在家庭稳定,经济收入有保障的情况下,几乎没有人再想从事过去的工作或重新选择力所能及的职业。回归社会的愿望和重新创造生活的勇气,在残疾青年中表现突出。这种愿望和勇气,预示着残疾人事业未来的前景。
鼓励残疾人重新参与社会生活,发挥创造性、回归社会主流,社会工作者必须首先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勇气,保持豁达大度、乐观积极的思维方式及处事方法,这对健全人已经不容易,对残疾人来说更是非常困难的,然而也是极其重要的。
信心和勇气,是适应社会的前提;坦然面对困难,豁达大度,是思想情操高尚的表现。人的一生,总要经历许许多多酸甜苦辣,走过许许多多艰险坎坷的路,碰到各种各样的同路人。有的短暂相识即分手而去,有的结伴同行一段人生之旅,有的几十年友谊长驻,有的甘苦与共终生相依相守。也难免有人嫉恨、攻讦、误解、抱怨、造谣中伤或落井下石,生活中也不乏阳奉阴违或口蜜腹剑的人。对于有身心障碍的残疾人来说,人世间的风刀霜剑要更凶险得多。实际上,人生之旅中难得的友情和坦诚相待,每个人当然都感到幸福和欣慰,并愿意给以报答。而对于生活中那些令人不快的丑恶,令人愤怒的言行,我们则应在有理、有利、有节的处理过程中注意保持自己清醒的头脑和豁达的风度。社会康复工作者要帮助残疾人保持乐观积极的思维方式和处事方法,这是和豁达大度密切相关的。
残疾朋友应该懂得,任何人的生活中,都有顺境和逆境,有欢乐和忧伤。乐观的人常会看到生活光明的一面,总是对前途存有希望,抱着理想,怀有信心。每当遇到挫折的时候,首先想到黑暗不过是暂时的,太阳就会重新升起,因此这些人能沉着地应付各种困难,绕开急流险滩,争取美好的前景和新的成功。相反,悲观的人则往往只看到生活中黑暗的一面,对于前途不抱有任何信心与希望,每天都担负着心理上的千斤重担艰难度过,偶然遇到失败和阻碍,就更加多了几倍忧伤和恐惧。这些人认为成功只是暂时的,团聚时的欢欣很快就会被别离的痛苦所代替,他们对任何事物都不感兴趣,让岁月在长吁短叹中消逝,有的人甚至因悲观绝望而轻生弃世。所以,创造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只属于乐观向上,开拓进取的人。悲观绝望,就是对创造性的扼杀。
我们并不是要只看生活中美好的东西,而否认其中的痛苦和困难,或者在遇到不愉快的事物时就掉过头去,装作没有看见。这种逃避的态度,本身就是心里不健全的表现。我们也不是要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强作笑颜,或装成毫不在乎的样子,这也仅仅是另一种逃避的形式而已。在这里,我们提倡一种变换角度的观察和待人接物的方法。一是仔细观察那些令人不快的现象和事物,换一个角度,可能发现一些新的、有意义和价值的方面;二是从对方的位置和出发点去思考一下,也许事情并不像当初认为的那样糟。蔑视困难和挫折,积极地投入新生活,生活就会对你微笑。
(二)努力发挥创造性
有了重新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是战胜自我的重要表现,也是重新发挥创造性的第一步。但是,要真正使自己被“埋葬”了的创造性再现生命的异彩,还需要极其顽强而艰辛的努力。对于所有残疾人来说,发挥创造性、回归社会生活主流的一个重要信念和方法,就是扬长避短、锲而不舍。每个残疾人自身的残疾是不可改变的,假肢、盲杖、盲表、轮椅以及一切其他辅助器械和用具,都只能起到一部分代偿的作用。所以,我们不能完全依赖这些东西而生活,不能总是想自己失去了什么,而应该不断地思考自己还拥有什么,千方百计地利用自己所拥有的,去发挥创造性,实现人的价值。
几乎每个残疾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美国心理学家乔兰德指出:“专业治疗学家可以是精神病学家、临床心理学家,或者是社会工作者以及接受过个体咨询方面训练的教士。……在咨询中治疗学家的病人主要关心的是某些特殊的生活问题,目的是使他们充分发挥出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他就可以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不用放弃对自己的自主权。”在社区康复工作中,社会工作者对残疾人的帮助,根本目的不是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而是使他们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能力和创造性,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自己去解决自己的问题。只有这样,残疾人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回归。邓朴方指出:“一个残疾人不屈于命运,走出自己的人生之路,为社会做出了贡献,这样的实实在在的人在我国有成千上万。他们的共同经验是:要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残疾作为一种不幸,客观地降临到自己身上了,应该怎么办?路有两条,一是悲观失望,认为一切都完了,甚至轻生厌世;二是正视现实,乐观向上,无论多么困难,路仍在自己的脚下,重要的是自己去拼搏,去奋斗,去创造。”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样有创造性,只要正视现实,乐观向上,人生就绝不会逊色。
残疾人要回归社会,自尊自信十分重要。自尊自信不仅使自己勇于面对现实,面对困境,而且能使自己充分发挥潜在的能力,发挥创造性。
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是多方面的,其中很突出的一点就是视“残”为“废”,忽视或抹杀了残疾人的创造性。
正像美国著名哲学家马斯洛所强调的:“创造性是每一个人生下来就有的继承特质。”除了精神残疾和重度智力残疾影响了人的创造性外,其他残疾人本身并不会因为残疾而失去创造性和任何潜能。一切关心残疾人的朋友们,不仅要帮助他们克服各种障碍,而且要促使他们发挥自己的创造能力,更好地参与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所谓创造性应该从广义的范畴去理解。社会上的流行说法是,那些政治家、军事家、理论家、艺术家、科学家、发明家、音乐家、作家、画家和诗人等等,才具有创造性;普通老百姓,凡夫俗子,则无创造性可言,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每个残疾人,都已经清楚地了解到自己失去了什么。使残疾难于走出困境的是不断想到自己的缺陷和丧失;而使残疾人有所作为的,则是不断想到自己还没有丧失的创造力,还存在的功能,并积极对待人生。一个残疾人,要生存,要发展,要创造,当然要付出比健全人不知多多少倍的努力,但这种努力是值得的。
残疾人大多数低估了自己的创造才能,认为自己“这辈子完了”、“没有用了”。在这个时候,使他们恢复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十分重要。但是光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和自信心还不够,还要有发挥自己创造才能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创造的出发点是不满足于现状,要以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去改变它。创造是人的几乎全部智力和体力都处在高度紧张状态下投入的一种活动,在这种状态下,人的心理活动达到最高水平,人的潜能也得以充分开发和调动。如果不能充分发挥创造性思维和方法,积极乐观的信心就不可能持久。
社会康复在残疾人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也在医学与社会之间开设了一列直通车。我们看到,在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许多残疾朋友正在努力拼搏,为回归社会,重新参与社会生活而奋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