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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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益的冲突

政治经济学一直在极端个人主义和极端集体主义之间徘徊。尽管每个经济学派都是从利益冲突中崛起的,但它们都已经把自己发端的冲突作为非自然、人为和暂时的东西抛弃掉了,甚至集体主义的专政都图谋要把利益冲突消灭掉。个人主义学派期望的是个人财产基础上的利益和谐;集体主义者期望的是基于集体财产的未来和谐。因此,我们可以把所有这些经济理论都作为未来和谐的理想(idealisation)来看待,而不是作为科学研究来看待——这种科学研究的是现存的冲突以及从冲突中产生秩序的方法。

十八和十九世纪的个人主义者的理想主义有几个理由。首先是天赐恩惠和世界丰裕的假定——如果神的法则没有世俗罪孽的阻碍的话,就不会存在任何利益冲突。

另外一个理由是净收入的概念代替了总收入的概念。净收入是一个人总收入与总支出之间的差额。但一个人的总收入是另外一个人的总支出,而一个人的总支出则是另外一个人的总收入。在净收入的概念中是不存在利益冲突的;冲突是从对于一个人而言的总收入和对于另外一个人而言相等的总支出中产生的。

这种利益的和谐与冲突,起源于研究的基本单位。商品等同于有形体的财产——物资的所有权——因此,产生利益冲突的所有权被遗漏了。当不得不考虑无形体的财产或债务时,也是用与商品同样的方式对待它们的,它们的买卖只是一种获得净收入的手段。直到引入了交易的概念(这意味着两种所有权的转移,随之发生的是两种债务的产生),总收入才被清楚地与净收入区分开来。但我们不仅把交易分解为了利益冲突,而且也分解为了相互依赖和从冲突中带来秩序的集体努力。

因此,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是从利益冲突、从把利益冲突转化为一种理想主义的利益和谐中产生的。经济冲突变成了政治冲突和战争,这都是由于稀缺性产生的;经济上的阶级是利益的相似性中产生的,这种相似性来自于获取和保持对世界上有限供给的财富的所有权的积累,并不是像马克思所主张的那样只有两个阶级,在利益的相似性上有多少差异,就有多少经济上的阶级。最广泛的分类一直是基于财富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差异进行的,但这些人作为所有者,可以划分为买家、卖家、借贷者、贷款者、农民、工人、资本家、地主;这些人还可以分为麦农、棉农、银行家、制造商、商人、熟练和非熟练工人、矿主、铁路所有人,这样一来,就可以无穷无尽地划分出阶级、子阶级和子阶级再分后的部分。

对这些经济阶级及其冲突进行研究而不是理想化,其重要性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为了共同的行动,这些阶级一直是按照其经济利益的相似性组织和统一起来的。有无数个这样的组织出现和消失,有些是全国甚或是国际范围的,拥有总部设在纽约、华盛顿、伦敦、巴黎这样的经济或政治中心的战略;有些是在一地或一区,依据的是在这个区域范围内其利益的相似。[163]按照利益相似性的或宽或窄,每个地方都发生了集体行动的起起落落;从这些冲突中产生的,要么是可行的利益和谐,要么是停滞或崩溃,这就要求同时还是另外一种集体行动的高压手段——实际的政治和战争,这些手段带来的不是和谐,而是冲突中出现的秩序

自从经济学的研究开始跟哲学、神学、自然科学区分开来的时候,研究者所采取的观点就是由当时最主要的冲突的性质,以及研究者对发生冲突的各种利益的态度决定的。被称为经济思想“学派”的正是经济学家的这些分歧,我们可以在这里对它们概述一下,然后在后面的章节里再对它们进行全面的详述。

第一个学派是十三世纪和以后的经院派经济学家,其领军人物是教会的神父,特别是圣·托马斯·阿奎奈(St.Thomas Aquinas,1225~1274)。[164]他们生活在一个封建主义和绝对暴力的时代,然而,当时的商人阶级已经开始了从贵族和教会的统治下争取自由的努力。新的经济问题变成了买家和卖家、借贷者和放贷者之间的冲突。圣·托马斯·阿奎奈对从《罗马法》中承袭下来的《民法》和借钱给外帮人的《希伯来法》都进行了抨击。按照《罗马法》,高于其所值出卖东西和低于其所值购买东西都是合法的;按照《罗马法》和《希伯来法》(后者只限借钱给外邦人),为了赚钱借出高利贷都是合法的。圣·托马斯·阿奎奈建立了教会神父的神圣法律,大意是说,由于所有人类都是兄弟,高于其“价值”出卖东西或低于其“价值”购买东西都会犯欺骗的罪过;为了用钱而要价会犯出卖并不存在的东西的罪过,因此会导致有悖于公正的不平等。他建立了海之内皆兄弟的信念(brotherhood)来代替冲突,以之作为经济理论的最终目的。

即便是今天,当我们考虑若是在经济生活中消灭了高压政治、秘密状态和不平等后什么才是公平和合理的问题的时候,解决利益冲突的这种方法就会重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已经创造出了铁路委员会、市场委员会、商事仲裁、劳动仲裁、公正法庭等各种各样的机构。因为阿奎奈合理价值的观念是以劳动成本为基础的,所以他的理论是劳动价值论的开端。

接下来出现的是重商主义学派,这个学派伴随的是封建主义的衰败和从前受歧视的商人阶级掌握政治权力的兴起。重商主义者的目的是为了向君主或立法机构揭示如何通过增进商人的利益才能最好地增进国家的利益,这些手段包括保护性税则、出口补贴、合股公司的垄断特权、航海法规、对殖民地和他们自己的农场经营者的剥削;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出口超过进口的顺差,就会以其他国家的利益为代价让金银流入国内。重商主义在十七世纪盛极一时,到约翰·洛克和1689年英国革命的时候达到了巅峰。实际上,它们今天还很兴旺,不过这个学派的现代名称是国家主义、保护主义、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或者共和党

第一个对重商主义提出抗议的是法国的重农主义者,在他们的时代,这些人被称为“真正的经济学家”。从1753年开始,他们的领袖弗朗索瓦·魁奈就认为重商主义的政策对法国这样的农业国是破坏性的,这个政策偏向的是制造商、商人、银行家和他们的公司,但这些阶级都是非生产性的,只有自然的力量才是生产性的。再说,金银不是财富,它们只是财富交换的流通媒介;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这一财富就会像血液一样自然流动到商品交换所需要的任何地方。

从与血液的生理学类比中,魁奈和他的追随者们推演出了自由贸易的学说——让自然自行其道,不用政府插手商业。因为自然被认为是仁慈的以及能生产财富的,不需要为了商人和制造商的利益制造人为的稀缺。重商主义者歧视农业——这是唯一一个自然出产多于生产者消费的行业,剩余将归于非生产性的阶级。美国农民声称,他们为世界提供了衣食,但却无法维持生活或保持地力,因为工商阶级(他们称为“资本家”)控制了政府,而且还歧视农业。重农主义在今日又被重提了。重农主义在法国兴旺了三十年,并且这个学派在平均地权主义、农业经济学、单一税、改良主义的名义下还在繁荣,直到最近的民主党

再后来是古典学派的经济学家。从1776年以来的七十年间,其领袖人物是颇有分歧的亚当·斯密、托马斯·马尔萨斯、大卫·李嘉图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165]

斯密接受了重农主义的自由贸易学说以及他们反对重商主义的观点,但他的祖国属于一个在制造业方面引领世界潮流的国家。因此,对他和他的信徒来说,自由贸易会保持英国制造业和运输业利益的领导地位,把原材料和粮食的生产留给其他国家。他代表了重商主义和产业主义之间的矛盾,就像重农主义代表了重商主义和平均地权主义之间的冲突一样。因此,他抛弃了重农主义学说所坚持的自然单独生产财富的部分,回归到了阿奎奈和约翰·洛克的理论。现在,具有生产性的是劳动。虽然他对重农主义作了让步,认为在农业领域自然的恩惠扩大了劳动的成效,但他认为制造业、商业和运输业的劳动也生产财富。

与此同时,马尔萨斯在其著名的《人口原理》(1798)中证明,人口的增加要比自然和劳动生产力的增加更快,他把稀缺、情欲、愚昧、穷困作为基本原理引入了经济科学。后来达尔文把这些都接受了过来,并且在他的《物种起源》(1859)中扩大到了所有生物。

1817年,李嘉图,一个精明的资本家,接受了马尔萨斯的稀缺性理论,用自然的吝啬代替了十八世纪上帝和自然的恩惠。自然不助人,它抗拒人,甚至在农业方面也是这样。从这个变化了的自然观出发,李嘉图提出了地主的利益与资本家和工人利益的相冲突的观点。人口压力迫使劳动和资本在表面上降低粗放的耕种边际,或者向下降低粗放的生产边际,以致总有一种把工资和利润减到最小的趋势,这跟从这些最低边际中能够获得的量是相等的。然后,竞争会使全国的利润和工资平均化,这样资本和劳动在自然阻力较小的、较好的土地上获得的收入,也并不比从在最差的土地上获得的收入更多。这就留下了李嘉图称为地租的剩余(穆勒称为不劳而获的收入)的观点,这些地租完全属于土地所有者,而在他们这一方却不需要花费任何劳动和经营。在英国,这种地租由于粮食的保护性税则进一步增大了。因此,李嘉图提供了基础,使得三十年后(1846年)制造商们得以在议会战胜地主的抵制,废除了由地主们为了维持粮食价格而制定的保护性税则。

李嘉图和马尔萨斯的“人口过剩会导致工资和利润递减”的悲观理论,引发了社会主义者、共产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土地国有化者、单一税者、工团主义者的各种学派的产生。

共产主义学派——这是卡尔·马克思1846年在他与无政府主义者蒲鲁东的论战中提出来的——保留了李嘉图的利益冲突,但却拒绝了他对土地和资本所作的区分。李嘉图的分析把资本家和工人团结在了一起,在税则问题上反对地主。但马克思让地主和资本家在利益上取得了一致,他把他们都定义为纯粹的财产所有者,他们对政府的共同控制是为了用来剥削工人——非财产所有者的无产阶级。矫正的办法是未来的利益和谐,即为了把资本家变成无产阶级而开始没收所有的私人所有权。这一点,在列宁和斯大林的重申和领导下,在1917年的俄国革命中取得了意外的成功。共产主义的反作用在德国发展成了纳粹主义。

当马克思和共产主义者代表挣工资的人的利益说话的时候,蒲鲁东和无政府主义者是代表小自耕农的利益说话的,他们反对的是大土地所有者,代表的是小生意人、小工场主或承包商、零售商,反对的是大批发商、中间商以及与控制货币和信用的银行家结成的联盟。蒲鲁东的剥削者是商人资本家,而马克思的剥削者则是雇主资本家。从蒲鲁东的小经营者的互助论和他的代表劳动力的纸币中,已经产生了合作生产、合作销售、信用合作社、美钞主义(greenbackism)、民粹主义,所有这些都是为了通过农民、工人和小工商业者的合作或政治行动来取代中间商和银行家。

最后,在二十世纪初叶,在工团主义的名义下,索雷尔影响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和蒲鲁东的无政府主义的结合,对此的反应结果是在意大利发展成了法西斯主义。

李嘉图悲观主义的另外一个结果是土地国有化学派,在十九世纪后半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和亨利·乔治(Henry George)是这一派的领袖。穆勒虽然位列古典经济学家行列,但他跟他们有一点重要的不同,正是他抛弃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代之以将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他接受了李嘉图的地租理论,为了避免没收,他提出了对所有未来自然获得的地租增量的国家所有权。亨利·乔治更为正确地追随了李嘉图,建议对地租征收单一税,并且取消对资本和劳动的一切税捐。美国人虽然没有经济理论的帮助,但在自然获得的增量方面已经对这一原则作了一次特殊的运用,在公路、街道和灌溉渠建设的支付中,规定了对土地所有者的特别税捐,这种税捐只到改进措施增加土地价值的程度,而且不会超过改进措施的成本的程度。

与此同时,导致了共产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李嘉图悲观主义的结论,在后来又导致了工团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纳粹主义;在长时间的严重失业期间(这种严重失业在1848年欧洲革命达到了顶点),他的悲观主义一直与被称为乐观主义的利益和谐学派有矛盾。在这个世纪的中叶,这个学派的领袖是美国人亨利·C·凯雷(Henry C.Carey)和法国人弗雷德里克·巴师夏(Frederic Bastiat)。凯雷赞成符合美国制造业主利益的保护性税则,而巴师夏赞成的却是符合法国财产所有者利益的自由竞争。在与无政府主义者蒲鲁东的长期论战中,巴师夏明确表述了自己的理论。

凯雷和巴师夏的观点与李嘉图、共产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的观点相反,他们认为地主和资本家给社会提供的服务与劳动者提供的服务一样多。假如雇主或劳动者没有向地主支付地租,或者是没有向资本家支付利润和利息的时候,这种服务的价值就是强迫他支付的可选择的价格。他为优良土地付出地租,其境况会强于使用不需要付地租的耕作边际(margin of cultivation),他给资本家支付利润和利息,境况会强过为没有获利的边际资本家工作。乐观主义理论还残存于对私有财产的辩护里,残存于美国法庭的价值理论里,残存于机会选择的理论里。然而,它们得到了更为现代的机会均等和议价能力平等学说的修正。

尽管我们将会看到,乐观主义者的理论是美国法庭的理论,但古典经济学家却认为他们很肤浅。然而,经济学家认为财产权利是不证自明的,不需要辩护或研究,因此,他们把自己的理论建立在了物资和物资的所有权这一相互矛盾的财富定义之上。凯雷和巴师夏是现代无形资产观念的真正的发明人,但经济学家只有有形体的财产的学说。因此,他们把所有权的一面跟物质的一面当成是一回事,所以不需要研究,他们把自己的理论建立在了物质的东西的生产成本之上,他们自己专心致力于对财富生产、消费、冒险和交换的物质条件的分析。

之后不久,麦克劳德(Macleod)走向了把“商品”这个词作为财富及其所有权的双重意义的相反的极端。他试图完全排除物质的东西,把政治经济学完全建立在债务和其他财产权利的流通性概念之上。但经济学家们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认为财产权利是肤浅的,而且涉及把同一个东西算两遍的这种情况。因为麦克劳德在利用英美法的一项谬误时争辩说,如果一个农场值一万美元,那么抵押农场获得的五千美元的债务就是一笔额外的“财产”,这就让总价值变成了一万五千美元,但它只值一万美元。正统经济学家认为必须忽略财产权利,只对由劳动所提供的物质的东西和服务的生产、交换和消费进行分析。

这种明确排除财产权利的做法是心理经济学家这一新学派的方法,这个学派是在1848年欧洲革命之后出现的,在三十年的时间里,其创立者是名不见经传的戈森(Gossen,1854)和闻名遐迩的杰文斯(Jevons)、门格尔(Menger,1871)和瓦尔拉斯(Walras,1874)。后来庞巴维克(1884)、克拉克(J.B.Clark)、费特(Fetter)把经济学的心理学派搬到了新近的时代。在对心理学派进行分析后,我们发现它是制度经济学派最近的先驱。

在十九世纪,所谓的历史学派在德国兴起了[罗寿(Roscher)、希尔德布兰德(Hildebrand)、克尼斯(Knies)],这个学派否定了其他学派的所有论证方法,他们把历史研究的方法引入了经济学,直到现在它都一直是一种重要的方法。他们把现存的生产和消费体系解释为了过去变换的环境强加给现在的演变。这一学派把习俗、财产和利益冲突的概念带入了经济科学,这一直是古典和心理学派公然排斥的。历史学派导致了伦理和制度学派(施姆勒、凡勃伦),这两个学派强调习俗、立法、财产权、公正和不公正,并且把这些内容作为经济科学的重要因素。

在一个完全相对的方向,还从心理学派中兴起了数理经济学派。但数学和统计学已经变成了研究的工具,而不是问题的解决办法,任何一个学派都能够根据其作为数学计算假设的假定运用这两种工具。

二十世纪是资本主义的第三个繁荣阶段,我们称之为金融资本主义。上面我们已经提到了蒲鲁东和马克思之间的冲突——蒲鲁东为小有产者、熟练工人、小自耕农代言,反对控制信用和市场渠道的大商业资本家和银行家;马克思则为雇主资本家工厂里的工薪阶层代言。马克思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的科技阶段,在这个阶段雇主变成了资本家,伴随的是适应市场扩大之后的大规模生产,这个市场是先前由运输形成的,由商人控制。

通过查找专利授予的记录,我们就能够大致确定美国从商人资本主义转入雇主资本主义的日期。这个日期是从1850年到1870年的二十年间。在这二十年间,专利的数量从每年不到一千件飞跃到了每年超过一万两千件。这个时期是铁路造就全国性市场和专利办公室造就工厂体系的时期。

第三个阶段,金融资本主义,这个阶段的前兆是持续数十年的商人资本主义的商业金融,伴随的是其商品销售所需要的短期信用。但在二十世纪,与商业银行联系密切的银行辛迪加或投资银行家在产业合并、证券销售和董事会控制方面上升到了支配地位,他们一直在销售那些公司的证券,按想象他们也应该对其负责。他们在经济萧条的时候挽救了拖欠债务的商业机构,把它们接管过来,然后在繁荣好转的时候为其提供资金。现在,数百万散户投资者把自己自动归入了所信任的银行家之下,他们把自己的储蓄的管理权转移给了这些银行家。一家公司就有近六十万股东,产业基本上被一大群看不见的投资者所有,而这些投资者是由看不见的银行辛迪加控制的。通过国际合并,辛迪加变成了世界的银行家。每个国家都建立了一个中央银行,在这方面,美国最近的办法是联邦储备制度。各个国家、各个地方、各种产业和工人都服从于这种官方和半官方的控制;二十世纪的经济学变成了银行家集体行动的制度经济学,这些银行家在世界范围内控制着商人、雇主、雇员甚至国家。

因此,战后的政治经济科学是七个世纪的经济冲突和几十种作为其结果的经济思想学派的遗产,它在某种程度上回归到了圣·托马斯·阿奎奈的合理价值论。但它是一个跟全世界全部的经济冲突一样复杂的主题,由于世界大战和战前的历史,这些冲突已经呈现在了面前。紧随1789年法国革命的前一次世界大战,在二十五年间开启了十九世纪的各种经济思想学派。然后,1848年革命之前的长期萧条带来了无政府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和乐观主义等非正统的经济学家。现在,新的世界大战和其中的俄国革命、意大利法西斯主义、德国纳粹主义金融资本主义,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发动了数以千计的经济学家,对经济科学的基础进行另外一次修正。

因此,按照他们对现今处在繁荣和萧条波动中的财富以及处在贫困不平等之中的千百万人的意见进行划分后,根据这些状况和前述理论的符合程度,我们可以对前述的经济学家的学派重新分类。有放任主义的主张:对此我们无能为力,它是不可避免的;有剥削的主张:一切都靠不正当的手段从其他人那里获取,不用给多少回报;还有就是实用主义的主张:让我们进行研究,就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达成默契,然后共同行动,如果可能,就建立一套合理准则和合理价值的制度。

或者,这些经济学家的学派还可以按照其基本的研究单位的观点进行分类,他们的理论始自这些观点,例如,商品论者、心理论者和交易论者。但心理论者也是商品论者,我们也把他们称为正统经济学家,因为他们关于商品的观念是“物质的东西等于东西的所有权”这一矛盾的观念。忽略所有权的一面,一件商品(譬如一块面包)可以从客观与主观两个立场看待。客观地讲,它是劳动的产品,劳动已经给另外一些无法控制的自然力量附加了有用的属性。对于这些属性,我们赋予的名称是李嘉图和卡尔·马克思使用过的使用价值,这是财富的正确意义。但主观地讲,同一件商品是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满足特定个人欲望的手段。这个个人想要的既不用太多,也不用太少,而是恰到好处。对于供给与需求之间的这种个人主义的关系,我们赋予了一个稀缺性价值或资产的名称。因为它在商品的稀缺与丰裕中转变,与财产权相等。

但是,对于交易论者,基本的单位是经济活动,处理的是未来物质的东西的所有权和产生的债务,我们称之为交易。我们还把交易区分为管理的、买卖的和限额的交易,这三种类型的交易是我们的基本活动单位,一切经济关系都能够归结为这三种交易。

因此,按照他们所用的基本的研究单位,我们把经济学家区别为两种类型:商品经济学家,又分为客观与主观两个学派——前者以商品的有用性(使用价值,客观的)为基本的研究单位,后者以依赖于商品的感觉(递减效用,主观的)为基本的研究单位;交易经济学家,以各种类型的交易作为他们的研究单位。

但交易是一种财产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商品,如果从定义中略去了所有权,那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要么是财富生产的物资关系,要么是需求满足的心理关系。因此,交易作为财产权或制度的研究单位,本身就包含了经济学家产生分歧的所有问题。这些问题我们称为冲突、依靠秩序

在每一项经济交易中都有利益冲突,因为每个参与者都想尽可能地多取少予。但除非在管理的、买卖的、限额的交易中依靠其他人所做的事情,否则就没有人能够生活和发达。因此,他们必须达成可行的协议,而且由于这样的协议并非总是可以自愿达成的,所以总有某种形式的集体强制来判决纠纷。如果这些判决被作为前例接受,并且在后来的交易中大家都自然遵守,那么判决当局就不需要干涉,一般也不会干涉,除非原告和被告之间的纠纷冲突又一次达到了危机的程度。这一过程我们称为按照纠纷判决制定法律的习惯法方法。对于整个过程,我们起的名字是运行中的机构的行为规则,它的目的是从冲突中带来秩序

按照他们用作基本单位的交易类型,还可以进行学派的第三种分类,每个学派的社会哲学都是建立在这种基本单位之上的。这一分类把经济学家区分为买卖学派、管理学派集体学派。第一个学派以买卖交易为其单位,这个学派的极端是无政府主义,它完全拒绝管理和限额活动。第二个学派是以管理和限额交易为基本单位的,极端的情况是共产主义哲学。第三个学派把限额、管理和买卖活动按照集体行动的层次结合起来了,它的现代结果就是各种社会主义(有别于共产主义),例如基尔特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国家社会主义),还有工会组织主义、多元主义、工团主义、金融资本主义。

这又引起了经济学家们根据他们看待社会和社会中的集体行动的方式所进行的另外一种交叉分类,要么是机械论、机器论、有机论,要么是运行中的机构

如果是机械论的理论,或者是用了帕累托(Pareto)[166]的“分子社会理论”[167]的说法,那么理论家遵循的就是物理学和化学的类比,其中社会只不过是一群人口,而不是一个社会,盲目的自然力量无因、无果、无目的地在发挥作用,就像海浪或者恒星、行星一样。这些学派倾向于放任主义的观点。

机械论的类比大不相同的是机械的类比。机械是人设计的人工装置,而机械论是原子、波浪、旋涡或者它们产生的任意东西的“自然”运动。但机械是“人工的”,与社会作类比,可以作为机械论的哲学设计出来,由于工程师机器时代的商业与政治中的优势,它变得引人注目起来。如果我们把轮船、电信和无线电考虑进来,那么机器就变成了我们所谓的国家,甚至是世界的一个生产厂,它有自己产生原动力的能量、传输能量的电池以及原料、劳动和产品的组织,可以适应作为整体的“社会机器”。所有这一切都受现代科学家和科技工程师的技术能力的支配。这一类比演变成了经济学家的管理学派,他们倾向于不同形式的独裁,无论是共产主义的、法西斯的,还是资本主义的,或者是倾向于国家经济计划委员会的,或者是更近的技术统治论的,或者更普遍的,倾向于我们所谓的工程经济学。这种类比决不倾向于放任的观点,它的倾向是相反的:一切事情都靠科学和科学管理来完成。

接下来的是有机论的类比,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但却是从生物学而不是从物理学中衍生出来的。在这里,社会受像“社会意志”、“社会价值”这样的中枢力量的支配,通过“社会劳动力”发挥作用,它的一切都类似于人类意志。它的评价和活动以及所有的个人,都消失在了专门的手、耳、眼、胃中,服从一个单一意志的指令。这些学派倾向于较早的托马斯·费尔默的理论,或者是各种类型的独裁社会主义(像法西斯主义或纳粹主义),甚或是倾向于金融资本主义的霸权。

但这些都是从其他科学中得出的类比,我们称其为戏剧化诗歌化的类比,与每个研究者建立的、限于他们自己的特殊科学范围的科学化的类比相对。在“社会”中出现的类似于物理科学中的机械论机器论,或者类似于生物科学中的有机论的内容,变成了直接从商业的惯用语言和法庭判决接受来的内容,在英国和美国被称为运行中的机构。这些有着自己行为规则的集体行动的运行中的机构,有无限的变化,每一个都面向未来,并且控制着个人的行动,我们并没有把它们当成是从其他科学中衍生出来的类比,而是当成我们正在研究的真正的内容。他们谈的是诗歌,我们说的是散文。

从机械论、有机论、机器和运行中的机构得出这些见解后,经济思想的学派又可以按照观念的因、果或目的进行分类,例如均衡论、过程论和制度论,希望它们能够对发生的事情进行解释。不应该认为这些术语是排他的,因为它们在所有理论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出现。

“均衡”理论,或者干脆说是自然机制的自动均衡或分子理论,通过拟人化,注入一个目的,就会像“寻找自己水平面”的海浪,或者是伴随“天籁之音”的“宇宙和谐”。它们的模式就是艾萨克·牛顿爵士在其《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1687)中所说的“运动定律”。它们倾向于利益和谐理论,把法律及其冲突视为是“不合理的”,不属于经济学说的范畴。

“过程”理论把它们的注意力转向了各种变化,以及由极小的但却无意识的或偶然的变化所产生的进化。它们的模式就是查尔斯·达尔文在其《物种起源》(1859)中所说的“自然选择”。在这本书里他详细说明了遗传、种群过剩、变异、生存竞争和适者生存的五重过程,整个过程是从马尔萨斯的稀缺性原则中衍生出来的。

制度理论,或者按我们对它们的叫法,运行中的机构的理论,是建立在均衡和过程理论两者之上的。然而,它们的注意力指向的是有意或有目的的变化,是一种管理的均衡,而不是自动的均衡。这一有目的的控制被达尔文称为“人为选择”,意思是说,人的心灵通过个人或集体行动,按照他们自己的适应观念,对进化本身进行控制。这些理论已经在社会学这门新兴学科中产生了,在美国开创这门学科的先驱是罗斯(E.A.Ross),他在自己的著作《社会控制》(1901)中完成了这项工作。

这样,我们就有了对经济思想流派的好几种交叉分类:第一,关于其出于阶级冲突的历史起源的分类。第二,关于其放任主义、剥削或实用性的社会哲学的分类。第三,关于其研究的基本单位的分类——无论商品、感觉,还是交易。第四,关于其哲学所基于的交易类别的分类,例如买卖、管理或限额的交易。第五,关于其方法或类比的分类——无论机械论、机器论、有机论、运行中的机构,还是均衡论、过程、集体行动。

经济学研究中,各种相互冲突的学派和主张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在这一迷津中,我们无法从普遍接受的假设出发,然后用演绎的方法把它们的实际运用推及到我们面前的各种问题。我们还不如从头开始,像约翰·洛克在十七世纪神学和政治教条主义的类似迷津中所做的那样去做,那些教条主义曾导致了混乱、不容异说和内战。为了发现我们究竟真正知道多少,我们在研究和理解中可用的思想工具到底是什么,我们应该对自己的思路进行检验。我们的学科对象是通过合作、冲突和游戏规则在生产、获取和限额分配财富中的人类交易。这些活动最初仅仅是作为感觉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这样一来,我们就无法肯定它们是仅仅由我们内在的倾向和社会哲学引起的,还是由外在的活动引起的。只有对我们称之为习惯性假设[168]的倾向进行仔细的检验,我们才能让自己为研究和理解作好准备。正如我们从约翰·洛克开始的那样,要做到这一点的最佳办法,就是继续对各种经济思想流派自己特定的已经或尚未注入其理论的社会哲学进行检验。我们将继续这样的方法,不过不是对所有的经济学家和哲学家都进行检验,而是对那些我们称为新见识的先驱者进行检验。他们中的每个人都有一些贡献,在总结中,必须对与之冲突或矛盾的所有其他人的看法给予合理的权重。我们把这种合理权重称为合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