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自画生:石涛的艺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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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受”的佛学渊源

石涛的尊受说虽然受到《周易》的影响,如他说,“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此乃所以尊受之也”,但揆其内在义理,这一概念主要来自佛学。

原始佛教有色、受、想、行、识五蕴之说,指构成一切有为法的五种要素。佛经把身心所存在的现象分为色、受、想、行、识五蕴。在阿毗达摩中通常用色法、心法、心所法三种来包括它们。色蕴属于色法,识法属于心法,受、想、行三蕴属于心所法。受是梵语vedan 的意译,在佛学中,受的意思比较复杂,小乘佛学和大乘佛学对此有不同的诠释。在小乘中,受就是感受,人们随时随地接触事物引起心理上的反应,形成某种感受,就是受。主要有三种,即乐、苦和不苦不乐。就领纳而言,一切心、心所都可以称为受,所以以领纳随触为受。在大乘佛学的唯识学派,将受分为两种:一是境界受,一是自性受。境界受就是小乘佛学所说的由外境引发的心理感受。在此基础上,唯识学派特别提出自性受,受是对人的自性的归复,是如如不迁的自相之受。《成唯识论》卷三:“受,谓领纳顺远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合离非二欲故。有作是说,受有二种:一境界受,谓领所缘。二自性受,谓领俱触。唯自性受是受自相,以境界受共余相故。彼说非理,受定不缘俱生触故。若似触生名领触者,似因之果应皆受性。”(《大正藏》第三十一册,第11页)它批评小乘的领纳之受只是一种差别受,未及根性,所以强调以自性去受。

从佛学的义理看,石涛的尊受说透露出若干与佛学相涉的消息:

小乘和大乘佛学的一些经典认为,受是虚妄的大乘佛学的唯识学派反对一切由根触境的感受,提出一种本觉之受,此受无喜无乐,去妄存真,与此有别。。如在六根中,眼之于色,耳之于声,鼻之于香,舌之于味,身之于触,意之于法,随时随地接触外境,心必有所受,内心的平衡被触境所生感受打破,使其显示出某种情感趋向,或高兴,或爱恋,或厌恶,或悲伤,如爱恋之意起,必欲得之,得之不成,即恨之,于是有种种烦恼,身口意诸业也随之而起。所以,受是和情感、意念、烦恼、罪恶相连的。没有受就不会出现种种情感倾向,也不会产生种种烦恼,更不会有取舍、选择等意念。所以佛学认为受虚空不实,妄诞不真。佛教的五蕴喻将受比为水泡,人心如平静的水面,触境而生受,就像由风卷起水泡浮沤,水泡浮而不实,所以须臾即没。佛教用这个比喻说明众生所感受的苦乐,也像这水泡一样,生灭无常。《杂阿含经》卷十七云:“譬如虚空中,种种狂风起。东西南北风,四维亦如是。有尘及无尘,乃至风轮起。如是此身中,诸受起亦然。”《大正藏》第二册,第120页。《瑜伽师地论》卷九十六说:“又若有受,于依止中,生已破坏,消散不住,速归迁谢,不经多时,相似相续而流转者,应观此受犹若旋风。若有诸受,少时经停,相似相续不速变坏而流转者,应观此受如客舍中羁旅色类。”《大正藏》第三十册,第851页。受像旋风突起,又像羁旅暂住,如果惑于此受,则必使人陷于我执之中,因为这里的受只是感受而已。

石涛的尊受说表现出和某些佛学派别的差异性,佛学中的一些派别认为,受是虚妄不真的,是导致我执的根源之一,所以要去除。而石涛并没有要彻底去除这种受,因为他论述的是绘画创作问题。他认为,对外在环境的直接感受是画家必不可少的。但他也感到,这种由外在对象直接刺激产生的受是差别之受、表象之受,和他推崇不二之法的“一画”是相抵触的,所以在这个层次上他接受了唯识学派的自性受的思想,强调对差异受的超越。石涛的画学思想不仅是画家的功课,还是人生的功课,他出入佛门,也深感众生领纳之受是人内在世界惑乱的根源,看到了这种受对真性的遮蔽,所以他推崇的“一画”之受,不仅是绘画创作的最高境界,还是人性拯救的重要途径。这可以看作小乘佛学的境界之受对他的直接启发。

从另一角度看,受在石涛的理论体系中还是个绘画心理学问题,它是《画语录》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除了《尊受章》之外,《运腕章》《山川章》《海涛章》《脱俗章》《兼字章》《资任章》诸章均有涉及,其内涵也颇为丰富。石涛铸造这一绘画心理学概念也受到佛学影响。

受在佛学中就是一个涉及丰富心理内涵的概念。熊十力先生在《佛家名相通识》的《撰述大意》中说:“吾以为言哲学者,果欲离戏论而得真理,则佛家在认识论上,尽有特别贡献。”在受这一概念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受包含着感觉、情感和理性三个层次。外界境相影响人的生理、情绪、思想等,产生出痛痒、苦乐、忧喜、好恶等感受,由此使主体趋向于价值判断,产生有利(顺)、不利(违)、无利害关系(俱非)等认识,从而引起远离违境、追求顺境等一连串爱欲活动。受是由根(感官)、境(对象)、识(认识主体)三者所组成的心理场交相作用的产物。在佛教中,受可分为身受和心受两种,身受是眼、耳、鼻、舌、身前五识接触外在对象的感受,是肉体之受。第六识为意接触对象所产生的感受,叫作心受。身受偏重于个相之受,心受偏重于共相之受。但无论是心受还是身受,首先它是一种直接的感觉活动,引起生理的反应,成为一种心理活动;并进而判断选择,形成具体的识——理性活动。

石涛所研究的是绘画问题,在绘画中,感觉、情感和理性的力量都是不可缺少的,但恰当地运用这三者,却可能导致完全不同的创作结果。所以,《画语录》引入“受”这一概念,就是要说明在不同的情况下,如何恰当运用悟(直观感受)、情和理(识)。佛教这一语汇,给了他一定的理论腾挪空间。

同时,佛学中的受是由心与色所构成的关系性存在。受由心起,无心则无受。心与色的相应,才能有所受。所以受反映的是物我之间的相互契合的关系。应是受的基础,在色与心组成的关系中,受的领纳性特征容易使人误解:受是人心理的被动接受。其实在佛学中已经发现受是色与心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因为既然是应,就具有双方互相吸引的成分,如说乐受,就包括由接触色而感到乐和被乐所感受的色两种形式。这种种细微的义理,都和石涛所要申述的绘画创作观念有密切的关系。这也是尊受思想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基础。

正像在佛学中受是一个具有复杂意念的概念,石涛的尊受说也含义丰富,用重视感受这一简单界定是无法穷尽其意义的。下面将根据尊受说的不同理论层次来阐述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