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学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一节 重商主义

本节知识结构图:

本节内容提要:

重商主义认为贵金属是衡量财富的唯一标准,国际关系属于“零和”博弈;对外贸易必须保持顺差,即出口必须超过进口;积极主张国家干预贸易。

本节关键术语:

重商主义 货币平衡论 贸易平衡论 商业资本 国家干预


重商主义是资产阶级最初的经济学说。对国际贸易的系统研究,开始于重商主义经济学时代。重商主义是西欧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时期(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具体地说,在15~18世纪初受到普遍推崇的一种经济哲学。这一时期正是资本主义经济的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该名词最初是由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提出。1776年亚当·斯密抨击了重商主义,提倡自由贸易和开明的经济政策,但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英国才废弃以重商主义哲学为基础的经济政策。

一、重商主义产生的时期及背景

重商主义是资产阶级最初的经济学说。产生和发展于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反映这个时期商业资本的利益和要求。它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最初的理论考察。

15世纪末,西欧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的瓦解时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和成长;资要家发现市场扩大到世界范围,能够给商业、航海业、工业极大刺激;商业资本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其促进各国国内市场的统一和世界市场的形成,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商业资本加强的同时,西欧一些国家建立起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运用国家力量支持商业资本的发展。随着商业资本的发展和国家支持商业资本的政策的实施,社会产生了从理论上阐述这些经济政策的要求,重商主义的理论逐渐形成。

除了在国内对农民的剥夺之外,国际贸易和海外掠夺是西欧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手段之一。在15世纪,随着西欧各国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日益发达,交换的目的已从以互通有无为主变成了以积累货币财富为主。当时积累财富的主要手段是获取黄金,而当时西欧本身黄金的开采和储备已很有限,迫切需要通过国际贸易和对外掠夺来满足当时在西欧国家中出现的“黄金渴望”。而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一系列地理新发现则给了西欧人通过扩大国际贸易和掠夺海外殖民地来积累资本(黄金)的机会。恩格斯在《论封建制度的解体及资产阶级的兴起》一文中描述当时的情景:“葡萄牙人在非洲海岸、印度及整个远东地区搜寻着黄金;黄金这两个字变成了驱使西班牙人远渡大西洋的符咒;黄金也是白种人刚踏上新发现的海岸时所追求的头一项重要的东西”。重商主义正是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产生和发展的。

二、经济贸易思想与发展阶段

重商主义认为贵金属(货币)是衡量财富的唯一标准。把货币看作是财富的唯一形态。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金银。一国拥有的贵金属越多,就会越富有、越强大。在重商主义看来,国内市场上的贸易是由一部分人支付货币给另一部分人,使一部分人获利,另一部分人受损。国内贸易的结果只是社会财富在国内不同集团之间的再分配,社会财富的总量并没有增加,而对外贸易可以改变一国的货币总量。除了开采金银矿以外,对外贸易是货币财富的真正的来源。重商主义认为一国可以通过出口本国产品从国外获取货币从而使国家变富,但同时也会由于进口外国产品造成货币输出从而使国家丧失财富。由于不可能所有贸易参加国同时出超,而且任一时点上的金银总量是固定的,所以一国的获利总是基于其他国家的损失,即国际贸易是一种“零和博弈”。因此,要使国家变得富强,就应尽量使出口大于进口,因为贸易出超才会导致贵金属的净流入。因此,政府应该竭力鼓励出口,不主张甚至限制商品(尤其是奢侈品)进口。因此,重商主义对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进行贸易,具体来说,怎样通过鼓励商品输出、限制商品进口以增加货币的流入从而增加社会财富。重商主义者的这些思想实际上只是反映了商人的目标,或者说只是从商人眼光来看待国际贸易的利益,因此,这种经济思想被称为“商人主义”(Mercantilism)或“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的发展经历了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两个阶段。

早期重商主义产生于15~16世纪,在对外贸易上强调少买,严禁货币输出国外,力求用行政手段控制货币运动,以贮藏尽量多的货币,因而又被称为货币差额论。

与早期重商主义不同,晚期重商主义重视的是长期的贸易顺差和总体的贸易顺差。从长远的观点看,认为在一定时期内的外贸逆差是允许的,只要最终的贸易结果能保证顺差,保证货币最终流回国内就可以。从总体的观点看,他们认为不一定要求对所有国家都保持贸易顺差,允许对某些地区的贸易逆差,只要在对外贸易的总额保持出口大于进口(顺差)即可。晚期重商主义为保证对外贸易中的出超,采取了保护关税的政策。由于晚期重商主义力图控制或调节商品的运动并发展工场手工业,思想又被称为贸易差额论。

晚期重商主义者为了鼓励输出实现顺差,积极主张国家干预贸易。重商主义者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以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并限制外国商品进口。其中不少政策迄今仍被许多国家使用。例如,出口退税、奖励出口、关税与非关税壁垒、进口替代等。

晚期重商主义的杰出代表者之一是英国的托马斯·孟(Thomas Mun,1571-1641)。他在1621年写成的著作《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中,全面系统地阐述了重商主义的思想。

早晚期重商主义的差别反映了商业资本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要求。重商主义促进了商品货币关系和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与确立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专栏4-1 日本是一个重商主义国家吗?

在国际上,日本是一个自由贸易协定的坚定支持者。但是美国人说日本总是乐于签署要求外国向日本公司的产品开放市场的国际协议,而同时日本又总是对外国产品封闭本国市场。

在1994年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中,三位日本经济学家以食品、化妆品和化工产品为例,说明日本政府如何通过各种进口限制措施,包括对出口到日本的某些产品实行配额限制来保护本国工业免受生产效率更高的外国公司的竞争。据分析,如果在这些领域里没有进口障碍,进口产品的数量将会翻一倍多,而日本国内的产品价格也会大幅度下降。报告显示,在1989年,价格的下跌可能使日本的消费者平均节省大约890美元,但同时日本在某些产品方面的产量可能下降20%以上,这些产品包括小麦、油菜籽、烟叶、罐装水果和蔬菜及化妆品。贸易自由化还可能使日本丧失18万以上个就业机会。因此,日本政府防止生产效率更高的外国竞争对手对本国的这些产品领域造成冲击似乎是为了避免本国就业机会的减少,尽管普通的日本消费者要以支付更高的价格为代价。日本政府对食品工业进行保护也许是因为由此获益的日本农民是该国一支强大的政治力量。

美国政府宣称,日本采取重商主义作法的另一个领域是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美国的贸易谈判代表说,日本政府要求对进口的汽车产品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以限制进口,而这些检查明显是为了提高外国厂家在日本的销售成本。比如,美国商业部称,只有日本要求对某种休闲车外加前刷防护器的安全检查,而要做这种检查就必须对每部车进行一次费用达3000美元的全面重检。日本政府否认美国对它的这些指责。它声称,美国汽车公司之所以没有在日本取得成功,其主要原因是它们没能生产出适合日本市场的汽车。日本政府指出,在日本市场上销售的80%的汽车的发动机都小于2000 cc,但没有哪一家美国公司在日本销售属于这一范围的汽车。

三、对重商主义的评价

重商主义的政策结论在一般意义上很难站得住脚,把国际贸易看作一种零和游戏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轻率地把高水平的货币积累与供给等同于经济繁荣从而把货币与真实财富等同起来也是错误的。

尽管重商主义的贸易思想有不少错误和局限,但他们提出的许多重要概念为后人研究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打下了基础。重商主义抛弃了封建社会经院哲学的教义和伦理规范,开始用世俗的眼光,依据商业资本家的经验去观察和说明社会经济现象。它以商业资本的运动作为考察对象,从流通领域研究了“货币——商品——货币”的运动。晚期重商主义者为鼓励输出实现顺差,积极主张国家干预贸易,提出一系列政策以鼓励本国商品出口、限制外国商品进口,其中政策不少迄今仍被许多国家使用。尤其是关于贸易的顺差逆差进一步发展到后来的“贸易平衡”“收支平衡”概念。重商主义关于进出口对国家财富的影响对后来凯恩斯的国民收入决定模型亦有启发。更重要的是,重商主义已经开始把整个经济作为一个系统,将对外贸易看成为这一系统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经济学家熊彼特(J. A. Schumpeter)对重商主义的评价是,“开始为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形成的国际贸易一般理论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