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政性存款的核算
从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财政性存款是指政府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国库存款、国库现金管理存款、其他财政存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在途存款等财政存款。财政性存款的支配权属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并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负责管理,统一在国库或选定的银行开立账户,统一收付,不得透支,不得提取现金。
一、财政性存款的管理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有关规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指政府所有财政资金都集中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存款账户,银行存款账户下不存放财政资金的制度。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后,所有财政收入都直接缴入国库存款账户,不再通过有关部门或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收入过渡账户;所有财政支出都直接从国库存款账户支付给货品和劳务的提供者或用款单位,也不再通过有关部门或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支出过渡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从源头上解决了有关部门或单位截留和挪用财政资金、滥设财政资金收支过渡账户和财政资金统一调度效率不高的问题。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财政部门开设银行存款账户。财政部门开设“国库存款”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账户、“特设银行存款”账户。
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存款”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账户和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账户。该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与“国库存款”账户进行清算,为过渡性质的账户。当商业银行根据财政部门开具的支付指令通过该账户向有关商品或劳务提供者支付款项,并按日向“国库存款”账户申请清算收回款项后,该账户余额为零,因此被称为“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账户不实存财政资金。
财政部门开设“特设银行存款”账户,是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的特殊过渡性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费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一般情况下,该账户为实存资金账户。
(2)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该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与“国库存款”账户进行清算,为过渡性质的账户。当商业银行根据预算单位开具的支付指令,向有关商品和劳务提供者支付款项,并按日向“国库存款”账户申请清算收回支付款项后,该账户的余额为零,因此被称为“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不实存财政资金。
(二)财政性存款的管理原则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财政性存款是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所掌管的财政资金,包括国库存款和其他财政存款。财政性存款的支配权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负责管理和统一收付。财政总预算会计在管理财政性存款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集中资金,统一调度
各种应由财政部门掌管的资金,都要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存款账户,并根据各项业务的进度拨付资金,以满足计划内各项正常支出的需要。实行集中资金,统一调度,一方面有利于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又有利于明确职责,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2.严格控制存款开户
各级政府的预算资金除财政部有明确规定者外,都要由财政总预算会计统一在国库或指定的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将预算资金或其他财政资金任意转存其他金融机构。
3.执行预算,计划支拨
财政总预算会计应根据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年度预算和经财政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拨付财政资金,不得办理超预算、无计划的拨款。尤其在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经费包干、财政总预算“以拨列支”的情况下,必须严格执行预算和用款计划,以加强源头控制。
4.转账结算,不提现金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各种支拨凭证,都只能用以转账结算,不得提取现金。财政部门是资金分配部门,不是财政资金的具体使用单位,采用转账结算,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保护国库存款的安全。
5.在存款余额内支付,不得透支
财政总预算会计只能在国库存款和其他财政存款余额内办理支付。不得透支是金融管理的常规,也是管理财政资金的原则。不得透支,能够使各级财政部门做好季节间的资金调度工作,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三)财政性存款的开户
对于财政性存款,一般由财政机关开具证明,加盖机关公章,并提交印鉴卡,到同级国库或指定的银行办理开户,待第一笔收入收到后,该户即开始成立。
开户时提交的印鉴卡应预留财政机关名称、机关首长、预算部门负责人和会计的印鉴。
二、国库存款的核算
国库存款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的财政预算资金存款,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存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存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存款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国库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设置“国库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国库存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国库存款的减少数;余额在借方,反映国库存款的结存数。该账户可设置“一般公共预算存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存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存款”等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例4-1】中央财政收到国库报来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日报表及缴款书,内列当日公共预算收入2000万元;收到国库报来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日报表,内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0万元;收到国库报来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日报表,内列当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00万元。财政部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账户是用来核算财政直接支付以及与“国库存款”账户进行清算的过渡性质的账户。当商业银行根据财政部门开具的支付指令通过该账户向有关商品或劳务提供者支付款项,并按日向“国库存款”账户申请清算收回款项后,该账户余额为零,该账户不实存财政资金。
财政总预算会计收到预算收入时,根据国库报来的预算收入日报表入账。收到上级预算补助时,根据国库转来有关结算凭证入账。办理库款支付时,根据支付凭证回单入账。
“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是用来核算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未列入“国库存款”科目反映的各项财政性存款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其他财政存款包括未设国库的乡(镇)财政在专业银行的预算资金存款,由财政部指定存入专业银行的专用基金存款以及政府采购资金存款等。该科目借方登记其他财政存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其他财政存款的减少数;余额在借方,反映其他财政存款的结存数。为便于分类管理,“其他财政存款”总账科目下应按交存地点和资金分设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例4-2】某市财政局收到国库报来本市预算收入日报表及缴款书等原始凭证,列示当日市级预算收入为15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780000元。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例4-3】某市财政局收到国库报来基金预算收入日报表,列明收入为5000000元。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例4-4】某市财政局收到下级财政上解的预算收入300000元。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例4-5】某市财政局收到国库存款利息400000元。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例4-6】某市财政局收到缴入国库来源不清的款项500000元。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例4-7】某市财政局按计划拨付市民政局本月行政经费250000元,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0000元。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三、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核算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14年出台了《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在预算管理水平高、财政专户清理力度大、政府债务约束考评机制相对完善的省(区、市)试点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办法。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是指政府财政实行国库现金管理业务存放在商业银行的款项。国库现金是指地方政府存放在同级国库的财政资金。国库现金管理是指在确保国库现金安全和资金支付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运用金融工具有效运作国库存款的管理活动。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方式主要有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等;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操作方式是商业银行定期存款。
为了反映和监督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设置“国库现金管理存款”账户,该账户的借方登记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减少数;余额在借方,反映政府财政实行国库现金管理业务持有的数额。该账户可以按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方式分户进行明细核算。
【例4-8】某市财政局结余资金较多,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2亿元资金转到某商业银行,作为定期存款,期限1年。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例4-9】某市财政局将存入某商业银行的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收回,本金2亿元,利息400万元。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四、其他财政存款的核算
其他财政存款是指各级政府财政未列入“国库存款”“国库现金管理存款”账户核算的各项存款。其他财政存款包括专用基金存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存款、代管资金存款、特设账户存款、未设国库的乡(镇)财政在商业银行的预算资金存款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各级财政其他财政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设置“其他财政存款”账户。该账户的借方登记其他财政存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其他财政存款的减少数;余额在借方,反映各级政府财政持有的其他财政存款数。
其他财政存款的主要来源有专用基金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应付代管资金及利息收入等。
其他财政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除规定作为专户资金收入外,其他利息收入都应缴入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取得其他财政利息收入时,对实际获得的利息收入金额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第一,按规定作为专户资金收入的,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应付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科目。第二,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将其他财政存款利息收入缴入国库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科目。
【例4-10】某市财政局收到上级拨来的专用基金800000元,收到为某预算单位代管预算资金600000元,收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700000元,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例4-11】某市财政局收到应付代管资金的其他财政存款利息收入100000元,收到专用基金和财政专户资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分别为150000元和120000元,需要上缴国库。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该财政局将收到的专用基金和财政专户资金存款的利息收入上缴国库,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同时,该财政局将利息收入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例4-12】某市财政局拨付一笔专用基金400000元给A单位用于经批准实施的某一专门项目,支付应付B单位代管资金1000000元,拨付C单位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300000元。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例4-13】某乡财政总预算未设国库,收到县财政总预算会计返回的一般预算收入890000元。该财政部门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例4-14】接例4-13,某乡财政总预算会计开出付款通知单,向乡所属中学拨付本月经费560000元。该财政部门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五、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的核算
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账户,该账户是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支出执行机构在代理银行办理直接支付的业务及与“国库存款”账户进行清算而设置的账户,是过渡性质的账户。该账户不得提取现金。当商业银行根据财政部门开具的支付指令通过该账户向有关商品或劳务提供者支付款项,并按日向“国库存款”账户申请清算收回款项后,该账户余额为零,因此被称为“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账户不实存财政资金。
【例4-15】某市财政局为公安局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账户直接支付办公材料购置款180000元。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每日将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等结算单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送总预算会计结算资金,按照结算的金额借记“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贷记“已结报支出”科目。
【例4-16】例4-15中当日资金支付业务终了后,某市财政局国库处将当日的支出业务汇总,与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送总预算会计结算资金,当日的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为180000元。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