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
2.3.1 定义
结合众多学者对风险承担的诠释,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广义定义为:商业银行为了适应宏观经济波动、政策调整,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下,主动选择并且承担某种或某几种风险的行为与意愿。换句话说是商业银行在某些原因下,主动选择开展或制定具有更高风险水平的项目或策略的行为(孔德兰、董金,2008)。而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狭义定义有三层循序渐进的含义:
(1)风险承担是以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现有风险资产为基础开展相应经营业务的行为,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银行对此也是知情的,这类风险总体可控;
(2)银行根据宏观经济波动和政策变动,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主动对其资产和负债的结构进行调整,但过程中可能招致更多风险的行为,银行对其中风险的高低也是知情的,并自认为可以控制风险;
(3)银行对其资产和负债进行调整的决策和意愿比较随机,这些决策和意愿影响着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是一个动态的调整过程。银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的风险略有所知,但并不全面,且可能失去对风险的控制能力。
第一层含义可以通过对银行资产的风险进行评估得到,后面两层含义只能定性地进行考察,难用确切的指标去度量。但从另一个角度考虑,银行风险承担行为最终会通过业务反映到银行的资产管理水平上,而资产质量的高低是可度量的,比如学术界往往采用“坏账率”衡量某一银行的信用风险。此外,研究也发现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与其风险水平高低是直接相关的,毕竟银行主动承担风险的行为绝大多数时候是为了换取更高的收益,因此也可通过研究商业银行盈利水平的变化,从侧面了解其承担风险的行为意愿。
事实上,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会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从外部来看主要受到经济状况、央行推出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市场价格和市场监管等宏观因素影响。比如,当央行推行较低利率时,市场资金流动性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门槛降低,相应地,银行风险偏好提高,风险承受意愿增强;内部原因则有管理能力、资产负债结构、业务结构和种类、股东与投资者的偏好、发展目标和规划等,这些也会改变某一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和意愿。
2.3.2 衡量标准
在衡量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指标中,国内外学者主要从银行自身财务数据和资本市场数据两个方面来进行考察。其中,对于财务数据的运用最为广泛,主要指标有不良贷款率和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可以衡量银行的信用风险与经营风险(也称破产风险)。Gonzalez(1974)等学者对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首次选取了不良贷款率进行衡量,并取得了令人信服的研究成果,自此,不良贷款率便作为后人研究银行信用风险的重要参考。国内学者往往也选择了商业银行报表中所披露的不良资产率作为衡量,而刘海明等则选择了资本充足率进行衡量。后来,Hannan和Hanweck(2009)创建了Z值表示银行风险承担大小,Z值越大,银行风险承担能力越弱,但Z值在现实中往往需要根据商业银行诸多内部数据进行构建,因此在数据获取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也有学者从资本市场数据角度衡量银行的风险承担,即通过上市银行股价波动正常与否,以及股价波动的程度来进行评价。原因在于当商业银行主动承担过多风险时,短时间内并不会立刻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而等到这些报表正式披露于世,这些风险可能已经暴露,甚至引发了银行的危机。但是作为上市商业银行,就要时刻接受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火眼金睛”,这些投资者会动用一切可能的手段获得某些银行是否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了更具风险性业务的信息,并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主动抛售不看好的或具有潜在风险的投资对象,从而导致这些商业银行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比如,Crodlbie and Bohn(2003)基于KMV模型研究了部分金融机构,表明EDF(预期违约概率)可以通过金融机构信用质量的波动预测其承受信用风险程度的大小,甚至可以预测银行是否会在未来遭遇破产。我国某些学者,如刘继云(2002)等,则主要通过将股票价格波动异常情况与KMV模型相结合的方式,研究上市银行的股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