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风险储蓄的利率应该是多少
除无风险利率不承担本息违约的风险之外,其他资金出借均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货币当局依靠货币政策工具参与的应是无风险市场,因而仅仅控制无风险利率,是无法控制由市场决定的风险溢价的。不考虑货币政策以外的因素,货币当局设定无风险名义储蓄利率为能弥补储蓄管理成本的微低于零的水平,市场会自动调节风险溢价,使风险利率达到最优,最优的风险利率会自动调节资金的供需使其达到最优配置。
资金的供求实际上是对资金所能购买到的资本的供求,因此利息率与资本的利润率、资产的租金率相关。资本的供求由实体经济决定,并非货币当局可以控制,因此,实体经济中的利息率并非货币政策可以控制。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指出:“在任何一个时期内,假如某种类型的资本投资增加,则该类资本的边际效率将随着投资的增加而减少。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当该类资本的供给增加时,其预期收益将下降。另一部分原因是当该类资产的产量增大时,其生产设备承受的压力很大,因而供给价格会提高。……投资量会增加到投资曲线上的一点,在该点上一般的资本边际效率等于现行的市场利息率。……就我自己而言,我对用货币政策来控制利息率的有效程度表示怀疑。”
威廉·配第在《赋税论》中指出:“关于利息,在安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它至少应该等于用借到的钱所能买到的土地所产生的地租;但是,在安全无法得到保证的情况下,除单纯的自然利息之外还必须加上一种保险费,这时候利息就会很自然地被提高到低于本金的某个高度。无论在什么地方和在什么时候,都完全没有理由去限制利息,要知道这是违背世俗习惯的,除非制定这项法律的是贷款人,而不是放贷人。但是,制定违反自然法则的民事法律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
货币代表着货币对应的货物,货币借贷代表着货币所能购买到的资本货物的借贷,因此,货币的利率离不开实体经济本身的真实变量,货币当局无法决定实体经济中的资本边际效率,无法对市场风险利率加以控制,但货币当局完全可以决定自己在接收与供给货币时所采用的无风险名义利率。市场会在无风险名义利率之上增加一个风险溢价用以弥补本息无法支付的风险,通过溢价水平的自动调整,实现资金供求的最优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