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政府激励与企业创新行为
政府激励的诱导效应与企业创新
1 引言
近年来政府研发支出不断增长,给予企业研发补助和税收优惠的力度不断加大。然而研发成果以及技术创新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一项科技成果的产生可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资金。但科技成果形成之后,却很容易快速地被竞争对手模仿,竞争对手便可以低成本地使用这些成果从而增加其企业竞争力,即企业研发支出会产生大量溢出效应。因此从事技术研发的公司预期收益低于社会平均收益,这从根本上抑制了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导致了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不足,进而导致社会创新知识的供给缺乏。
“搭便车”现象严重削弱了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因此政府必须为企业研发支出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所以许多国家对企业进行研发补助,旨在最大限度地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许多国家也都把强化企业自主科技创新作为国家战略,把科技投资作为战略性投资,大幅度增强对企业的科研激励,并超前部署和发展前沿技术及战略产业,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着力增强企业和国家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全面地研究政府政策对于企业研发行为的影响,从而发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最佳财政激励方式,对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整个国家的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建设创新型国家不仅需要企业积极地投入技术创新活动中,也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的政策引导,对于激发的技术创新动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政策扶持的目的,在于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然而对于企业而言,研发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投资活动,成本高,耗时长,是否能够取得最终的科技成果,也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因此需要政府采用各种补助方式,来支持企业的研发活动。然而,政府的各种补助,是否能够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支出?产生的是促进作用还是抑制作用?对于不同行业、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政府的补助产生的效果是否相同?政府的经济资源是有限的,这就要求政府在资金投入之前,能够寻找到一种最优的方式,在投入资源总量一定的条件下,对企业研发的激励作用达到最大。那么,采用哪一种补助方式才是最有效的?
至今为止,研究学者们仍然就政府资助对企业研发支出的作用存在着争议。例如有研究显示,政府研发补助能够补充企业的研发资金,增强企业研发的信心,激励企业投入更多的研发资金;也有研究显示,政府研发补助替代了企业的研发,从而通过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市场等增加企业价值。当企业有良好的研发项目但资金紧张时,补助能够促进企业开发新产品,从而增加盈余;还有政府研发补助用于开发短期见效、技术含量低的项目,提高了企业短期的绩效;也有企业未将政府的研发补助用于研发和创新活动,而是挪作他用。所以在总体效果上很难明确地说政府研发补助对企业科技研发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就此,中西方理论界做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但由于各项研究所涉及的研究背景、计量方程以及估计方法存在着差异,所得出的估计结果也并不一致。
随着近几年来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都已经普遍地接受了政府各种形式的补助。政府资助不仅覆盖面广,而且呈逐年增长趋势。政府、企业和学术界大多数都赞同政府资助对企业研发支出具有促进作用。但政府资助的形式多样,有财政直接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以及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当前很多研究是将政府资助总额作为研究对象,这样并不能探寻出政府引导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最佳政策选择。采用什么样的补助方式更能有效促进企业的研发以及科技创新活动,不仅需要理论研究,更需要实证研究去证实。因此本书希望通过对近几年上市创业板和中小板企业的实证研究,发现政府资助对企业研发的有效激励机制,为政府对企业研发的补助方式的选择提供有效的政策建议。
虽然目前国内的研究者们已经普遍认识到政府对企业研发激励的必要性,但是从具体政策工具选择的角度来进行研究的人很少。且虽然以往许多关于政府资助对企业自主创新影响的研究得出了一些有益的结论,但国内关于研发支出的研究大多采用工业企业数据,基于行业层面而得出结论。而对企业研发支出行为的深入分析应该建立在大量微观数据的全面实证观测基础上。由于中小板市场服务的是发展成熟的中小企业,而创业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的、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因此本书选择了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且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中85%以上都是制造业和信息技术行业。而这些行业尤其是信息技术行业,为了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非常重视技术创新。考虑到这一方面,本书针对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研发行为所做出的大样本研究,也是对以往研究的一个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