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有机化合物的普通命名法
2.4.1 烷烃
直链烷烃的名称用“碳原子数+烷”来表示。当碳原子数为1~10时,依次用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表示。碳原子数超过10时,用数字表示。例如:六个碳的直链烷称为己烷。十四个碳的直链烷烃称为十四烷。命名有支链的烷烃时,用“正”表示无分支,用“异”表示端基有(CH3)2CH—结构,用“新”表示端基有(CH3)3C—结构。例如戊烷的三个同分异构体的普通命名如下:
2.4.2 烯(炔)烃
烯烃的普通命名法和烷烃的普通命名法类似,用正、异等词头来区别不同的碳架。该法只适用于简单烯烃。例如:
2.4.3 卤代烃
卤代烃的普通命名法用烃基加卤素来命名,称为某烃基卤。例如:
2.4.4 醇
醇的普通命名法用烃基后面加一个“醇”字进行,“基”字一般可以省略。如:
2.4.5 醚
简单醚的普通命名法是在相同的烃基名称前写上“二”字,然后写上“醚”字,习惯上“二”字也可以省略不写;混合醚的普通命名法是按优先基团后列出的规则将两个烃基分别列出,然后写上“醚”字,若存在芳香环,则需先写芳香基团。下列名称中括号中的“基”字可以省略:
2.4.6 醛和酮
醛的普通命名法是按氧化后所生成的羧酸的普通名称来命名,将相应的“酸”字改成“醛”字,碳链从醛基相邻碳原子开始,用α,β,γ…编号。酮的普通命名法按羰基所连接的两个烃基的名称来命名,按优先基团后列出规则,然后加“甲酮”,下面括号中的“基”字或“甲”字可以省去,但对于比较复杂的基团的“基”字,则不能省去。酮的羰基与苯环连接时,则称为酰基苯。
2.4.7 羧酸
羧酸的普通命名法是选含有羧基的最长的碳链为主链,取代基的位置从羧基邻接的碳原子开始,用希腊字母表示,依次为α,β,γ,δ,ε等,最末端碳原子可用ω表示,然后按命名的基本格式写出名称。
2.4.8 羧酸衍生物
将羧酸普通名称的词尾做相应的变化即可得到羧酸衍生物的普通名称。词尾的变化规律以乙酸为例予以说明(见划线部分)。
混酐命名时,将简单的酸放前面,复杂的酸放后面。二元酸形成的环状酸酐命名时在二元酸的名称后加“酐”字。
内酯命名时,用“内酯”二字代替“酸”字并标明羟基的位置。脂肪酸与多元醇形成的酯,也有将醇的名称放在后面来称呼的。
当酰胺氮原子上有取代基时,需要用字母“N”标出其位置,写在母体前面。
2.4.9 胺
胺的普通命名法可将氨基作为母体官能团,把它所含烃基的名称和数目写在前面,按简单到复杂先后列出,后面加上“胺”字。对于脂环或芳香仲胺与叔胺,要用字母“N”标出其位置,写在母体前面。例如:
普通命名法一般只适用于简单的化合物,复杂的化合物命名需要用系统命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