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及理化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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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药、兽药和渔药残留

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被农药、兽药、渔药影响,但主要是在原料生产阶段。农兽药的使用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农药、兽药、渔药可以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牧业、渔业的各种因素;另一方面,农药、兽药、渔药具有各种毒性,一旦使用不当,就会对人类造成巨大危害。所以,准确掌握农药、兽药、渔药的性质、使用方法及检验方法具有重要的安全学意义。

【知识点概要】

一、农药残留及其预防

1.农药的概况

农药(pesticides)是指用于防治农牧业生产的有害生物和调节植物生长的化学药品,包括天然物质和人工合成的化学药品。早在公元前1550年,人们就知道某些化学物质能驱除和杀死环境中的害虫,例如,硫磺。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DDT(二氯二苯基三氯乙烷)、特普(焦磷酸四乙酯)、硫磷等农药陆续被合成,并在农业生产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农药的分类方法很多,根据其防治对象的不同,可将农药分为杀虫剂、杀螨剂、杀细菌剂、杀线虫剂、杀真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熏蒸剂、昆虫不育剂、除草剂以及杀鼠剂等;根据农药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等;按其化学组成可分为有机氯、有机磷、有机氟、有机氮、有机硫、有机砷、有机汞、氨基甲酸酯类等。

一方面,农药是人类用以与植物病虫害、杂草作斗争的武器,也是实现农业机械化和保证农业获得高产、稳产的主要措施。实践也证明,在一定的范围内,化学农药的单位面积用量越多,产量越高,粮食的损失率也越小。由于农药的使用,人类有效地控制了病虫害,消灭了杂草,使农作物大幅度增产,并促成了20世纪60~70年代的“绿色革命”。农药不仅仅可以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还可以控制人畜传染。由于农药的使用,人类基本上控制了由昆虫、蜱类、鼠类为中间寄主的伤寒、鼠疫和登革热等20种传染病。

另一方面,农药具有各种毒性,随着近几十年农药的大量使用,对人类和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农药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在自然界中较难降解,很容易经食物链进行生物富集,随着营养级提高,农药的浓度也逐级提高,从而导致最终受体生物的急性、慢性和神经中毒。人类处在食物链的最顶端,随食物进入人体的残留农药,将在人体内运转与积累,所受农药残留生物富集的危害也最严重,包括致突变性、致癌性和对生殖系统以及下一代的影响。目前最令人关注的是某些农药对人和动物的遗传和生殖方面的不良影响,产生畸形和引起癌症等方面的毒害作用。不仅如此,农药在杀灭病虫害的同时还杀害了其他有益的生物,不但破坏了生物界相互制约的平衡关系,而且使鱼虾等水产品大幅度减产。

农药及其代谢物对供人类食用的植物和动物均有严重的影响。在农业地区,喷施农药使大量杀虫剂直接进入环境,并通过灌溉水和雨水污染地表土壤和地下水,人类可因饮水以及用水冲洗和准备食物而摄入农药,这是食物中农药残留物对人体的直接影响。另外,农药可通过植物从土壤和水源中的吸收转移进入人体内,并通过食物链富集在食用动物体内。

有些杀虫剂在环境中可迅速降解,或同土壤紧密结合,或不易溶解、不挥发,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小。但有些杀虫剂在环境中非常稳定,如DDT在土壤中的半衰期为3~10年,在土壤中消失95%需16~33年的时间。DDT在食物链中的生物富集作用也很强。例如水鸟体内的DDT残留为25mg/kg,比DDT污染的水(0.03mg/kg)要高出800~1000倍。DDT的污染具有全球性的影响。在人迹罕至的南极的企鹅、海豹,北极的北极熊,甚至未出生的胎儿体内均可检出DDT的存在,其中南极企鹅脂肪中DDT同系物的含量可高达0.152mg/kg。

非农用杀虫剂对人类的食物也造成污染。由于各种驱虫剂、驱蚊剂、杀蟑剂逐渐进入家庭,人类食品受污染的范围得到扩大。据美国FDA统计,目前进入市场的各类农业用型和家居型杀虫剂有一半以上可造成杀虫剂残留。在森林的管理中,通常使用大量除草剂和杀昆虫剂,这些高浓度的杀虫剂经雨水冲刷流入河流,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进而污染人类的食物。

2.农药污染食品的途径

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可以来自施药后对食用农作物的直接污染;可以来自农作物从污染的环境(土壤、水、空气)中吸收;也可以是由于在粮食、蔬菜、水果贮藏时使用农药不当;禽畜产品中的农药主要来自饲料和对畜禽体表及厩舍使用农药等。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也可能受到农药污染,如运输工具受农药污染后未经清洗消毒就用来运输食品。此外,还有事故性污染,如错用农药、乱放农药等常常引起食品严重污染。

(1)直接污染

直接污染是指直接施用农药造成食品及食品原料的污染。

①在作物上施用农药,一部分黏附在作物的外表,一部分被作物吸收而输导分布在植株中。黏附在农作物表面上的农药可以被清除掉,称为可清除残留。被吸进作物组织中的农药则不能被清除掉,所以作物在收获时往往还带有一定量的农药残留。

②给动物使用杀虫农药时,可在动物体内产生药物残留。

③粮食、水果、蔬菜等食品贮存期间为防止病虫害、抑制生长而施用农药,也可造成食品中的农药残留。

(2)间接污染

农田喷洒的农药,大部分散落在土壤上,小部分飘浮在空气中,然后缓缓落地或被雨水冲刷而进入池塘、湖泊与河流等地面水中。性质稳定的农药,如六六六可在旱地土壤中残存3~4年以上,即使停止施药,在这种土地上栽种的作物仍可吸收土壤中残存的农药,而在食品中残留。这些环境中残存的农药又会被作物吸收、富集,而造成食品间接污染。在间接污染中,一般通过大气和饮水进入人体的农药仅占10%左右,但通过食物进入人体的农药可达到90%左右。

(3)由食物链和生物富集作用造成食品污染

农药残留被一些生物摄取或通过其他的方式吸入后累积于体内,造成农药的高浓度贮存,再通过食物链转移至另一生物,经过食物链的逐级富集后,若食用该类生物性食品,可使进入人体的农药残留量成千倍甚至上万倍增加,从而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一般在肉、乳品中含有的残留农药主要是禽畜摄入被农药污染的饲料,造成体内蓄积,尤其在动物的脂肪、肝、肾等组织中残留量较高。动物体内的农药有些可随乳汁进入人体,有些则可转移至蛋中,产生富集作用。鱼虾等水生动物摄入水中污染的农药后,通过生物富集和食物链可使体内农药的残留富集至数百倍至数万倍。

(4)意外事故造成的食品污染

运输及贮存中由于和农药混放,可造成食品污染。尤其是运输过程中包装不严或农药容器破损,会导致运输工具污染,这些被农药污染的运输工具,往往未经彻底清洗,又被用于装运粮食或其他食品,从而造成食品污染。另外,这些逸出的农药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从而间接污染食品。

3.常用农药

(1)有机氯农药

我国曾经生产和使用的有机氯农药有BHC(六六六)、DDT、林丹、毒杀酚等。在1940~1960年期间,这些化学物质被广泛用于农业和林业各方面,甚至在建筑上也用来防治害虫。长期和大量使用有机氯农药,会造成对环境、食品以及人体污染,所以,有机氯农药已于1983年停止生产,1984年停止使用。

1)环境中的降解和污染食品的特点

有机氯农药具有高度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的稳定性,脂溶性强,在自然界不易分解,残留期长,在土壤中消失95%所需要的时间可达数年甚至数十年。

食用农作物中的六六六含量取决于土壤中的农药含量和作物种类。蔬菜中六六六的含量按下列顺序递减:苋菜>胡萝卜>辣椒>黄瓜>番茄>芋头。食品中有机氯残留总的情况是:动物性食品高于植物性食品;含脂肪多的食品高于含脂肪少的食品;猪肉高于牛肉、羊肉、兔肉;水产品中淡水产品高于海洋产品,池塘产品高于河湖产品。植物性食品中的污染是按植物油、粮食、蔬菜、水果的顺序递减。

2)在动物体内的代谢蓄积

六六六在体内通过脱氯化氢和羟化,最后变成二氯酚、三氯苯、二氯苯基硫醚氨酸以及四氯酚。六六六各种异构体的毒性依次为乙、甲、丙、丁,这是由于各种异构体在组织内分布、相对的积累程度以及从脂肪中游离出来的速度不同。

中国医学科学院的资料表明:用含有浓度为1mg/kg的六六六饲料喂大鼠一年,肾小管上皮细胞有典型的颗粒状玻璃样变性,但病变是可逆的。关于致癌性,普遍同意对动物致癌的只有甲体,对丙体尚有争论。六六六在脂肪中贮存最多,其次为脑、肝、肾。实验表明,对小鼠终生喂食2mg/kg DDT,可引起肝、肺以及淋巴系统肿瘤;对大鼠喂食500mg/kg DDT两年,可引起肝肿瘤。

3)对人体的影响

六六六和DDT对人体的影响主要是肝脏组织和肝功能的损害。诱变性方面,实验动物和人体资料都表明六六六和DDT能引起血液细胞染色体畸变。生殖毒性方面,有机氯都能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在胎儿脂肪、胎盘羊水中的浓度可以高于母体脂肪中的浓度。同时,有机氯还通过母乳排出,母乳排出的六六六、DDT的量可能会超过乳母当日的摄入量。此外,高剂量六六六和DDT对男性生殖功能和精子生成都会造成损害。

(2)有机磷农药

我国停止使用有机氯农药以后,有机磷类农药上升为最主要的一类农药,占全部农药用量的80%~90%。它被广泛地用于谷类、蔬菜、果树、茶等作物。

有机磷农药品种不同,经口急性毒性差别很大。有机磷农药是神经毒物,进入体内后主要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引起胆碱能神经功能紊乱、出汗、震颤、共济失调、精神错乱、语言失常等一系列神经毒性表现。

①环境中的降解和在食品中的残留时间

有机磷农药在土壤中残留时间不像有机氯农药那么长,一般仅数天,个别也有长达数月者(见表2-1)。有机磷农药在土壤中的消失机制包括气化作用、地下渗透、氧化水解和土壤微生物降解等。

表2-1 有机磷农药在土壤中的持留时间

注:摘自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食品卫生检验学》,1997,p25。

②有机磷农药的特性

粮食经加工后,残留农药可大幅度下降(见表2-2)。一般来说,除了内吸性很强的有机磷农药外,食物经过洗涤、整理、烹调等操作,都在不同程度上减少了农药残留量。原先认为有机磷农药的残留毒性要比有机氯农药小,后来发现某些有机磷农药在哺乳类动物体内有使核酸烷化、损伤DNA、具有诱变的作用。有机磷农药是否有潜在致癌作用已经引起关注。另外,有机磷农药对视觉器官有害。

表2-2 粮谷类加工后农药残留量减少的百分率  %

注:摘自FAO:Pesticide Residue in Food,P64,1981,Rome。

某些有机磷农药,如马拉硫磷、敌百虫、辛硫磷、伊皮恩、乐果、甲基对硫磷等有迟发性神经毒性。即在急性中毒过程结束后第二周病人发生神经症状,主要是下肢软弱无力和运动失调,进一步发展为神经麻痹症,这种情况称为迟发性神经中毒症。

此外,大剂量的有机磷可以抑制男子精子生成,影响生殖功能,导致孕妇流产。有的有机磷能使实验动物后代畸形,包括行为畸形。

(3)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氨基甲酸酯类多为杀虫剂,近年来应用越来越广泛,产量也增加很快。我国常用品种有西维因、速灭威、混灭威、叶蝉散、害扑威、呋喃丹、仲丁威等。这些农药的特点是对虫害选择性强、作用快、对人畜毒性较低、易分解、在体内不蓄积。它的中毒机理与有机磷农药相似,即抑制胆碱酯酶的活力,但氨基甲酰化酶易水解,一般经数小时左右酶即恢复活性(复能),因此症状消失也较快。氨基甲酸酯属可逆性胆碱酯酶抑制剂。

氨基甲酸酯类的残留毒性问题与有机磷农药类似,但有两点不同:一是没有迟发性神经毒性;二是因为含有氨基,当进到胃内,在酸性条件下易与食物中亚硝酸盐类反应生成亚硝基化合物,而呈现诱变性与致癌性。氨基甲酸酯类的羟化代谢物对染色体有断裂作用,因而可能具有诱变或致畸性。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如代森锌、代森锰)在厌氧条件下能产生亚乙基硫脲,有致癌作用。这些问题及其实际意义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拟除虫菊酯类是人工合成的除虫菊酯,具有高效、低毒、低残留、用量少的优点,故正在迅速发展并取代高毒农药。常用品种有溴氰菊酯(敌杀死)、熏虫菊酯、氯氰菊酯(商品名为安绿宝、兴棉宝、灭百可)、氟胺氰菊酯(商品名为马扑立克)、杀灭菊酯(速灭杀丁)等。

拟除虫菊酯类毒性作用机理是通过对钠泵干扰使神经膜动作电位的去极化期延长,周围神经出现重复动作电位,造成肌肉持续收缩;增强脊髓中间神经元和周围神经的兴奋性。拟除虫菊酯类中的溴氰菊酯属中等毒性,对大鼠经口LD50为70~140mg/kg。另外,有机磷农药能抑制拟除虫菊酯类在体内水解,故对后者有增毒作用。同时,也要重视拟除虫菊酯在体内脂肪中蓄积的可能性。有资料表明,某些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在鱼贝类中有生物富集作用,如二氯苯醚菊酯的富集系数1900、杀灭菊酯为4700(在水底沉积物中的半衰期为34天)。

由于拟除虫菊酯类施药量很小,所以,在食用作物上产生的残留量低,一般不会构成危害。

(5)其他杀菌剂

①苯并咪唑类

主要包括多菌灵、托布津、甲基托布津、麦穗宁等。这类农药的特点是:高效、低毒、广谱。多菌灵在哺乳类的胃内会发生亚硝基化反应,形成亚硝基化合物;托布津的代谢产物为多菌灵和乙烯双硫代氨基甲酸酯,后者又能代谢为乙烯硫脲,对甲状腺有致癌作用。

②熏蒸剂

熏蒸剂主要用于防治谷类仓库的害虫。主要品种有磷化氢、二硫化碳、溴甲烷、溴甲烷与三氯乙烷混合物。粮食中熏蒸剂残留量受到气温、相对湿度以及粮仓内通风条件的影响。应定期检测粮食中熏蒸剂的残留量。

③粮库内使用的其他杀虫剂

如马拉松、杀螟松、敌敌畏等。

粮食在贮存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不同位置的粮食中农药残留量也有很大差别。在检测时,要特别注意采样的位置。

(6)除草剂

农业越发达,除草剂在农药中占的比例越大。除草剂的化学组成多种多样,其中,大多数是低毒或微毒物。由于毒性低,用量小,一年只用一次,又多在农作物发芽出土前施用,故除草剂被作物吸收的量很少。

我国常用的除草剂是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滴)、五氯酚钠、百草枯、除草醚、草枯醚、敌稗、拉索、氟乐灵、禾大壮、毒草胺、阿特拉津、西玛津、扑草净、燕麦灵、灭草灵、杀草丹、燕麦敌、燕麦畏、绿麦隆、伏草隆、稗草稀、草甘膦、茅草枯等。

对于除草剂本身的毒性、代谢物毒性以及所含杂质的毒性需要进一步研究。

4.控制农药污染食品的措施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化学农药的使用也日益普遍。食品中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必须采取正确的对策和综合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农药对食品的污染及其残留,以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1)加强农药管理

最主要的是建立农药注册制度。各种农药必须申请注册,申请时必须具备该农药的化学性质、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药效、药害试验资料,对温血动物的急性与慢性毒性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的试验资料,对水生生物毒性、残留及分析方法等有关资料。未经注册批准的农药,不准投产出售。一般注册有效期应为三年,以后应重新申请注册。

(2)禁止和限制某些农药的使用范围

目前,对某些危害较大的农药已经禁止使用,禁用的农药种类可以参考有关文献。

根据农药的化学结构,对一些有致癌等危害作用的农药应该绝对禁止使用。对于残效期长、又有蓄积作用的农药只能用于作物种子的处理,残效期长而无蓄积作用的农药可用于果树。某些农药急性毒性较大,但分解迅速又无不良气味的可用于蔬菜、水果及烟、茶等经济作物。

对现有生产和使用的农药品种进行全面研究,包括农药残留、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及对环境的污染(包括水、土壤),根据检测和研究结果,综合分析确定农药使用范围,提出合理用药的安全措施;以及对一些剧毒、高毒及化学稳定性高的农药加以限制和禁用,以高效低残毒的新农药来替代。

(3)规定施药与作物收获的安全间隔期

对每一种农药,要根据其特性,研究确定其残留量和半衰期,并规定最后一次施药至收获前的间隔期,减少或避免农药残留,以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 4285)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 8321.1~GB 8321.6)规定了常用农药所适用的作物、防治对象、施药时间、最高使用剂量、稀释倍数、施药方法、最多使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safety interval,即最后一次使用后距农产品收获天数)、最大残留量等,以保证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不超过食品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4)制定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量标准

根据每一种农药的蓄积作用、稳定性、对动物的致死量、安全范围等特性,制定在食品中的残留量标准,为安全食品的生产提供参考。制定农药在食品中残留量标准应参考以下几点:①农药在食品中的蓄积特点;②农药对外界环境因素及加工处理的稳定性;③农药在最敏感动物慢性实验中的最大安全阈;④按人的平均体重及每天食物总量来计算的摄入量。

(5)开展高效低残留新农药的研究和推广

为了逐步消除和根本解决化学农药对食品和环境的污染问题,必须积极研究和推广高效、无毒、低残留(或无残留)、无污染、无公害的新农药,逐渐淘汰传统农药。这是当前国内外农药发展的总趋势。寻找理想的高效低残留农药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对防治对象具有选择性,保证对人、畜、鱼和害虫的天敌不受危害;②容易受阳光、土壤和微生物的作用而分解,不致污染环境。

在农业生产中,应用生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环境中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健全农田环境监控体系,防止农药经环境或食物链污染食品和饮水。此外,还须加强农药在储藏和运输中的管理工作,防止农药污染食品,或者被人畜误食而中毒。开展食品卫生宣传教育,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严防食品农药残留,杜绝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和生命的危害。

(6)采用科学合理的加工食用方法,消除食品中农药的残留

农产品中的农药,主要残留在粮食糠麸、蔬菜表面和水果表皮,可用机械的或热处理的方法予以消除或减少,尤其是化学性质不稳定、易溶于水的农药,在食品的洗涤、浸泡、去壳、去皮、加热等处理过程中均可大幅度消减。食品在食用前要去皮,充分洗涤、烹饪和加热处理。实验结果显示,加热处理可使粮食中六六六减少34%~56%,DDT减少13%~49%。

二、兽药残留及其预防

1.使用现状及危害

与农药一样,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发展也极大地促进了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在预防动物生病、提高产量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但近年来,在饲料生产、使用中出现了过量使用抗生素、非法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导致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有3点:①受经济利益驱动。为使畜禽增重,或提高蛋白质比例,人为给予畜禽违禁药品,例如瘦肉精。②兽药使用不科学、不规范。畜禽发病,一出现临床症状,在未确定病因的情况下,立即使用青霉素类、磺胺类抗生素;为预防疾病,在饲料中大量重复使用药物;或在治疗时随意加大用药量。③兽药残留检测标准不够完善。

兽药残留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畜牧业发展和畜产品国际、国内贸易。兽药通过食物链最终进入人体,药物残留是人体的“隐形杀手”,口中的“定时炸弹”,长期食用兽药残留的食物会破坏人体各个系统和器官。此外,滥用药物造成饲料添加剂残留,畜禽一旦发病,难以控制和治疗,致使发病和死亡率升高,饲养畜禽成本增高,严重挫伤养殖户饲养的积极性,从而影响畜牧业的发展。

“瘦肉精”,其化学名为盐酸克伦特罗,也称β-兴奋剂,是一种高选择性的兴奋剂和激素,可以选择性地作用于肾上腺受体,在医疗上,用于治疗哮喘。盐酸克伦特罗是20世纪80年代起应用的一类营养重新分配剂,在动物代谢中可促进蛋白质的合成,降低脂肪的沉积,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猪吃了掺入瘦肉精的饲料后,瘦肉率明显提高,脂肪含量降低。人如果吃了这样的猪肉,瘦肉精就会在体内蓄积,当达到一定浓度后,就会导致人心跳过快,心慌,不由自主地颤抖、双脚站不住,心悸胸闷,四肢肌肉颤动,头晕乏力等神经中枢中毒后失控的现象,甚至导致死亡。

2.控制措施

1)强化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加大查处假冒伪劣和违禁饲料添加剂力度,不定期对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经营户进行检查,重点是β-兴奋剂、促生长类激素和安眠镇静类违禁药品,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饲料添加剂,对违法者给予严厉打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要从重从严查处。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畜产品安全知识,提高对饲料添加剂残留危害性的认识,使全社会自觉参与防范和监督,告诫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经营企业,禁止制售违禁、假冒伪劣药品。应用科普宣传、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方式,向动物防治工作者和养殖者,宣传介绍科学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的知识。

3)建立饲料添加剂残留监督控制体系。

4)搞好饲料添加剂的开发与研究。努力开发新饲料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新制剂,用高效、残留量少的饲料添加剂替代残留量大、易产生耐药性的药物,减轻药物残留的危害。

5)食品企业需建立原料供货商制度,加强对动物原料的监控,保证所有动物性原料中饲料添加剂残留符合相关标准或法规的要求。

三、渔药残留及其预防

渔药指一类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同时能增强抗病能力、保障健康生长以及改善养殖水体环境质量的物质。根据作用对象,渔药可分为水产动物药和水产植物药;根据其用途,又可分为抗微生物药、消毒杀菌药、环境改良药、抗寄生虫药、营养保健药、激素以及生物制品;根据其化学组成,又可分为无机药、有机药及生物性药。渔药残留指水产品的任何食用部分中渔药的原型化合物或其代谢产物,并包括与药物本体有关杂质在组织、器官等蓄积、贮存或其他方式保留的现象。

1.使用现状及危害

我国是水产大国,养殖量占全世界水产总量的70%左右。药物防治是控制水产动物病害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最直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方式。但渔药使用的不规范或滥用和错用,严重威胁着水产品的安全和人们的健康,直接影响了我国水产品的对外出口贸易,同时也污染了环境,妨碍了整个产业的持续发展。

渔药主要用于水生动物,而绝大部分水生动物是食用动物,因此,使用的渔药不允许危害动物和人的健康。不仅如此,也不能对水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坏,水环境的破坏将间接影响动物和人的健康。

目前,我国的渔药研究缺乏系统性,偏重应用效果的研究,对于基础的药动学、药效学、毒理学和药物对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研究严重滞后。缺乏对药物的残留毒性试验研究,并忽视药物的使用条件。

2.控制措施

(1)建立渔药使用管理制度

制定渔药使用的对象和使用的方法(包括施药的时间、剂量、次数以及休药期等有关标准及方法)。

(2)强化渔药的科普教育

目前,群众滥用药和用药频率增大的现象很普遍,特别是某些禁用渔药禁而不止,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了不良影响。因此采取各种形式普及渔药知识显得更为重要。

(3)加强渔药研究

主要包括非氯制剂消毒学的研究和开发,中草药理论及应用研究,生物杀虫、杀菌药及其他生物制剂的研究。

【思考题】

1.农药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2.农药污染食品的途径有哪些?

3.控制农药污染食品有哪些措施?

4.预防兽药污染的措施?

5.简述有机磷农药的特点及代表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