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和园生态监测及保护成果论文集(201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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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园于1998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依据《世界遗产公约》,世界遗产的保护与管理,须确保其在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时所具有的突出的普遍价值以及完整性和/或真实性,在之后能够得到保持或加强。遗产监测即是为此目标而设定的强制性工作程序,相应的国际规则主要包括1994年确立的反应性监测机制、1998年确立的定期报告机制;国内规则包括遗产地年度报告制度和省级巡视制度。

经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尤为重要的是,我国同行开展监测工作,并不是为应对国际组织而做的表面文章,而是把它视为支持有效保护、科学管理的必要工具。在国家文物局的带领下,中国同行对于世界文化遗产监测提出了《公约》框架下的中国需求,进行了一系列深入探索。

其中力度和效果最显著的工作之一,就是于2012年启动的监测试点项目。这些监测试点包括:明清故宫(北京故宫)、莫高窟、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平遥古城、苏州古典园林、丽江古城、北京皇家园林——颐和园、大足石刻、龙门石窟、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等。

五年来,颐和园的监测取得了一系列丰富成果,工作程序和年度报告科学规范,监测内容全面系统且又重点突出。基于对各试点单位遗产监测工作的持续关注,我认为,颐和园的这些成绩、成果首先应归功于其专业、高效的监测团队和行之有效的园内协调机制。在颐和园园领导的重视和带领下,由颐和园遗产监测中心牵头,协同园内各相关部门组建形成了各专业配合、与日常管理职责相匹配的监测团队,切实保障了遗产地监测工作的推进和开展。

一年前,丛一蓬副园长跟我提起他们正在开展的生态监测项目,并谈到列入《名录》时世界遗产委员对颐和园的评价:“亭台、长廊、殿堂、庙宇和小桥等人工景观与自然山峦和开阔的湖面相互和谐地融为一体,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堪称中国风景园林设计中的杰作。”我们都认为,这是在满足国家统一要求和总平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基于深入的需求研究而开展的必要的个性化监测工作,对于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地推进监测工作、提高工作成效、创新监测手段具有探索和示范作用。

听闻《颐和园生态监测及保护成果论文集(2015—2017)》即将出版,我在向颐和园及其遗产监测工作团队表示祝贺并致以深深敬意的同时,由衷地向各位同行推荐此书。让我们跟随书中脉络,溯源历史、交流实践、分享成果、共谋可持续发展。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副主任

赵 云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