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立,还是协调
在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相互竞争的过程中,为守护自己公司的利益,理所当然地要对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但是,也应该考虑到,如果过度保密、持续竞争的话将导致双方都受损。
为了获得市场份额而持续开展激烈的价格战,结果只能是双方的利益都受损。由于同行业的A公司和B公司各自销售的商品之间没有互换性,用户的整体数量就不会增加。如果能搞清楚各自企业所处的立场、市场的状况,就会发现,协调合作比彼此对立更能给双方带来利益。这就是前文所提到的博弈结构。
实际上,也有很多原本是对立关系,从某一时期开始转向协调关系的事例。
Windows和MAC(Media Access Control)系统之间、各手机厂家之间围绕市场份额的争夺,就是典型的案例(图1-4)。
图1-4
在20世纪90年代,用Windows制成的文档无法用MAC打开。由于两者缺乏兼容性,要想顺利兼容必须使用同一个操作系统。但是,这样一来,电脑的便捷性就会大大降低,从结果来看,无论对微软还是对苹果都是不利的。
为此,微软让其Office具有了兼容性,用Windows制作的文档也能在MAC上使用。另一方面,苹果也让ipod适用于Windows,手机音乐运营商因此获得了爆炸性的市场份额。假如ipod只能适用于MAC的话,其用户绝对不可能出现如此大规模的增长。
与上述事例不同,有时也有双方竞争到底,直到一方被淘汰出局的情形。这种战略是即便暂时忽略利润也要争夺市场份额。
这一战略正确与否姑且不论。VHS和β之战就非常有名。20世纪80年代,家用录像机开始普及,各种规格的家用录像机展开了激烈的竞争。虽然VHS胜出了,但是,每当这一领域有技术进步,就会重复上演争夺市场份额的“战争”。人们对蓝光光碟和HD DVD之间的激烈竞争应该还记忆犹新。2008年2月,东芝决定从HD DVD领域撤出,“蓝光”取得胜利,一时间,这一事件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