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医生、良心和豁免权
有时,在某些国家,男女纷纷应征入伍,为国家和国王而战,为独裁者或民主而战。然而,在另一些国家,在某些时候,某些人是可以免除服役的,理由是他们有着根深蒂固的信仰。出于良心拒服兵役的人会真诚地认为:“从良心上讲”,他们应该免除兵役。
至少在英国,天主教医生、护士和外科医生可以直接拒绝参与堕胎手术。他们深信堕胎等同于杀人,至少是杀了潜在的人,因此他们有理由拒绝需要医疗救助的女性。在理想情况下,天主教的福利机构只可能接受已婚的、异性的夫妇来领养孩子。天主教徒深信同性恋夫妻无法提供合适的家庭环境。而在现实中,英国的此类机构没有排除同性恋人群作为收养父母。这种理想和现实的差异会不会令人困惑?
至于锡克教徒,由于他们敬奉包头巾,可以有权不戴安全帽。雇主们会按照一定需求修改企业的着装规范,以便让信徒可以选择穿戴亚莫克、尼卡布、罩袍、十字架上班。但是绝地教(Jediism)的创始人被禁止穿戴连帽斗篷,尽管他说这身打扮对他创立宗教至关重要;在伦敦市议会开会时,男人通常不能穿裙子,女人也不能穿比基尼。这都不难理解:人们当然会怀疑绝地武士信仰的真实性,也会怀疑男人穿裙子和女人穿比基尼在讨论公共议题时的必要性。
令人费解的是,为了推动就业和生活方式的平等,有时也需要少量的不平等。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现实中,之所以会有这些例外和豁免,一般都是为了照顾某些教徒。那么,允许某些特定的豁免,不允许其他豁免,其中存在哪些道德上的标准呢?如果医生可以拒绝堕胎,那收养机构为何不能拒绝同性恋夫妻当收养人呢?如果某些女教徒在工作中可以穿戴罩袍和面纱,那么爱开玩笑的无神论者为何不能穿印着先知头像的T恤呢?
我想从法律规定、工作职责、社会职责和义务中寻找一些合理解释,但这些通常是我们无法免除的,这就让我转向寻求道德。
人们常常认为,深刻的观念都源于某些宗教基础。这个观点颇值得怀疑。宗教确实给人以深刻的观念,但主要的非宗教运动也一样可以(例如,生态保护运动)。当然,后者有时也会带来坏处,就像某些不靠谱的政治运动口号。
怀着深刻信仰的人会发自内心地说:如果做了某些事,我就无法原谅我自己。他们可能会面对良心的审判,可谁知道良心在挣扎什么呢?如果良心或深刻的信仰能够证明那些豁免是合理的,那么坚定的种族主义者就可以用这些豁免来抵制反种族主义的法律;而不喜欢女性的雇主,则会给女员工较低的工资。我们必须考虑得更多,最起码深刻的信仰、良心的挣扎,这些在道德上绝不该受到谴责。某些东西即使是错的,也应予理解,因为这些对教徒们来说至关重要。有时的确是如此。
即使是狂热崇拜战争的人,也可能会尊重那些在道义上对战争进行评判的人。即使是最坚定的女权主义者也会认识到,堕胎会造成真正的道德困境。关于战争和堕胎的豁免理由,对我们如何尊重他人的生命提出了明确的道德呼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至少应该接受豁免的可能性。那些根深蒂固的观念,显然是“关乎他人的”,最初是为了保护他人。当然,这不能解决关于豁免的难题,无论是关于他人的,还是仅仅关于个人的,它们都应该得到允许。
例如,遇到现实的极端的情况—士兵不够,医生太少,无法给他们相应的豁免权。然而,考虑现实情况,确实可以促进一些豁免的实现。和平主义运动的成员不太可能是好的士兵,但他们可能会给予战争伤员很好的救助。无可避免的是,人们必须权衡这种矛盾和现实的因素。当然,假如没有豁免,某些信徒可能仍会拒绝做他们反对的事情—比如通过辞职—但是,事实上,现实中的不利条件往往会导致“根深蒂固的信仰”变得不再坚定。他们往往会妥协,继而随心所欲地篡改原则。
在讨论不同信仰的人如何和平相处的时候,难免会遇到一些灰色地带—当权者和大众都需要慢慢适应和调整。
我们再谈谈收养机构。天主教会的担心确实考虑到了他人:他们想要的是他们觉得对孩子最好的收养条件,而同性恋夫妇可能只看到了他们的同性恋恐慌症。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假设有足够多的非宗教收养机构,假如有一个允许孩子受到宗教熏陶和教育(颇有争议的教育)的社会,教导孩子某种性行为是不道德的,那么行为整体性的原则,就要求我们体谅天主教会的那种担忧。
最后,豁免取决于一些现实的、混杂的因素。这可能会让某些读者感到失望,但如果谁认为有一种标准能快速准确地判断在什么场合应该做什么,这种观点通常也有问题。
有时,战争狂人也会站在法庭上争辩说“我只是尽我的职责”,假如法律都这么糟糕了,那么能否获得对某一义务、职责的豁免也都无所谓了—这时候需要的就是不服从,要站起来公开表明立场,或者像“核裁军运动”成员那样,坐下来表明立场。但是请记住:那些古老、神圣的经典,不能仅仅因为带有“神圣”的光环,就能成为我们“站起来”或“坐下来”的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