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凯勒的整个童年都是全家的话题和笑料,因为他太聪明、太独立了。比方说,我出生的时候,三岁半的凯勒带着他四岁的女朋友跑到街上,从附近的杂货店里偷糖吃。还比如,凯勒直到四年级才学会阅读,感觉简直太不可能了。
在他年轻时拍的老照片里,凯勒一直都穿牛仔服,大皮靴,头戴一顶大帽子,面露大大的、神秘的笑容。从小他就任性固执,不愿合作,是个捣蛋鬼,所以成了全家人关注的焦点,通常不是因为什么好事。他也聪明至极,能说会道,大串大串的话从他嘴里滔滔不绝地冒出来,好像要把他淹没。不管别人说什么,他总能回嘴,总有话等着你,一句话就能终结谈话或者争论。他在很多方面都比我强,仿佛抹掉了我的存在,让我在自己眼中都显得像是隐形的。
我崇拜哥哥,我也想像他那样。但小时候,他对我太恶劣了,他没完没了地嘲笑我、和我打架,但偶尔也对我很好。回想起来,我觉得他的虐待狂性格可能是后来病症的早期征兆。
他的戏弄和挑衅已经超过了兄妹之间的恶作剧。吃晚饭的时候,我要是说些新学来的时髦话,凯勒绝不放过我,一定会嘲笑我爱赶时髦,太过平庸,缺乏主见。如果看电影或者看迪士尼动画片的时候我笑了或者哭了,他又会拿我寻开心,不管我是笑是哭,就算我什么都不说也不行。他知道我肯定会做出反应,这就刺激他接着欺负我。
有时候我知道他肯定会嘲笑和戏弄我,所以干脆根本不理他,我拼命忍住,不哭不笑,或者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我得假装自己拥有忍受痛苦的超能力,我觉得这是最难的。另外我还有那种女孩子都会有的压力——要取悦他人、当个好孩子、懂礼貌、规规矩矩——这一切让我深深滑进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没有什么东西能伤害我,让我困扰。
有时候哥哥的逗弄接近身体暴力。一天晚上,我们在父母的床上打架,电视机都被震得摔到地上。凯勒是邻居一带的孩子王,有一次他让我和邻居男孩打架,甚至还跟朋友们打赌说我会赢。我知道我赢不了,但我也去打架了,因为我希望他能为我骄傲。每次我向父母告凯勒的状,或者让他们管管,别再让凯勒欺负我了,他们总会说:“啊,那你就打回去啊。”
啊,那你就打回去啊——时隔四十年,快五十年了,这句话还在我脑海里打转。不管我怎么努力,我都没法对凯勒置之不理,但我没法指望父母保护我、给我撑腰。如果有什么事在他们眼皮底下发生,他们会干预,但爸爸也总会说“忘了这事吧”之类的。这不公平,最后凯勒还是会报复。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我才只能在书本中、画廊里和舞台上表达感情,舒服自在地表现自己。在这些地方,我可以展现出性感和愤怒,根本不在乎别人的感受。很多人觉得我冷漠、被动或疏离,这种性格是来自那些表达任何感情都会遭到嘲笑的岁月。年轻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一个空间,让我可以受到非负面的关注。艺术,乃至创作艺术的实践成了我唯一可以独处的空间,让我可以成为任何人,做任何事情,只需要动用头脑或双手,我就可以哭、可以笑、可以愤怒。
但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哥哥是个迷人的家伙——一个书虫,却有着大大的、电影明星般的脑袋,浑身笼罩着超凡脱俗的光环,在那个激情四溢的朋友小圈子里充当领袖角色。早在《怪胎与书呆》[1]上演之前,凯勒就创办了一本杂志,名叫《魔鬼思想家》,歌颂怪人和格格不入的人,里面有他自造的词,他给它们下定义,自己油印这本杂志,分发给朋友们。上初中的时候,他和朋友们在二年级的班里搞起了社会学研究。他们用不同的社会阶层来给同学们分类——冲浪手、书呆子、普通孩子和西班牙裔美国人,当时西班牙裔美国人一般被称为SA。凯勒能够把理念活用到当下的生活中去,这让爸爸感到非常自豪,虽说这研究是直接照搬他的。哥哥因为这项研究受到了不少认可,这成了他的第一项,也是最后一项了不起的成就。
注释:
[1]《怪胎与书呆》(Freaks and Geeks),1999年的美国喜剧类电视剧。故事背景为1980年代的美国,底特律郊外一所私立高中里,有这样两种学生:怪胎和书呆。怪胎游手好闲、惹是生非,书呆懦弱无能、只会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