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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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1963年,肯尼迪总统遇刺身亡,“披头士”上了艾德·沙利文[1]秀。同年,爸爸接受一个智库的邀请,做为期一年的学术休假,带着全家搬到夏威夷。我非常兴奋。我从小就喜欢音乐剧《南太平洋》(South Pacific),故事发生在一个名叫巴里哈(Bali Ha'i)的岛上。我常常在自己的房间里上演这些曲目。10岁的我是个活泼好动的孩子,有些早熟,对性充满好奇,开始觉察到自己身上性感的一面,百科全书上关于夏威夷的照片都是半裸的女人,脖子上戴着花环。我们乘泛美公司的客机飞往夏威夷,漂亮的空姐给所有乘客都端上免费香槟,连我也有份。下了飞机,我坚持要买一件两件式的泳衣,上衣的胸部还有一点衬垫,好让自己看上去更成熟一点。

后来我开始在这里的公立学校上学,魔力顿时消失了,生平第一次,我觉得自己属于少数派。在亚洲文化里,“金”是男性的名字,大部分夏威夷人都是亚洲人,所以我经常被取笑。不过也不全都是坏事。我记得光脚走在马诺阿谷。草叶上沾满露珠,空气里的芬芳正适合我那青春期之前的少女性感。以前我和凯勒在马利布海滩过去一点的拉蒂格海滩大道附近冲浪,所以海滩和海水一直都让我觉得亲切。我有了新泳衣和自己的小冲浪板,是Hobie牌的,年轻可爱的夏威夷冲浪向导们聚集在皇家夏威夷酒店外,一见我就猛献殷勤。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一直都是这样,其实典型的金发加州女孩都是这样。我门牙之间的齿缝开始合拢,脸晒得黝黑,开始有了青春痘——这一直都让我觉得很不自在。

两年后,我13岁了,爸爸得到一项任务,要为UCLA开展一个海外研究项目,我们全家又动身出发,在香港待了一年。我根本不想离开身边的朋友们,但是在那一年的年中,我开始上初中了,之前在实验小学还有夏威夷的经历,让我在洛杉矶的公立学校里感觉格格不入,我并不是那么渴望留下,学校里的一切都不一样了,我去上学,在横贯学校里的水沟旁边待着,想着能找点麻烦。在夏威夷,我成了一个野孩子,总是光脚去上学,回到洛杉矶,我被抛进公立初中,女孩子们都穿着小卫衣和打褶裙。我讨厌这里。但我还是对爸爸妈妈说,我不想去香港。我们甚至商量过,让我到新泽西去和父母的老朋友们一起生活,在罗切斯特的时候,他们是我家隔壁的邻居,家里有两个和我年纪相仿的男孩。又或者我和凯勒可以去瑞士上寄宿学校,回想起来,这个主意有点搞笑。最后这两个方案我们都没采纳,到现在我还是会很高兴地说起,爸爸曾在中国为UCLA开展过研究项目。

我们一家四口来到香港时,一场台风刚刚过境。在机场,员工们分发的雨伞马上就被吹飞了。香港和我以前去过的任何地方都不一样。空气灼热潮湿,感觉就像待在火炉里,让人喘不上气来。空气里味道很大,到处都很吵闹。我记得到香港的第一天晚上,我被挤进街头的人流,大哭起来,城市街头暗淡的灯光在我眼前更是一片昏暗模糊。香港的酷热、混乱、吵闹和气味压倒了我,我觉得自己绝对没办法在这种地方待上一年。

在香港的第一个月,我们住在九龙市区的一家酒店。中国姑娘们穿着五十年代风格的雪纺层叠半裙,在酒店楼下的酒吧里唱着“披头士”的歌曲。走在香港街头有点像走入一场缓慢的暴动。夜里总能听到掷骰子和窸窸窣窣搓麻将的声音。和现在一样,这个城市有种无处不在的背景音,好像是做买卖的声音,一直萦绕不去。这里的东西都很便宜。天一亮,熟悉的湿热又回来了,热心肠却又脏兮兮的商店老板们在自家门前站好,冲我和另外一个路过的女孩打招呼。当时香港是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下,也是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我现在觉得很奇怪,当时爸爸妈妈怎么会放心我一个人到处乱跑。来自世界各地的水手在街头乱晃,满嘴挑逗的话,甚至还戳我的肚子,说:“嘿,小妞,干吗呢?”我赶快走过去,觉得自己受了侮辱,但也为这个陌生的新世界兴奋——在这里,有人看到我,有人注意我。

我们住的是酒店,凯勒和我得住一个房间,有一天晚上,他一丝不挂地爬到我的床上。我推他,让他下去,他说我是个贱货,这个字眼很难忘掉,但我也知道他状态不对头。我不敢让父母再给我开一个房间,他们会问为什么,和平时一样,不管自己有多么害怕和不安,我都不希望凯勒有麻烦。我仍然崇拜他,我说服自己,真正的他比这好,我想保护他,我一直都最讨厌爸爸吼他。当时凯勒已经有点古怪了,但是没有人觉察到永久性精神分裂的迹象,尤其是我。我只是沉浸在自责之中,好像是我害他做了那些错事。

我们在香港上的学校是以英王乔治五世命名的,和我们在美国上的学校相比落后了二十多年。这里有体罚、鞭打,还要强制穿校服(不过我还有点喜欢校服,有种浪漫电影的感觉),还有其他惩罚,各种非常有用的花招,比如上百次地抄写一个句子——“我以后上课再也不说话了”。学校里最可怕、最无情的老师就是宗教老师。他严厉地监视着全班同学,一丝一毫的不良行为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总是穿着一条笔挺的、上过浆的白短裤,一坐下就能透过裤管看到里面的东西。

英国孩子比美国孩子早一年上学,所以班上所有人都比我小一岁。男孩们个头才到我胸口。随着学期过去,我遇到一个年纪大一点的英国男孩,他15岁,是个鼓手,后来成了我的初恋男友。我们的关系非常有仪式感。我俩会去他家,在他的卧室里亲热,然后就安安静静地在老式餐厅里和他的父母一起吃一顿非常正式的午餐,由他家的佣人上菜。在香港,好像每家都有至少一个佣人,不过他家有两个。

我知道湾仔是香港的传奇红灯区,它太有名了,就连游客也知道这个地方。当时我开始对性感到好奇。于是就和一个朋友去了一趟。光天化日之下,那里的妓院、按摩院和女招待酒吧看上去平淡无奇,没什么意思。为了扩展我那有限的性知识,我读了《苏丝黄的世界》[2],但是它在性这方面比较让人失望。我也读过伊恩·弗莱明(Ian Fleming)的所有书,和《神探南希》[3]相比算是进了一步。我还看了《洛丽塔》,还有特里·萨瑟恩[4]颇受欢迎的性爱闹剧《糖果》(Candy),都是妈妈给我的,要不就是她允许我读的。我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真是大开眼界。当时我的性征愈来愈明显,妈妈似乎为此感到不安和焦虑,她肯定是觉得这些书能告诉我“不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我记得当时她告诉我,男孩可能会因为外表喜欢上女孩,但女孩的头脑才是通往美好恋情的关键。这个建议成了我各种神经质的起源,而且到头来还被证明是错的。

香港分为三个部分,在九龙待了一个月以后,我们搬到新界的一处山顶公寓。这里群山起伏,非常宁静,距离市中心有一小时车程。站在阳台上可以看见波光粼粼、风平浪静的大海,远处往往点缀着一两艘中式平底帆船。如果你跳上驶过的一列火车,最终就能抵达中国的长城,但是直到多年以后“音速青年”去中国演出时,我才真正见到它。

我和凯勒有个美国朋友,名叫巴里·芬纳蒂(Barry Finnerty),他住在山脚下,就在铁轨旁边。他比我大两岁,是个满脸青春痘的小伙子,刚学会怎么用电吉他弹“披头士”的歌,邻居总是找他妈妈抱怨太吵。巴里在乔治五世中学上学第二天就因为在清晨集会上给赞美诗配上脏话歌词被开除了。他总喜欢到处大声宣布自己是“退学的犹太人,不可知论的无神论者”。巴里家门前有个货运火车站,有的车上载着送去屠宰的猪,无数猪鼻子从火车上一眼看不到头的栏杆后面拱出来。巴里对一切粗俗、肉体和异国情调的东西有着美国式的强烈迷恋,他经常跑到火车站去给那几百个猪鼻子拍照片,这是他最爱干的事情之一。

巴里后来成了著名的爵士吉他手,还跟迈尔斯·戴维斯(Miles Davis)合作过,我们的友谊保持了很久。我家搬回洛杉矶以后,我还曾经坐飞机去旧金山看望和母亲住在一起的巴里。那时候,PSA航空的最后一班飞机是晚上10点或11点起飞,周五晚上机票只要10美元。15岁的我年纪还太小,不能去日落大道玩——在当时的洛杉矶,如果你不满18岁,晚上10点以后就不能出门——但在旧金山,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到处逛,去费尔默剧场和阿瓦隆舞厅[5]看乐队演出。我喜欢旧金山,决心以后一定要到这儿来上艺术学校。

香港东西便宜,尤其是裁缝的手工,我们尽量利用了这一点。凯勒定做了好几件不同颜色的系扣领衬衫,衣服中间有一条大大的、冲浪运动员的“运动式条纹”,是为他特别定制的。我呢,用所有的零用钱买了一件比基尼泳衣,可是后来试穿的时候,和女性杂志里那些身穿比基尼的女孩一点也不像。那时候我心目中的天堂就是我常去的一家卖英国摩斯族[6]风格衣服的香港商店:红色灯芯绒细腰喇叭裤、前面缀蕾丝的烟粉色长裤、截短的上衣。我会花好多时间看那些我根本买不起的衣服,想着自己在各种场合穿上它们。和往常一样,一天晚上,凯勒成了全家人关注的焦点,他和几个朋友偷偷溜到澳门去了,在那个黑暗邪恶的港口城市,赌博是合法的。父母一再告诫过他,那个地方去不得,后来发现凯勒竟然还是去了澳门,两人不禁大发雷霆。这是凯勒叛逆青少年岁月的开始,那段时间,他和一个叫米奇的男孩交上了朋友,他的父母是访问香港的传教士。一年后,米奇在凯勒的崩溃中也扮演了客串的角色。

注释:

[1]艾德·沙利文(Ed Sullivan,1901-1974),美国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他的“艾德·沙利文秀”是CBS台著名的周日综艺节目,曾以推出埃尔维斯·普莱斯利著称。“披头士”在沙利文秀的演出是乐队打入美国的关键事件,亦是摇滚乐史上的重大事件。

[2]《苏丝黄的世界》(The World of Suzie Wong),理查德·梅森(Richard Mason)1957年的小说,讲述一个英国艺术家在中国与交际花苏丝黄恋爱的故事,后被改编为电影和舞台剧。

[3]《神探南希》(Nancy Drew),当时多人合写的廉价流行小说,讲述少女侦探南希·德鲁(Nancy Drew)的破案故事,后被改编为影视剧。

[4]特里·萨瑟恩(Terry Southern,1924-1995),美国作家、编剧,《糖果》是他1958年颇受欢迎的情色喜剧小说。

[5]费尔默剧场和阿瓦隆舞厅,二者都是旧金山传奇的演出场所。

[6]摩斯族(mods),英国1960年代的青少年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