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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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武王推行分封制和设置“三监”

(一)武王分封的异姓诸侯

《书序》说:“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作《分器》。”《史记·周本纪》也说:“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邦诸侯”即是“封诸侯”。古“邦”、“封”一字。武王所封诸侯有两种,一种是先代和功臣之后,另一种是亲属。

武王所封的先代之后,有所谓“三恪”。“恪”是“敬”意,“三恪”无非表示对先代君王的尊敬。“三恪”之一,是虞舜的后代,古书上有明确记载。武王时,虞的阏父担任周的陶正(掌制作陶器的官)。武王嘉奖他制作器物对人有利,并且是“神明”(指虞舜)的后代,把元女(长女)大姬配给他的儿子满,称为胡公,封于陈,“以备三恪”(《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子产语)。陈在今河南淮阳。《史记·陈杞世家》也说陈的始祖胡公满,是虞舜之后,为武王克殷后所封。

“三恪”中的另外二恪,说法不一。《左传》杜注:“周得天下,封夏、殷二王后,又封舜后,谓之恪。并二王后为三国。其礼转降,示敬而已,故曰三恪。”这是主张以虞、夏、殷三代之后为“三恪”。而《古春秋左氏说》(《礼记·郊特牲》正义引)又说:“周封黄帝、尧、舜之后为三恪。”这一说法是依据《礼记·乐记》的。《乐记》说:“武王克殷及商(“及”原误作“反”,从郑注改正),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后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吕氏春秋·慎大览》有类似的叙述,只是把黄帝和帝尧的封邑对调,作“封黄帝之后于铸,封帝尧之后于黎”。“蓟”和“黎”声相近,“铸”和“祝”是一声之转。《乐记》郑注:“祝或为铸。”当以《吕氏春秋》之说为是。铸国到春秋时尚存。铸公簠载:“铸公作孟妊车母媵簠。”孟妊车母是铸公之女,孟车母是她的“字”,妊是她的姓,即是任姓。而《世本》(《左传·隐公十一年》正义引)、《潜夫论·志氏姓》都说:“祝,任姓。”任姓为黄帝之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臧宣叔娶于铸。”杜注:“铸国,济北蛇丘县所治。”在今山东肥城南。“尧后”所封的黎,在何处不详。杞的始祖为东楼公,是夏禹之后,确也是武王克殷后所封,见《史记·陈杞世家》。建都于雍丘,《汉书·地理志》:陈留郡雍丘,“故杞国也,周武王封禹后东楼公”。在今河南杞县(春秋前东迁)。《周本纪》有和《乐记》相同的记载,但是多出“褒封神农之后于焦”之说,集解以《汉书·地理志》弘农陕县的焦城来解释,不确。这个焦国是姬姓,并非神农之后。《通典》以为在亳州焦县,焦在春秋时为陈邑,即汉代沛郡谯县,在今安徽亳县。如此说来,武王所封先代之后不止三个。

武王这样分封先代之后为诸侯,称为“三恪”,用来表示对先代君王的尊敬,用来团结有势力的异姓贵族,从而巩固周朝的统治基础。其政治目的,就是《论语·尧曰》所说的:“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

同时武王还分封了一批有功的异姓贵族,使他们能够进一步为巩固周朝的统治而出力。《左传·成公十一年》记载刘康公、单襄公说:“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与檀伯达封于河。”苏,金文作“稣”,己姓,金文作“妃”。《国语·郑语》:“己姓,昆吾、苏、顾、温、董。”苏忿生在武王时担任司寇,到成王时继续任此职,掌管刑狱大权。《尚书·立政》的结尾,记载周公说:

太史、司寇苏公,式敬尔由狱,以长我王国。兹式有慎,以列用中罚。

这是周公要担任太史、司寇的苏公,郑重使用刑狱,使得王朝的统治能够延长;要谨慎使用,要用中平的刑罚。苏忿生掌握着刑罚大权,对周朝的统治关系重大。因此他得到封国,正当黄河中游的北岸,有所谓“苏忿生之田”十三个邑(《左传·隐公十一年》),在今河南济源、孟县、温县、沁阳、武陟、修武、获嘉一带,正当原商代王畿的西南部分,是从盟津通往原商都的必经之地,是十分重要的战略要地。檀伯的封邑也该在这个地区,靠近黄河。

至于对待敌对的殷贵族,虽然也有给封地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当时原商朝王畿以内,殷贵族的势力还很强大,特别是殷贵族的基层“士”一级的人数众多,很难统治。武王对此采用了一面加以安抚笼络,一面加强监督控制的方法。加强监督控制的方法,就是设置“三监”。关于这点留待下面细谈。安抚笼络的方法,也有多种。首先把原来商代王畿分割成几个部分,西南部分(即黄河北岸太行山东南的“河内”地区)作为司寇苏忿生的封国;中部和东南部分作为“三监”的封国;只留下北部继续作为殷王纣之子武庚(即禄父)的封国,“俾守商祀”,用作安抚笼络殷贵族的手段。同时对殷的高级贵族中比较有诚意投降的人,就采取宽容优待的措施,使保持原有的封邑,武王对待微子启就是采用这一措施。当时微子启“面缚衔璧(杜注:“缚手于后,唯见其面,以璧为贽,手缚故衔之”),大夫衰绖(穿丧服),士舆榇(抬棺材)”,向武王投降,“武王亲释其缚,受其璧而祓之(除凶之礼),焚其榇,礼而命之,使复其所”(《左传·僖公六年》)。“使复其所”,就是使回归原来的封邑微。《路史·国名纪丁》引京相璠曰:“微子国,东平寿张西北三十里有微乡。”在今山东梁山西北。

《乐记》说武王在分封黄帝、尧、舜、夏后氏之后的同时,“投殷之后于宋”。郑注:“投,举徙之辞也。时武王封纣子武庚于殷墟。所徙者微子也,后周公更封而大之。”《吕氏春秋·慎大览》和《乐记》相同,也说:武王“立成汤之后于宋以奉桑林。”《吕氏春秋·诚廉》又说:武王“又使保召公就微子开(即微子启)于共头之下,而与之盟曰:世为长侯,守殷常祀,相奉桑林,宜私孟诸。”按桑林在宋都商丘附近。宋有桑林之门,见《左传·昭公二十一年》。《韩诗外传》卷三第十三章也有和《乐记》相同的记载,说武王“封殷之后于宋”。《荀子·成相》说:“纣卒易乡启(启指微子启)乃下,武王善之,封之于宋。”《潜夫论·志氏姓》也说:“微子开,武王封之宋。”可知微子启在投降周以后,武王先命他复位,再徙封到宋国。武王这样把投降的重要的殷贵族微子徙封到宋,使帮助统治商在黄河以南的旧都周围地区,这也是安抚笼络殷贵族的重要措施。《书序》说:“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命微子启代殷后,作《微子之命》。”这是说成王平定武庚叛乱后,为了安抚殷贵族,改命微子启代为殷之后,奉其先祀。并不是说成王才封微子启于宋。《史记》于本纪、世家多处说封宋在成王时,乃出于对《书序》的误解。

(二)武王分封的同姓亲属

武王分封同姓亲属,主要是为了对新占有的原来殷的王畿以及方国加强统治,控制战略要地,防止殷贵族的叛乱和四周夷戎的侵扰。

武王首先分封给重要封国的,就是同母所生的几个弟弟。据《史记·管蔡世家》,武王有同母兄弟十人,除了长兄伯邑考早死以外,其余八人都是武王之弟,行辈次序是:管叔鲜、周公旦、蔡叔度、曹叔振铎、成叔武、霍叔处、康叔封、冉季载,其中只有“康叔封、冉季载皆少,未得封”,其余六人都有封国。前人对上述武王的同母弟八人,有怀疑曹叔振铎不应在内的,有认为毛叔郑应在内的,都证据不足,不可信从注16。武王另有异母弟八人,分封在毛、郜、雍、滕、毕、原、酆、郇,见《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注16《左传·定公四年》记祝佗说:“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太宰,康叔为司寇,聃季为司空,五叔无官,岂尚年哉?曹,文之昭也;晋,武之穆也。曹为伯甸,非尚年也。”杜注:“五叔,管叔鲜、蔡叔度、成叔武、霍叔处、毛叔聃(“聃”当作“郑”)。”杜注又于“曹,文之昭也”说:“文王子,与周公异母。”据此,杜预以为曹叔振铎不是武王同母弟而为异母弟,毛叔郑为同母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富辰说:“管、蔡、、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这以“毛”列入文王子的前八名,“曹”列入后八名,可能就是杜预的依据。日本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就有前八名为武王母弟,后八名为文王庶子之说。日本林泰辅《周公与其时代》一书即采用杜预之说(钱穆译其第一编《周公事迹》,题为《周公》,作为《国学小丛书》之一,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左传·定公四年》记述康叔受封时,“聃季授士,陶叔授民”。杜注:“陶叔,司徒。”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于“曹伯夷薨”下云:“叔之封近定陶,故《左传》又谓之陶叔。”如果雷说确实,陶叔即是曹叔,则曹叔确实不在“五叔无官”之内。杜注于“聃季授土”下注云:“聃季,周公弟,司空”,而在“陶叔授民”下只注:“陶叔,司徒”,亦未指明其为周公异母弟,可知杜预亦不以为陶叔即曹叔。事实上杜预之说并无依据,不可信从。《史记·管蔡世家》也说:“余五叔皆就国,无为天子吏者。”索隐曰:“五叔,管叔、蔡叔、成叔、曹叔、霍叔。”与杜预之说又不同。

大体说来,武王分封的同姓亲属,身居朝廷要职的,封邑都在王畿以内,而且都在周的祖先早就开发的地区。《史记·周本纪》说:“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周公的封邑周城,和太王建都的周邑有别。《左传·隐公六年》杜注:“周采邑,扶风雍县东北有周城。”《括地志》(《史记·鲁世家》正义、《诗地理考》引):“周公城在岐州岐山县北九里。”可知周公封邑在今岐山北,在太王建都周邑之西。召公的封邑就在周公封邑的西南。《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杜注:“召,采邑,扶风雍县东南。”《春秋释例》:“邵,扶风雍县东南有邵亭。”邵亭见于《水经·渭水注》。《括地志》(《诗地理考》引):“邵亭故城在岐州岐山县西南十里。”可知召公封邑在今岐山西南。毕公即毕公高,也是周文王之子,是后来魏国的远祖,在朝廷担任要职(康王时任作册),所以封邑也在畿内。当时有两个地名毕,一在丰邑西三十里,在今西安西南,为文王、武王的葬地。一在今咸阳东北,即毕公封邑,见《元和郡县图志》万年县和咸阳县下。

还有荣伯,文王时已在朝廷任职,《国语·晋语四》谈到文王之臣,以“周、邵、毕、荣”并称,成王时仍担任要职。《书序》说:“成王既伐东夷,肃慎来贺,王俾荣伯作《贿肃慎之命》。”《史记·周本纪》同。集解引马融说:“荣伯,周同姓,畿内诸侯为卿大夫也。”他的受封也该在武王时。郭沫若根据卯簋所说荣氏之臣卯及其先祖,既“司荣公室”,又“司人”,认为其封邑当离国都不远,推定在今陕西户县西(《金文丛考·周公簋释文》)。

另有文王之子毛叔郑,也该受封于此时。武王克殷后,在殷都举行社祭,毛叔郑曾和卫叔封、召公奭、师尚父一起参与(《逸周书·克殷解》)。宋代刘敞得毛伯敦盖于扶风(《路史·国名纪戊》)。清代道光末年毛公鼎出土于岐山(陈介祺《毛公鼎拓本题记》)。毛邑当即在今岐山、扶风间。

武王的几个弟弟都分封在十分重要的战略要地。武王分封三叔,《史记·管蔡世家》所说在武王克殷之后、设置三监的同时,管叔封于管,“管”一作“关”,《墨子·耕柱》和《墨子·公孟》都称管叔为关叔。管在今河南郑州,商代早期就在这里建有大城。金文作“”或“阑”,见于利簋、宰椃角、阑监弘鼎等,是商代的别都所在,设有宗庙和大室。至今大城遗址尚在。这是商在大河以南的重镇,“关”可能因此得名。蔡叔所封的蔡,原来应该在祭,“祭”、“蔡”古音同,通用。祭在今河南荥阳西北(从朱右曾《周书集训校释》之说),正在管的西北,在敖山以南,靠近大河,是十分重要的战略要地,后来周公之子就封在这里。如果武王不在此建立前进的桥头堡,盟津(在管、祭之西)就不可能成为大会诸侯的地方。武王把管叔、蔡叔分封于管、祭,是很重要的一个战略步骤。等到灭商以后,武王还常到管坐镇,对管叔、蔡叔有所指示。《逸周书·大匡解》说:“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叔自作殷之监。”《逸周书·文政解》又说:“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蔡开宗循……”霍叔所封的霍可能也离管、祭不远。《左传·哀公四年》:楚人“袭梁及霍”。杜注“梁南有霍阳山”。《续汉书·郡国志》说梁县有霍阳山。在今河南临汝西南,可能霍叔封于此地,后来蔡叔后裔封于蔡,在今河南上蔡西;霍叔后裔封于霍,在今山西霍县西南;当是周公平定三监叛乱之后,徙往较远之地所致。武王弟曹叔振铎所封的曹,在今山东定陶。《汉书·地理志》济阴郡定陶,“故曹国,周武王弟叔振铎所封”。地在济水之南,是个很重要的交通要地。成叔武所封的成,在今山东菏泽东北。《元和郡县图志》谓濮州雷泽县本汉成阳县,古伯国,即在曹国东北。这里也是东方重要的战略要地。据说商汤灭夏的决战,就是在这里进行的。《吕氏春秋·简选》说:“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以戊子战于,遂禽推移、大牺,登自鸣条,乃入巢门,遂有夏。”商夏戊子之战,如同周殷甲子牧野之战同样重要。即是成叔武所封的成。霍叔处原来的封邑不详。霍国在今山西霍县西南,霍太山以西地区,是西周时代在今山西地区最北的封国,当是周公平定武庚和“三监”叛乱后迁封过去的,如同蔡叔度之子胡封于上蔡(在今河南上蔡西南)一样。

根据《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富辰的话,文王之子还有分封于郜、雍、滕、原、酆、郇的。郜在今山东武成东南。《左传·桓公二年》杜注:“济阴城武县东南有北郜城。”其地在曹国东南。也该是武王时所封。雍在今河南焦作西南。《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杜注:“雍国在河内山阳县西。”《水经·清水注》引京相璠之说相同。在今焦作西南十五里府城村西北二百米处,山区的平原中发现一个正方形古城,始建于商周之际(《文物参考资料》一九五八年第四期《焦作市发现一座古城》),当即雍城。这里正当过去殷王的狩猎区内,为殷王狩猎时经常路过的城邑。其地正当武王封给苏忿生的苏国之北。也该封于武王时。滕在今山东滕县西南,当是周公东征胜利后所封。原在今河南济源西北。《括地志》(《史记·赵世家》正义引):“故原城在怀州济源西北二里。”杨守敬《水经注疏》:“在今县(济源)西北四里,俗呼为原村,遗迹犹存。”其地亦在苏国之北。也该是武王时所封。酆,《杜注》:“酆国在始平鄠县东。”不确。文王之子所封的酆,不可能就是文王所建都的丰以及附近地区。《路史·国名纪己》解释《韩非子》所说文王所举酆国,有一说,以为即楚国之丰邑,即《左传·哀公四年》“司马起丰、析与狄戎”的丰,其说可从。即《续汉书·郡国志》南阳郡析县丰乡城。在今陕西山阳。郇,原为郇瑕氏之地。《左传·成公六年》杜注:“郇瑕,古国名。河东解县西北有郇城。”服虔之说同。《括地志》谓故郇城在猗氏县西南四里(以上见《诗地理考》卷二引)。《清嘉庆一统志》谓:“《县志》:城高二丈许,四垣八门,遗址宛然”(见《蒲州府·古迹·郇城》)。在今山西临猗南。郇瑕氏之地有盐池,是盐的重要产地,很是富饶。《左传·成公六年》:“晋人谋去故绛,诸大夫皆曰:必居郇瑕氏之地,沃饶而近盬。”“盬”就是盐池。周朝所以要把郇瑕氏之地作为文王之子的封国,也该是由于这里“沃饶而近盬”的缘故。

(三)三监的设置

前面已经谈到,武王克殷以后,殷贵族在原来王畿的势力还很强大,为了加以安抚笼络,从王畿分割出一部分地区作为王子禄父(即武庚)的封国,同时设置“三监”加以监督控制。这种安抚和监督兼施的方法,到春秋战国时还有采用的。例如春秋初期郑庄公攻克许国,许庄公奔卫。“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杜注:许叔,许庄公之弟)”,对百里说:“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指公孙获)也佐吾子。”“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左传·隐公十一年》)。又如战国中期秦惠王灭亡蜀国,杀死蜀王,因为“戎伯尚强”(《华阳国志》卷三《蜀志》),一方面分封蜀王后裔,“贬蜀王更号为侯”,作为秦的属国;另一方面又“使陈庄相蜀”,并“以张若为蜀守”,运用政治力量和军事力量从旁加以监督,防止发生叛乱。

关于武王设置三监的事,因为缺乏原始史料,出于后世传说,就不免有分歧的说法。但是经过我们的比较和分析,还能够看出个眉目来。

关于武王设置三监的传说,有下列四种:

第一种说法,把商代王畿分为“殷”和“东”两部,在继续分封王子禄父(即武庚)“俾守商祀”的同时,封管叔于东,封蔡叔、霍叔于殷,“俾监殷臣”,见于《逸周书·作雒解》。

第二种说法,把商代王畿分为邶、鄘、卫三部,封武庚于邶,管叔于鄘,蔡叔于卫,“以监殷民,谓之三监”。见于《汉书·地理志》。

第三种说法,在继续分封武庚于殷的京师的同时,分商代王畿为邶、鄘、卫三部,使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自纣城以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见郑玄《诗谱》。

第四种说法,认为“自殷都以东为卫,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鄘,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霍叔监之,是谓三监”。见皇甫谧《帝王世纪》(《史记·周本纪》正义引)。

这四种说法各不相同。《逸周书》只把商代王畿分成殷、东二部,其余三说都分成邶、鄘、卫三部;《汉书》认为武庚是三监之一,三监是武庚、管叔、蔡叔而没有霍叔,而其余二说都说三监是三叔而没有武庚。《汉书》说武庚封于邶,而《帝王世纪》又说霍叔封于邶;《汉书》说管叔封于鄘,而《帝王世纪》又说蔡叔封于鄘;《汉书》说蔡叔封于卫,而《帝王世纪》又说管叔封于卫。《逸周书》又说管叔封于东,蔡叔、霍叔封于殷。《诗谱》又没有明确标明三叔封国所在。《诗谱》和《帝王世纪》都说邶在北方,卫在东方,但是《诗谱》定鄘在南方,《帝王世纪》又说在西方。王肃、服虔也说鄘在“纣都之西”(《诗谱》正义引)。

为了便于分明起见,我们把武庚和三叔封国不同之说,列表如下:

清代有不少学者对此作过探索,提出了各种不同看法。王引之从《汉书》之说,肯定三监是武庚、管叔、蔡叔而没有霍叔。他认为先秦古书如《左传·定公四年》、《吕氏春秋·开春论》等,都只谈到管、蔡叛乱,《史记》的本纪、世家也都这样;《逸周书》有霍叔而称为“三叔”,是出于后人依据伪《古文尚书》增改(《经义述闻》卷三“三监”条)。崔述《丰镐考信录》也有同样的主张,只是没有谈到《逸周书》。

我们认为,王氏此说不足以作为定论。《逸周书·作雒解》既说:“建管叔于东,蔡叔、霍叔于殷”,又在叙述叛乱发生和平定的过程中两次提到“三叔”。而且先秦古书也有提到霍叔的,如《商君书·赏刑》说:“昔者周公旦杀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而且把武庚连同管叔、蔡叔一起作为“三监”,“以监殷民”,显然和当时政治斗争的形势不合。当时武王之所以要设置三监,应该如《逸周书》所说“俾监殷臣”,和封武庚而“俾守商祀”,性质根本不同。《尚书·多方》记载成王告诫殷和方国的“多士”,还说:“今尔奔走,臣我监五祀”,明白指出这些殷贵族曾经臣服于周朝的“监”有五年《尚书·多方》:“今尔奔走,臣我监五祀。”江声《尚书集注音疏》说:“武王命三叔监殷,殷民皆臣服于兹十年矣。言五祀者,本其未叛时言也。”又说:“武王克殷而封武庚,命三叔监之,越五年而武王崩,其明年周公居东,居东二年而反,居摄时,当克殷以来八年也。此时居摄三年,计封武庚、立三监至此,历十年矣。”我们认为这个计算是错误的。武王克殷二年而卒,并无五年。武王死后,周公即摄政称王,并无“明年居东,居东二年而反”的事。周公摄政三年成王践奄,践奄归来,即作《多方》。因此从立三监到此,正好五年。王国维《周开国年表》(《观堂别集》卷一)把周公摄政一年列于成王三年(即文王受命十六祀),也缺乏依据。皮锡瑞《今文尚书疏证》以为《多方》作于周公归政成王后一二年,监是周公居摄四年“建侯卫”,即封康叔事,到此适得五祀,亦不确。。武庚应该包括在被监督的“殷臣”之内,是被监督的对象,怎么可能列为三监之一而“以监殷民”呢?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又有不同看法,他赞同《帝王世纪》霍叔为邶监之说和《逸周书》孔晁注的解释。孔晁说王子禄父“封以郑,祭成汤”(“郑”字当是“鄁”字之误,或者是“鄁鄘”二字的脱误);又解释“东”和“殷”说:“东谓卫,殷,鄁、鄘。霍叔相禄父也。”陈氏根据孔氏之说,认为“盖二叔监之于外,以戢其羽翼;霍叔监之于内,以定其腹心。当日制殷方略,想应如此。厥后周公诛三监,霍叔罪独轻者,良以谋叛之事武庚主之”。这一说法曾为清代多数学者赞同。孙诒让《邶鄘卫考》(收入《周书斠补》和《籀庼述林》)也采用此说,认为管叔、蔡叔为正监,霍叔相武庚别为副监,史料上三监说法的分歧,是由于“诸儒各以意为去取”。

近人刘师培《周书补正》又反对孔晁的解释而另立新说。认为“殷卫本即一字”,引用《吕氏春秋》中多次讲到的“郼”即是“殷”为证,并且指出《逸周书·作雒解》所说周公平定三监之乱以后,“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东”,就是说封康叔于卫;《逸周书·作雒解》讲到周公出师,“临卫政(征)殷”,殷卫并言,足证其为一地。刘氏还把《汉书》和《逸周书》三监之说作比较,认为武庚别封于邶,蔡叔封于卫,管叔所封的鄘即是《逸周书》所说的东,而《逸周书》所说的殷应包括邶和卫。

近人王国维更另创新说,他有《北伯鼎跋》一文(《观堂集林》卷十八),认为西周铜器有“北伯”和“北子”的器,即邶国制作;北伯器数种光绪庚寅(一八九〇年)出土于河北涞水张家洼,可以证明“邶”即是“燕”;而“鄘”与“奄”声相近,“鄘”即是“奄”。“北伯”和“北子”的铜器确是邶国制作,清代学者许印林(《捃古录金文》引)、方濬益(著《缀遗斋彝器款识考释》)早有此说,但是我们认为不能因为北伯之器出土于河北涞水,就武断说“邶”即是“燕”。因为光绪年间河北涞水出土“北伯”之器,并非出于科学发掘,不能证明这些铜器即出土于北伯墓中,铜器可以因种种原因远迁。一九六一年湖北江陵万城曾出土“北子”三器,为江陵文化馆征集所得,也该由于特殊原因而远迁到楚的。武王设置三监的目的在于加强控制商代原来王畿,当时周的势力,北既不可能远到燕地,东也不可能远到奄地。奄在今山东曲阜,曾一度为商的国都(盘庚迁殷以前的国都),这时为嬴姓的奄国所在,在周公平定武庚、三监和徐、奄等国的叛乱之前,周朝还不可能在那里建立新的封国。但是王氏把鄘定在东方,这和刘师培主张“鄘”即是“东”之说相合。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一)(《考古学报》第九册),信从王国维邶即是燕之说,又推定鄘即宋,卫即殷,认为武王灭纣后,分殷国为三,即邶、鄘、殷,及成王、周公讨平三监、武庚叛乱后,邶入于燕,鄘封微子开为宋,殷封康叔封为卫。按陈氏推定鄘即宋的证据薄弱,并不可信。《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六月庚午宋城旧鄘及桑林之门而守之。”杜注:“旧鄘,故城也。桑林,城门名。”陈氏谓:“旧鄘之鄘,应是鄘国。”又说:“古音宋鄘相近。”按旧鄘的鄘,并非国名或地名,是指一般的城墙。“鄘”与“墉”通。《经典释文》:“鄘,本或作墉。”这和鄘国毫无关系。

在卫、邶、鄘三国中,卫的地望是明确的。后来康叔就封于卫。刘师培以为卫即是郼,沿用旧称,是毫无疑问的。“卫”和“郼”,都是从“韦”得声,都和“殷”声同通用《尚书·康诰》:“殪戎殷。”《礼记·中庸》作“壹戎衣”。郑注:“齐人言殷声如衣。”《吕氏春秋·慎大览》:“亲郼如夏”,高注:“郼读如衣,今兖州人谓殷氏皆曰衣。”刘师培有《殷韦同字考》(《左盦外集》卷七),认为“盖由韦转殷,复由殷转韦,卫乃韦字之异文”。。周人把商代国都“殷”的周围地区的封国称“卫”,确是沿用原来名称。

“北”或“邶”的得名,因在殷旧都之北,也是没有疑问的。《说文》说:“邶,故商邑,自河内朝歌以北是也。”《诗谱》说:“自纣城以北谓之邶。”《续汉书·郡国志》说:河内郡朝歌,“北有邶国”。商代在国都殷以北,确实有一块较大的直属统治区。《史记·殷本纪》说商王祖乙建都于邢,《世本》和《书序》都作耿,“耿”与“邢”音同通用,就在今河北邢台《通典》卷一七八“钜鹿郡邢州”条,谓“祖乙迁于邢,即此地。”近年在此地发现早商文化遗址,可以证明《通典》之说可信。王国维《说耿》(《观堂集林》卷十二),因《书序》有“祖乙圮于耿”之说,从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之说,推定在今河南温县东之邢丘,谓其地正滨大河,故祖乙圮于此也。今按王说不确。邢台旧时常有山洪暴发,冲决为患,直到清代乾隆年间还为此筑堤防,见《清一统志》顺德府沙底河下释文。祖乙圮于邢,当为山洪所圮,不必为大河所圮。“耿”与“邢”音近通用。。这一带有规模较大的早商文化遗址。我们认为,这时邶的封域虽然不能像王国维所说到达燕地,至少应该包括邢一带在内。这时把武庚别封于邶,而派霍叔相禄父,是可能的,目的就在于把武庚排挤到较远的北方去,免得威胁中原地区。《逸周书》说周公“降辟三叔”之后,“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经而卒,乃囚蔡叔于郭淩”。武庚的“北奔”,也可以作为他封国在邶的旁证。

卫、邶、鄘三国中,地望有争论的,只有鄘国。前面已经谈到,鄘有东、西、南三说。看来不外乎在殷的东南地区或西南地区。因为殷的东南和西南,原来商代都有一大块直属统治地区。在殷的东南,有河亶甲建都的相,在今河南内黄东南。在相的东南,更有祖乙从邢迁去的国都庇,当即春秋时鲁西的毗或比,在今山东范县、郓城县境《古本竹书纪年》:“祖乙滕即位,是为中宗,居庇。”按祖乙自邢迁庇,当即春秋时鲁西之毗。《春秋·哀公五年》:“春城毗”。《公羊传》作“比”,《释文》:“比本又作芘,亦作庇。”《左传》杜注:“备晋也”,未释地。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谓即祖乙所都之庇,其说可从。。在殷的西南有商王广大的狩猎地区,有雍、盂、召、向、鄂(噩)、宁、凡等城,也是个商代直属的重要地区。陈逢衡《逸周书补注》引吴庆恩说,认为《逸周书》所说“东”,指鲁、卫间地,地在大河以东,秦汉的东郡便是沿用旧称。如果此说确实,按照刘师培“东”即“鄘”之说,鄘就应在殷的东南地区。但是,如果以王肃、服虔、皇甫谧所说鄘在西方和郑玄所说鄘在南方结合起来看,鄘就应在殷的西南方向。关于这个问题,古文献上没有明确资料可以论定。今本《诗经》所分的邶、鄘、卫三风,原本都是卫诗,“皆卫国之事,而山川土风亦无不同”(惠周惕《诗说》),可能出于《毛诗》的划分,不足以用来分辨三国的地望《邶风》、《鄘风》和《卫风》,都谈到河水、淇水,所有地名也都在卫国。《鄘风·桑中》提到沬,沫即《尚书·酒诰》的妹邦,即是朝歌。《鄘风·载驰》、《邶风·击鼓》和《邶风·泉水》都谈到漕,在今河南滑县东。《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北宫文子引《卫诗》:“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见于今本《邶风·柏舟》。可知邶、鄘、卫三风,原来都是卫诗。今本分为三风,当出于后人以意划分。《汉书·艺文志》载“《诗经》二十八卷,鲁、齐、韩三家”,又载“《毛诗故训传》三十卷”。王先谦认为毛作诗传,析邶、鄘、卫风为三卷,故为三十卷。。最近日本学者白川静著《诗经研究·通论篇》,根据殷墟卜辞所讲的“鄘”这个地名,和郑、雀、有关系,推定鄘在殷王畿的西南地区(见原著第一〇〇至一〇一页)。关于鄘的地望还有待于作进一步的探索。

从目前所有文献和考古资料,我们还不可能把这个问题全部分辨清楚。但是我们已经可以看到,武王所推行的以三监为主的分封制,目的在于把新征服的商朝王畿分割开来,以便对原来有统治势力的殷贵族加以安抚和监督,从而消除他们的顽强反抗,巩固对这个重要地区的统治。事实上这个办法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等到武王去世,成王年幼,周公掌握政权,周朝贵族内部发生争夺王位的斗争,管叔和蔡叔就利用他们的权力和军事力量,转而联合武庚和东方的方国部族发动叛乱,而武庚和徐、奄等国以及淮夷的许多部落又图谋推翻周朝而恢复商朝的统治。周公通过艰苦的努力,经过三年的东征,才把这场大叛乱平定。周公这次东征虽然取得了胜利,但是商朝统治的基层势力,特别是各地贵族基层“士”的一级的社会势力还顽固地存在着。原来周武王推行的设置三监的分封制,既没有取得预期的镇服“殷臣”的成效,相反地,到一定时机,可以成为发动大叛乱的根源。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控制原来商代王畿以及许多强有力的方国,如何消除殷和方国“士”一级社会势力的顽强反抗,还是周公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武王设置“三监”,对于监督原来殷贵族曾经起一定的作用。《尚书·多方》说:“今尔奔走,臣我监五祀,惟有胥伯、小大多正,罔不克臬。”“胥伯”是指殷贵族中原有的官长,“小大多正”也是指殷贵族中的大小官吏。这是说,殷贵族曾经服从我的三监的监督五年,所有官长和大小官吏无不遵守周的法纪。

(四)对四方部族或方国采用安抚兼征服的政策

《书序》所记武王时代篇目中有《旅巢命》,说:“巢伯来朝,芮伯作《旅巢命》。”“旅”通“鲁”,有嘉勉之意注17。巢伯是南方的方国,原为群舒之一。《水经·沔水注》说:“巢,群舒国也。”郑玄说:“巢伯,殷之诸侯,闻武王克商,慕义而来朝”(《周礼·象胥》序官正义、《礼记·王制》正义引)。周原甲骨又有“征巢”的记载。此后巢国有时臣服于周,有时周出兵讨伐。其地当在今安徽寿县东南注18

注17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引《广雅·释诂》:“旅,客也”,《晋语》:“礼宾旅远国”,谓“以客礼待之,故称曰旅”。按《书序》云:“周公既得命禾,旅灭子之命,作《嘉禾》。”《周本纪》作“鲁天子之命”,《鲁世家》作“嘉天子命”。“鲁”与“旅”古音近通用。《说文》:“,古文旅,古文以为鲁卫之鲁。”“鲁”、“旅”与“嘉”意义相同,有嘉勉之意。

注18班簋载:“王令(命)毛白(伯)更(赓)虢城公服,王立(位),作四方望,秉(繁)、蜀、巢。”贮簋载:“惟巢来,王令(命)东宫追以六之年。”春秋时巢国尚在。春秋时有两个地名巢或居巢,一个在今安徽桐城以南,为春秋时期巢国所在,先为楚灭,后又为吴所取。另一个是楚的边邑,原为蔡邑,在今安徽寿县以南,原为西周巢国的旧都,又称为郹或郹阳。《左传·昭公二十三年》:“楚太子建之母在郹,召吴而启之。”《史记·楚世家》作“太子建母在居巢,开吴”。《史记·吴世家》又说:王僚八年伐楚,“迎楚故太子建母于居巢以归”。可知郹或郹阳又称居巢。当在今安徽寿县南。寿县三义集曾发现东汉居巢刘君墓,出土有窆石及石羊题字。

《书序》所记武王时代篇目中还有《旅獒》,说:“西旅献獒,太保作《旅獒》。”伪《孔传》解释为“西戎远国贡大犬”,当然不确。“獒”,马融作“豪”,郑玄读“獒”作“豪”,都解释为酋豪(马说见《经典释文》、郑说见正义引)。但是郑玄解释“献獒”为“国人遣其酋豪之长来献见于周”,还不免牵强。“獒”即是“敖”,当时有一些方国称君长为敖的。乖伯簋有“王命益公征眉敖”以及“眉敖至见”的记载。春秋时楚也还称早夭的国君为敖。章炳麟读“旅”为“卢”,以为西旅即西卢,即《尚书·牧誓》所说八国之一,獒谓君上,“西旅献獒”是说“西卢之獒不共王命,而其民缚之以献”,犹《吕氏春秋·用民》所谓“沙之民自攻其君,而归神农,密须之民自缚其主,而与文王”(《膏兰室札记》卷三《西旅献獒》,收入《章太炎全集》第一册)。按“西旅”这个名称,见于小盂鼎。小盂鼎记述盂在周庙向康王献俘典礼,讲到“令盂,以厥馘入门,献西旅”。陈梦家以为西旅是宗庙的南门以内大廷西侧的通道,旅是行道之意。并引用《礼记·郊特牲》“台门而旅树”,注:“旅,道也,树所以蔽行道”,作为证据。而且认为《书序》所说“西旅献獒”的“西旅”,即是小盂鼎所说献馘的西旅(《西周铜器断代》(四),《考古学报》一九六五年第二期)。我们认为,当以陈氏之说为是。所谓西旅献獒,就是战胜南方某个方国以后在周庙举行献俘礼,把所俘的君长在西旅进献。如同克殷以后举行献俘礼一样,用来夸耀征服某个方国的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