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考古发现的“周人克商”前的先周青铜文化
(一)六种类型的早期青铜文化
考古工作者为了探索西周文化的渊源,曾注意到考查周人发祥地关中地区周人克商以前的文化遗存,历年来曾发现下列六种类型的早期青铜文化遗存,我们认为其中只有两种是周人克商以前的遗存,现在分别辨明如下:
(1)关中东部的商文化遗存。主要遗址集中在关中东部华县、西安、蓝田、铜川、耀县一带,以华县南沙村和西安老牛坡的发现为代表。出土陶器有鬲、盆、簋、罐等,出土铜器有刀、钺、鼎、爵、斝、觚等,纹饰有饕餮纹、联珠纹、云雷纹、弦纹等。很明显这是商文化遗存,不是周人克商以前的遗存。
(2)黑豆嘴类型遗存。这是以陕西淳化黑豆嘴墓葬出土物为代表,出土铜器有刀、戈、钺、斧、削、镜、鼎、鬲、爵等,纹饰有饕餮纹、云雷纹等,特殊的出土物有金饰如月牙形金片,武器和工具有长条形翘尖刀、銎式斧,这是和陕北、晋西的所谓“光社文化”晚期遗存,属于同一文化系统。但是这种类型文化,在陕西只有淳化一地发现,这种特殊出土物在西周文化中,不见有什么影响的痕迹,因此这种类型遗存,也不可能是周人克商以前的遗存。
(3)郑家坡类型遗存。这以陕西武功郑家坡出土物为代表,曾在二千平方米遗址中,发掘出房基十七座、灰坑和窖穴十八处、陶窑两处。陶器有弧形联裆锥足形的鬲、高领袋足鬲以及罐、豆、簋、钵、尊等。发掘简报以为这是周人克商以前文化遗址,因只见一地,还不能加以肯定。
(4)龙口类型遗存。发现于陕西凤县龙口村嘉陵江边,有上下两层文化,下层为仰韶文化,上层出土的陶鬲与西周早期的形制相似,特殊的出土物有马鞍形口的双耳罐和尖底罐。马鞍形口双耳罐是寺洼文化中最典型的器形,尖底器多见于四川早期蜀文化遗址中。这种特殊器形的陶器的影响不见于西周文化中,因此这种类型文化也不能认为是周人克商以前的文化。
(5)斗鸡台瓦鬲墓类型遗存。这是一九三四到一九三五年间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在陕西宝鸡斗鸡台瓦鬲墓中首先发现的,后来在凤翔、岐山、扶风、彬县、长武等县都有发现,分布地区在沿渭河流域两岸,西起宝鸡,东到长安附近,北到泾水、汧水流域,出土陶器的主要特征是高领袋足鬲,常有圆肩或折肩陶罐一起出土,也还有瓿、簋、尊、盂之类陶器,随葬青铜礼器有高领袋足鬲、简化饕餮纹甗、夔纹方格乳钉纹簋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类型文化的墓葬常与西周时代墓葬在同一地点发现,或者以西周墓葬为主,或者以这种类型文化的墓葬为主,说明两者有连带关系。这类文化遗存也还发现在居住遗址中,例如长武碾子坡的居住遗址中,发现有房屋遗迹的平地穴或深土窖式穴,这和长安沣西的西周早期遗址相同。还发现一处窖藏,出土有铜鼎、铜簋等礼器,形制与墓中出土的相同。同时陶窑的结构,由窑室、窑箅和火膛组成,形制也和西周早期的陶窑相同。同时出土的生产工具,主要是石器类的斧、锛、凿、刀、铲,也有少量青铜工具。这种类型文化的分布地区在关中西部沿渭河流域,所有居住遗址、陶窑形制和出土的铜器、陶器,都和西周早期相同,很明显这是周人发祥地的文化遗存,确是周人克商以前的“先周文化”。
(6)刘家“姜戎墓”类型遗存。一九八一年陕西周原考古队在周原地区扶风刘家村南,发现和清理了二十座“姜戎墓”,墓口都开在西周晚期文化层之下,并被西周早期和中期墓葬所打破。其中有四墓形制已毁坏,其余十六墓中有十五墓是洞室墓,出土有高领袋足、分裆较高的鬲,折肩单耳或双耳的罐,陶器出土时其上都有扁平石块盖着。出土的青铜器只有铜管、双联小铜泡和小铜钻等,形制和西北地区青铜文化的同类器物相似,不见青铜礼器。这种类型文化分布于宝鸡以西、扶风以北地区,与斗鸡台类型文化交叉存在而略微偏西。扶风以北正是姜氏城所在的地方。很明显,在周人克商以前,姜戎正与周人联合居住在这个地区。
(二)瓦鬲墓的四个时期
斗鸡台瓦鬲墓类型是先周文化,但是这种瓦鬲墓延续的时间较长,邹衡《论先周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第七篇),曾把这种瓦鬲墓划分为四期:
第一期相当于商代廪辛到乙辛的早期,陶器的组合,主要是分裆或联裆的陶鬲,配合有圆肩或折肩的陶罐。“分裆”是指三足所接的裆是三分的,“联裆”是指三足接裆处是相联的。所出铜器的组合,耀县丁家沟一墓出土有鼎、爵、尊、觚、觯;岐山贺家村出土有鼎、簋、卣、斝、瓿、罍等。玉石骨器,斗鸡台一墓出土有骨刀、蚌饰、贝等,另一墓有绿松石饰、贝等。墓中都没有腰坑和殉狗。
第二期相当于商代乙辛的早期和晚期,陶器组合仍然是分裆或联裆的陶鬲,配合有圆肩或折肩的陶罐;所出铜器,泾阳高家堡一墓有鼎、簋、卣、爵、甗、尊、盉、盘、戈等,长安马王村一墓有鼎、簋、卣、爵、甗、觚、觯、戈、矛等,宝鸡峪泉一墓有鼎、簋、卣、觯及兵器、车马器。都出现有腰坑,或有殉狗。马王村发现一座椭圆形房基,东壁近底有小烧龛,内有鬲、甗、甕、罐、盆、尊、簋等陶片,但无豆片。
第三期正当西周前期成王到昭王时,在长安沣西发现有半穴式住址、窖穴以及制骨、铸铜作坊遗址,在岐山凤雏村发现了宫殿式大面积夯土建筑遗址,当为宗庙的基址。沣西的小型墓,墓底一般大于墓口,不少墓都有腰坑和殉狗,有的棺椁俱备,有的有棺无椁;有一批中型或中小型墓有人殉,少则一两人,多则有四人。陶器组合,早期用鬲、簋、罐,较晚用鬲、簋、豆、罐。分裆鬲和联裆鬲仍然共存。主要铜器有鼎和簋,鼎多浅腹和瘦长足,有的下腹外胀而有弦纹,觚、爵、角等酒器流行,斝少见。分裆的罐形盉开始出现,卣盖大多作圈足型。铜戈多有一穿至二穿。
第四期正当西周中期穆王时,小型墓变化不大,中型墓出现夫、妻、妾合葬墓。腰坑和殉狗的葬俗仍存在,中型墓常有人殉。陶器组合以鬲、簋、豆、罐为定式,铜器组合出现了与簋相配合的列鼎,开始流行八件为一组的编钟。铜器的纹饰有很大变化,商、周以来流行的饕餮纹、夔纹渐少见,变形的夔纹、鸟纹、窃曲纹、瓦纹、弦纹、重环纹、环带纹、垂鳞纹比较流行。
上述四期瓦鬲墓中,第一、二两期是周人克商以前的“先周文化”。
(三)先周青铜文化吸取了先进的商文化和其他文化而发展
从斗鸡台瓦鬲墓的文化遗存看来,周人的“先周文化”,高领袋足的分裆或联裆陶鬲,是代表他们文化的器物。陶鬲和陶鼎原是同类的原始烹饪器。《尔雅·释器》说:“鼎,款足者谓之鬲。”“款足”就是指鬲有三个空足,空足可以使鬲中盛的水下注到足中,便于用火加热把食物烧熟。先周文化的陶器组合,是鬲和圆肩或折肩的陶罐,这是主要的食物容器。斗鸡台遗存中作为青铜礼器的高领袋足鬲,当是从高领袋足的陶鬲发展而来的。
先周文化只有陶鬲而没有陶鼎,可知周人的铜鼎是从商文化中学来的,这种铜鼎正是商代式样,与殷墟的铜鼎形制相同。周人的主要青铜礼器如鼎、甗、罍、簋、觚、爵、斝、尊、觯、卣、瓿、盘等,都是商代流行的式样,可知周人的青铜文化,主要是继承了商代的文化,并有进一步的发展和新的创造。例如青铜兵器如戈、矛、镞等,都是沿用商代的形制而略有改进,戈的末端显著地往下弯曲,矛作叶形而较商代略长。同时就创造了一种戈矛相结合的武器,叫做“戣”,这就是后来“戟”的先驱形式。戟在春秋、战国时代很流行,见于《左传》宣公二年、襄公十年和二十三年以及《墨子·非攻中》。“戣”这种武器流行于西周初期和中期。《尚书·顾命》讲到四方守卫人员手执武器作为仪仗的,就有“刘”、“钺”、“戣”、“瞿”、“锐”等五种。像“十”字形的“戣”,宝鸡峪泉的先周文化的墓中已有出土。
邹衡《论先周文化》把先周文化中的青铜器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商式铜器如鼎、甗、簋、觚、爵、斝、尊、觯、卣、瓿、盘等,说明先周青铜文化主要来源是商文化;第二类商周混合式铜器如方座簋、圈足罍,铜兵器如戈、矛、镞;第三类周式铜器如罐形盉、广折肩罐,铜兵器如凸刃銎内戈、戣,车马器如歧形当卢,说明先周文化在接受商文化的技术基础上发展了非常发达的青铜铸造工业。所谓商周混合式铜器,实质上就是先周文化吸取了先进的商文化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其中混合式和周式固然是周人所铸造,所有商式铜器也该是周人自铸。到商周之际,周人的青铜文化就由学习模仿发展成具有西周自己风格的体系了。例如形制方面有的加上方座,有的加上圈足,如著名的大丰簋(即天亡簋)和利簋都加上方座而形制比较庄严了。
邹衡认为先周文化的联裆陶鬲和分裆陶鬲有不同的来源,联裆鬲来自东方的山西地区的光社文化,以太原北郊光社遗址为代表,东不越太行山,西包括陕西东北地区在内。分裆鬲的老家在甘肃洮河、大夏河一带,就是辛店文化和寺洼文化,正是氐羌民族的所在地区。邹衡特别指出,商周之际的青铜器上铭文有个族徽“”,就是分裆鬲的象形字,这族所铸铜器曾经见于著录的有一百件左右,其记明出土地点有十八器,有出土于陕西扶风、岐山、长安,山西灵石,河南洛阳、安阳,说明此族由陕西而到山西,克商后有迁到河南的。制作时代大多相当于先周文化时期,少数约在穆王以前至西周初年。姜和羌原本一族,所谓“姜”姓就是羌族中比较先进的一支,姜姓的羌族和姬姓的周族联姻而成为同盟,从而取得克商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