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略构思的提议和目的
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中亚四国期间,在哈萨克斯坦的纳扎尔巴耶夫大学进行演讲时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随后在同年10月出访东盟时又提出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此后,这两个构想被统一称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构思(以下称“战略构思”),并且在同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正式落实相同名称的战略推进。
“战略构思”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国家领导人自上而下的贯彻方式,全方位的议题落实,赋予其新的发展思路。
第二个特点是此“战略构思”强调对象国(中文称“沿线国家”)的参与和共同协调发展。此特点主要体现在中国政府制定的战略构思的首个正式公文《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商务部,2015)。以下称为《愿景与行动》):(1)和平合作,(2)开放包容,(3)互学互鉴,(4)互利共赢的“基本理念”和(1)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2)坚持开放合作,(3)坚持和谐包容,(4)坚持市场运作,(5)坚持互利共赢的“五大原则”中。
第三个特点是为了给予“战略构思”资金支撑,设立了代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的国际金融机构。AIIB以1000亿美元的资金规模先行运营,再加上新设立的BRICS新开发银行的500亿美元,可与亚洲开发银行(ADB)的1635亿美元匹敌,而且87个加盟国(截至本文写作时)也赶超了ADB的67个国家/地区。表1所述的是《愿景与行动》中提及的“合作重点”和“合作机制”。
表1 《愿景与行动》中提及的“合作重点”和“合作机制”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商务部,2015年,由笔者制成。
首先,利用以往的框架基础,坚定不移地推进扩大合作范围、合作机制。其次,表2表示的是“战略构思”的沿线国家列表。中国并没有按照固定模式评价沿线国家现状,即使涵盖范围很广,但可以从中看出中国对外政策的重点对象国。
表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列表
资料来源:王永中、李曦晨,2015年,由笔者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