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
绘画 李津
一九六〇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樱山公社党委为了让农民过好春节,决定宰杀公社养猪场的肥猪。樱山公社共有十七个大队,一个大队一个集体大食堂,每个食堂一头猪。这事放在今天,真是件小事;可在当时就是一件全公社人民生活中的大事。
当时已经传说安徽有人饿死,我们公社虽然没有人饿死,但浑身浮肿的人不少。大食堂临近年关,已经断粮多次,从外地不时有少许粮食调过来,但僧多粥少,远水解不了近渴,饥荒迹象大显。在这种情况下,公社党委能宰十七头猪分到各个大队,此事对于处在饥荒中农民和干部的意义就可想而知了。党委为了确保此事万无一失,把十七头宰杀好的猪肉保存在公社食品站的库房里,由公社人武部戚部长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第二天一早再分送到各个大队的食堂,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过节的关心。
戚部长刚从部队转业下来,对此项任务不敢怠慢,他从公社所在地的夹滩大队抽调四个基干民兵到公社食品站,由大队民兵营长宋应华带队分班看管这批猪肉。因为不能睡觉,戚先陪他们打牌,到夜里十二点,农村的冬夜特冷,大家又饥肠辘辘,都有点顶不住了,但碍着戚部长的面子,大家还是勉强支撑着。也真是无巧不成书。十二点刚过一点点,戚部长的老婆打电话到食品站,说戚部长的母亲本来就有病,再没有吃的,饿昏了,叫戚快回家看看,戚匆忙交代宋营长几句就赶回家去了。
戚一走,四个基干民兵中的张以树赶快把牌收起来,从身上掏出一把小刀,宋应华一看急了:“以树,你想干啥?”“吃肉!”他说得很坚决。大家愣在那里,还没有回过神来,就听他说:“看我的。”没等别人说话,他的刀子飞快,转眼间就在吊着的十七头猪的脖子上割下了十七片肉条子,又熟练地把十七个猪头翻过来割下了另十七片肉条子,他割得是那么神速、准确、均匀,像表演一样,大家的眼睛只能随着他的刀子在转。
到此时大家都明白了,他在犯罪,他在铤而走险。他们觉得张的做法是有预谋的,起码在打牌的时候他就在琢磨如何作案了。宋应华很恼火,觉得张以树太过分,对自己这个民兵营长也太不尊重,起码应该在做这件事情前要和他商量一下,因为此事要是被上面知道了,张肯定是首犯,但自己也吃不了兜着走。但他也不是傻瓜,如果现在他反对这件事,必然成为众矢之的,如果报告上级,张以树必定要倒霉。他们都是一个村子上的邻居,从小就在一起长大的伙伴,他要这么做也要被村里的人骂死。再说,自己也实在饿得不行了,以树也为大家考虑了,他这种做法能让他们既吃了肉又能安全不被别人发现。这样一想,他就心安了不少,三十四块肉条子,五个人来吃,真是一顿美餐!但怎么吃呢?肉是生的,深更半夜,到哪家去煮呢?张以树好像早就胸有成竹了,他对宋应华的小叔宋能说:“你去弄筐木柴来,如果遇到人就说天太冷烤火用的。”柴火弄来之后,他们就开始用一个洗脸盆子火上煮肉。
此事如果到此结束,也许是一件大家埋在心里永远的秘密。可是不幸的是,他们五个人天没亮就统统住进了公社卫生院,他们到现在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当肉香飘起来的时候,他们感到心里的享受是举世无双的,他们到今天也不明白为啥吃这么香的肉还会腹泻得那么厉害,他们也不明白告发他们、让他们在全公社游乡示众、受尽屈辱的戚部长为啥要在他们腹泻的当口回到了食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