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先辈土地的权利
2008年,我出版了希伯来语版《虚构的犹太民族》(The Invention of the Jewish People)。那是一次理论探讨,试图解构所谓“犹太人是一个流亡民族”的历史超级神话。它被翻译成20种语言,众多充满敌意的犹太复国主义批评家对它进行了评论。在一篇评论中,英国历史学家西蒙·沙玛(Simon Schama)认为,我的书“没能剪断古老土地与犹太经验的记忆关联”。他暗示那是我的本意。我得承认,一开始我很惊讶。然而,其他许多学者也不断重复这一断言,说我的目标是毁掉犹太人对其古老家园的权利基础。我认识到,就我的作品所引来的广泛攻击来说,沙玛的论断是一个有代表性的重要先导。
写作《虚构的犹太民族》时,我从未想到在21世纪初,那么多批评家会引述先祖土地、历史权利、长达千年的民族渴望等说法,为犹太复国主义的殖民活动和以色列国的成立辩护。我确信,关于以色列国的建立,最严谨的根基存在于从19世纪末开始的悲剧时期,那时候欧洲驱逐犹太人,而美国在某个时刻向移民关闭了大门。不过,我很快认识到,评论家们以多种方式扭曲了我的书。某种程度上,本书是对我前部书的适度增补,我想要论述得更精确些,想要填补一些缝隙。
不过,我必须一开始就明确,《虚构的犹太民族》探讨的既非犹太人与古老犹太“家园”的联系,也不是犹太人对它的权利,虽然书的内容直接指向了这些主题。我写作的目标主要是利用历史和史料,质疑种族中心的和非历史的本质主义概念,质疑它在犹太教与犹太身份的过去与现在的定义中所起的作用。虽然很明显,犹太人不是一个纯血统的种族,许多人——尤其是恐犹者(Judeophobes)和犹太复国主义者——仍倾向于宣扬那种错误的和误导性的观点,认为绝大多数犹太人属于一个以种族为基础的古代民族(people),是一个永恒的“民族”(ethnos),定居在其他人民中间,并且在历史的一个决定性阶段,当他们所寄居的社会将之赶出后,开始回归自己先辈的土地。
有许多个世纪,犹太人生活在“选民”的自我形象中,维持和强化了忍耐不断遭受的屈辱与迫害的能力;在几乎两千年的时间里,基督徒坚持把犹太人看作杀害上帝之子的人们的直系后裔;最重要的是,新近出现的新反犹主义与传统反犹敌意一起将犹太人贬为外来不洁种族的成员;在这一切背后,想要解构欧洲文化对犹太人的“族群”陌生化可不容易。在解构它的尝试中,前一本书采用了一个基本的工作前提:有一个人类单位,其成员来源广泛,被不包含任何世俗文化成分的共有结构编织在一起;无须打造其成员间的语言或文化联系,仅仅通过宗教皈依,包括无神论者在内的人们便可加入这个单位——我的工作前提是,不管以什么标准,这样的单位都不能被看作民族或族群。“种族”概念变得声名狼藉后,学术界热烈地爱上了族群这一概念。
在对术语“人民”的理解中,如果我们一以贯之和符合逻辑,比如在说“法国人民”“美国人民”“越南人民”乃至“以色列人民”的时候,那么,所谓“犹太人民”会显得很奇怪,就像说“佛教人民”“福音派人民”或“巴哈伊教人民”一样。即便有着共同信仰的人们有着共同的命运,且一定程度上团结一致,这样也不会把他们变成人民或民族。虽然人类社会是一种相互关联的聚合体,具有多方面的复杂经验,拒绝任何以数学术语进行归纳的尝试,我们仍需尽力在概念化时采用精确的机制。从现代时期开始,“人民”便被界定为拥有统一文化的群体,包括烹调、口语、音乐等要素。而在整个历史中,犹太人尽管极其独特,对其特性的认定也“仅仅”是不同的宗教文化,包括共同的非口头圣语、共同的仪式和庆典等要素。
虽然如此,我的许多批评者——他们并非巧合地全都声称自己是世俗学者——依旧顽固,将历史上的犹太人及其现代后裔界定为人民;就算不是选民,也还是独特的、与众不同的,无法与其他人民进行比较。要维护这种观点,人们只能给大众一幅犹太人流散的神话图景。据说,它出现在公元前1世纪,而事实是学术精英很清楚,此类流散在那个时期从未发生过。因此,关于“犹太人民”被强迫迁离之事,基于学术研究的书一本也没有。
除了保存和宣传系统的历史神话这一实际技术,人们还需要:(1)以一种看上去并非刻意的方式,抹去有关犹太教曾是生气勃勃的、劝人皈依的宗教的全部记忆,至少抹去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8世纪的此类记忆;(2)无视许多犹太化王国的存在——整个历史上,诸多地区曾有这些王国出现和兴旺过;(3)从集体记忆中排除犹太化王国统治下的大批犹太教皈依者,他们为世界上绝大多数犹太社区提供了历史基础;(4)忽视早期犹太复国主义者的说法,他们清楚流散从未发生,因而把这一地区的绝大多数农民看作古代希伯来人的真正后裔。在他们之中,以色列国父大卫·本-古里安最为突出。
就这一种族中心主义的观点来说,其中最极端、最危险的辩护者想寻找一种全世界的犹太后裔所共有的基因,凭此可将他们与其他人分开。这些伪科学家发誓要避免遗漏,将种种资料碎片聚合起来,希望支撑起存在一个古代种族的假说。从血液和其他内在属性中,“科学的”反犹主义曾试图发现犹太人的独特性,但可悲地失败了;我们则见证了一种走上邪路的犹太民族主义愿望:它觉得,或许DNA能充分证明,有那么一个不断迁徙的犹太民族,他们最终来到了以色列地。
这一立场毫不妥协,其根本但非独一的原因并不复杂——写作这本书时,我对它还不是非常清楚——根据所有文明的世界观默认的一项共识,对自己生活于斯并借之谋生的特定地域,一切民族都享有集体所有权。宗教社团的形形色色的成员散布在各个大陆,他们没有这种权利。
一开始,这种基本的法律-历史逻辑对于我并非不言自明。在小时候和少年时代的晚期,我是以色列教育体系的典型产物,毫无保留地相信一个实际上永恒的犹太民族的存在。我曾错误地认为,《圣经》是一部历史书,出埃及的事件曾真实发生;我也无知地确信,圣殿被毁后,“犹太人民”不得不迁离故土,如以色列建国宣言所正式断言的那样。
不过,与此同时,我父亲教给我的是一种基于历史正义感的普世道德规则,所以,我从不认为,我的“流亡人民”对于他们未在其中生活长达两千年的一个地区具备民族所有权,曾在此连续生活许多个世纪的人们反而没有权利。从定义上看,一切权利都以伦理体系为本,后者构成了要求其他人予以认可的基础。我以为,只有本地人同意了“犹太人的回归”,回归才算有了具备道德正当性的历史权利。年幼天真的我相信,一块土地首先属于它的永久居民,他们生于此死于此,其住处在这块土地的边界之内。土地不属于统治它的或试图从远方控制它的那些人。
比如1917年,新教殖民主义者、英国外交大臣阿瑟·詹姆斯·贝尔福(Arthur James Balfour)向莱纳尔·沃尔特·罗斯柴尔德(Lionel Walter Rothschild)许诺,给犹太人一个民族家园——极显慷慨的他并未提议,将家园建在他出生的苏格兰。事实上,这位现代居鲁士对犹太人的态度没怎么变过。1905年,作为英国首相,他孜孜不倦地为一项严厉的反移民法的通过而努力,该法律首先包括,不许逃离东欧反犹暴乱的犹太移民进入英国。尽管如此,《贝尔福宣言》仅次于《圣经》,被认作犹太人对“以色列地”权利之第二重要的道德与政治正当性来源。
不管怎么说,我一向觉得,企图以几百年或几千年前的样子构建这个世界的任何严肃尝试都意味着将残暴的、欺骗性的愚行引入国际关系的整个体系中。今天会有人鼓励阿拉伯人定居伊比利亚半岛、建立伊斯兰国家吗?——仅仅因为在西班牙的领土收复运动期间,他们的祖辈被赶出了这个地区。数个世纪前,清教徒被迫离开了英国,为什么他们的后代不能大批地回到先辈的土地,建造一个天上王国?会有哪个理智的人支持美国土著对曼哈顿的土地要求,支持赶走那里的白人、黑人、亚洲人、西班牙裔居民吗?说到更晚近些的事,难道因为神圣的1389年英勇之战,或因为仅在两百年前,说塞尔维亚语的天主教徒构成了当地人的绝大多数,我们就觉得有义务帮助塞尔维亚人回到科索沃、重新控制那个地方吗?以这种方式,我们可以轻易地设想到大量愚行,它们受无数有关“古老权利”的断言与认可的驱动,将我们带入历史的深处,到处播撒混乱的种子。
我从不接受这种观点:犹太人对应许之地的历史权利是自明的。进入大学后,我学习了书写发明后的人类历史年代学,在我看来,在超过18个世纪之后,“犹太人的回归”构成了一次虚妄的时间跨越。对我来说,它把所征服的土地设想为上帝授予真正的以色列子民的迦南地,其实与清教徒殖民北美或布尔人殖民南非的神话没有根本性的区别。
基于此,我的结论是,犹太复国主义的“回归”首先是一种虚构,意图激起西方的同情,尤其是在犹太复国主义者之前就提出了复国设想的新教社团,它想要给一种新的殖民活动披上合法的外衣,也自证了它的效果。由于其潜在的民族逻辑,这样的事业必然会伤害弱小的本地人。无论如何,登陆雅法港的犹太复国主义者怀着与在伦敦或纽约上岸的犹太人不同的意图,后者想的是与新邻居们——新环境中的老居民——共同生活。从一开始,犹太复国主义渴望的就是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一个犹太人主权国家,而那里的绝大多数人口是阿拉伯人。要完成这样的民族殖民方案,不将相当多的本地人口赶出被占用地区是不可能的。
如我已指出的,经过多年历史学习后,我不再相信犹太人民的过往及其从自己土地的流散的神话,也不相信犹太人源于古代犹大地的假说。也门犹太人和也门穆斯林的惊人相似不会有人弄错,北非犹太人和当地柏柏尔人的情况也一样,类似的还有埃塞俄比亚犹太人与其非洲邻居,科钦(Cochin)犹太人与西南印度的其他居民,东欧犹太人与住在高加索及南俄罗斯的突厥和斯拉夫部族成员。令反犹者失望的是,犹太人从来不是从远方侵入的外国“民族”,而是本地土著,就绝大多数情况来说,其祖辈在基督教或伊斯兰教到达本地前就皈依了犹太教。
我同样相信,犹太复国主义没有创造出一个世界性的犹太民族,而“仅仅”创造了以色列民族,很遗憾,它一直否认后者的存在。首先和最重要的是,民族主义代表着人民根据独特的世俗文化、在独立的政治主权下共同生活的渴望,或至少是他们的意愿和认同。然而,包括因各种理由认同那个自行宣示的“犹太国家”的人们在内,世界上绝大多数将自己归为犹太人的人们都不愿生活在以色列,他们没做移民这个国家的任何努力,没想在民族文化的名义下与其他以色列人生活在一起。的确,他们中的亲犹太复国主义者很自在地做自己国家的公民,主动参与那些国家丰富的文化生活,同时声称对他们相信永远属于他们的“先辈的土地”拥有历史权利。
不过,为免读者产生误解,我要再次强调:首先,过去和今天,我都未质疑当代犹太-以色列人生活在属于其全体公民的,民主、开放、包容的以色列国的权利。其次,过去和今天,我都未否认犹太信仰的信奉者与其圣城锡安之间强烈而持久的宗教联系的存在。这预先明确的两点并不以任何有约束力的方式随意地或盖然地联系起来。
第一,在我所能判断的范围内,我相信自己对这场冲突的政治立场一直是实用的和现实的:如果纠正过去之事是我们的责任,如果道德上的义务迫使我们承认自己给他人造成的悲剧和破坏,并在将来向成为难民的人们支付高额赔偿,那么,从时间上向后倒退只会导致新的悲剧。在这个地区,犹太复国主义的定居活动不仅制造了一个剥削性的殖民精英阶层,也催生了一个社会、一种文化、一个民族,消除这些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无论是主张以色列应从地球上抹掉的激进穆斯林,还是盲目地将它看作世界犹太人国家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只要反对以所有居民的公民与政治平等为基础的以色列国的生存权,那将不仅是倒错时代的愚行,还会是这一地区另一场大灾难的祸因。
第二,政治是进行痛苦让步的场所,历史学术则必须尽可能地避免妥协。我一直认为,对神圣应许之地的精神向往是犹太社团身份的轴心所在,也是理解他们的基本条件。然而,对天国耶路撒冷的强烈思慕存在于受压迫、受屈辱的宗教少数群体的灵魂中,首要的是形而上的救赎期盼,而不是真的为了那里的石头或景观。无论如何,一个群体就算同某个神圣中心存在着宗教联系,那也不意味着它被赋予了这个地方部分的或全部的现代所有权。
撇开诸多的不同,对历史中的其他事例和犹太案例,这一原则同样真实有效。十字军没有征服圣地的历史权利,虽然他们与之有强烈的宗教联系,曾在那里生活很长时间,也曾以它的名义抛洒大量鲜血。圣殿骑士团也没有这样的特权,他们说南部德语,自视为选民,在19世纪中叶相信自己会继承应许之地。即便基督教的朝圣大军也从未梦想成为这块土地的主人,他们曾在19世纪走进巴勒斯坦,被它吸引,为之狂热。类似的,近些年来,数以万计的犹太人前往乌克兰城市乌曼,到拉比布拉茨拉夫的纳赫曼墓前朝拜,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他们并未声称拥有那座城市。纳赫曼是犹太教哈西德派的创始人,巧合的是,他曾于1799年到锡安朝圣,时值拿破仑·波拿巴短期占领这个地区。这位拉比认为,圣地不是他的民族资产,而是创世者挥洒其大能的中心。理所当然的,他谦逊地回到自己出生的国家,最后在那里死去,并被隆重地安葬。
不过,当西蒙·沙玛像其他亲犹太复国主义历史学家一样,提及“先祖土地和犹太经验之间的记忆关联”时,他是在否认犹太意识所应有的周到体贴。事实上,他指的是犹太复国主义记忆和自己作为盎格鲁-撒克逊犹太复国主义者的极其个人的经验。为表明这一点,我们只需看看他那本有趣的《风景与记忆》的导言,其中,他回忆了为以色列植树造林事业募集资金的经历。当时他还是个孩子,在伦敦上犹太学校:
这些树算替我们移民了,树林算替我们扎根故乡了。虽然我们觉得,松林比因山羊和绵羊群四处啃吃而光秃秃的山漂亮,但我们并不确切清楚这些树有什么用。相对于满是流沙、裸露的岩石和被风吹起的红土的地方,我们的确知道,已经扎根的树林构成了正与之相反的风景。流散的人是沙子。除了稳固而高大的树林,以色列还能是什么?
很具代表性的是,沙玛没有考虑许多阿拉伯村庄——及其柑橘园、仙人掌地块、周围的橄榄树林——的废墟;正是在这些废墟上,犹太民族基金会植树造林,让树木的阴影遮蔽废墟。不过这里,我们先不管沙玛的忽略吧。他比大多数人都清楚,在东欧的浪漫民族主义认同政治中,基本象征图案便是深深扎根于土地的树林。与典型的犹太复国主义写作一致,沙玛倾向于忘记——在丰富多彩的犹太传统中,植树造林从未被看作对流亡的“流沙”的一种治理方案。
再次强调,应许之地毫无疑问是犹太人渴慕的对象和集体记忆,但他们与这个地区的传统犹太联系从未采取那种民众向往民族家园的集体所有权的形式。犹太复国主义者和以色列作家的“以色列地”与我真正先辈——不同于神话中的先辈——的圣地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他们的根源和生命深植于东欧的意第绪文化(Yiddish culture)。说起埃及、北非和肥沃的新月地带的犹太人,他们心中对最重要、最神圣的地方充满了深深的敬畏和思慕。由于这个地方在全世界都具有如此崇高的地位,在皈依后的许多个世纪中,他们没想到那里重新定居。根据有作品流传下来的、受过拉比教育的大多数人物的看法,“上帝给予,上帝也拿走”(《约伯记》1:21);当上帝要派来弥赛亚的时候,事物在宇宙中的秩序都会改变。只有救世主到来时,生者和死者才会聚集到永恒的耶路撒冷。在大多数人看来,加快集体救赎的进程是僭越,应受到严厉的惩罚;对其他人来说,圣地主要是一个不确定的比喻概念,是内在的精神国度,而不是实际的领土。包括传统派、超正统派、改革派、自由派在内,或许在犹太拉比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之诞生的反应中,这一事实有最为清楚的表现。
我们所定义的历史不仅关注观念世界,也考察在时空中展开的人类活动。遥远过去的大众没有留下文字材料;关于信仰、想象、情感等如何引导着他们个人与集体的行动,我们所知甚少。不过,说到他们的决定和优先关注之事,其应付危机的方式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深入认识的可能。
在宗教迫害期间,当犹太群体被逐出所生活的地区时,比如西班牙大驱逐,他们没有想回到圣地,而是尽力去其他较友好的地区安身。在俄罗斯帝国,当更恶毒、更残暴的原初民族主义屠杀(protonationalist pogroms)开始时,受到越来越多世俗迫害的人们怀着希望,尽力要去新海岸;怀有现代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只是一个小小的边缘群体,他们向着巴勒斯坦进发,幻想着去“古老的/新的”祖国。
在可怕的纳粹屠杀前后,这种情况没什么变化。事实上,从1924年的《反移民法》到1948年,正是由于美国拒绝接受欧洲反犹迫害的受害者,那些政策制定者才能将较多的犹太人迁往中东。没有这一严格的反移民政策,以色列国能否建立真不好说。
卡尔·马克思曾重述黑格尔的话说,历史会重复自己,起先是悲剧,第二次是闹剧。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决定,允许苏联难民迁往美国,响应者众多。以色列政府的反应是尽一切手段施压,想要堵上去美国的移民之门。由于移民仍坚持去美国,不想把中东作为目的地,以色列与罗马尼亚统治者尼古拉·齐奥塞斯库(Nicolae Ceausescu)合作,限制他们做出选择的能力。在齐奥塞斯库的安全部门和腐败的匈牙利政府的配合下,超过100万苏联移民去了他们的“民族国家”,一个他们没有选择也不想在那里生活的地方。
我不知道,沙玛的父母或爷爷辈是否曾有机会回到中东,回到“他们先辈的土地”。无论如何,像大多数移民一样,他们也选择向西迁移,继续忍耐“流散”的折磨。我也确信,只要愿意,西蒙·沙玛任何时候都可以迁往他的“古代家园”,不过,他更喜欢用移民树作为替代,而让那些没有能力进入英国或美国的犹太人去以色列地。这让人想起一个意第绪语老笑话,说犹太复国主义者是这样一种犹太人:他向另一个人要钱,捐给第三个人,好让后者移民到以色列地。在今天,这个笑话比以往更现实,其要点我将在整本书中不断提及。
概括地说,犹太人没有在公元1世纪被迫离开犹大地,也没有自愿“回归”20世纪的巴勒斯坦和其后的以色列。历史学家的职责是揭示过去而非预知未来。做出下述预言时,我完全清楚所冒的风险:在20世纪,由于民族主义所推动的反犹主义,流亡与回归的神话是一个极其火热的话题,不可能在21世纪冷却。冷却能发生在什么时候呢?只有在以色列国改变政策之后,在它停止唤醒恐犹症、引发世界新恐怖的行动与做法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