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加强基层人大工作之举
一、为什么要设立街道人大工委
街道人大工委是伴随基层人大工作发展应运而生的新事物。20世纪90年代,随着城市工作重心的下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作用期望值的提高,城市街道层面的人大代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和代表工作缺乏有效组织,通常是由一位街道领导兼管,再配备一名兼职联络员负责具体事务,但由于投入精力十分有限,代表活动不正常,活动效果差,因而大多处于形同虚设的状态;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弱化,缺乏与人民群众的经常性沟通交流,难以及时获取和反映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愿望、呼声和要求;代表活动质量差,代表获得的履职学习培训机会少,导致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履职能力不强,直接制约了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各项权利的行使。凡此种种,决定了在街道层面设立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以适应代表工作需要,成为一件十分迫切的事情。为此,全国一些地方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陆续进行了在街道层面设立工作机构的探索,太原市小店区、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成为最先吃螃蟹的人。小店区是太原市1998年初区划调整时在原南郊区的基础上新建的市辖区,区划调整后,对比街道层面的人大工作与乡镇人大工作之间存在的明显差距,区人大常委会深切认识到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依照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的规定,在认真研究和报经区党委批准的基础上,于当年7月开始,陆续在全区6个街道设立了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委员会。基于同样认识,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9月14日在建国门、东四、交道口三个街道试点设立了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明确三个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责是:担负闭会期间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督促街道办事处办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代表开展评议、检查,接待代表来访,反映和办理代表意见等。最早设立人大工委的建国门街道,在正式挂牌前已实际运行了二十多天。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李力说:“街道原来没有专门的人大工作机构,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比较困难。有了人大工作机构后,代表活动开展有了依托,工作经费有了保障,代表履职积极性也调动起来了。”
受太原市小店区、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的影响,江苏、广东、浙江等多地的区级人大也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试验。2003年下半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13个市普遍推开设立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2003年11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起草了“关于在街道设立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请示”报市委,在指示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提出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同意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2004年8月,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向各区区委下发了“关于全市各区在街道设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通知”,全市11个区迅即行动,在75个街道全部设立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分别配备一名专职主任或专职副主任,街道层面的人大工作随之健康顺利地开展起来。浙江省杭州市从2001年开始,在撤镇建街的街道和城区街道陆续开展设立区、县(市)街道人大工委工作。2005年7月,杭州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市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同年,市编委发文对街道人大工委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给予了明确,全市85个街道全部建立起人大工委。2012年9月,广州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市所有街道设立区、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委员会,明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工作委员会主任,配备1名专职副主任,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2013年1月,全市133个街道人大工委全部建立并开展工作。
各地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实践对解决法律支撑的问题提出了呼唤。许多地方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地方组织法,增加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具体规定,明确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性质、职责、机构产生方式等,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因应形势发展对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要求。对于这样一个涉及基层人大建设和机构人员编制的重要而又敏感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了既重视又十分审慎的态度,常委会领导和法工委负责同志多次到相关省市开展调研,听取基层意见,进行分析论证。历经多次调查研究,在对各地开展街道人大工委建设探索实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终于在对地方组织法的修改中,增加了关于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规定。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增加一款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地方组织法的这一修改,实现了基层人大多年来的夙愿,为推进街道人大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