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书定名为《街道人大工委如何开展工作》,这里的“街道人大工委”是为了便于表述而简化使用的,如同简化称呼区(市)党委设在街道的工作机构为“街道党工委”一样,其在实际工作中正式应用的名称应为“××市××区(市)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
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增加在城市街道层面设立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规定,以加强城市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的开展,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各地人大期盼已久。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决定,在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中增加了“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的规定,为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法律支撑。这一修改,对基层人大不啻是莫大的喜讯和福音。
街道人大工委如何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摆在各地人大面前的一个现实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年来,许多省市人大积极探索在城市街道开展人大工作的路子,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内容到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各个方面,摸索总结出大量卓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对全面推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作用。为了助力各地做好街道人大工委工作,不断推进街道人大工委建设,我们着重于江苏省、南京市在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商请部分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同仁帮助,再辅之以见诸有关报刊、网络的相关文章和经验介绍等,编辑成此书。
参加编撰的有李建、李志强、邹建国、程新元、沈阳、徐芳、龚雪奎等同志。李建撰写了第一章并为全书统稿,程新元收集了第二、三章大部分资料和材料,龚雪奎为第四章提供了全部原始材料,其余诸同志参加了有关资料的收集及文字的撰写和审校。由于知识和能力所限,我们知道,书中选取的经验介绍可能不够全面,而所撰文字谬误亦不在少,惟愿能给人大同志和有关读者带来一定帮助和启示,同时敬祈大家给我们以批评,以期纠正谬误,共同进步。
编者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