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与现状
(一)我国传统医学中的疾病预防与养生保健
“治未病”这种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时代,如《商书·说命》中说到“惟事事,乃其有备,有备无患”。《易经》《老子》《孙子兵法》《淮南子》等也蕴涵着大量“治未病”的思想。《周易》云:“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反映了防患于未然的预防思想,这是中医“治未病”理论的萌芽。
《黄帝内经》是首次明确提出“治未病”的说法:“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未病”包括三个阶段,一是无疾之身,即健康机体;二是疾病隐而未发,也就是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诊候》中所说的“欲病之病”,指身体内已孕含病理信息或尚处于发病的萌芽状态;三是发而未传,即在变化转归上既未有脏腑经络间的相传也未出现变证,对于将要被累及的脏腑来说,尚属“未病”。“治未病”具有三种境界,可概括为“未雨绸缪,保身长全”,也就是“未病先防”或“无病重防”之意,此乃“治未病”第一要义。孙思邈说:“善养性者,则治未病之病,是其义也。”这个阶段要注重养生。第二个境界是“见微知著,救其萌芽”,主要针对疾病欲发之先兆而言,即《黄帝内经》所谓“上工救其萌芽”。第三个境界是“料在机先,阻截传变”,主要体现如叶天士所说“先安未受邪之地”的作用。包括两层含义,“早治防传”,主要是提前安抚可能被殃及但尚未发病的脏腑——治未病的脏腑,“慎治防变”主要是指医者治病用药宜审慎,以防出现变证。这三种境界的疾病预防与保健,与现代流行病学三级预防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现代社会中,中医预防保健是指在中医“治未病”为核心理念指导下预防疾病、养生保健的理论认识和技术方法,是中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治未病”为核心理念、以个体健康为中心,采取中医特色的预防保健方法来预防疾病发生、发展的健康服务。其最大效用集中在个人体质上的发挥,具有个性化特征:按照人群体质特点、健康状况、年龄层次和季节气候特点,为人群开取个性化的中医医疗、膳食、起居、运动、心理等养生保健处方。中医体质辨识通过“望、闻、问、切”观察亚健康状态人群表现出来的各种症状,整合各种因素进行整体分析,从阴阳气血盛衰角度来推断个人生命机能的活动状态,辨体质后进行个体化的干预措施,促进健康状态的恢复。
为了发挥中医在预防保健方面的作用,我国初步建立了一个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体系。2006—2010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共发布21项相关技术标准,为中医服务实践过程中技术操作提供专业指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自2009年起先后出台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基本规范、服务机构标准等管理类标准,面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服务内容、服务设施等多角度提供指导规范。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保健服务业分类》,该标准规定了保健服务业分类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原则及基本分类方式,填补了预防保健服务基础标准的空白。201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国中医药法监发〔2012〕43号),明确提出中医“治未病”标准为中医标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任务。201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服务科技创新纲要(2013—2020年)》中提出“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是指在中医治未病为核心理念指导下预防疾病、养生保健的理论认识和技术方法,是中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独特的健康文化”,并将“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服务标准研究”作为近几年的重点研究任务。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新中国成立以后,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得到了有效控制,急性传染病的死亡率从20世纪50年代初的第二位死因,到20世纪70年代退出前十位,人民的健康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人均期望寿命大大延长。如20世纪50年代我国先后消灭了古典霍乱、天花和人间鼠疫。2000年我国被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确认为无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的国家。麻疹、白喉、百日咳、破伤风等严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命的传染病也得到有效控制。
我国的传染病预防工作体系主要包括传染病报告监测体系、免疫规划体系。传染病报告是监测控制和消除传染病重要措施。我国198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乙、并三类,共35种。《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师、个体开业医师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免疫规划体系方面,2008年我国发布《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在原有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和白破疫苗6种国家免疫规划基础上,将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范围。
老年人群作为流感的高危人群,免疫功能低下,且多患有慢性病,更易罹患流感,一旦感染,全身症状较重,且容易引发肺炎、心肌炎、支气管炎等并发症乃至危及生命。研究表明:流感接种对于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其保护率为30%~40%,同时可使感染者减轻症状、降低因流感及肺炎而引起住院治疗或死亡的危险性,因此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流感疫苗应优先接种65岁以上的老年人群。2005年原卫生部颁布了《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其中将60岁以上老年人群作为“重点推荐人群”。我国是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老年结核病患者症状不典型,诊断存在困难,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高,药物依从性差,同时老年患者病情往往易被忽视,成为家庭最主要和最隐蔽的传染源。除年龄因素外,老年结核患者病灶广泛、易合并其他肺部并发症如慢阻肺(COPD)、肺部感染等有关。因此,在全面推行现代结合防控策略(DOTS),应加强对老年人结核病知识的宣传,重视老年结核患者发现的问题,应针对老年结核病患病和发病特征,制定老年结核病发现和控制措施,并为老年人就诊提供方便途径。
(三)我国的慢病防控工作
我国慢性病防控理念与策略经历了一个从专病防控到关注危险因素,直至全社会参与防控的发展变化过程。随着防控策略和措施的变化,慢性病防控体系也得到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我国的慢病防控工作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1950—1994年,以专病防治研究办公室为主导的防控体系。这一阶段,通过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如以恶性肿瘤为重点的死因回顾调查、高血压和糖尿病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全国营养调查等,发现了一批肿瘤高发区,建立了多个心脑血管病和肿瘤防治基地。我国慢性病防控工作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50年代末河南林州食管癌高发区的建立和上海肿瘤防治网的建设。随着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患病率的上升,60年代启动了多项心脑血管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因学研究;70年代陆续建立了一批心脑血管病和肿瘤防治基地。1984年明确防控重点为高血压、脑卒中、冠心病、恶性肿瘤,开展四病防治。1991—2000年,北京、上海、长沙开展社区人群脑血管病综合干预研究。
第二阶段是1995—2008年,以健康促进和社区综合防治为主的防控体系。这一阶段开始强调政府在慢性病防控中的责任,卫生系统内部各部门合作以及公共卫生手段的应用。开展了多项健康促进项目,并运用社区综合防治理念,建立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点。1997年4月,原卫生部确定在北京等17个地区建立社区慢病综合防治示范点,后来示范点陆续扩展到24个和34个。面对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的日益严重,我国慢性病的防控重点从关注疾病逐步转化为关注危险因素,2005年启动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2007年,发起针对危险因素控制的全国性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行动启动地区初步建立起了政府主导、专家指导、社会参与、公众实践的工作模式,至2009年,全国共创建292个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点。
第三阶段是2009年至今,以发展慢性病防控公共政策为主的防控体系。这一阶段国务院和政府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有利于慢病防控的政策法规文件。2009年,我国医改方案明确提出了公共卫生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搞好健康促进的目标下开展工作,即疾病控制重心下沉到社区,关口前移抓预防,开始关注预防、关注人群、关注社区。2012年,原卫生部等15个部委联合印发了《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提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将健康融入各项公共政策的发展战略。《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要求“逐步建立各级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跨部门慢性病防治协调机制,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和群众广泛参与,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这是我国政府针对慢性病制定的第一个国家级综合防治规划,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一阶段与老年疾病预防相关的主要工作有: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7月出台《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将九大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2016年增加到十二大类(表1-1)。其中对老年人的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包括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的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的健康指导,对患有高血压、2型糖尿病的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以及每年对老年人提供一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在中医体质辨识的基础上对不同体质的老年人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各级政府补助经费,由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2016年经费已经达到人均45元。
(2)“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0年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旨在通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进而推动全国慢性病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基础资料开展慢性病相关社区诊断;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以及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治,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等。至2015年底,全国分三批共建成265个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中没有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工作内容,但对于健康教育、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慢性病高危人群干预、基本慢病患者管理等工作来说,老年人群都是重点人群。
(3)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是2007年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发起的传播健康知识和促进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的品牌项目。该项目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以倡导“健康一二一”(每日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为切入点,以“我行动 我健康 我快乐”为口号,倡导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推广技术措施和支持工具,开展各种全民参与活动。2014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0%;到2020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0%。《规划》提出要大力开展健康素养宣传推广,包括组织修订《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及其释义,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布《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针对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因素和问题,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建立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打造数字化的健康传播平台;组织开展健康中国行系列活动;建立一支权威的健康科普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健康科普活动;推进12320、12356卫生计生服务热线建设,打造健康科普平台,传播健康知识等。其他工作还包括启动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健全健康素养监测系统等。
(4)健康城市创建:1994年开始,全国爱卫办选择部分城市与世界卫生组织开展健康城市项目合作。2007年,全国爱卫办批准上海市、杭州市、大连市、苏州市、张家港市、克拉玛依市、北京市东城区和西城区、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和金山区张堰镇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各地的健康城市创建工作蓬勃开展,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等方面展开工作,成为慢性病防控的重要平台。2013年12月,刘延东副总理在全国爱卫会全体会议上要求:“全面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努力打造卫生城镇的升级版”。2014年12月,国务院要求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2016年11月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全国爱卫办)发布《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市西城区等38个国家卫生城市(区)作为全国健康城市建设首批试点城市。健康城市建设通过影响环境、服务、文化等健康的影响因素,对于老年疾病预防和健康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我国的残疾预防工作
残疾和失能的预防也是老年疾病预防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6号)。其中提出,要着力预防慢性病致残和伤害致残。预防慢性病致残的主要措施是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居民定期健康体检,开展脑卒中、心血管病等高危人群筛查,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规范治疗及管理,开展致聋、致盲性疾病早期诊断、干预等。在预防伤害致残方面,特别指出要预防老年人跌倒致残,措施是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险环境,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