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办医医院的特点
一、社会办医医院发展历史回顾
中国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并无“医院”这样的医疗机构的称谓,当时没有西医,只有民间中医,以医寓、坐堂等方式行医,这也许是“民营医院”的最早雏形。随着近代西方传教士的进入,西学东渐,出现了西医诊所,之后在大中城市又出现了综合性医院。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上海等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管理法规,如《医院注册规则》等,当时的医院就有“私立”与“公立”之分。在管理模式上,民国时期的私立医院基本上由院长直接领导或由董事会授权院长主持日常工作,公立医院则由院长负责管理。1949年后,医院均收为国有,部分小型医疗机构尚以“联合诊所”等形式存在。1956年公私合营后,私立医疗机构基本消失。
现在的社会办医医院,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但直到2001年9月中国开放医疗市场,社会办医才开始真正得到较大规模的发展。2003年开始,许多地方政府改革医疗体制,允许公立医院通过委托经营、股份合作、股份制等形式,或整体出让的办法,引进社会资本,并对社会办医医院实行减免和优惠的税收制度。这一措施,使得大量民间资本投入到了医疗行业。2004年,国家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医疗服务事业,对于社会资金投入医疗事业的,允许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社会办医又一次成为热点投资话题。目前社会办医医院的主要模式包括:由个体诊所逐渐发展成的医院;一些企业和个人通过兼并、注资改制发展起来的自主经营或股份合作医院;中外合资合作医院;公立医院转制等;经营特征一般以各类专科、中医和民族医院为主,综合性医院、西医类医院较少。社会办医医院已成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社会办医医院每年以17%左右的速度增长,截至2015年4月,我国内地社会办医医院共有约13000家,自2008年末至2015年4月,其占医院总数的比例从27.4%上升到49.4%。
二、社会办医医院的营运特点
社会办医医院相对于公立医院而言,投资方主要来自社会,具有企业化管理、员工聘任制、经营方式灵活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社会办医医院在医疗服务中所体现出的一定优势。社会办医医院的优势在于优质贴心的服务一直是各医院主打的品牌,“宾至如归”在医院的服务中得到体现。在当前医疗消费群体对于服务和就医体验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服务质量就成了与公立医院进行竞争的主要武器。其次,作为价格的市场性和相对的自主性,社会办医医院的市场竞争力也具备一定的优势。社会办医医院在行业和社会中的地位基本明晰,服务与医疗本身的成本决定了其服务对象大多要求定位在中高位。
基于以上分析,社会办医医院的发展从长远的角度看,的确会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供更好的服务起到积极作用。同时社会办医医院可发挥价格和服务优势,盘活市场,把竞争机制带到原公立医院固化的体系中,尤其在细化医疗市场和分级医疗的改革中,社会办医医院的介入将起到重要作用,这在许多西方国家都有很多成功的范例。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社会办医医院所面对的问题也是真真切切存在的。
根据2016年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社会办医医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社会办医医院数量增多且增速快,但预期的“鲶鱼效应”未充分发挥。二是社会办医医院发展速度存在地区差异,专科特色明显,但发展不均衡。三是社会办医医院竞争力提升,但优质医院少,内部发展结构欠佳。四是社会办医医院中的中青年医生少,缺乏规范化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难以留住。五是社会办医医院缺少有效的监管系统,医院品牌与形象有待群众接受与认可。六是社会办医医院可享受的政策性红利增多,但尚有部分政策未落实到位。
另外,社会资本办医医院存在着医院投资主体单一、部分非营利性医院的虚假非营利性、“大而不强”、规模偏小、布局分散、能力较弱、服务领域偏窄等问题。
三、社会办医医院的环境条件
(一)政策环境
2009年4月,我国新医改方案的出台,为社会办医打开了发展大门。2010年12月,国家《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出台,为社会办医进一步冲破政策壁垒,驶入良性循环的快车道削低了门槛,为扫除社会办医发展中的障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尤其是近年来一些省域政策的出台,更促进了社会办医的发展。如浙江省于2013年9月出台的《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发展的意见》,把公立医院改制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优先选择并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社会资本通过合资合作、收购兼并、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并从开放办医环境、优化办医服务、加强队伍建设、政策扶持力度及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给出了明确和细化的行动指南。因此从政策环境而言,社会资本办医正处于一个有史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
(二)社会环境
尽管政策环境趋好,然而社会办医医院所处的社会环境依然不理想。这主要表现在社会地位的不公平方面。
2001年国家《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在机构和人员执业标准、医疗机构评审、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科研课题招标等方面,应同等对待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但在实际执行中,有关部门对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医院却有两套标准,如医保定点、税收、土地政策、资金贷款、人员培训、社区服务,甚至医疗事故的鉴定,都与公立医院有截然不同的差别。同时,社会偏见及媒体歧视加大了社会办医医院的经营风险。
(三)行业环境
社会办医医院的行业环境中同样存在着不平等现象,如话语权和认知度的不平等也制约着医院的发展,公立医院的歧视态度也在引导着公众的态度。在正规的医疗行业会议、重大活动的媒体报道中很少看到社会办医医院的身影或发表的内容;政府组织的诊疗活动,媒体报道活动只有公立医院的镜头。所以社会办医医院不得不“花钱买名,花钱亮相,花钱发言”。甚至连社会办医医院的正面报道,公众也会觉得是有偿新闻。在当前提倡的医疗联合体建设中,某些学者、卫生行政部门都将医联体定义为“一定地域内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的组合”,从而将社会办医医院排斥在外。
在行业管理上,由于资本性质的不同以及历史背景、社会认知基础上的巨大差距,事实上行业管制对社会办医医院的生存发展影响度要远远高于公立医院,集中体现在广告宣传、制剂销售以及医疗设备审批制度上。
人才瓶颈始终是社会办医医院发展的一大困惑。目前99%的医疗专业人才都掌握在公立医院手中,社会办医医院为了求发展,高薪聘请了各专科有经验的专家,不少社会办医医院只能聘请从公立医院退休下来的医生,这样就形成了年老的退休返聘的多、年轻刚毕业的多的“哑铃”型人才结构,缺乏人才补给,使得社会办医医院难以发展壮大,表2-2-1为社会办医医院与公立医院的基本区别。
表2-2-1 社会办医医院与公立医院的基本区别点
四、社会办医医院的医患关系特点
社会办医医院的医患关系目前处于一种什么状态?与公立医院比较存在哪些差异和特点?这些目前都缺乏系统的研究。近年报道,随着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办医,其中一些发展较好、管理规范、有核心竞争力的医院,能充分发挥自身特点,拾遗补缺,在盈利的同时也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但部分社会办医医院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存在着擅自扩大诊疗范围、聘请无资质医生、发布虚假广告、过度检查、过度收费等违章行为,由此导致了医患关系的紧张。
据2014年以来社会办医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的资料显示:
医疗纠纷发生的诊疗科目分布:前4位为泌尿外科、妇科、手足外科(骨伤科)、皮肤科。
医疗纠纷的投诉责任人分布:主要以主治医师和经治医师为主,占71%。
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是主要解决途径,占81.2%;部分纠纷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节解决;只有3.1%纠纷采取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医疗纠纷投诉原因分布:医疗效果问题和收费问题为投诉的主要原因,占52%;药品及器材问题、医患沟通不当、患者无理取闹也是重要原因;因护理不当和服务态度不好引起的纠纷所占比例较小,为7.1%。
对社会办医医院发生医患纠纷的成因剖析进行梳理,可以归纳为“七大主因”。
一是技术水平不高,诊疗效果无法使患者满意。有调研显示:由技术水平低所引发的诊疗效果问题是社会办医医院被投诉的主要问题。其中医疗人才匮乏和诊疗设备落后是主要原因。一些社会办医医院人才结构比例失衡,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少,中级和初级医生成为骨干,特别是许多初级医生,临床经验少,技术水平不高,存在着一定的技术风险。
二是经营理念上过于追求经济效益,收费告知公开透明不足。过于追求经济利益一直是社会办医医院发展中的通病,也是引发纠纷的原因。部分社会办医医院为了短期收回投资成本而提高诊疗费用,通过高收费达到盈利。按照政策,社会办医医院可以根据市场自行定价,然而却容易造成社会办医医院缺乏约束、放任自流,甚至公开鼓励医生多创收、多做检查多开药,或者延长治疗时间等,造成过度医疗而引发纠纷。
三是行政监管缺位,运行管理的规范性不足。目前卫生行政对社会办医医院的执法检查侧重于医疗设施、诊疗环境、执业资格等硬件,而忽视了运行管理、规范化运作等隐性监管。
四是医患沟通不当。表现在不重视医患沟通部门的建设,未履行告知义务等。
五是安全防范欠周全,患者保障措施不全,由患者安全事故而引起医患纠纷。
六是资讯传播欠客观、公正,医疗广告上对治疗效果等有夸大其词现象,对患者有误导之嫌。
七是部分患者无理取闹,形成恶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