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糖尿病: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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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成人糖尿病流行现况与趋势

糖尿病是一种以血糖调控失常为特征伴随碳水化合物、脂肪和蛋白质代谢紊乱的全身进行性疾病,并发症多且严重,是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慢性病之一。随着生产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人口寿命的延长,糖尿病发病率在世界范围内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现已成为世界各国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国,由于近几十年来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剧烈变迁,国民糖尿病患病率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通过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糖尿病调查,可以全面了解中国糖尿病的流行状况及变化趋势,从而为糖尿病防控措施及卫生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第一节 成人糖尿病流行情况

中国有关糖尿病流行病学的调查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当时在完成上海市及近郊10余万人普查的基础上,全国糖尿病协作组开展了全国14省市30万人口的糖尿病调查。在此之后,中国又进行了多次规模较大的流行病学调查,包括1994年全国19省市25岁以上25万人群糖尿病普查,1995—1996年全国11省市4万人群糖尿病抽样调查,2002年的营养与健康调查,2007年的全国12省市调查及2010年全国10万人慢病监测。这几次调查虽然在诊断标准、样本选择和调查方法方面存在差异,但调查结果基本反映了中国近30年来糖尿病流行特点及流行趋势。

一、糖尿病患病率的时间变化趋势

(一)不同时期的糖尿病流行病学调查
1979—1980年,由北京协和医院牵头组成的全国糖尿病研究协作组对全国14个省市304 537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调查全年龄段人群糖尿病的患病率为0.61%,采用1964年中国人口构成进行标化,结果显示中国全人群糖尿病患病率为0.67%,标化后患病率最高地区为北京(1.10%),最低为贵州(0.16%);患病率在男女性别间无差异,且随年龄的增长而升高,与体重变化呈正相关;从职业分布来看则以脑力劳动者患病率高,体力劳动者低。这次普查是中国第一次全国大范围开展的糖尿病流行病学调查,并从流行病学角度较为深入地描述了中国人群糖尿病的流行状况。
1994年在中国东、西、南、北及中部地区的19省市,对25岁及以上224 251名调查对象进行了糖尿病横向普查,采用1985年WHO标准,即FPG≥7.8mmol/L或负荷后2小时血糖≥11.1mmol/L诊断为糖尿病,FPG<7.8mmol/L且11.1mmol/L≥负荷后2小时血糖>7.8mmol/L诊断为糖耐量异常(IGT)。结果显示,25~64岁年龄段人群的糖尿病患病率为2.51%,糖耐量异常率为3.20%(均为按1990年全国人口构成标化后患病率);且新诊糖尿病的比例(70.33%)明显高于已确诊的糖尿病。
1995—1996年,在原卫生部支持下,由北京协和医院组织开展了全国糖尿病流行病学特点基线调查,对全国11省市20~75岁4万人群糖尿病及糖耐量受损的流行情况进行了调查。此次诊断标准同样参照1985年WHO标准,患病率根据1990年全国人口构成标化后得到的结果为,中国20~75岁人群糖尿病及IGT患病率分别为3.21%和4.76%,省会城市最高,中小城市次之,贫困农村最低。
1997年8月—1998年8月,国家“九五”攻关计划糖尿病研究协作组采用分级整群抽样方法对中国12个地区的40~99岁居民29 558人进行了横断面调查。调查中除以前已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外,其余研究对象均测定75g葡萄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糖尿病和糖耐量减低(IGT)的诊断按WHO1985标准。调查结果显示40岁及以上人群糖尿病患病率为5.7%,标化患病率为5.89%;糖耐量减低(IGT)总体患病率为5.8%,标化患病率为5.9%。
2000—2001年,中国心血管健康多中心合作研究(InterASIA,亚洲心血管病国际合作研究)在全国10个省市内,运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对15 838名35~74岁居民进行了调查,并测定了空腹血糖水平。此次调查糖尿病及空腹血糖受损定义采用的是当时ADA的标准,即FPG≥7.0mmol/L诊断为糖尿病;FPG为6.1~6.9mmol/L为空腹血糖受损(IFG)。采用2000年中国人口普查资料计算年龄标化患病率,结果表明中国35~74岁人群糖尿病患病率为5.5%,其中男性标化患病率为5.2%,女性为5.8%;北方居民和南方居民分别为7.4%和5.4%。IFG患病率为7.3%,其中男性8.2%,女性6.9%。
2002年由原卫生部组织进行了“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抽取了71 791户,其中80 557人进行了血糖测定。此次调查以空腹血糖≥5.5mmol/L作为筛选标准,对高于此水平的调查对象再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参照1999年WHO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义为糖尿病:空腹血糖(FPG)≥7.0mmol/L;负荷后2小时血糖≥11.1mmol/L;县级以上医院确诊为糖尿病者且正在接受治疗者。FPG≥6.1mmol/L且<7.0mmol/L者诊断为空腹血糖受损(IFG)。结果显示18岁及以上人群糖尿病患病率为2.60%(用2000年中国标准人口进行年龄调整和地区加权调整),其中男性2.54%,女性2.66%;城市居民患病率为4.45%,农村为1.83%。IFG患病率为1.9%,其中男性2.2%,女性1.8%。
2007—2008年,由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牵头组织在全国14个省市对46 239人进行了糖尿病流行病学调查。此次调查中,未报告糖尿病史的调查对象均进行标准的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而自我报告有糖尿病的患者则进行馒头餐,均测定糖负荷0分钟、30分钟和120分钟时的血糖浓度。糖尿病及糖尿病前期按1999年WHO标准定义,计算结果根据2006年中国人口构成和研究抽样框进行加权调整,估计中国20岁以上成人糖尿病患病率为9.7%,其中男性10.6%,女性8.8%;糖尿病前期患病率15.5%,男性16.1%,女性14.9%。
201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瑞金医院和上海内分泌研究所共同开展了2010年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共计调查了全国162个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点的18岁及以上成人糖尿病患病情况,98 658名调查对象均测定了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HbA lc),其中对未报告已确诊糖尿病的调查对象均进行了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参照美国糖尿病协会(ADA)2010年标准,糖尿病定义为:医疗机构确诊为糖尿病者,或(和)空腹血糖(FPG)≥7.0mmol/L,或(和)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11.1mmol/L,或(和)糖化血红蛋白≥6.5%;糖尿病前期或糖尿病风险升高定义为:FPG≥6.1mmol/L且<7.0mmol/L,或(和)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7.8mmol/L且<11.1mmol/L,或(和)HbA lc≥5.7%且<6.5%。调查数据依据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数据及本次调查抽样方案进行了加权调整,结果表明中国糖尿病患病率为11.6%,男性12.1%,女性11.0%;糖尿病前期患病率达50.1%;若参照1999年WHO诊断标准,中国糖尿病患病率则为9.7%,男性10.2%,女性9.0%。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2010年ADA的糖尿病诊断标准与WHO的系列标准差别较大,在本书中,对患病率的变化趋势均采用WHO标准诊断结果的数据。
(二)糖尿病患病率的时间变化趋势
尽管在对患病率进行比较时,宜采用较为统一的标准,但由于中国几次大型的糖尿病调查分别由不同的研究单位组织,难以对所有调查结果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调整,故本报告中仅对历次调查的原始结果作简单比较。
由表2-1结果可以看到,虽然不同时期流行病学调查中糖尿病诊断标准和调查对象年龄存在一定差异,但1980—2010年的30年间,中国糖尿病患病率整体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1980年中国糖尿病患病率仅为0.67%,到90年代中期已超过3%,1996年的患病率较1980年上升了近4倍,糖尿病的年增长率为9.86%;在之后的15年间,患病率继续迅速上升,到2010年,全国糖尿病患病率已近10%,较90年代中期增加了2倍。30年间,中国糖尿病患病率增加了15倍,上升非常迅速(表2-1,图2-1)。中国已从不足3%的低糖尿病患病率国家迅速跨入糖尿病中等患病率(3%~10%)国家的行列,甚至即将成为高患病率国家,增长速度十分惊人。目前已成为亚洲糖尿病患病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是世界上绝对负担最大的国家。
表2-1 中国糖尿病患病率 *(%)变化趋势
续表
#兰州诊断标准为空腹血浆血糖≥130mg/dl或(和)餐后2小时血糖≥200mg/dl或(和)OGTT曲线上3点超过诊断标准(0′125,30′190,60′180,120′140,180′125(mg/dl),其中0′、30′、60′、120′、180′为时间点(分),30′或60′为1点;血糖测定为邻甲苯胺法,葡萄糖为100g)(1mmol/L=18mg/dl);
WHO1985为:FPG≥140mg/dl(7.8mmol/L)或2HPG≥200mg/dl(11.1mmol/L)(推荐流行病学调查中使用2HPG≥200mg/dl(11.1mmol/L);)
WHO1999 为FPG≥126mg/dl(7.0mmol/L)或2HPG≥200mg/dl(11.1mmol/L);
美国糖尿病协会(ADA)2010为FPG≥126mg/dl(7.0mmol/L)或2HPG≥200mg/dl(11.1mmol/L)或HbA lc≥6.5%;
*均为根据标准人口调整后的患病率
图2-1 中国历次调查糖尿病患病率变化趋势
*采用2010年美国糖尿病协会(ADA)标准结果
(三)糖尿病患病人数的变化
除糖尿病患病率上升外,中国糖尿病患病人数也明显增加。1986年,潘孝仁等根据大庆糖尿病患病率调查结果推测,当时中国25岁以上人群中新诊断的糖尿病病人有400万。到1996年根据调查结果推算20岁以上的糖尿病患者增加到2000万以上。2007年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估算,中国20岁以上成人糖尿病患者已达9240万,其中60.7%是新诊断的患者,即人群中未被发现的糖尿病患者估计有5600万以上,总的糖尿病患者数较1996年增加了7000多万,新诊断的糖尿病患者较1986年增加了5000多万。2015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显示,2012年中国18岁及以上成人居民糖尿病患病率9.7%。以此推算,中国18岁及以上成人糖尿病患者约有1.02亿人,糖尿病的患病人数增长迅猛。

二、糖尿病患病的人群分布差异及变化趋势

(一)年龄
中国历次糖尿病调查均显示,不论性别、职业、社会经济地位,糖尿病患病率随年龄增加而上升,在40岁以上人群中患病率显著升高。1980年20~29岁和30~39岁组患病率分别仅为0.05%和0.17%,40~49岁年龄组患病率则达到1.7%,为30~39岁组的10倍,40岁以后的糖尿病患病率几乎呈直线上升(图2-2,表2-2)。1996年20~39岁人群的糖尿病患病率仅为1.01%,40岁以上人群糖尿病患病率则高达6.31%,是前者的6.25倍。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报告18~44岁、45~59岁和60岁及以上年龄组糖尿病患病率分别为1.27%、4.29%和6.77%;2010年中国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数据显示不同年龄组的患病率分别为5.2%、13.4%和19.6%,也呈现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升高的趋势(表2-3)。
图2-2 1980年全国14省市各年龄组合计糖尿病患病情况
注:此图来源于1980年全国14省市30万人调查
表2-2 1980年、1996年及2010年不同年龄组糖尿病患病率
*WHO1999年诊断标准
表2-3 2002年和2010年不同年龄组人群糖尿病患病率(%)
注:2002年新发糖尿病诊断标准仅考虑了空腹血糖值,2010年新发糖尿病诊断考虑了空腹血糖和OGTT服糖后2小时血糖。
从不同时期不同年龄组糖尿病患病率的变化中可以发现,中国糖尿病发病有年轻化趋势。对年龄分组较为近似的几次调查数据中各年龄组的糖尿病患病率进行比较可以看到,20~29岁组糖尿病患病率从1980年的0.05%上升到1996年的0.56%,15年间增加了10倍,而30~、40~、50~和60~岁组分别增加了7.0、0.8、1.2和1.6倍;从1996年到2010年,20~、30~、40~、50~和60~岁各年龄组糖尿病患病率又分别增加了4.7、2.8、2.0、1.0和0.7倍,说明各年龄组糖尿病患病率均升高,而小于40岁的成年人群患病率升高幅度更大,说明糖尿病的发病正趋于年轻化(图2-3)。这将直接影响青壮年人群的健康状况,对社会劳动生产力构成严重威胁。因此,糖尿病防治工作要尽早开始,从青年时代开始采取措施。
图2-3 中国1980年、1996年、2010年不同年龄组糖尿病患病率
(二)性别
糖尿病患病率的性别差异目前尚无定论,不同时期的调查结果并不一致。1980年调查显示,中国男性糖尿病标化患病率为0.68%,女性为0.66%,不同性别之间差别不显著。2002年的全国营养调查也显示男性和女性患病率(2.54%和2.66%)无显著差异。但1996年11省市糖尿病患病率调查表明,女性患病率(3.79%)高于男性(3.4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而2007年和2010年两次调查结果性别趋势则表现一致,2007年中国男性和女性糖尿病患病率分别为10.6%和8.8%,2010年分别为12.1%和11.0%,均呈现为男性高于女性。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两次调查中男性总体患病率高于女性,但在60岁以上组则为女性略高于男性(图2-4,表2-4)。2002年的调查也发现45岁以上女性患病率高于男性(表2-4)。这可能与中年女性由于生理变化易于肥胖有关。此外,2007年调查显示,50岁组及以下,男性高于女性,60岁组以上女性高于男性;2010年类似的结果:50岁组及以下时,男性患病率更高,而60岁以上时女性患病率更高;说明男女性患病率随年龄增长的趋势不同。
图2-4 2007年中国不同年龄别和性别糖尿病患病率
表2-4 2002年和2010年中国不同年龄别和性别人群糖尿病患病率(%)
(三)民族
不同民族间糖尿病患病率存在差异。1979—1980年的全国调查对同一省区不同民族间的糖尿病患病率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贵州、青海、广西3省中,苗汉及壮汉之间差别无显著意义;但在内蒙古为汉族高于蒙古族,宁夏为回族高于汉族。在随后的几次全国调查中并未对不同民族间糖尿病的患病率差异进行专门研究;目前,国内也没有其他专门对少数民族糖尿病患病率开展的大规模流行病学调查。但在一些局部地区对当地少数民族与其他民族糖尿病患病率进行的比较研究发现,不同民族间糖尿病患病率存在较大差异,如粤北山区的瑶族人群糖尿病及IGT患病率分别是汉族人群的1.75倍和2.24倍;长治地区回族居民患病率(9.49%)高于当地汉族居民(6.35%);新疆维吾尔族的患病率高于汉族和其他民族。这些不同民族之间,尤其是同一地区不同民族间患病率的差别,提示某些民族特异的因素如遗传、环境及生活方式可能与糖尿病的发生有关。
(四)文化程度、职业与社会经济地位
文化程度、职业和社会经济地位可通过健康意识、年龄构成、体力活动水平、饮食结构、生活习性等中间环节影响糖尿病患病情况,而3者本身之间也是相互关联的。
文化程度的不同可能会导致人群的保健意识、就医行为、生活方式等方面的不同;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职业分布,进而可能影响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同,从多个方面与糖尿病患病情况发生关联。1994年19省市调查结果表明高收入是糖尿病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之一,但同时在高经济收入群体中,低文化程度(文盲与大学比较)也是糖尿病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说明文化程度越低,患病率相对越高,尤其是在收入较高但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群中。这也提示,尽管中国经济水平迅速提升,人们的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但相较于经济的发展速度,文化教育程度的提高仍然太慢。在1996年调查中糖尿病和IGT患病粗率随文化水平提高而下降,但调整年龄后趋势不明显。
职业可通过劳动性质及劳动强度与糖尿病的发生产生关联。既往的调查研究表明,体力劳动者的患病率低于脑力劳动者。成都一项对11 046人的调查发现,脑力劳动者的患病率显著高于体力劳动者。1980年的调查显示,劳动强度较大的农民和牧民糖尿病标化患病率为成人组中最低(0.42%和0.49%),而体力活动较少的干部、知识分子患病率则均排在前列(1.18%和1.07%)。1996年11省市调查结果则显示,糖尿病标化患病率最高为个体、服务人员(4.04%),其次为家庭妇女(3.63%),随后是行政干部(3.42%),最低的是农民(2.14%)。中国个体商业、服务人员及干部糖尿病发病增长较快,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经济迅速发展引起的患病人群分布的变化,应引起关注。
在中国,糖尿病患病率与社会经济地位或经济收入水平呈正相关,随着社会经济地位的升高或收入水平升高,糖尿病患病率也呈现上升趋势。1994年的调查显示,同年龄组的人群中,年均收入≥5000元的人群糖尿病患病率最高,其次是年均收入在2500~5000元的人群,年均收入<2500元的人群患病率最低(图2-5)。2007年和2010年的调查结果也都表明,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糖尿病患病率越高,而经济落后的地区患病率则相对更低。经济发达程度与糖尿病的关联在中国也体现为城乡人群糖尿病患病率之间的差异。由于中国经济发展起步相对较晚,同时城乡发展不均衡,城市经济发展较快,而农村地区则相对落后,相对高的经济收入可能更多地意味着膳食模式改变、热量摄入增多、职业性体力活动减少,从而使得糖尿病患病率升高。这点与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发达国家不同,在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城乡差异并不显著,患病率甚至与收入呈负相关,这可能与其文化、卫生知识和医疗保健水平有关。
图2-5 1994年中国相同年龄段中不同经济收入人群的糖尿病患病率

三、糖尿病的地区分布差别

(一)城乡差别与变化趋势
中国几次全国糖尿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均表明,城市人群糖尿病患病率高于农村人群。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迁,这种城乡差别也在逐步发生变化。
在1980年全国调查中,按照代表性原则调查了大城市、部分城市市区、某些省市的城镇兼农村,以及一些省份的农村。结果显示,除内蒙古牧区的患病率较低外,其余各地中农村最低,城市最高;浙江杭州市患病率显著高于奉化渔区,分别为0.81%和0.48%。1994年将调查地区按照人均年收入水平进行分类比较,结果发现,除舟山农村可能由于以渔业为生而收入较高,其余农村地区年人均收入普遍较低,同时患病率较低(0.53%~1.86%);而患病率高于2%的地区几乎均为年人均收入较高的城市,仅有北京大兴和北京昌平两个农村例外,但这两个农村年人均收入仍高于前述提及的农村地区。1996年11省市糖尿病调查结果同样显示糖尿病患病率以省会城市最高(4.58%),其后依次为中小城市(3.37%)、富裕县镇(3.29%)、富裕县农村(2.65%)和贫困县城镇、农村(2.83%、1.71%)(表2-5)。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也显示,城市人群糖尿病患病率(4.45%)明显高于农村(1.83%)。大城市和中小城市患病率分别为6.25%和3.74%,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农村的患病率分别为2.19%、1.81%、2.34%、0.85%,其中大城市最高,四类农村最低(表2-6)。2007年糖尿病调查结果表明,中国糖尿病患病率仍然存在城乡差异,且城市(11.4%)高于农村(8.2%)。该次调查按照2006年各省市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水平将调查地区归为发达、中等发达及不发达,发达地区的城市和农村糖尿病患病率均为12.0%,中等发达地区的城市和农村糖尿病患病率分别为11.3%和6.7%,不发达地区的糖尿病患病率则分别为10.4%和5.8%。2010年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结果显示,城市居民糖尿病患病率为12.3%,农村为8.4%,城市仍然高于农村;按照国家统计局依据经济水平划分的东、中、西三地区分别计算糖尿病患病率,结果发现东部地区最高(11.1%),其次为中部地区(9.7%),西部地区最低(7.5%)。
表2-5 1996年全国11省市城乡地区糖尿病与糖耐量减低患病率和标化患病率(%)
表2-6 2002年中国不同地区居民糖尿病和空腹血糖受损标化患病率(%)
图2-6 2007年中国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糖尿病患病率
中国糖尿病患病率的城乡差异主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方式差异有关。随着全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地区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方式趋于城市化,以体力活动减少、不健康膳食模式流行为特征,导致农村患病率迅速上升。对比中国历次调查结果可以发现,城市和农村地区糖尿病患病率均处于上升趋势,但农村地区增长更为迅速,城乡差异正在逐步缩小。对城市调查点较为接近的1996年和2002年调查结果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大城市人群糖尿病患病率从4.58%增长到6.35%,中小城市则从3.37%增长到3.74%,6年间分别增长了38%和11%。随后从2002年到2010年,城市人群糖尿患病率从4.45%增长到12.3%,农村从1.83%增长到8.4%,城市和农村分别增长了1.76和3.59倍;2002年城市人群患病率相较农村人群高143%,而2010年这一差距则减小为46%(表2-7)。从2007年的调查结果也可以看到,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和农村糖尿病患病率已经没有差别,中等发达地区的城市和农村患病率分别为11.3%和6.7%;不发达地区城市和农村患病率分别为10.4%和5.8%;中等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糖尿病患病率城乡之间分别相差68%和79%(图2-6)。说明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城市和农村的经济水平、生活方式差异已经很小,而在经济相对滞后的地区,城乡发展速度仍有差异,城市经济状况好于农村。
表2-7 2002年与2010年中国调查城市和农村糖尿病患病率(%)
(二)中国不同省市糖尿病患病情况
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经济状况、生活习惯千差万别,因此各地糖尿病患病情况也存在差别。
1980年14省市调查中分别调查了北京市和新疆的喀什市区,广东的广州市,福建的福州、厦门、泉州和仙游市,浙江的杭州市和渔区奉化县,广西产糖区(南宁地区)和非产糖区(桂林地区),内蒙古牧区,山东、山西、贵州的农村,黑龙江、宁夏、青海、甘肃等省的城镇和农村,各地区标化患病率按照从高到低排序为:北京地区最高(1.10%),宁夏与之接近(1.09%);其次是福建、甘肃、广西、青海、黑龙江,标化患病率在0.76%~0.93%之间;浙江、山东、广东、内蒙古、山西相对较低,标化患病率在0.34%~0.60%之间;而新疆和贵州最低,标化患病率分别为0.17%和0.16%。该调查结果中高发或低发均散落分布在全国各地,并未显示出类似于高血压或其他慢性病的南北地域差异,这可能与本次调查中对各省市选择的城乡类型及调查对象职业类别不同有关。
1996年全国抽样调查的11省市中,北京患病率最高(6.24%),其次为四川(5.16%),河南、山东、吉林、甘肃、江苏和广东处于全国平均水平(3%~4%),宁夏、内蒙古、浙江较低(<2.5%)。类似于1980年的调查结果,各地在东西及南北地域分布上也比较均匀。
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尽管对全国31省市均进行了调查,但未见有对各省市情况的完整报道。根据查阅到的同时期的资料,2002年糖尿病患病率最高为上海(8.1%),北京次之(7.7%),天津、河南和重庆的患病率都处于较高的水平,分别为6.07%、5.5%和5%;广东、江苏、吉林、青海、浙江的患病率都在3%~4%之间,广西和河北农村分别为2.52%和2.3%,属于较低水平。
2010年全国162个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点18岁及以上成人糖尿病患病调查采用了ADA2010年标准计算全国糖尿病患病率,并对全国各省市患病情况做了统计。按照此次调查方法和该标准,各省市患病粗率中,以天津市为全国最高,达到了24.3%,其次为北京、上海、吉林、河北、广东、辽宁,患病率在15.8%~18.9%之间;河南、安徽、山东、新疆、黑龙江、内蒙古、重庆、山西、江苏、福建和浙江也都属于高发地区,患病率在13%~14.5%之间;广西、海南、江西、四川、甘肃的患病率在10.4%~11.6%之间,除甘肃和四川分别为10.4%和11%外,其余几省患病率接近,均为11.6%;患病率低于10%的地区有湖北、陕西、西藏、宁夏、湖南、贵州,但患病率仍高于8.5%;患病率最低的是云南和青海,分别为7.1%和6.3%。
从1980年与1996年的调查来看,北京、广东、山东、内蒙古患病率增长均较快,增长幅度在5倍以上。由于1996年、2002年、2010年采用的抽样方法、诊断方法差别较大,无法进行直观比较。但从总体变化趋势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增长相对较快,内陆地区稍慢(图2-7)。
图2-7 1980—2002年中国不同省份人群糖尿病患病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