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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调查方案与方法
实验室生物安全概念于20世纪50~60年代提出后,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性问题,受到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各国的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我国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技进步和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目前实验室生物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国家乃至世界政治、经济、安全与和平的大命题。
2004年以前,由于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存在实验室软、硬件管理不健全、实验室人员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等突出问题情况。2004年11月,随着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国加强了病原微生物及相应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类与管理,明确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要求和条件要求,使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逐渐走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条例》颁布实施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依据《条例》配套要求,陆续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规、标准及文件要求,并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掀开了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