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名家名师讲稿丛书第四辑·姜建国伤寒论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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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太阳病纲要

《伤寒论》的写作体例是,每一病篇仲师都要先写出与本病篇有关的、带有纲要性质的几段条文,这些条文不出方药,内容大体有提纲证、证候分型、脉证辨证、愈期推测、欲解时等。太阳病篇也不例外,主要论述了这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太阳病提纲
【原文】
太陽之爲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1)
【释义】
本条论述太阳为病的基本脉症。太阳主肤表而统营卫,当外邪伤人,太阳首当其冲,卫行于脉外,必然先受其邪气,卫阳与邪气相搏,卫阳浮盛于外于表,脉搏必然显示浮象。卫阳因为外邪的侵扰,失去“温分肉”的功能,就会恶寒。足太阳经脉上额交颠,还出别下项,外邪侵袭太阳的经络,经气不利,就头项强痛。
本条揭示了太阳受邪而功能失常和经气不利的基本病机特征,所以作为辨太阳病的脉症提纲。
【疑难解析】
提纲证——整体性辨证思维的问题:《伤寒论》六经病的写作有一个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每一病篇都有一条用“之为病”打头的,而且都位于这个病篇的第一条(阳明病篇例外),所论述的基本上属于本经病脉症提要性质的内容。清代伤寒注家柯韵伯是这样评述的:“仲景作论大法,六经各立病机一条,提揭一经纲领,必择本经至当之脉证而表章之。”并且强调“后凡言太阳病者,必据此条脉证。”自此确立了“提纲证”一说。有的人不同意提纲的说法,主要理由是提纲证对于本经脉症的归纳总结不完整、有缺陷,例如太阳病提纲证就没有谈到“发热”。其实,对于提纲证是否成立的看法,应该综合六经病的提纲整体看,也就是说,必须运用整体观进行分析,才能够得出较为合理的、符合仲师原意的认识。比方说,太阳病提纲证中没有提及发热的问题,一定要与第3条太阳伤寒证的“或未发热”和第7条的“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联系起来,用整体辩证思维分析,才能理解其中的道理,后面还要详细谈这个问题。
从另一个角度讲,所谓的提纲,就应该提纲挈领,不能面面俱到,这叫做纲举目张。如果在提纲证中将本经病的所有脉症一一罗列,那就是“纲目”并举了。一旦纲目并举的话,也就失去“提纲”的意思了。
二、太阳病分类
【原文】
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爲中風。(2)
【释义】
本条论述太阳中风证的主要脉症。先提出提纲,后讨论分型,这是仲师惯用的写作方式。所以紧接着太阳病提纲证的后面,分别列出太阳病的两大证候类型。本条论述的是太阳中风证的主要脉症特点,是与下条太阳伤寒证相对而言的。
本条首先提到“太阳病”,应当含着第1条太阳病提纲证中的脉症。最后说的“名为中风”,又提示我们本条重点在于论述太阳中风证的脉症特点。
风寒邪气从外侵袭人体,太阳肤表首先承受。但是人的体质有所差异,感邪的性质也有所不同,因此同是太阳病可以出现不同的证候类型。本条的汗出与脉缓,是鉴别不同证候类型的重要指征。风寒邪气外袭肌表,卫阳浮盛于表抗邪,则发热;卫阳失去了温分肉的功能,则恶风,无论哪一种类型太阳病都是一样的。关键在于汗出与脉缓,充分反映了风性疏泄的致病特点。汗出是肌表疏松,卫失开合,这是从正面说明了风邪致病。脉缓是与下条伤寒证的脉紧相对而言的,紧脉主寒邪为病,脉搏没有呈现紧象,就说明不是寒邪致病,这又是从反面说明了风邪致病。可知,无论正面还是反面,都是意在揭示风性疏泄的致病特点,所以“名为中风”。
仲师在第12条讲“阴弱者汗自出”,所以汗出不只是提示了风邪致病,还说明了患者平素体质虚弱。具体说来,就是卫气不能固外,营弱不能内守,所以本证又叫做太阳表虚证。
【疑难解析】
(1)恶风——脱离临床的问题:《伤寒论》是一部临床经典,这就决定了品读和注解《伤寒论》绝对不能脱离临床。对于恶风的注解就存在这个问题。恶风,通俗地讲,就是怕风。怕风,也是一种寒冷的感觉,只是恶寒怕冷的程度比较轻,并且有阵阵风吹怕冷的那种感觉。一句话,恶风与恶寒仅仅是怕冷程度的轻重区别。正因为是这样,仲师有时恶风与恶寒混称的。具体到本条,还具有与下条伤寒证对比的意思,下条的太阳伤寒证明确讲“必恶寒”,这样一来,本条的恶风就有了特殊的指向。有的注家和教科书认为恶风的涵义,是有风则恶,无风则安,这种解释不太合适,最为关键的是脱离了临床,在玩文字游戏。
恶风也罢,恶寒也罢,病机总是与卫阳“温分肉”的功能失职有关,但是有外感和内伤的区分,尽管仲师没有“畏寒”的称呼。外感的恶风寒,是“卫强”难以温分肉,不是阳虚无以温分肉。正是由于卫阳在外邪作用下的功能性失常,所以其怕冷与否,与外在的环境因素影响关系不大,即使是近火厚覆也必然恶风寒不止的。可知,外感的恶风,从临床上看,有风当然会恶的,关键是无风也会恶的。
(2)脉缓——相对性写作体例和辨证思维的问题:相对性的脉症阐述,是仲师最为突出的写作体例特点,本条中风证的“脉缓”就是一个例证。脉缓应该是脉浮缓,因为太阳提纲证中已经讲过脉浮了,所以本条就省略了脉浮,只讲脉缓就可以了。本条的脉缓,不同于后世脉法中的缓脉,为此王太仆特意作出解释:“缓者,缓纵之状,非动而缓也。”事实上,“缓纵之状”在临床上是很难体会到的。还是钱天来说得好:“缓者,紧之对称,非迟缓之谓也。”并且还阐明了道理:“风为阳邪,非劲急之性,故其脉缓也。”真实的情况应该是,脉缓与下条伤寒证的“脉紧”是相对而言的,也就是说,脉搏没有呈现紧象,就是“缓”的具体意思,以此说明感受的不是寒邪而是风邪。换句话说,“缓”这个字是虚的,只有与伤寒证的脉紧相对比,才会有实质的意义,因此一定要注意从缓与紧相对的角度去体会和理解脉缓的涵义。
通过对于脉缓的分析,从中应该读出仲师相对性写作的特点,这对于研读《伤寒论》是十分重要的。必须用相对性的辨证思维去分析认识,还要用联系的观点,将整个六经病篇、398条看成一个整体,去理解原文的含义及精神实质,古人讲的“会通全书读伤寒”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
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名爲傷寒。(3)
【释义】
本条论述太阳伤寒证的主要脉症特点。本条也是承接第1条的太阳病提纲证,并与上条的太阳中风证相对而言,其中体痛与脉阴阳俱紧是辨证的重点。
太阳病是必然要发热的,这就是“或已发热”的意思。但是具体到太阳伤寒证,就可能有意外的情况,因为寒邪的特性是凝敛的,容易郁闭卫阳,在伤寒发病的初期,卫阳被寒邪郁遏难以伸展,就有可能出现暂时的“或未发热”。不论已经发热的,或者是还没有发热的,恶寒是必然的。寒邪外束,卫阳被遏,失于温煦,所以首先是“必恶寒”。寒性凝敛,阻遏经络,不通则痛,一定会身体疼痛。寒性凝敛,经脉收引,脉必然呈现紧象。至于呕吐,不属于必见症,这是寒邪犯胃,胃气上逆。
本条与上条的太阳中风证,同属于太阳表证,但是有虚实的区别——太阳中风证为表虚证,太阳伤寒证为表实证。两者在脉症上,以发热的迟早、体痛的有无、汗出与无汗、恶风与恶寒、脉缓与脉紧作为鉴别的要点,尤其是汗出和脉紧更为重要。
【疑难解析】
(1)或未发热——有详有略写作体例与会通全书的问题:首先应该指出的是,“或”字,具有不确定的意思;而“未”字,却不是“不”字的意思。所谓的“或未发热”,只是暂时还没有发热的意思,与无热恶寒的“无热”不能混为一谈。同时,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太阳伤寒证虽然有的时候具有或未发热的现象,但是一旦发起热来,其热势比起太阳中风证说来严重得多。原因是中风证有汗出,只要出汗,体内的阳热就有“热越”的机会,所以仲师称中风证的发热特点是“翕翕发热”。伤寒证则恰恰相反,寒邪郁闭卫阳愈重,发热就会愈重,所以伤寒证有阳郁心烦的大青龙汤证和阳郁致衄的热迫血行证。
其二,太阳伤寒证的或未发热,为提纲证没有发热提供了佐证。恶寒与发热这两个症状相比较,恶寒更能突出太阳表证的特征,第3条的“必恶寒”的“必”字,就提示了这一点。这也是后世医家说的“有一分恶寒便有一分表证”的意思。
“或未发热”,还提示了我们研读《伤寒论》要重视仲师的写作体例问题。有详有略是他惯用的写作手法,也可以叫做“省文法”。正是因为太阳伤寒证有或未发热,而或未发热的前提是三阳病本来就应当发热,所以在提纲证中就可以省略了。省文写法一般是前详后略,而在这里是属于前略后详的。省文的本身,就说明了会通全书读《伤寒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脉阴阳俱紧——逻辑思维的问题:关于脉阴阳的“阴阳”,后世注家有二种解释:一种以脉的部位分阴阳。也就是说,阴阳指的是尺部和寸部,以关为界,关前为寸属于阳,关后为尺属于阴。脉阴阳俱紧,就是寸、关、尺三部脉都紧的意思。二是以取脉手法分阴阳。意思是轻手浮取的为阳,重按沉取的为阴,这种说法就有问题了。问题其一,是言之无据,也就是说缺乏理论根据。查遍古今的脉书,有用浮沉脉象来分类阴阳的,从来没有用浮沉取脉手法来分类阴阳的。话又说回来,手法怎么能分阴阳?请问:什么是诊脉的阳法?什么是诊脉的阴法?问题其二,是于理不通,也就是说缺乏逻辑思维。仲师于第6条有“脉阴阳俱浮”的说法,假设按照取脉法分阴阳来推理的话,浮取为阳,脉“阳浮”还可以勉强讲得通。但是沉取为阴,按这个解释的话,脉“阴浮”就应该是脉沉取为浮,请问:沉取如何能得“浮”脉?我们品读经典很容易浮于表面,顺文释义,很少有人从思维的角度,比如逻辑思维,来考虑一下,这种说法究竟合适不合适?脉阴阳的注解,就存在这种问题。
【原文】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爲溫病。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風溫爲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瘛疭,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6)
【释义】
本条主要论述太阳温病的主要脉症和误治后的变证。太阳温病,顾名思义,应该是感受温热邪气所导致的病证,与太阳中风证和太阳伤寒证的伤于风寒邪气有明显的区别。太阳温病的证候是“发热而渴,其实强调的是“口渴”和“不恶寒”。口渴,说明温热邪气伤了津液;不恶寒,说明温热邪气重于寒邪。这两点都体现了病于“温”的临床特点,所以仲师明确地指出“为温病”。
自“若发汗已”到条文最后的“再逆促命期”,是本条讨论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太阳温病容易误治和误治以后可能发生的一些变证。并且分别举出了误用汗法、下法、火法的变证情况。
首先是误用辛温发汗法可能发生的变证。太阳温病虽然属于表热证,但它是感受温热邪气所导致的,治法应该是辛凉解表,而麻黄汤、桂枝汤属于辛温发汗,以温治温,就容易助热伤津耗气,从而出现身灼热、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等脉症。多眠睡,是昏睡状态,机理是热盛神昏。舌属于心之苗,鼻又为肺之窍,风煽热炽,心肺不利,于是鼻息必鼾,语言难出。出现的这些脉症,都提示了温热熏灼、风煽热炽的病机,所以叫做风温。
其次是论述误用下法可能发生的变证。太阳温病是表热证,下法属于里热证的治法,假如误用了下法,就容易产生阴伤邪陷的变证。阴液大伤,水源枯竭,会小便不利;阴精不能上承,目睛失于滋养,则两目直视而转动不灵;邪气内陷,心神被蒙,大小便就失去了约束。
最后是论述误用火法可能发生的变证。古人非常习惯用火法来治疗疾病,例如熏法、熨法、烧针等等,但是太阳温病,如果用火法的话,就是典型的以温治温,很容易劫阴助热,轻的火热相熏灼,瘀热郁蒸,身体发黄,皮肤颜色晦暗,就像用火熏了一样;重的热迫神明,肝风内动,出现如惊痫的形状;或者是热伤阴液,筋脉失养,偶尔出现瘛疭的情况。
以上仅仅是温病误治变证的举例而已,目的是提示我们临床上对于温病辨证论治一定要谨慎,尤其是不能用治疗中风证和伤寒证的方法。否则,一次的失误,还可以延长生命的时日,还可以有救治的时机。假如一误再误,就会有危及生命的危险,这就是仲师“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的含义。
【疑难解析】
(1)不恶寒——实事求是的问题:本条的“不恶寒”比较难以理解,因为太阳温病终究属于太阳病,既然是太阳病就应该恶寒。可是原文讲得很清楚,就是不恶寒,于是有的医家就将不恶寒改成“微恶寒”。岂不知把“不”字换成了“微”字,意思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因为尽管是微恶寒,它也是恶寒啊!其实,“不”恶寒与“微”恶寒是有原则性区别的,不应该随意改动仲师的原文。出现这种说法的根本原因,是没有用实事求是的观点来对待《伤寒论》,无数的例子证明了这样做的话,往往会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仲师。
(2)太阳温病——类比性辨证思维的问题:后世伤寒注家大多将太阳温病与太阳中风证、伤寒证鼎足而立,看作太阳病并列的三大证型。从广义“伤寒”的角度来分析,“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素问·热论》)。“伤寒有五,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难经·五十八难》)。这样说来,温病属于太阳病中一个证型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我认为仲师本条提出“温病”的概念,是为了类比以辨异。理由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条文体例来看。太阳中风证与伤寒证,都是紧承太阳提纲证而分别论述的,而“温病”就不是这样,是讨论完传与不传等内容后才列述的。如果仲师的确把温病与中风证、伤寒证并列而看待的话,为什么不于第4条承接“伤寒”后论述太阳温病呢?放在第6条,后置而讨论温病,显然,从条文排列的体例上提示温病与中风、伤寒两证还是有所区别的。第二,从证候特点来看。中风与伤寒两证是在提纲证“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的前提下分别论述的。其脉症的内容与提纲证是前后连贯的。而温病就不是这样,不但提出口渴,还明确地说“不恶寒”,这都是与太阳提纲证是相悖的。所以在脉症方面根本不存在承前的涵义。这样的话,怎能将其看作太阳病的第三个证型呢?第三,从治疗方药来看。中风与伤寒两个证,治以辛温发汗法,分别用麻黄汤、桂枝汤两方,其辨证、理法、方药、兼症等,论述得十分完整而系统。而温病就仅仅论述了这一条,而且还没有正式的、明确的治法和方药。而且,误用汗、下、火等治法导致的种种变证,恰恰又证明了仲师对于温病是缺乏治疗经验的。
后世的注家由于把太阳温病与中风证、伤寒证鼎足而看待,同时又难于摆脱“太阳病”三个字的局限,所以对于此条的分析思路,总是难以摆脱“太阳”框框,以至于把“不恶寒”改为“微恶寒”。其实,不恶寒正说明病于“温”与伤于“寒”的截然不同,大可不必用后世温病卫分证的框子来硬套太阳温病。何况仲师所谓“温病”的概念,也与后世不尽相同,原文当中的“风温”,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关于本条冠名“温病”的意义,清代伤寒注家尤在泾的解释还是颇有见地的。他认为于第6条列出“温病”,此“正是与伤寒对照处”,并且把温病归属于“太阳类病法中”。尤在泾言“对照”,称“类病”,我认为与仲师的本意很是接近,因为类比鉴别是仲师最擅长运用的辨证方法。
三、太阳病传变
【原文】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爲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爲傳也。(4)
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爲不傳也。(5)
【释义】
以上两条论述“传”的问题。仲师在六经的分证方面是承袭《素问·热论》的,但是在阐述辨证论治理论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与创新。例如在判断疾病的传变上,就突破了《素问·热论》逐日传经的理论模式,提出了以脉症为凭、不必拘于时日的唯物辩证的理论。以上两条就是对这种据脉症辨证理论的举例。
外感病的初起,就是所谓的“伤寒一日”,太阳主肤表首当其冲,所以说“太阳受之”。肤表感受外邪虽然仅仅才一日,也会有传与不传的变化和辨证。假若脉象与症状相符而没有呈现数急的现象,就表明邪气还在肤表而没有发生传变,这就是所谓的“不传”;如果脉象已经呈现数急了,而且又出现了恶心欲吐、烦躁不安的症状,就说明疾病已发生了传变,这叫做“为传也”。至于邪气传到何经,就需要结合其他的脉症进行进一步地辨证分析,方能作出正确的诊断。
第5条承接第4条,说明太阳主肤表,所以一日是受邪之期,假如见到太阳的脉症,就可以诊断为太阳病。阳明与少阳在太阳的里面,所以二日、三日是它们的见证之期,但必须以脉症为判断是否传变的依据。假如虽然受邪二三日了,但是仍然不见阳明病或少阳病的脉症,就说明病邪仍然在肤表。
【疑难解析】
脉若静——相对性辨证思维和死于句下的问题:相对性的阐述问题是仲师写作的特点,因为这种相对性最能体现类比鉴别的辨证方法,本条的脉若静就是例证之一。“静”,在这里虽然冠称“脉”,其实,并不是具体的脉象,应该属于形容词,是与下面的“脉数急”相对而言的。同样的是相对,脉数急却属于具体的脉象。也就是说,脉“静”是虚的,脉“数急”是实的。换句话说,脉象没有呈现数急的现象,就是“静”的意思。虚实相对,不但把脉象作为辨证的指征,还作为了说理的工具。有的教科书竟然将脉“静”解释为“静止”,请问:都“太阳受之”了,脉象还能静止吗?之所以出现这种死于句下的注释,就是没有理解仲师这种脉法运用灵活性以及相对性辨证思维的特点。
其实,像这种虽然冠以“脉”却不存在具体脉象涵义的所谓的脉诊内容,在六经病篇很常见,如后面的脉和、脉平、脉解、脉负、脉绝等。这些特异的脉象的描述,目的只有两个:一是为了辨证,二是为了说理。
【原文】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8)
【释义】
本条主要论述经尽的道理和再经的处理方法。本条开始就说太阳病,应当具有发热、恶寒、脉浮等脉症,在这里只讲头痛,是一种省文的写作方法。《素问·热论》说:“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说明太阳病经过六七日,正气会逐渐恢复,邪气也会逐渐消退,这时太阳病有自愈的可能。仲师把这种自愈的规律性叫做“经尽”。那么仲师说的这个“经”字,显然指的是“七日”的日期概念,这是古代医家经过长时间的外感病发病规律的临床观察而得出来的经验总结。现在临床上的一般性感冒,不经过药物治疗,多喝水,注意休息,经过一周左右也会自愈的,证明了古人的这种经验的总结和规律的揭示是多么的可贵。
“经尽”的这种自愈,仅仅说有这种可能性,意思并不是必然痊愈。也就是说,表证既有自愈的可能,也有延缓的可能,仲师又把这种太阳病延缓持续的情况,叫做“再经”,意思是进入了第二个“七日”的阶段。这时候医生要预防和截断疾病的传变转属,在这里仲师以欲传阳明为例,指出“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针刺足阳明经穴,使其经气得以流通,抗病能力得到增强,正气自然能战胜邪气,以此阻止邪气的进展,从而达到痊愈的目的。这与《金匮要略》中“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的精神是一致的,体现了既病防变的治未病思想,也具有“截断疗法”的意思。
至于针刺阳明的什么穴位,陈修园讲“宜针足阳明足三里穴”,周禹载则主张针趺阳,可供大家参考。
【疑难解析】
经——想当然与脱离临床的问题:关于“经”字,传统观点认为是六经之“经”。“六经”的这个说法本身就不是规范的,因为它比“三阴三阳病”更简单,后世就约定俗成地叫做六经。把一个本来不规范的六经,再牵强地把本条的“经尽”、“再经”与六经拉扯在一起,就更没有道理了,这就是典型的想当然。李克绍先生首次对这种传统的观点进行了批驳,并提出了新的传经理论。他认为传统的所谓循经传、越经传、首尾传、传足不传手等等,既不符合仲师的原意,也不符合临床实际,纯粹属于玄说。同时提出,“经”,指的是日期,而不是六经病;传经,是本经病的相传,因为六经病都可以有表证,具体说来传经是从肤表的前驱期到本经病的见证期的过程;转属,才是一经病转化到另一经病。李克绍先生六经都有表证的观点,使得六经病的传变理论立体化了,不但符合中医学的整体观念,而且更符合临床的实际情况。
注家提出的循经传、越经传、首尾传、传足不传手等说法,一直是六经传变理论的主导,尽管古今临床找不到一个这样的实例,但是对于这种虚玄的说法,专家这样讲,教科书也这样讲,大家都在津津乐道,确实值得我们反思。
四、太阳病愈期
【原文】
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9)
【释义】
本条根据天人相应的理论,推测太阳病将要痊愈的时间。中医认为,人与自然界息息相关,人体的阳气与天阳自然也是息息相关的。《素问·生气通天论》就讲过:“阳气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气生,日中而阳气隆,日西而阳气已虚。”这说明人身的阳气随天阳的升降而具有盛衰的变化,从巳至未上,是以中午为核心,这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时刻,太阳的阳气正与此时相应,人体的阳气得到天阳的帮助,驱逐外邪更加地有力量,所以患者容易在此时邪解而病愈。
六经病都有一条欲解时,欲解都各有一定的时间,都与天阳的活动和正邪的进退有关。有一点必须明确,患者只有在自身正气逐渐充实,邪气逐渐衰退的情况下,才会有欲解的可能,而并不是说所有的太阳病统统从巳至未上痊愈。
【原文】
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10)
【释义】
本条论述表邪未尽者可以推测十二日愈。风家,凡是仲师提到“家”字,往往指的是久病和体质问题。风家,指的就是经常患伤风感冒的人。风家外感基本痊愈以后,往往还存在着精神不爽,身体不适等现象,这就是“不了了”的意思。这是因为感冒的大邪虽然解除了,但是还有余邪的存在。根据外感病的发展规律,可以推测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超过两经,也就是十二日,就会精神爽慧而彻底痊愈的。
外感病有六日为一经的演变规律,第8条的“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已经证明了这个问题。本条所谓的“十二日”,显然是“再经”的经尽之时。所以方有执说:“十二日,经尽之时也。”柯韵伯也说:“七日表解后,复过一候,而五脏元气始充,故十二日精神爽慧而愈。”柯氏所谓的复过一候,就是指再经的经尽。实际上,本条是在第8条的“经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外感病最多不会超过两经,也就是十二日就会彻底痊愈的。
五、辨病发阴阳
【原文】
病有發熱惡寒者,發于陽也;無熱惡寒者,發于陰也。發于陽,七日愈。發于陰,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7)
【释义】
本条论述病发阴阳的辨证。阴阳是疾病的属性分类,阳为热,阴为寒,所以阴病阳病的区分,关键在于发热的有无,也就是说,发热的就属于阳,不发热的就属于阴。而发热与否,取决于病人的体质以及正邪斗争的状况。外邪侵袭人体,卫阳首当其冲,卫阳不能温分肉了,必然会产生恶寒,但是发热与否就不一定了。假若阳气充盛,就能起而与邪气抗争,正邪交争激烈就会发热。反过来,假若阳气虚弱,没有力量与邪气抗争,就不会发热。所以我们可以用发热与否来区分和判断是发于阳病,还是发于阴病。显然,这是提纲挈领、执简驭繁的临床辨证方法。
本条用阴阳寒热将六经的发病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因而伤寒注家将本条看作六经辨证的总纲。
由于疾病的属性不同,因而疾病的愈期也有差异,“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就是对阳病阴病愈期的一种预测。至于“阳数七,阴数六”的说法,出于伏羲氏河图生成数,生成数为“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古人以一、二、三、四、五,为五行的生数,六、七、八、九、十,为五行的成数。六,水数为六,水为阴,六表示水气最盛,也就是阴气最盛,所以说“发于阴,六日愈”。七,火数为七,火为阳,七表示火气最盛,也就是阳气最盛,所以说“发于阳,七日愈”。“阳数七,阴数六”,意思是阴阳水火之气已经充足,能够战胜邪气的意思。这是古人以五行的阴阳水火生成数的推理方法,不可过于执凿,仅供参考而已。临床上还应根据脉症及疾病的发展趋势、正气的强弱来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判断。
【疑难解析】
发于阳、发于阴——整体性辨证思维的问题:关于本条的病发阴阳,后世伤寒注家有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一是认为发于阳是发于阳经,发于阴是发于阴经。如钱天来说:“发于阳者,邪入阳经而发也;发于阴者,邪入阴经而发也。”也有更为具体的,认为发于阳是发于太阳,发于阴是发于少阴,如张隐庵说:“发热恶寒而发于太阳也……无热恶寒而发于少阴也。”
二是认为发于阳、发于阴都是病在太阳,阴阳是指风邪寒邪和营阴卫阳。如方有执说:“凡在太阳,皆恶寒也,发热恶寒者,中风即发热,以太阳中风言也,发于阳之发,起也,言风为阳,卫中之,卫亦阳,其病是起于阳也。无热恶寒者,伤寒或未发热,故曰无热,以太阳伤寒言也,发于阴者,言寒为阴,荣伤之,荣亦阴,其病是起于阴也。”
三是认为阴阳是指寒热而言的,不必强求分出营卫经络和三阴三阳。阳病不发热就是病发于阴,阴病发热就是病发于阳,如柯韵伯说:“无热是初得病时,不是到底无热,发阴指阳证之阴,非指直中于阴,阴阳指寒热,勿凿分营卫经络。”
以上这些看法都有一定的理由,但是从三阴三阳病整体性辨证思维的角度讲,发于阳应该指的是三阳病,发于阴应该指的是三阴病。这样理解才会有“总纲”的意味。
六、辨寒热真假
【原文】
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11)
【释义】
本条论述寒热真假辨证的问题。外感病一定要重视寒热的辨证,上条讨论的是根据寒热这种外感病常见的症状,来辨析阴病和阳病。本条则进一步讨论寒热是有真有假的,应该注意辨析真热假寒或者真寒假热。
具体到辨析方法是,病人虽然肤表大热,反而想近衣厚覆的,这是热在肤表、寒在内里的真寒假热证。反过来,病人虽然肤表大寒,却不想近衣厚覆的,这是寒在肤表、热在内里的真热假寒证。这里病人对于寒热的喜恶,是辨证真假的关键所在。因为表象的寒热可以有假的,但是病人的喜恶一定是真的,这就要求医生善于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仲师在这里提示我们,病情发展到了严重的阶段,患者的临床脉症往往出现与其本质相反的假象,这时的病情往往危重而且复杂,应该四诊合参作全面的分析,以便于去伪存真,避免误诊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