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后器官捐献供体评估与维护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前言

我国临床器官移植始于20世纪60年代,首先开展了尸体肾移植。20世纪70年代又分别进行了首例亲属活体肾移植、尸体肝移植、心脏移植和肺移植。20世纪80年代相继开展首例胰腺移植,器官移植临床工作逐渐形成一定规模。20世纪90年代,在肝移植第二次浪潮的推动下,我国肝移植水平又有了进一步提高,心脏移植和肺移植也获得长期存活,多器官联合移植也在不断地探索中。进入21世纪,各种器官移植数量与质量都全面迅速发展。2000年肾移植数量超过5000台,2001年和2003年肝移植分别超过500例和1500例。随着我国公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器官供求矛盾日渐显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供体器官短缺的程度更为突出。在美国,器官需求数量与供体器官数量的比例为5∶1,而我国则达到了30∶1。我国移植器官需求量大,“脑死亡”尚未立法,发达国家采取的器官捐献途径在我国无法实行,同时又尚未建立起一种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正规渠道,以致长期以来我国的移植器官主要来源于死囚。这种做法饱受国际社会批评和争议,我国的器官移植临床科研成果亦遭受国际移植界排斥。
鉴于我国尸体供体来源逐年减少、活体供体受到目前医疗服务能力和卫生政策的限制,我国急需建立一个符合社会伦理和中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2009年8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原卫生部在上海联合召开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联合宣布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在全国推动DCD。2010年7月,原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与相关专家一起逐步形成的《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指南》在《中华器官移植杂志》上发表,并在国内推行DCD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13年3月,全国十省市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结束,全国层面的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开始推行。2014年12月3日,“2014年中国OPO联盟研讨会”在昆明举行,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停止死囚器官使用,从此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成为我国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合法渠道。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中心是我国最早开展器官移植的单位之一,并积极响应国家卫计委的号召,于2011年7月成立器官捐赠办公室,专门负责市民器官捐献。我们首先建立了医院人体器官捐献领导小组,由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医院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专家小组、协调员工作小组、医院脑死亡判定专家小组和医院人体器官获取小组组成,完善制度建设。医院以文件形式下发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管理规定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操作流程及操作规范,组建专业化DCD团队,包括医务科、医院伦理委员会、供体病情评估及鉴定小组、转运小组和手术麻醉小组;积极与广东省卫计委和红十字会沟通,完善落实相关制度;以器官移植可为主导,加强与辅助科室(急诊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ICU、放射科和医务科)协调合作,成立了器官捐献宣教专家小组。2011年—2016年,产生公民身后器官捐献372例,位居全国前列,分别进行了肝胰腺十二指肠器官簇移植、肝胰联合移植、胰肾联合、肝肾联合、肝移植、肾移植和心脏移植,并最早在国内开展了在体劈离式肝移植,器官移植例数1000例,移植水平达到国际领先。
本中心组织从事国内器官捐献的知名专家编写《公民身后器官捐献供体评估与维护》一书,旨在尝试解决以下问题:如何发现潜在的供体、供体器官功能如何维护、探讨供体器官的高危因素、探索供体器官质量的最佳评判标准等。因为上述因素直接影响器官捐献工作的长远发展。由于公民器官捐献在我国刚刚起步,加之编著者对这一领域的理论水平和临床实践水平均有限,其中难免存在许多缺点,深望读者不吝惠赐批评。
本书编写过程中始终得到我们尊敬的导师、国内移植界前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教授的指导和审阅。在此,我们以真挚的心情,向所有参加本书编写的同道,向给予编写工作大力支持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焦兴元 邰 强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