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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 基层合理用药基础
第一篇 基层实用药事管理学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原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发布文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文件指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既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长期治疗和康复护理的医疗服务,也要承担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保障和健康促进等任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事管理工作,同样也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医疗质量统一管理。社区卫生中心必须按要求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合理用药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以患者为中心,开展药剂工作,发挥药师的专业服务作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防范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一章 药事管理的基本组织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的基本组织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在中心层面,应成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发挥合理用药管理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在科室设置层面,应设立药剂科(或药房),具体负责管理全中心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三是在岗位设置层面,应设置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岗位,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有效提供处方审核和药品调剂服务、药品管理、用药咨询及其健康教育等一系列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工作;并且承担处方点评、合理用药宣传和培训、麻醉药品管理、抗菌药物管理等一系列药事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任务。建设和完善药事管理的基本组织体系,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的基础,也是本章节学习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