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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多重用药
多重用药是当今卫生健康体系中一个日益严峻的问题,据美国审计总署报道,不适当多重用药会明显增加患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多重用药除了指同时使用多种药物的状态之外,也含有不适当用药的含意。到目前为止,对于多重用药尚没有共同的标准定义。一般而言,多重用药有两种常见的定义方式:第一种定义为当给患者用药超过其病情所需的药物时即为多重用药。第二种定义则以用药的数量与种类作为判断依据,这也是研究中常使用的标准。
一、多重用药基本概念
多重用药(polypharmacy)目前尚无共同的标准定义,通常指不适当的用药或患者接受药物治疗时同时服用了五种及以上的药物。多重用药分为适当多重用药和不适当多重用药。适当的多重用药可以改善治疗效果,而不适当的多重用药会增加药物治疗风险。适当多重用药是指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由于多种疾病共存,他们具备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必然性,这样可以改善药物治疗效果,同时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例如糖尿病、高血压等一些慢性病在临床诊疗指南中推荐多种药物联合治疗,可以使治疗效果增强,不良反应和毒性作用减少。不适当多重用药是指多重用药的使用存在着过度或不适当的用药风险,有可能导致在常规药物治疗初期时发生不易发现的药源性疾病,尤其对老年患者会造成一些潜在的不良临床后果,包括药品不良反应、药物与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等。例如患有胃溃疡的老年患者同时又患有关节炎,服用非甾体抗炎药(双氯芬酸钠)用于关节止痛,但同时增加了老年患者胃出血或胃穿孔等症状的发生率。
二、多重用药的潜在危害
药物是一把双刃剑,合理用药在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不适当的用药,尤其是不适当的多重用药,会带来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1.使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增高
多重用药是导致老年人不良反应增加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老年患者中,多重用药概率高,但其机体各脏器的功能下降,对药物的应激反应变弱,使得药动学及药效学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而使药物更容易发生蓄积,从而引起不良反应。
2.使药物与药物之间的不良相互作用增加
多种药物共同作用于机体,相互作用更加复杂,尤其是使用易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的药物。老年患者基础疾病多,用药种类多,所以更容易发生药物与药物的不良相互作用。如老年患者在服用华法林、地高辛等药物时,若同时服用其他药物影响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则可能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
3.使患者用药的依从性下降
老年患者的用药种类多,用药复杂,老年人的记忆力减退,认知功能下降,这使得患者的用药依从性降低,进一步造成疗效降低,甚至使患者病情加重。
4.使药物相关住院率及治疗费用增加
多重用药带来的药品不良反应、药物与药物之间不良相互作用及依从性问题,使患者的住院率以及治疗费用大大增加,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增加了国家的经济负担。
三、多重用药评估标准
目前,多重用药尚未有公认的评估标准,欧洲主要根据药物的种类,使用多于四种药物即为多重用药,而美国主要根据药物是否为临床所需要。临床上用于评估多重用药的标准主要包括:①无明确用药指征用药;②运用与治疗手段等效的药物来治疗相同的疾病;③所用药物之间存在相互作用;④不适当的剂量;⑤用其他药物来治疗某种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
四、老年人多重用药
多重用药是当今卫生健康体系中一个日益严峻的问题,其中,老年人多重用药更为复杂。我国是全世界范围内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老年人群常有多种慢性疾病共存,需要接受多种药物治疗,因此,多重用药广泛存在于老年患者中。由于老年人生理机能的下降,药物在体内的药动学及药效学会发生一系列变化,容易造成药物蓄积中毒,导致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等。加之老年人多重用药的概率特别高,由此导致的药品不良反应也十分普遍。因此,老年人群多重用药现象更应值得关注。
(一)老年人多重用药原因
老年人群常有多种慢性疾病共存,各专科医师都根据所在领域的疾病进行正规化治疗,但往往缺乏多学科的沟通以及个体化、合理的治疗策略制定。老年患者出现多重用药常有以下原因:①多重疾病共存导致多重药物同时使用;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也越来越重视健康,但部分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存在过度紧张的心理,从而出现过度就医的情况;③部分患者未意识到有些身体症状是由先前服用药物而引起的不良反应,而认为是出现了新的疾病,从而服用更多的药物去处理这种新的不适症状;④自行用药,如感冒、发烧、腹泻、便秘等情况下,或者稍有不适时有些人习惯防患于未然而自行服用一些药物;⑤老年人群过多地使用中药制剂调理、自行调整药物、滥用保健品、营养补充剂等也会引起多重用药。
(二)老年人多重用药适当性评估方法
多重用药适当性评估方法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基于主观判断模糊方法,此方法通常是通过综合考虑患者信息和已发表文献来判断处方是否适宜,评价结果依赖评价者已掌握的知识和信息,常采用药物合理指数和药物相关性问题进行评价。第二类是基于客观标准的明确方法,此方法通常是从文献、专家意见或共识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评价过程不需要太多的临床判断,常用标准包括Beers标准、Phadke标准、Zhan标准、老年人潜在不合理处方筛查标准等。
(三)不适当多重用药的规避
1.需有明确的用药指征
多重用药需要有明确的指征。而老年人除急症或器质性病变外,应尽量减少药物的使用。如失眠,抑郁等可以先通过调整生活饮食习惯、丰富生活内容、适当锻炼和加强人际交流得以改善,对可用可不用的药物亦以不用为好。若必须进行药物治疗,则应贯彻应用最少药物品种和最小有效剂量的原则,选择更为安全的药物替代,如三环类抗抑郁药容易引起镇静、抗胆碱能、直立性低血压以及心律不齐等不良反应,则可以选择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来替代;又如第一代抗组胺药物氯苯那敏镇静作用强,容易引起谵妄、抗胆碱能作用,则可以使用选择性外周H 1受体拮抗剂氯雷他定来避免氯苯那敏引起的不良反应。
2.转变目前的诊疗模式
老年人多种疾病共存,需要多科就诊,但是目前的诊疗模式是以单病种专科诊疗为主导,使老年人容易出现多重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所以,诊疗模式应该尽快转变为以患者为中心的个体化诊疗模式,对患者进行个体化诊疗,考虑到多种疾病情况下药物的选择,以及治疗某种疾病的药物对其他疾病造成的影响。
3.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尽量简化治疗方案,避免因患者依从性差而造成的多重用药。对老年痴呆、抑郁症或独居老人用药,家属应进行监督检查,最好在药袋或药盒上写清楚,防止错服或误服,尽量让老年人用药做到准确合理。临床药师正确地引导老年人用药,在患者诊断疾病取药后,清楚地说明药物的使用方法、时间、副作用等,向老年人宣传药品知识,提高患者依从性。
4.注意一药多名药物
同一种化学成分的药物可能以不同的商品名出现,避免重复用药。如对乙酰氨基酚又称为扑热息痛,商品名有百服宁、泰诺林、必理通等;双氯芬酸又称为双氯灭痛,商品名有英太青、扶他林、戴芬、奥贝等。
总之,多重用药是当今卫生健康体系中一个日益严峻的问题。适当的多重用药可以改善治疗效果,而不适当的多重用药会增加药物治疗风险。专科医师、临床药师、患者等都应该提高对多重用药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多重用药给患者带来的药源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