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游戏的概念
游戏是每个人都熟悉的词汇,但要对游戏进行简单准确的定义,似乎并不容易。单从字面理解,“游”有从容地行走、闲逛,打发空闲时间的意思;“戏”就是玩耍的意思。“游戏”是指娱乐活动,如捉迷藏、猜灯谜等,是使人快乐,用于消遣的有趣的活动。西方国家对游戏的解释为“游戏是人们依据一定的规则进行比赛的活动(包括体育活动)”,强调了体育活动,奥运会和亚运会等正式的体育运动赛事,都是使用的Game这个词,竞技游戏也已被确定成了国际和一些地区运动会的比赛项目。事实上,很多时候读者会将某些非正式比赛项目的体育活动称为游戏,而将一些公共场合进行比赛的运动项目排除在游戏的范畴之外。因此,关于游戏的概念,就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1.1.1 广义的游戏
除游戏产品外,广义的游戏形式包含日常的一些有趣活动,如网络上的众筹和众包行为等,著名的代表性事件是2009年英国卫报发起的调查议员腐败案。它们有一定的目标,人们主动参与,活动进行中有互动,最后有结果,参与者也在结果中获得了成就感。另外,自己主动制作内容,并在互联网上分享的行为,也被看作是广义的游戏形式。它们本身具备了娱乐的形态,如果再增加一些游戏的元素,就可以成为游戏产品。
实际上,在日常工作中,都有一些有趣的元素,只要找到这些元素并将它们扩展,就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这也是游戏创意来源的方式之一。游戏行业的领导者,日本任天堂公司开发的一些游戏产品,如脑训练计划、健康计划和发短信等项目,就是源于这样的理念。
1.1.2 狭义的游戏
当尝试给游戏下定义时,都是以游戏产品为对象,这是狭义的游戏概念。生活中常常说玩游戏,往往是对空闲时间的消费,但这些都不足以表达游戏的本质。迄今为止对游戏的定义都不够准确,争议一直存在,这是游戏领域普遍接受的观点。约翰·赫伊津哈认为,人类文明没有给游戏的一般观念加上本质的特点。下面可以从以往的游戏理论研究者和游戏设计师对游戏的描述理解游戏的概念。
- 席德·梅尔:可以用有没有趣来区分游戏好不好玩,玩家在享受游戏时会遇到许多选择,从而反复做决定,而好游戏就是能够让玩家一直做出有趣的决定。
- 亚里士多德:游戏是劳作后的休息和消遣,是本身不带有任何目的性的一种行为活动。
- 凯特·萨隆(游戏研究开拓者之一):游戏是玩家参与规则定义的虚拟冲突,进而产生能够量化结果的机制。
- 詹姆斯·卡尔斯(哲学家):游戏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尽头的游戏,为了获胜;一种是无尽头的游戏,为了尽量长时间地玩下去,看看究竟能玩多久。
- 约翰·赫伊津哈:游戏是在某一固定时空中进行的自愿活动或事业,依照自觉接受并完全遵从的规则,有其自身的目标,并伴以紧张、愉悦的感受,和有别于“平常生活”的意识。
- 欧内斯特·亚当斯:游戏是在一个模拟出的真实环境中,参与者遵照规则行动,尝试完成至少一个既定的重要目标的娱乐性活动。
- 宫本茂:用有没有趣区分游戏好不好玩,好游戏就是能够让玩家一直做出有趣的决定。
综合以上学者及设计师的观点,目前普遍使用的游戏简单定义是:游戏是一种以好玩的态度解决问题的活动。
1.1.3 游戏的另一面
在一些人眼里,游戏也是一个敏感的词汇,容易与不务正业、成瘾等联系在一起,尤其是对于青少年。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除了缺乏对游戏本质的认识和理解外,还有不可否认的一点,就是人性的弱点。人们很难实现对自我的理性管理,因此,在关于游戏的话题讨论中,人的理性因素就显得更重要。如果无法实现对自己的理性约束,就容易出现令人质疑和不安的情况,从而玩物丧志、偏离正道,表现出了人性的软弱,这也是帕斯卡的观点。而游戏本身在道德范畴之外,它既非善亦非恶,并没有道德评价的意义。
还有,传统游戏历来与赌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是游戏娱乐活动的另一面。从罗新本的《中国古代赌博习俗》一书中可以看出,在中国传统游戏的发展史上,一直与赌博有着剪不断的联系。赌博始终伴随着古老的竞技运动,是古老游戏的前提,以钱或其他物质作为赌注是为了增强比赛的刺激性,也是为了确保比赛的严肃性和秩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