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领事商务报告
领事商务报告是驻外领事定期向本国政府发回的有关在任国的通商经济情报。主要包括领事管辖区内输出入品的数量、价格、关税,以及船舶出入、港口、海关、农工商产业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等,有时也包含一些与贸易相关的政治、军事和社会情报。
虽然欧洲国家向海外地区派遣领事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时期,但是,当时领事的主要任务仅限于照管本国的商务、航运,以及保护本国侨民的商业利益。真正意义上的领事商务报告的出现却是19世纪的事情。19世纪中叶欧美国家争夺海外殖民地的竞争日趋激烈,交通和通信条件也得到较大改善,如何快速且准确地掌握海外各地的通商贸易情报,成为左右贸易竞争成败的关键,因此,海外各地驻在领事发回的商务报告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成为各国政府和民间工商业者了解海外商情,推动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辅助手段之一。
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向海外市场不断扩张的过程中,都非常重视本国领事商务报告制度的建设。英国、法国、美国、德国、比利时、丹麦、荷兰、俄国、瑞典、瑞士、葡萄牙等国都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的方式发行过领事商务报告,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也在借鉴和模仿西方领事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导入了领事商务报告制度,成为目前所知东亚国家中唯一公开发行驻外领事商务报告的国家。
因此,在探讨近代中国驻外领事商务报告制度之前,首先对西方国家领事商务报告的沿革和内容有个初步了解,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研究近代中国驻外领事商务报告。以下主要借助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对英国、法国、荷兰、丹麦、瑞典、美国、德国、俄国、日本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领事商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保存现状作一简要介绍。
一、近代英国的领事商务报告
英国是18—19世纪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霸权国家,在世界各地的领事馆数量和规模非常庞大。早在15世纪时期,活跃于地中海沿岸的著名商人就开始兼任英国领事,1740年,英国的海外领事馆总共有15个,其中11个在地中海沿岸的港口,1个在里斯本,其他3个在佛兰德斯、丹麦和俄国。到1790年,领事馆数量增加到46个,其中12个在北欧国家,3个在美国,其余的在地中海和伊比利亚半岛。到了19世纪,随着英国殖民势力伸向世界各个角落,领事制度日趋健全,驻外领事馆数量也不断增多,英国领事的各项活动真正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到1824年,英国在海外各地领事馆数量已经达到107个。
虽然英国驻外领事馆数量在19世纪初期就已经达到100多个,但是长期以来领事的素质和作用却常为时人所诟病。早期英国领事一般由宫廷贵族或者军人充当,通过关系或者贿赂获取领事的职务,不仅缺乏必要的商业知识,而且大多热衷于收取进出港船舶、发放签证、开具各类证明的手续费等,反而对保护本国商人权利,维护国家商业利益等工作缺乏应有的热心。到了19世纪,随着英国海外贸易的不断扩大,领事的这种做法引起了在外英国商人团体的不满,要求改革传统领事制度的呼声日益强烈。
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英国政府对领事制度进行了数次改革,例如:提高领事待遇,注重领事商业和语言能力的培训,导入外交官试验制度等,但从结果来看改革非常的缓慢和艰难。因为在19世纪的英国社会对领事制度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见解。一种是从经济自由主义理论出发,认为海外贸易活动本来就是个人行为,应该采取自由放任的竞争态度,领事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应该尽可能地限制在最小范围,商业会议所和大商业资本家等自由贸易的支持者大多持该观点;另一种是中小工商企业者,为了应对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希望获得政府在外交和情报等方面的支持,他们主张领事能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显然,中小工商企业者的呼声没有得到响应,改革的进程受到了大商业资本家的支配。
英国政府对领事活动的消极态度所产生的后果最终在19世纪80年代前后显现,在与法国、德国、比利时等主张政府干预经济的欧洲大陆国家的贸易竞争中,英国逐渐开始出现颓势。海外商社纷纷要求政府能够加大支持力度,英国政府显然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仍坚持认为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支持某一特定商人将有违于自由贸易精神,最终只采取了适当的改进措施,这可能也是导致19世纪末期英国对外贸易衰退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1854年开始,领事报告以英国议会文书《蓝皮书》(Blue Book)的形式公开发行,最初为年刊,随后增加到一年数次。1854—1886年各卷是国别索引,其后各卷冠以“贸易年报”(Annual Trade Reports)的形式出版。这类贸易年报一般是英国领事提交的有关驻在地通商贸易整体情况的报告书,中国的驻在地包括厦门、广东、烟台、福州、汉口、宁波、上海、牛庄、汕头等开港口岸。除贸易年报之外,还有一些杂报,一般是英国领事提交的有关某一地区某种特殊经济和社会状况或问题的报告书,例如:1890年代银价下跌对中国贸易和经济的影响,中国各地海关收支状况等。
但是,年报缺乏情报的速报性,利用时多有不便。1886年7月,商务部出版了领事报告月刊《关税、贸易告示及各种贸易情报的商务部杂志》(The Board of Trade Journal of Tariff and Trade Notices and Miscellaneous Commercial Information),每月15日发行,每期120~130页,定价6便士。
英国在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成为“日不落”帝国,拥有广阔的海外殖民地,并确立了世界贸易中心的地位。英国领事从世界各地发回的领事商务报告,详细记述了当地商业、贸易、风土、社会,乃至政治、外交事件,是各国经济史研究一份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料。近年驻华英国领事商务报告也已经再次汇编出版: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China(Shannon: Irish University Press, 1971.)。
二、近代法国的领事商务报告
早在17世纪时期,法国政府就在海外组织了定期的领事活动,1681年著名的柯尔培尔敕令(Ordonnance Colbert)颁布后,法国领事制度逐渐得到确立。法国领事最初是作为皇家海军的一部分,因此法国领事报告也是从“海军记录”(Archives de la Marine)开始的,直到1781年法国领事才正式纳入外交部的管辖之下。该时期法国领事报告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系列:第一个系列是“海军记录”,内容包括三个地区:基督教地区、美洲、近东和北非沿岸;第二个系列是外交部文书,1750年至1850年主要来自地中海沿岸国家,1665年至1814年主要来自近东、北非海岸和其他地区,包含大量法国部长和驻外领事有关贸易和经济的往来函件,上述资料现收藏在法国国家档案馆。
从1816年至1897年的法国领事报告目前保存在法国外交部,被正式分类为《领事贸易报告》(Correspondance Commerciale des Consuls),事实上混杂着大量政治和外交文件,总计413卷,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像伦敦、纽约、汉堡、巴塞罗那、马德里、热那亚等领事馆的记录非常完整,而部分短时间存在的领事馆则记录相对较少。
到了19世纪,法国政府积极参与海外商业情报工作,法国的领事情报活动规模逐步超过了英国,1828年以后,法国外交部要求驻外各领事馆以统一的形式每三个月递交一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当地进口、出口、贸易总体情况,当地贸易、海运、外国船舶出入、当地产业情况、外汇行情(两周一次)、物价动向、运费及保险费率等。1841年,外交部要求驻外各领事馆提交详细的工业报告,1846年以后要求股票买卖情况,1860年以后要求铁路情况,1883年以后要求公共工程情况,1889年以后要求劳动者罢工提交定期报告。19世纪中期以后,法国领事的调查内容和范围逐步扩大,与此同时,领事报告工作由外交部管辖转为由农商工部(Ministry of Agriculture, Trade and Industry)管辖,报告直接送到农商工部。
1918年以后,法国农商工部在驻外法国大使馆和重要领事馆内设置了商务官,商务官报告逐步取代了原有的领事报告。
为了推动法国国内产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法国政府考虑将部分有价值的领事报告整理成册公开出版,但领事报告的内容和名称经常改动。1829—1839年期间,法国政府将驻外领事馆发回报告的摘要汇编成《杂报要览》(Extraitd Avis Divers)公开发行,1840—1842年期间,改标题为《农商部报告书:杂报》(Bulletin duMinistere de L Agriculture etdu Commerce.Avis Divers)公开发行,1843—1917年,又改标题为《海外贸易年报》(Annales du Commerce Exterieur)继续发行。1877—1891年期间,模仿英国领事贸易报告发行形式,农商工部发行了《法国领事报告》(Bulletin Consulare Franfais),1892—1914年,法国领事报告的一部分内容分载在《商业部年报》(Annales du Ministere du Commerce)和《商务官报告:领事贸易报告》(Le Moniteur Officiel du Commerce: Rapports Commerciaux des Agents Diplomatiques et Consulaires),另一部分内容刊载在财务部汇编的《统计·比较法年鉴》(Le Bulletin de Statistique et de Legislation Comparee),从1871年开始直到1940年为止。
三、近代荷兰的领事商务报告
经历与西班牙八十年战争,1648年荷兰联邦共和国最终取得独立,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荷兰工商业和航运业突飞猛进,造船业最为发达,占当时世界首位,荷兰商船遍布世界,被称为“海上马车夫”,阿姆斯特丹成为国内外贸易和工业生产的中心。经济势力的增强,使荷兰有能力建立强大的商船队和舰队,征服世界的许多地区,成为当时的海上贸易霸主。
在16世纪最后的十年,荷兰联邦共和国在三个主要的商业活动地区设立了领事代理人,这三个地区分别是:①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和地中海除了土耳其以外的其他地区;②奥斯曼帝国;③其他欧洲港口。17世纪初期,荷兰先后在英国(1635)、苏格兰(1594)、法国(1590)、比利时(1669)、奥地利(1756)、丹麦(1637)、挪威(1693)、瑞典(1679)、俄罗斯(1790),西班牙(1648)、葡萄牙(1612)、意大利(1601)以及黎凡特地区港口(1621)建立领事馆。1658年7月24日,荷兰政府颁布了关于驻外领事馆的权利与义务,规定驻外领事需要定期报告各地商业发展与贸易机会。1782年,荷兰在美国设立领事代表。由议会任命领事后,荷兰驻外领事人数在1600—1650年间总共达到44人,此后的1650—1700年间逐渐增加到65人,1750—1795年间增加到117人,从1795年到荷兰被拿破仑吞并时仅有77人。根据荷兰政府于1658年发出的总领事命令:荷兰领事馆应该致力于保护荷兰水手、商人、财产和船只;同时必须报告海外各地重要商业和贸易发展情况,以及尽可能地向荷兰政府和黎凡特贸易委员会传递战争迹象和战前准备。到了1786年,荷兰政府明确规定驻外领事需要汇报如何扩大海外商业的手段和方式。
在1813年拿破仑帝国崩溃后,荷兰重新获得独立。恢复元气后的荷兰立即在欧洲、土耳其、北非和北美港口设立了148个领事馆。荷兰联邦共和国时代领事的后代被新国王任命为新的领事。19世纪20年代,为了扩大荷兰传统贸易范围,荷兰在南美设立了领事馆。在比利时革命(1830—1848年)引发的经济发展停滞时期,领事服务(达到200个领事、副领事和领事代表)对于荷兰海外贸易规模来说是过多了,但是荷兰商会成功地抵制了国内试图削减领事服务的提议。
根据1814年、1816年、1818年和1846年的领事命令,荷兰驻外领事馆应该汇报年度贸易、海运数据和半年度运货清单。他们也被要求汇报海外各国商业法方面的变化,贸易情况,战争迹象和传染病的传播。但是商船和贸易的保护仍然是其主要责任。在19世纪上半叶,年度报告和货运单的质量逐年下降,因此在1846年荷兰政府不得不发布一份关于起草官方通讯的新指示,然而在1848年自由国家建立以后公众才从报告所提供的信息中获得收益。1849年以后,一些摘录被发表在官方报纸《内德·兰奇·斯塔特报》上。1864年索尔贝克自由内阁主管外交事务的部长指令荷兰领事扩展年度报告,特别关注以下方面:①农业;②工业;③造船业;④采矿业;⑤商业;⑥航运业;⑦移民;⑧各种细节。
19世纪40年代荷兰领事服务已经扩展到莱茵河和多瑙河沿岸的贸易中心。1857年以后荷兰领事馆也开设在英国海外殖民地,同时荷兰也允许外国在荷属东印度群岛建立领事馆。在19世纪40—60年代,荷兰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机构的数量在196个至216个之间波动,其中全部或部分支付薪水。1874年之后荷兰建立专业化的领事服务制度,新的专任领事必须在海牙的外交部待一段时间,然后才能在外国从事领事工作。1884年,荷兰法律规定年轻的荷兰人只有通过官方领事资格考试才能成为领薪领事代理人。从1874年起,驻外领事被明确要求必须汇报有利于荷兰商业扩张的各类信息。
在19世纪最后的25年里,激进的自由主义议员、各种商会和工业家压力集团成功地敦促政府必须使领事服务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他们期望国家干预有利于荷兰出口贸易,并认为领事代表在国际贸易竞争中是一种有效的武器。因此,领事代表的人数急剧增加:1887年,他们的人数达到505人,1905年达到542人。1874年引入了新的领事条例;但直到1884年和1906年,新的法律才规定荷兰领事必须接受正式检查,从而增加了服务中的专业人员和荷兰人的数量。以前,荷兰的许多领事代表都是外国商人,他们用英语、法语或德语起草报告。
19世纪的荷兰领事报告(1870年以前)保存在海牙总档案馆。由于19世纪上半叶外交与领事函电的分类发生了变化,追踪领事报告有些困难。而且领事报告有时被送到国家工业与殖民部,财政部或者海军部,现在仅仅能够在他们的档案馆找到。荷兰H.M.S.O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的报告,19世纪60年代的原始报告已被销毁。不幸的是领事报告的草稿无法在领事馆的档案中追查,因为这些收集到的文件仅仅是部分被保存。只有在领事服务专业化之后,荷兰的领事工作才更加谨慎。19世纪末和20世纪的报告仍保存在海牙外交部,可在部门档案处查阅。
较多荷兰领事报告已经出版。从1849年开始,外交部将领事报告出版在官方报纸The Nederlandsche Staatscourant上。从1865年开始,F.O.开始出版系列报告:Verzameling der Konsulaire berigten en verslagen over nijverheid, handel en scheepvaart, The hague,1865—1868(每年由荷兰语、英语、法语和德语发布120个报告)。此外这个系列还包括:Verzameling van consulaire en andere berigten en verslagen over nijverheid, handel en scheepvaart, The Hague,1868—1878.
1879年公共事务、商业和工业部接管了报告的出版:Verzameling van consulaire en andere verslagen en berichten over nijverheid, handel en scheepvaart, The Hague,1879—1893(每年由四种语言发布的200个报告,计1500页).
1894年F.O.再次负责出版事务:Consulaire verslagen en berichten gedrukt en uitgegeven op last van het Ministerie van Buitenlandse Zaken, Amsterdam,1894—1906(每年由四种语言发布的180个报告,计1000页).
1907年改为由F.O.和农业、工业和商业部每周出版:Handelsberichten which contained a special series: Economische verslagen van Nederlandsche diplomatieke en consulaire ambtenaren, Amsterdam, 1907—1937,ontinued as: Economisch Voorlichting, Amsterdam,1937—1943(每年由荷兰语出版大约20个报告,计500页).
四、近代丹麦的领事商务报告
16世纪丹麦的航运业和海外贸易十分发达,并拥有一支规模可观的舰队,丹麦成立了东印度公司,在西印度群岛和几内亚拥有殖民地。
丹麦的领事报告主要集中在:①来自官方留存的档案;②19世纪以来从外国寄来的领事档案;③大量从19世纪开始已经收录进国家档案馆的领事档案;④相关可用的复印资料。
(1)在1797—1848年间,丹麦所有关于对外贸易和航运的事务都由贸易部负责,1848年以后有关领事事务的协会附属于外交部部门之下,直到1866年才作为外交部中的一个独立部门运转。该行政机构负责丹麦领事的任命,特殊问题的信件,政策制定,海洋通行证的发行,以及其他相关事务,该部门同样也处理领事报告事宜。
(2)丹麦领事报告在19世纪已经被分成两组,并且放置在相应的档案中。第一组领事报告通常是按季度报告商业情况、运费率、物价、当地的统计和一般的新闻,甚至从报纸上裁减的部分也被寄到了哥本哈根,这些领事报告的质量参差不齐,这与时期、地区和领事关注度有关。在19世纪下半叶这些报告被提交给在哥本哈根的商业协会,表明这些资料更加注重实用性而非行政目的。第二组领事报告的特征更加具有统一性,由船舶清单组成,一直延续到18世纪中叶并且直到1904年。丹麦政府规定所有在海外行驶,悬挂丹麦国旗的船舶,必须向当地的丹麦领事报告,领事方面也必须按季度或年度,向丹麦政府提供船舶到达和离开的清单。从1905年开始,提供这些清单的义务转移到船舶所有者身上。领事的船舶清单样式有所不同,但大部分都会提及船长、船籍港、目的港、所载货物、船只的大小(1867年前在商业清单中注明,1867后以吨注明)。需要关注的是这些清单开始只包括属于丹麦王室的所有船只,挪威人的船舶直到1814年才被包括进来,来自公国(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的船舶直到1864年才被包括进来,从那以后直到1920年,丹麦王国境内的所有船舶才全部包括进来。
(3)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各地的丹麦领事馆寄向丹麦国家档案馆的资料中包含大量18至19世纪的增补性资料,它们包含大多数的信件,但也有一些船舶的登记表、通行证、行驶执照等,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资料可以填补一定的空白,并且检验那些19世纪寄送到哥本哈根的清单和报告。
(4)领事报告一般是政府因行政目的而制作的,但同时具有较高新闻价值。在19世纪的上半叶,一部分领事报告出版在政府所属的期刊上,如船舶信息、运费率、丹麦和挪威的出口商品的价格,当地货币的利率等,并被翻译成丹麦文,原稿通常是法语或者德语。实际上出版的只是领事报告中的一小部分信息,尽管这些期刊的信息都源于领事报告,但这些报告的资料价值肯定不如原始档案。从1888年开始,领事报告由哥本哈根商业协会汇编成年度出版物编辑出版。
1849年以前,丹麦议会没有像英国议会一样去建立一个统一的“英国议会文件”的传统。丹麦领事报告的原始资料大部分都存入档案并且至今保存完好,但是,很少有人关注并且利用它。
五、近代瑞典的领事商务报告
在16世纪的几次战争中瑞典先后打败了丹麦、波兰的军队,17世纪瑞典成为称霸欧洲北部的强国。18世纪初开始衰落,丧失了大部分海外领地。
瑞典贸易委员会成立于1651年,第一任秘书长是约翰·莱辛(Johan Risingh,1617—22年),之后成为瑞典殖民地的指挥官。贸易委员会的档案中保存着许多有关对外贸易状况的调查报告,约翰·莱辛的报告就是其中最早的一份。
从一开始,贸易委员会的任务就是调查如何拓展瑞典同外国之间的贸易,在与瑞典贸易具有前景的海外城市设置领事馆。17世纪,瑞典贸易委员会先后在莫斯科、诺夫哥罗德、赫尔辛格、阿姆斯特丹、汉堡、但泽以及里斯本和普列斯科夫设置了领事馆。1729年瑞典在赫尔辛格、伦敦(从1722年开始)、波尔多、里昂、加的斯和汉堡等地任命了领事。1729年,瑞典在北非的阿尔及尔任命了领事。
在北方大战结束后,瑞典政府对领事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改革。以斯德哥尔摩商人协会为代表的瑞典商人,在18世纪的许多场合对任何扩大领事服务的行为都表现出了抵触,认为扩大领事服务的行为会增加对外贸易的经济负担。尽管如此,在古斯塔夫斯时代,领事服务仍然是扩大了。1815年至1850年间,瑞典在海外新设了33个领事馆。1914年,瑞典领事馆遍布海外150个港口。1793年1月31日,瑞典颁布了第一个领事条例,随后分别于1830年3月9日、1858年4月20日及1886年11月4日颁布了新的领事条例。
1830年颁布的领事条例规定,瑞典驻外领事馆的职责包括:①一年两次将现行价格发送到贸易部;②通知贸易委员会有关海外各国贸易法律和法规的变动;③报告贸易的各种变化,包括生产量、收获量、政治事件,或者是新的机构和新的发明等;④报送船舶清单,所有瑞典和挪威的进出港口的船只;⑤报送有关瑞典和挪威贸易的年度报告。
根据1793年的规定,瑞典领事每年必须报告四次“对海外贸易方有益和值得注意的情况”。在此之前很久,许多驻外领事都定期提交这类报告。早期驻外领事的信件中还附有现在驻在港的经济状况、商业法规和船运清单的详细资料。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驻外领事的各类报告在内容、范围和质量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瑞典贸易委员会的主要档案中,有一系列“来自领事和部长的信件”,其中包括1908年以前的489份信件。主要是来自汉堡1730年至1907年(22卷)、哥本哈根1788年至1906年(30卷)和伦敦1730年至1906年(77卷)。在贸易委员会的档案中,在主档案馆的“副领事通讯”和统计司的档案(领事报告1881年至1903年)中也有驻外领事们的信件。1817年至1890年间驻外领事发回的运货清单被归档在贸易委员会会计司的档案中,1890年以后的运货清单则可以在统计司的档案中找到。领事的信件也保存在瑞典国家档案局的外交文件中。此外,挪威商务部的档案中应该也有购物清单和领事的信件。自1858年起领事报告的摘录发表在商务及航运委员会的年度报告中。
六、近代美国的领事商务报告
美国建国后的数十年内,领事的功能主要是保护美国的商业利益和海外公民,对领事的经济调查作用还没有引起充分重视。1790年,美国驻海外各国领事馆数量为6个,1820年增加到70个,到19世纪中叶增加到184个。在此过程中,随着美国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海外贸易急剧扩大,美国政府对驻外领事从事海外经济调查的关注度也日益上升。从1856年开始,美国政府正式以法令的形式规定驻外领事馆必须每年发回领事报告,这些贸易年报最终汇编成《合众国贸易关系》(Commercial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向社会公开发行,直到1914年为止。这些年度报告内容质量虽然参差不齐,但主要包括当地经济、社会概况,特别是进出口贸易、交通状况等。19世纪50年代,特别是70年代之后,领事报告主要用以指导缺乏大型出口部门和海外代理的中小型制造企业。
由于美国政府对推进海外贸易抱有越来越浓厚的兴趣,从1880年开始,除贸易年报之外,另外还同时发行了月报,这种做法一直持续到1910年为止。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外经济情报的收集,从1890年开始,美国政府又出版了《特别报告》,这类报告一般是接受政府或企业特定的调查课题,例如:“来自欧洲的移民”“美洲、亚洲、非洲、澳洲和玻利尼西亚的劳动者”等。有一段时间,作为月度系列报告的一部分出版,19世纪90年代初期作为单行本出版。
19世纪末期,随着国际贸易竞争日趋激烈,驻外领事的经济调查作用日益显现,美国的驻外领事馆数量大幅增加,1880年为252个,1900年为291个,1921年达到314个。同时,驻海外各地领事馆发回的调查报告数量也大幅增加。从1898年开始,美国政府出版了《日刊领事报告》,体例与月报基本相同,直到1921年改版为《周刊领事报告》为止。
1903年,新成立的商业与劳动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 and Labor)负责领事报告的发行工作,并很快向海外各地派遣了自己的“特别代理人”(special agents)。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的海外经济情报活动更趋活跃。1918年,又继续在柏林、伦敦、巴黎、北京、东京、里昂等重要城市设置了商务官,和驻外领事一样商务官也提交了大量非常有价值的调查报告。从当时的情况来看,美国驻海外领事馆的数量和情报收集能力已经超过了英国和法国。
20世纪初期,美国政府着手对领事服务体系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改革。由于美国政府没有办法确保领事报告传递的保密性,而不像一些主要的欧洲国家,因此,美国政府开始拒绝出版更重要、更紧要的领事报告,而是直接发送给相关企业,这种变化出现在1906年前后。1912年,政府终于建立了美国商会,就在此前的1910年政府停止了领事报告月报的发行,此后的1914年政府停止了年报的发行。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美国驻华领事商务报告资料已经陆续在国内出版,使得美国驻华领事商务报告的利用状况大为改善。这些资料内容十分广泛,涉及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外交等方方面面,对于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史、中外关系史研究领域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七、近代德国的领事商务报告
在德国走向统一之前,德意志各个邦国有着各自的领事制度,1867年北德意志联邦成立,领事制度逐步趋于一体化。1867年7月1日,颁布了北德意志联邦宪法,在第4条9项中对北德意志联邦领事制度作了明确规范,规定驻外领事必须呈报当地贸易、交通和运输等相关情报,并对境外德国公民以合法的援助、授权文件、合法性、出生、婚姻和死亡登记、遗嘱、航运及海事法律事务。
以此为基础,1867年12月3日,北德意志联邦首次任命了驻外领事,并在埃及、士麦那(土耳其港湾城市)、波斯尼亚、日本、莫斯科等地设置了领事馆。1879年,联邦政府意识到领事的重要作用,在海外各地增设领事馆,以前各邦国的领事馆相继关闭。1870年,南德意志联邦加入,1871年德意志帝国成立,原来北德意志联邦宪法中有关领事的法令成为新成立的帝国法令。为了增强国家实力,新政府非常注重海外市场的扩张。1871年6月,德意志帝国开始任命驻外领事,到1887年,德国已经在海外开设了652个领事馆,其中76个为职业领事馆,576个为名誉领事馆,职业领事馆中的19个为总领事馆,51个为领事馆,6个为副领事馆。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海外领事馆数量的快速增长,到19世纪末期德国的海外领事馆数量和规模远远超过了老牌帝国英国。
德国驻外领事发回的贸易报告绝大部分已被纳入外交部的商业或法律部门的文件中。现在德国外交部档案中,1867年至1920年的领事报告数量较少,目前保存在位于波兹坦的国家中央档案馆,大部分是1920年至1945年的领事报告,目前这些文件存放在波恩。然而由于受到战争的影响,这些文件在1936年前后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破损非常严重。文化部门的文件仅包括1920至1945年期间,其中大部分文件在战争中毁于战火,只有一小部分文件留有残余。
德国外交部根据学科或者活动领域建立一套备案制度。所有领事机构和外交人员就某一特定主题的报告,连同有关规定被收集到一个主题文件内,并按照一般的分类提出相应的计划。因此,在例如公共档案馆,不可能找到普通收集的领事报告。迄今为止,不同部门的主题文件里的部分领事报告已经被学者当成用来查询的政治档案,与外交报告和其他的档案材料一道,用于对待特定课题的研究工作。主题索引卡片提供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完成。即使是在官方版本中,《德国外交政策的有关文件1918—1945》(Documents relevant to German Foreign Policy,1918—1945)也已经出版了48卷。领事论文只发表于1925至1944年间。在这里使用的备案制度,因此没有单独的收集,它很可能很难建立一个独立的领事报告公布。
八、近代俄国的领事商务报告
俄国领事商务报告的出版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无规律性,驻外领事大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商业知识培训,许多调查报告的质量非常一般,直到俄国政府对海外贸易引起足够的关注,这种状况才逐步发生转变。
19世纪80年代,财务部内开始发表贸易和制造部门的报告,目前只能追踪到一本刊物《工商部信息汇编》(Sbornik svedenii po department torgovli i manufaktur〈Compendium of infonnation from the Department of Trade and Manufactures〉,ol.1,onsul skiye Doneseniya〈Consular Reports〉,Pb.,.d.1880-1?, 236 pp ),这本刊物包括了财政部设在伦敦、巴黎和柏林的办事处以及在德国、英国、奥地利、瑞典和丹麦的领事馆有关1877—1880年间和俄罗斯的贸易报告,其中大部分的报告是来自德国。
1898年,外交部开始更加系统地出版驻外领事发回的报告《领事报告汇编》(Sbornik konsul skikh donesenii),这是一部汇集大量领事报告,每年约500多页的年鉴,直到1910年为止。多数报告内容非常简短,但信息量较大,有一些比较实质的和有价值的研究。这些报告内容与俄国对外贸易相关的似乎只占15%左右,其中一半以上是免费配送给政府机构和官员,分发给个人的数量是非常有限的,几乎没有超过50份。
1905年革命后,俄国政府为了更多地鼓励民间工商业者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制成品。一个独立的贸易和工业部(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于1912年成立,并在许多重要的海外地点开设办事处(伦敦、巴黎、柏林、维也纳、法兰克福、汉堡、鹿特丹、热亚那、马赛、索菲亚、君士坦丁堡、德黑兰、上海、库伦和哈尔滨)。外事部的改革于1910年开始,部分目的是为了提供更有效的服务以适应海外对于经济和商业的需求,并为俄罗斯的经济需求提供拥有合格人才和信息的领事服务,以开展这项任务。
1912年至1916年,俄国贸易和工业部负责领事贸易报告的发行工作,将驻外领事发回的报告汇编成《俄罗斯帝国驻外领事工商业报告》(Donesenii imperatorskikh rossiiskikh konsul skikh predstavitelei za granitseipo torgovo-promyshlennym voprosam SPB 1912—1916),共有61个问题(每年4至17个),每一个包括一些根据国家分组的报告。这些报告的内容与那些由外交部早些时候发表的外交事务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撰写内容更加明确地反映了俄罗斯的商业利益,这些报告几乎都是与俄罗斯的对外贸易直接有关的。另外,15个独立的领事报告由苏维埃临时政府在1917年发表,这些关于1915年的报告几乎完全是关注俄罗斯与中国东北、蒙古和新疆的贸易。一些报道也于1912—1916年发表在《外交部新闻》(lzvestia Ministerstva lnostrannykh Del)。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俄国政府每年大致收到一千多份驻外领事发回的报告,其中伦敦领事馆数量最多,每年达到137至163份。
九、近代日本的领事商务报告
后发资本主义国家日本是目前所知的东亚国家中唯一公开、持续地发行过领事商务报告的国家。日本领事报告的定期、系统发行是始于1882年7月由日本外务省记录局负责编纂的《通商汇编》(1882年7月至1886年12月)。此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日本领事报告经历了《通商报告》(1886年12月至1893年12月)、《通商汇纂》(1894年2月至1913年3月)、《通商公报》(1913年4月至1924年12月)、《日刊海外商报》(1925年1月至1928年3月)、《周刊海外经济事情》《海外经济事情》《外务省通商日报》(1928年4月至1943年10月)的刊名变化。在出版体制、发行频度、揭载内容等方面也多有变化。
《通商汇编》最初两期为年刊,形式和内容均比较简单。为更加迅速地刊登来自各地的领事报告,1886年12月,《通商汇编》改版成旬刊的《通商报告》继续发行。从1886年12月18日的第1号开始,至1889年12月18日的第131号为止。甲午战争爆发前夕,日本对华贸易急速扩大,领事报告数量也大幅增加,为此领事报告在编纂体制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首先在发行体制上,最初是每月发行一册的月刊,1894年12月9日第1号发行,由外务省通商局第一课负责编纂和发行。1900年开始每月4至6号,还不时辅以“附录”“临时增刊”等形式发行,到1903年3月26日共发行了258号。1913年4月4日,《通商汇纂》改称《通商公报》继续刊行。每周2期(星期一、四)出版,每年约105期,由外务省通商局编纂。《通商公报》每周2期发行之外,另发行临时增刊,实际每月8~9次。从1920年10月4日第769号开始,改由帝国地方行政学会发行,发行内容基本保持不变,1924(大正13年)年12月第1228号出版后废刊。1925年1月,《通商公报》与其他杂志《商报》合并为《日刊海外商报》,由外务省通商局编纂,帝国地方行政学会发行,刊物持续到1928年3月,历时3年零3个月。1928年4月,《日刊海外商报》改名《周刊海外经济事情》发行,由外务省通商局编纂。1934年末被迫改为半月刊发行,另外发行新的日刊《外务省通商局日报》。随着太平洋战争的扩大,日本经济恶化,1943年10月,外务省通商局撤废,《海外经济事情》停刊。
与欧美国家的领事贸易报告相比,日本领事商务报告具有独特的意义。
首先,日本对中国的关注程度非常高。英国于1824年就已经在海外设置了107个领事馆,德国于1887年在海外设置了76个职业领事馆,美国于1921年在海外设置了314个领事馆。但是欧美国家在中国设置的领事馆数量占到很少的比例。日本虽然在1870年才在中国上海设立了临时领事馆,但是扩张速度特别迅速,领事馆不仅遍布中国沿海、沿江主要开港口岸,还深入成都、昆明等内陆地区,构建起一个完整、庞大、系统的领事馆网络。根据1936年的统计显示:英国在中国设置了18个领事馆,美国和法国分别是15个,德国只有8个,而日本在中国却设有55个领事馆。这充分说明了日本的对外经济扩张和关注重点在于中国,在中国设立的领事馆数量要远远多于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足以证明日本领事商务报告中有关中国报告的翔实程度和重要史料价值。
其次,日本领事商务报告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日本借鉴和吸收了欧美国家领事商务报告制度的优点,结合本国特色,形成了具有日本特色的领事商务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不仅包括中国的商业和对外贸易,而且涉及货币金融、工业、农业、矿业、水产、交通、关税、移民,乃至社会习俗、政治、军事等方方面面。报告形式上除年报、月报等定期报告之外,还辅以大量的临时报告,随时报告中国的各类情况。这些资料是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中日经济关系史研究不可多得的一份珍贵史料。
最后,日本领事商务报告史料价值的独特性。日本与中国同为东亚国家,历史上又曾经长期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在语言、思想、社会风俗、生活习惯、行为规范等方面有诸多相近之处。由于文化的相近性,日本领事在中国开展田野调查或文献查阅过程中,相比欧美国家的驻华领事而言更加方便,而且对中国社会经济现象的理解可能更加准确、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