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交叉检验(二)
尽管慕容霜还没真正独立实地考察过客户,但是关于考察客户的纸质案例已经看过不少,而且也研习了好几遍。之前需要考察生意贷客户时都得麻烦其他老同事帮忙,自从发生了那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后,慕容霜决定亲自上阵,就算是“依葫芦画瓢”也总比依赖别人强,因为她希望快速地成长起来。
这天上午,慕容霜和另外一位比她晚进PH的新同事一起出发去考察一位经营电子产品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客户林某。在现场调查的时候,慕容霜很快就发现了好几个疑点:首先,在《企业通讯录》上,借款人林某显示在第二位,第一位显示的是付某,而且在企业财务结算表上签字的人是付某而非林某,由此推测,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很有可能是付某。另外,通过对比出货单和进账流水的金额不符,前者明显大于后者,且单据崭新整齐,所以可推断存在造假的可能。接着,慕容霜要求客户林某提供《员工工资表》做进一步的了解,但林某有些闪烁其词,甚至推诿,慕容霜再三要求,借款人林某才勉强提供。通过用提成工资除以提成点数得出的销售额与《销售报表》不符,这又让慕容霜对这个客户打了个“负分”。
通过查看客户企业最近一年的对公流水,慕容霜发现对公流水里频繁有付某的进账记录,细看后可见客户林某每次用对公账号给供货商付款之前,对公账号都会收到一笔付某以私人账号转入的资金且这笔资金的金额与需要支付给供货商的金额一样。
慕容霜在出发之前就查看了客户企业的工商信息,一切显示正常。从客户处回来后,慕容霜萌生了查询客户林某配偶的工商信息,经查询发现客户林某的配偶与某家金融企业有关联且股份占比30%,剩下的70%归另外一家贸易公司所有,而这家贸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付某,因此可核实,客户林某的配偶与付某存在合伙经营生意的关系。另外,通过司法渠道查询,付某控股的那家贸易公司存在借贷诉讼案多笔,而且至今未结案。
通过以上的交叉检验可推断借款人林某不是电子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付某才是。单据造假可见客户人品不诚实,借款人林某的配偶与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付某存在合伙经营企业的关联,也就是借款人林某与付某有合伙经营的关联,而付某完全控股的贸易公司经营状况不良… …一系列的信息都显示客户存在很多的风险隐患。
“这个客户怎样?”一同事问到。
“先不着急下定论,等征信报告出来再具体看看。”慕容霜说到。
今天的征信报告查询结果出来的特别慢,慕容霜在心里不停地盼着盼着。
“霜霜,客户的征信报告出来了。”
“快帮我打印一下。”
“已经打印出来了,在复印机上,自个去取吧。”
… …
不看不知道,一看客户的征信报告,吓了慕容霜一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