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
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001年正式发布了《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ICF),ICF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种统一的、标准化的术语系统,提供在个体和人群水平上描述和评价健康的理论性框架结构,ICF分类系统从身体、个体和社会3个层面对健康状态的结果进行分类(图3-1),是基于生物-医学-社会医学模式的新的残疾与健康分类体系。
2007年世界卫生组织又出版了《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儿童青少年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Child and Youth version,ICFCY),ICF-CY版是以ICF框架为基础,运用了当代心理学、教育学、残疾研究等的理念与方法,ICF-CY符合儿童的权益并且以国际性会议和发表文献为证据来源,这些内容包含基于儿童与青少年特点和情景的类目和子类目。
图3-1 基于ICF-CY的脑瘫评估体系
在ICF术语系统中功能被定义为对身体功能、身体结构、活动和参与3个成分的一个概括性术语。其中身体功能是指身体各系统的生理功能(包括心理功能)。身体结构是指身体的解剖部位,如器官、肢体及其组成成分。活动是指由个体执行一项任务或行动,代表了功能的个体方面。而参与是指投入到一种生活情景中,代表了功能的社会方面。ICF强调健康状况是疾病与背景性因素(环境和个人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强调活动和参与的重要性,认为活动受限和参与局限受到了生理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评估和干预应该包括ICF的各个核心要素。
目前在脑瘫儿童康复中使用的评估工具大多数依据传统康复理论框架而建立,并不完全符合ICF-CY,可以采用基于ICF-CY研发新的评估工具以及基于ICF-CY确定原有常规评估工具的内容效度等方法,对儿童康复评估体系进行重新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