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及其研究方法
历史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的重要原则。然而,这一观点却受到一些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异议。例如,法国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路易·阿尔都塞就曾断言,“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反历史主义”。在他看来,历史主义是黑格尔建构其哲学体系的方法,当马克思形成自己的哲学立场后,已经完全抛弃了这一原则;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研究,所采取的是结构分析方法,而与历史分析方法无涉。这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有关马克思主义历史主义的问题。
一、马克思对黑格尔历史主义的批判继承
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源之一,其中包括历史主义的原则。但马克思不是简单地因袭黑格尔的历史主义,而是加以批判地继承。
黑格尔历史主义的特点集中体现在历史时代性这一概念上。他把“历史时代”规定为“定在的观念”,即绝对观念在直接经验中的存在。正如阿尔都塞所分析的,黑格尔历史时代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是同质连续性;其二是同时发生性。
同质连续性是绝对观念辩证发展的连续性在现存中的反映。因此,历史时代可以被看作一个连续统一体,换言之,这一时代连续统一体体现了绝对观念发展过程的连续性。由此,整个历史科学的问题就被归结为:依据相应于前后跟随的辩证总体连续的阶段来精确划分这一时代连续体,绝对观念就存在于被划分的一系列历史阶段中。而既然历史时代是绝对观念发展连续性的体现,那么不言而喻,历史的任何时期都是表现同一本质的,整个历史也就可视为一部同质的历史。
同质连续性是从纵向角度而言的时代特性。如果从横向角度来看,黑格尔的历史时代性则表现为同时代性,即历史现时性范畴。在黑格尔的历史存在结构中,整体的所有要素总是共同存在于同一个时代,共同存在于同一个现时,相互之间处于一种直接的关系中,并且表现同一个“本质切面”。换句话说,黑格尔的社会总体的历史存在结构有一个“本质切面”,而整体的所有要素都是这一“本质切面”的直接表现,从而整体的各个部分相对于“本质切面”完全是等价的,总体的各个部分都是“总体的部分”。每一部分都表现另一部分,每一部分又都表现它们所属的社会总体。在黑格尔那里,这一“本质切面”也就是他所设立的超然的、绝对的理性精神。由此,社会形态的统一性也就在于:把社会整体的各种实践都看作绝对观念的表现,看作精神本质的简单现象,而观念以“本质切面”的身份存在于所有这些组成部分中。这样,历史现时性的社会结构的同质性问题也就轻而易举地解决了。而这种同质性恰好构成了历史时代性另一基本特征可能的条件。这就是阿尔都塞对黑格尔的历史时代性概念所做的解剖。依据他的分析,所谓历史主义也就是:把历史理解为在纵向上的同质连续过程和在横向空间上各要素共同出现的同质性的统一,而后者是前者可能的前提。
这种同时发生性和同质连续性的历史解释模式根源于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本体论方法。黑格尔为历史设定了一个超然的精神本质,即绝对的理性精神,而把人类历史看作绝对观念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工具。这样,黑格尔不得不走上一条通向死胡同的道路。那就是:“世界精神”作为一个简单原始的内在本原穿过一切历史时代,一切民族,同时在特定时代上穿过历史具体生活的一切方面,“它在世界存在的各种现象中,显示了它这种单一和同一的本性”。黑格尔这种历史观的消极后果是不言而喻的:既然历史发展是同质的过程,那么毫无疑义,历史的始发点和终止点在实质上是等价的,区别仅仅在于,起点和终点在形式上由潜在到展开,由自在到自为。因此,历史的目的是预先规定好的,整个历史表现为向这一预定的目的按部就班地行进的过程。与此同时,黑格尔通过把历史还原为逻辑,将时代上不可逆的开放历史进程看作只是纯粹逻辑概念的内在展开,从而在实际上不仅取消了历史时代,而且也封闭了历史的发展。结果,黑格尔从历史主义出发,却归宿于非历史主义。
不过,尽管黑格尔的历史时代性概念损害了历史主义方法,但马克思并没有像阿尔都塞所断言的那样把它完全抛弃,而是批判地继承了其“合理内核”。首先,黑格尔不是把历史看作纷然杂陈、毫无秩序的堆积,而是把它们看作受规律支配的有序过程,并力图揭示这些规律的内容;其次,黑格尔把历史过程看作“发展”与“具体性”的统一,亦即把历史理解为具体性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运动,即“各种不同的规定和统一”的上升运动;最后,在黑格尔看来,这种上升运动,以“扬弃”为中介,前后相随的“阶段”具有连贯性和继承性。总之,“他是第一个想证明历史中有一种发展、有一种内在联系的人”。
所有这些历史主义的精辟见解,无疑都为马克思所吸收。我们可以从马克思所肯定的考夫曼对《资本论》的评论中看出这一点。第一,“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作受一定规律支配的自然史过程”。所有的社会现象都处于变化之中,这种变化的质变形式就是发展,社会形态的发展就是“一定社会有机体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以及为另一更高的有机体所代替”的上升过程,前后相随的社会体系之间具有连贯性、承继性。第二,所有社会现象的变化发展都服从于客观规律的支配。在马克思看来,“最重要的是这些现象变化的规律,这些现象发展的规律,即它们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由一种联系秩序过渡到另一种联系秩序的规律”。第三,发展导致相对稳定的阶段。这一具有完成形态和处于一定时期内的各种社会现象,由于特定规律的支配彼此之间处于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之中,而“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一旦生活经过了一定的发展时期,由一定阶段进入另一阶段时,它就开始受另外的规律支配”。第四,在马克思那里,动态的研究优于静态的研究。他更为关心揭示历史运动的科学规律,而“一发现了这个规律,就详细地来考察这个规律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后果”,以便揭示“他所研究的那些现象的规律”。可见,静态结构的剖析是以动态过程的研究为前提的。
但另一方面,由于马克思摒弃了黑格尔的绝对本体,马克思的历史主义又同黑格尔的历史主义有着根本的区别。表现在关于历史时代的特性上,一方面,马克思理解的社会形态,依然具有“同时代性”的特征,但马克思绝没有为这一社会存在形态设立一个类似黑格尔的“本质切面”。在马克思所揭示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中,生产关系不是生产力的简单现象,上层建筑也不是经济基础的简单现象。依照马克思的观点,一个社会形态的本质就反映在其各组成部分有机必然的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组成部分有资格充当“本质切面”的角色,而视别的部分为“本质切面”的简单现象。可见,马克思虽然承认“同时代性”,承认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体系内部各层次共同体现一个本质,但他却与黑格尔的时代特征迥然不同。另一方面,马克思彻底摒弃了黑格尔历史时代“同质连续性”的特征,他不是把历史理解为在一成不变的同质基础上逐渐累积的平稳增长过程,而是理解为有机地从一个社会形态整体过渡到另一个接踵而起的、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整体的过程,前后相衔的历史阶段通过“扬弃”的纽结而相互联系。任何一个整体都是通过否定先前的整体,又用它的“破片”来建造自己而产生的。这样一来,在黑格尔那里所见到的不同社会存在结构之间的同质性就彻底地消失了。历史的连续性在于后一个社会形态对前一个社会形态的“扬弃”,而不同的社会形态又各具自己特有的内在本质。这样,历史就不再是自成起结的封闭圆圈,不再具有单一的含义和硬性规定性,而是一个具有丰富内容的开放性动程,它永远不会在某一点上终结自身的发展。与此同时,在黑格尔那里具有的神学目的论的色彩也被彻底清除了。
二、结构分析与历史分析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主义历史主义决定了马克思对人类社会研究所采取的方法既不是单纯的动态历史分析,更不是像结构主义者所声称的那样只是一种没有历史向度的结构分析,而是二者的辩证统一。这两种表面上看似矛盾的研究方法,实际上都是马克思历史主义不可或缺的有机构成部分。因为无论是动态历史研究还是结构系统分析都反映现实社会某些十分确定的方面、规定和特征。要构思社会整体的完整画面,就必须把该整体的结构方面的规定和特征同该整体的历史过程方面的规定和特征综合在一起。任何把这两种方法割裂开来或加以绝对化的做法都会导致片面的观点。事实上,仅就对现实进行历史过程的研究或静态结构的研究,都不是马克思的首创。在马克思以前,卢梭等人已经站在历史的角度鸟瞰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而斯密、李嘉图等人则已应用结构分析去解剖资本主义社会机体内在生理机制。不幸的是,动态历史的研究与结构系统的分析,在他们那里是互相割裂的,前者缺乏结构系统的分析,后者则缺乏动态历史的考察。其结果,他们反映出来的现实画面或者是线型的,或者是平面型的,二者都不能给人以活生生的立体感。只有马克思才真正把两种互补的方法结合在一起,使之成为分析社会现象的唯一科学的方法。仔细阅读马克思的著作,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在他那里,动态历史的分析中介有相对静态结构的分析,同样,相对静态结构的解剖中也介有动态历史的分析,二者实质上融合一体,并无截然分明的界限。这是基于这样一个根据,即:在马克思看来,支配现实动态历史过程与支配现实相对静态系统体系的规律并不是截然分离,以至于可以把一些规律看作仅仅是动态历史的规律,而把另一些规律看作仅仅是相对静态系统体系的规律。而是,支配现实的动态历史的规律与支配现实的相对静态状况的规律实质上是同一些规律,只是从研究角度的不同才把它们相应地区分为支配动态历史的规律和支配相对静态状况的规律,这也就导致了产生相对区分的两种方法的必要性。
在两种相对区分的方法中,以动态历史研究为出发点,相对静止状态的分析则以前者为前提,这是马克思历史主义的内在要求。从马克思的观点看来,对真实历史进行结构解剖是一种必要然而又是有局限性的方法,而历史动态的分析才是研究社会构成的一种更为根本的方法。
之所以以动态历史分析为出发点,是因为任何一个相对静态的社会结构体系,总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形成的。在这一点上,维柯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他说,结构性正是在历时过程中形成的,“历史领域的结构和形式就发现于变化的秩序之中”。依据马克思的社会结构概念,一个社会体系是由各层次有机构成的历史完整性和特殊性以及它们的历史进程和前景构成的。因此,任何把社会结构完全静止化或绝对化的做法都是形而上学的。要解剖一个社会形态,理解该社会横截面上的各种组成要素以及由这些要素有机构成的整体,唯有把它们放到历史过程的长河中加以考察方有可能。R. L.海尔布隆纳在《赞成与反对》一书中说过一段颇有见地的话:因此,研究历史就成了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的入场阶梯,这不仅仅是要回顾资本主义从以前的社会中产生出来的过程,而是要开辟一个视野。没有这种视野,我们便不能理解资本主义是什么。也正如列宁所言,“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例如,任何经济范畴,总是出现于历史过程的特定时期,不同的只是,或存在长久些,或存在短暂些,或只出现于某一历史时期,或持续出现在若干历史时期,并且同一范畴在不同的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不尽相同。某一特定社会体系里处于支配地位的范畴,在另一特定体系则往往处于被支配地位,而原来处于从属地位的范畴则可能上升为支配地位。所有这些范畴,都必须从历史的视角着眼,从这些范畴所处的具体时代、环境中考察它们,才能科学地确定它们的性质、功能和作用以及相互之间错综复杂的中介、联系,否则就难免犯不合时代的错误。正如黑格尔指出的那样:把木乃伊带到活人里面去是不能在那里支持很久的。同样,把现有的理论带到古人面前来评判,也会犯摹古的错误,两者都会导致荒谬。
另一方面,动态历史的研究也有赖于结构的解剖。这是由于,当我们说到历史发展时,决不是某种无形的东西在发展,而是具有内部结构和组织的整体在发展,即总是社会的结构、组织、内部的和外部的相互联系发生改变。因此,要理解社会形态的变化,理解一种社会体系向另一种社会体系的过渡,就必须仔细分析横截面上各成分互相联结、互相依存和互相制约的关系,解剖社会体系的内在生理组织。正如不能只有结构分析而没有历史过程考察一样,也不能只有历史过程考察而没有结构解剖。二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马克思对古典经济学家非历史主义的批判以及对蒲鲁东的伪历史主义的批判,充分反映了上述历史主义研究方法。在古典经济学家把经济范畴固定化、静止化、永恒化的背后,是把资本主义社会看作永恒不变的自然次序的观点,这与马克思的历史主义是格格不入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伟大功绩是发现价值理论,开创了政治经济学研究中的内在方法,因而有可能根据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探索整个资产阶级经济制度的隐蔽结构,研究它的内部联系和生理过程。然而,所有古典经济学家都未能把这一方法贯彻到底。这除了受经验主义方法的影响之外,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便是他们的非历史主义观点。无论斯密和李嘉图都把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及其范畴看成天然合理的、固定不变的,而不是在历史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各种不同的财富形式和经济范畴就只是相互并列,而不是相互从属的。当马克思接受劳动价值理论并把它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时,他就同时发现了古典经济学家的非历史主义的局限性。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雇佣劳动或是资本,都不可能是永恒不变的,而是历史的暂时的。然而,把历史主义原则引进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其意义决不止于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看作历史上易逝的、过渡的,更重要的是它必定会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上引起一场深刻的革命。因为摆在马克思面前的任务已经不是像古典经济学家那样仅仅把资本主义生产形式表述为规律和范畴,从而表明它比封建制度更优越。对马克思来说,最重要的是要揭示各种资产阶级经济现象变化的规律,探明这些现象的发展规律,即它们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由一种联系秩序发展为另一种联系秩序的规律。他必须通过准确的科学研究来阐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各种经济关系或经济范畴的内在必然联系,从而证明由于这种内在的必然性和相互作用,它将不可避免地过渡到另一种更高的生产方式。为此就不仅要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运用历史主义的发展原则,而且要以此为基础制定完整的科学方法论。由此可见,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范畴加以历史化是服从历史主义原则的。
同时,马克思也批判了蒲鲁东撇开结构分析的伪历史主义。在马克思看来,蒲鲁东的错误并不在于他试图采用历史主义方法,而在于他采取唯心主义立场而导致的逻辑公式主义。他虽然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经济现象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但却不懂得如何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去揭示它们的内在联系,而是拙劣地模仿黑格尔人为地编织了一个所谓“经济矛盾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他把互不相干的各种经济现象拼凑成相生相克的经济范畴序列,并断言现实历史的发展就是按照这些经济范畴的顺序进行的。从而蒲鲁东实际上也重蹈了黑格尔双重还原的覆辙:将结构还原为历史,进而再将历史还原为逻辑,视现实为睡在“人类的无人身的理性”怀抱里的逻辑范畴的化身,以致他本想说明历史,但却不得不否定历史。
三、马克思历史主义发生学方法的意义
历史动态分析是研究社会构成的一种更为根本的方法这一观点,还涉及如何看待卢卡奇所称的“发生学方法”。虽然马克思否定了黑格尔的绝对本体,因此也消除了历史目的论的色彩,但马克思并没有否定体现历史主义的“发生学方法”的效用。相反,马克思对一系列社会现象的科学说明,甚至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本身的建立,都贯彻了历史主义发生学方法。
在马克思以前,历史领域的解释一直为唯心主义所占据。即使是像费尔巴哈这样的唯物主义者,也只是“半截子的唯物主义者”,无法对历史做出科学的解释。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他不能运用历史主义发生学方法寻找到历史的真正源头,而只能借助于抽象的人的本质来解释历史。与此相反,马克思则依据历史主义发生学原则,一步一步追寻到人类历史的源头,揭示出支配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使历史观破天荒地第一次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之上。
马克思首先确认社会存在的生物学基础。因为没有这个基础,就谈不上整个社会存在。人类社会永远以自然为基础,永远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虽然马克思谈到社会愈发展,自然的限制就愈退却,或者说,社会中的自然因素的作用就愈小,但无论如何,社会的发展都绝对不会从根本上取消自然界的基础地位,自然界对于社会来说永远具有优先性。
但自然界却不是社会存在的本体,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劳动才是人类历史的真正源头。因为正是劳动,使人最终摆脱了动物界,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详尽地揭示了这一点。人与动物之间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动物只能通过改变自身的存在来适应自然界,而人则通过改造外部自然的活动来满足自身的需要。这种改造外部自然的活动就是劳动。
劳动不仅在人类形成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而且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劳动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具有根本意义。因为人首先要吃、喝、穿、住,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活动。而要满足这些需要,就必须进行生产即劳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源地就存在于“粗糙的”物质生产中。这也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出发点。马克思说过,哪里有生产,哪里就有历史。恩格斯也指出:历史中决定性的因素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生产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也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前者是生产力,后者是生产关系,二者不可分离。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人们为了进行生产,必须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否则生产就无法进行。马克思集中研究的是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生产力)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关系)以及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为了要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就首先要研究生产的发展史,而要研究生产的发展史,就必须研究这三种关系的发展史,首先是人对自然的关系即生产力的发展史,其次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生产关系的发展史,最后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的历史。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引出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从而揭示整个社会的基本内容和结构,这既是历史的,也是合乎逻辑的。由此可见,历史唯物主义正是从历史的发源地来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的。从而可以说,历史唯物主义正是在彻底贯彻历史主义原则特别是发生学方法的基础上形成的。
同样,马克思对一系列社会现象的本质的揭示也贯彻了历史主义发生学方法。对异化的解释就是突出的一例。异化是资本主义社会最普遍的现象之一。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对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会发生异化现象?人和自己的创造物相异化,人和自己的本质相异化以及人与人之间相异化究竟是如何发生的?从资本主义社会现实角度来看,异化是在私有制的基础产生的。但私有制、私有财产本身就是人的本质异化的结果。那么导致人的本质自我异化、自我分裂的原因是什么?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没有获得最终的答案。在马克思看来,把私有制看成异化劳动的根源,还是把异化劳动看作私有制的根源,这两者是互为表里的。但马克思似乎更倾向于后者。他指出:“我们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外化劳动对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问题,就已经为解决这一任务得到了许多东西。”这一思路使马克思最终寻找到答案,即从社会生产实践中去寻找异化产生的最终原因,而不再仅仅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角度去寻找答案。如果说私有制是造成异化的原因,那么,私有制及其造成的人与自己的本质相分裂并不是一种永恒的现象,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特别是物质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物质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又为物化和异化的消除和扬弃准备了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着重研究了商品生产的历史起源,直到货币从一般商品中分离出来与人相独立,变成一种物化的社会力量。这样一来,社会关系就不是作为无形的东西与单个人相对立,而是作为有形的东西即“物”与人相对立。在物与物交换中,生产的社会关系还多多少少表现为当事人的意志关系,还没有在物的形式上固定下来,还没有固定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只是到有了货币,才把这种关系在物的形式上固定下来。对从货币的产生到资本出现的整个过程,马克思都做了非常精细的研究,从而彻底揭示了物化和异化发生、发展的谜底。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进而批判了在人们头脑中普遍存在着的,尤其是在庸俗经济学家中间广泛流行的拜物教意识,这种意识颠倒了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掩盖了在物的假象背后的人和人之间的真实关系。
对诸如价值这样一些属于高级阶段的精神生活现象,马克思也运用历史主义发生学的方法加以科学的解释。在马克思以前,价值问题大多是从先验的角度而不是历史的角度去考察的。这在康德那里最为典型。在康德的先验哲学体系中,价值问题就是一个被先验地设定的问题,是完全撇开历史主义发生学的根据和历史过程来讲的。他从不考虑“绝对命令”和“道德律”的由来,从而也就切断了价值与存在、道德与实际生活之间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因而自然得不到积极的成果。
马克思在价值问题上对前人的超越就在于从历史主义的观点考察价值范畴的起源,从而真正揭示出价值范畴在人类生活中的意义。在这方面,卢卡奇的论述极富启迪性。卢卡奇认为,考察价值问题,必须根据历史主义的发生学的方法,从对劳动的基本结构的分析做起。他认为,劳动作为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是一种目的论的设定。人与动物不同,他必须通过对自然界的改造来满足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因此,表现在劳动中,价值观念一开始就是和“有用”即需要的满足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类价值马克思称为“使用价值”。它包括供人们直接消费的生活资料和供人们进行消费资料生产的生产资料等等。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价值形态。对这一类价值的判断标准就是“好”的或是“坏”的。但是劳动不仅限于设定目的,更重要的还在于实施和实现已经设定的目的。为了实现劳动目的,人在劳动过程中就必然同时伴随着认识活动,即根据劳动目的的具体内容对所要改造的自然物的性质、存在条件和规律加以正确的了解、反映和把握,以便把自然因果性转变为设定的因果性,把从主体出发的目的论过程和从客体出发的因果性过程融合为统一的劳动过程。否则,劳动过程就是盲目的,劳动的目的便不能实现。这样就出现了第二类价值,即主体对劳动客体的正确反映、正确认识的价值。因为正确的认识有助于劳动目的的实现,即有助于使用价值的创造。判断这一类价值的标准就是“真的”还是“假的”。可见,人类在最初的原始形态的劳动中,就已经萌发了两种不同性质的价值判断:一种是好的还是坏的,另一种是真的还是假的。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判断都可以归结为一个范畴,即价值评判。进一步看,如果把劳动当作一个社会过程来看,它还有第三个方面,即在实现同一劳动目标的同一劳动过程中许多个人之间的协作。这种协作要求参与协作的个人具有诸如勇敢、诚实、守信、团结、忍让等精神品质,否则协作便难以奏效,劳动目的就难以实现。这样也就萌发了第三类价值。这一类价值的评判对象直接涉及劳动者的精神品质和行为方式,涉及劳动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它就超越了人和自然界的直接关系而获得了社会的意义,成为伦理精神和道德观念的萌芽,其评价标准是“善”与“恶”。这样,从最初的劳动过程中就孕育和产生了三种不同性质和类型的价值判断,它们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评判标准。可见,一切价值问题,都必须从它如何在劳动中产生出来入手,即必须遵循历史主义方法,才能真正弄清价值问题的实质和它的社会历史意义。
作者简介:黄继锋,男,1958年生,福建闽清人,现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