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本书的基本概念说明
1.5.1 政治参与的定义
在社会科学研究话语中,“参与”指公众通过表达意见,对政治、经济、管理等社会决策施加影响的相关过程和机制。所以,发生在经济领域的参与演变为参与型经济,发生在管理领域则演变为参与式管理,而在政治领域则成为参与式民主,即政治参与。国外学者Arnstein把公民政治参与定义为一种相关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权力的再分配可以使暂时被政治经济过程排斥在外的无产者,在未来加入政治经济政策制定过程”。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政治参与的概念变得更加宽泛,政治抗争等也被包括进来进而演化为合法性政治参与行为的一部分。而最为经典的定义要算亨廷顿和纳尔逊提出的“政治参与就是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
国内学者在国外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实际状况给出了各自的定义。如王浦劬认为:“政治参与是指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决策过程的行为。”该定义的特点是强调政治参与的合法性。其他的定义则未将政治参与的合法性和不合法性进行区分,如邱永文将政治参与定义为:“社会成员通过一定的方式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也有人认为:“政治参与就是公民或公民团体影响政府活动的行为。”或认为:“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定或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孙关宏和胡雨春则指出:“政治参与的主体是公民和由公民组成的团体,政治参与的客体是政府决策及与之相关的公共生活,政治参与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政治行为,政治参与的目的是影响或改变政府决策。”文晓明、王立新指出,“政治参与是既定政治系统内的社会成员为了维护和实现自身的根本利益或实现利益最大化,根据该政治系统认可的法律、程序和规范,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方式选择政治领导人、影响政治决策、监督决策实施等整个政治运行过程的政治行为”。国内有学者还指出政治参与不是公众参与,如俞可平认为,“公众参与,又称公民参与或公共参与,指的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杨雪冬认为,“公众参与是比政治参与范围更广的领域”。
以上相关定义显示,从主体来看,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进行的对政府决策或行为的影响活动,而不包括政治工作者以职业身份进行的政治活动。从客体来看,政治参与要影响的是政府的决策及活动,而不是所有的政治活动,因而不同于一般的公众参与。从参与方式来看,既包括合法的也包括不合法的政治参与。从表现形式来看,政治参与是行动,而不是心理和态度。另外,在中国当前的政治研究中,制度化及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成为一个关注的焦点。所谓制度化政治参与是指由政权所认可的并由法律及相关制度所规定的合法的参与方式。而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就是指相关制度规定之外的参与方式,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非法的,也可能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参与方式,在当前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中国,将这些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涵括在研究之内有着重要的意义。
基于以上分析,本书将政治参与定义为:普通公民或普通公民身份的主体以制度化或非制度化的方式自发或受他人策动而做出的试图影响政府决策或行为的行动。这一概念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虽然政治工作者以职业身份进行的政治活动不属于政治参与,但是当其不在工作岗位上时,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参与的政治活动则属于政治参与。第二,虽然本书不鼓励非制度化政治参与,但是由于制度化政治参与和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有着互相转化的可能,因此探索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有利于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建设。这里要明确的是,一些颠覆国家政权的行动不在本书的讨论范围里,因为它突破了影响政府决策和行动的底线。第三,政治参与是客观的活动,而非主观的政治知识、政治兴趣、政治能力、政治效能以及对政治相关性的认识。虽然它们可能与政治参与相关,但是本书只有一个因变量,就是客观活动的政治参与,其他主观成分可能是影响因变量的自变量,或者是影响因变量的中介变量和控制变量。第四,政治参与包括试图影响政府的所有活动,而不管这些活动是否产生实际效果。这是因为大多数政治参与者难以实现其目的,只有某些政治参与者能实现其目的,如果仅考虑实现目的的政治参与,则必将使政治参与的外延大大缩小,不利于实际的研究。第五,政治参与既可能是自发的,也可能是受他人策动而发生的,由于自发的和受他人策动的政治参与的动机和其他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对其区分有利于更好地研究。
1.5.2 有序政治参与
魏星河对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基本界定是:“公民在认同现有政治制度的前提下,为促进国家与社会关系良性互动、为提高政府治理公共事务的能力与绩效而进行的各种有秩序的活动,它包括各种利益表达、利益维护的行动。这种活动是依法地、理性地、自主地、适度地对公共事务或政府决策进行个人或集体意愿表达的行为。”另外,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还包括没有直接法律依据,但可能代表事物发展方向的、不会给现有政治秩序造成危害的行为。因此,从广义上说,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包括两部分行为:依法的政治参与行为和有秩序的政治参与行为。相关学者则指出,有序政治参与包括合法、秩序、理性、适度四个方面。
有序政治参与在我国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2000年10月11日,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在党的文献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议题。2001年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首次认可了民营企业主的经济和政治地位,允许他们当中的优秀分子入党。这就使民营企业主有了合法的政治参与途径。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2004年,“公众参与”一词首次出现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它要求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必须听取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党的十六大以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强调公民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参与公共政治生活,对政府管理过程施加影响。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于政治参与的途径做了更明确、具体的规定,更加突出地强调政治参与的法制化、规范化。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人民代表行驶自己的权力,因此人大体制机制上的建设,对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至关重要。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就是报告所特别强调的“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重要举措。为此,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成为本书研究的现实指向。
与有序政治参与相对应的两个概念为政治参与冷漠和无序政治参与。政治参与冷漠既是一种政治行为,即对政治参与的疏远和逃避,也是一种政治态度,即对政治生活和政治问题的漠不关心。导致公民政治参与冷漠的原因通常有两种:一是泛政治化使公民对政治反感而失去信心,认为现有的政治体制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随即对政治生活采取了一种无动于衷的态度;二是公民认为现有的政治机构能够很好地表达他们的政治意愿,及时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因而没有参加政治活动的动力。与政治参与冷漠并存的另外一种非常态政治参与是无序政治参与。无序政治参与指公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是被动的、缺乏理性的,甚至是违法的,主要表现为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围堵政府驻地、阻塞交通等群体性行为。无序政治参与还表现为消极参与和制度外参与。此外,公民参与组织化程度低,也会导致无序政治参与。独立于政府的社会组织不够发达,使得一些公民只能靠自身的力量来解决问题。一旦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这些公民往往就会采取极端的方式来引起各方注意。而我国一些政府机构习惯于“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从而将政治参与导向更加无序的状态。
在中国当下的语境中,既有制度化的有序政治参与,也有非制度化的无序政治参与。所谓制度化的有序政治参与包括:(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党内的参政议政活动;(2)执政党在非政府组织中建立党的支部,吸纳社会精英入党;(3)信访制度;(4)行政过程的政治参与,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会、开放式会议以及其他公民参与决策的活动和行为;(5)在基层社区和乡镇开展的公民选举和自治活动。而非制度化的无序政治参与包括:(1)个人接触;(2)越级上访;(3)集体上访;(4)群体性事件;(5)抗拒行为。本书的研究目的之一就是改进制度化的有序政治参与,并促使非制度化的无序政治参与向有序政治参与转化。
1.5.3 现实政治参与和网络政治参与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所有的政治参与都是现实政治参与,也就是说政治参与和现实政治参与的定义是一致的。而在互联网出现之后,西方国家就将政治参与分为现实政治参与(也称线下政治参与,英文为offline participation)和网络政治参与(也称线上政治参与,英文为online participation)。在本书中,现实政治参与分为选举政治参与、群体性事件政治参与以及一般政治参与。
关于网络政治参与,李斌认为,“网络政治参与是指在网络时代,发生在网络空间,目标指向现实社会政治体系,并以网络为载体和途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一切行为,特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选举,网络对话和讨论,与政党、政府及政界人士进行政治接触以及网络政治动员等一系列政治参与活动”。郭小安认为,“网络政治参与就是公民借助于网络这个新型媒介影响政治生活的行为。其表现形态为网络政治交流、网络政治谣言、网络政治传播、网络政治宣泄、网络政治选举、网络政治结社等”。赵春丽认为,“网络政治参与指现代公民以虚拟的网民身份或者以网络社区的形式发表政治主张、政治意愿,影响和推动政治决策过程,监督行政管理的活动,是一种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定和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参政行为”。基于这些研究,本书对于网络政治参与的定义为:在网络上发生的普通公民或普通公民身份的主体以制度化或非制度化的方式自发或受他人策动而做出的试图影响政府决策或行为的行动。网络政治参与又分为网络舆论监督型网络政治参与、网络建言献策型政治参与和另类网络政治参与,在后面具体章节会讨论其具体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