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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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历史沿革中回眸我国企业登记制度

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新概念。因此,当我们用历史的眼光去回眸和审视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时,我们只能选择从历史的概念入手,企业登记制度无疑就成为了这一概念体系中的基础。

我国封建社会的中前期,伴随工商业的出现,企业登记管理作为工商业管理的基本方法就开始出现了,这是今天商事登记的早期表现,也是我国企业登记管理的雏形。由于我国封建社会数千年来重农抑商的政策,商人在社会上既无声望地位,在法律上又受到诸多限制,因而我国工商业在世界上尽管出现较早,发展却极为缓慢。登记管理是封建统治阶层对工商业采取限制政策的具体手段。我们研究封建社会中前期的登记管理是从“国家如何运用登记手段去管理工商业”这个角度进行的,从中可以看出登记管理作为一项基本的工商业管理制度在当时所发挥的作用。

我国封建社会末期,特别是清政府统治后期,开始改变其“重农抑商”的政策,转而实行“恤商政策”,下诏变法,改良维新,鼓励兴办实业,颁布了一系列企业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这些法律法规在内容上还较简单,结构不够完整,法律法规之间也欠衔接和配套,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但它们毕竟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方面的成文法,对当时的登记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中华民国时期,尽管中国仍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政治腐败,战乱不断,经济发展畸形,民族工商业困难重重,但国民政府出于维护统治阶级经济利益的需要,为管理和促进工商企业发展,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出现比较系统、完整的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多是国民政府在借鉴清政府和西方国家企业登记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民国时期国情颁布的,因此在今天仍有相当大的研究价值。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曲折性,因此企业登记管理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这一时期,企业登记管理是国家执行各项方针政策的工具。从1949年至1956年,即新中国成立至我国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阶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私营企业,企业登记管理在推动社会主义对私营经济的改造和公有制经济的确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57年至1966年,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确立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结构。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企业都实行了按行业的归口统一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一度陷入停顿状态。1962年为配合国民经济调整,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全面登记,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和理论上、认识上的偏差,企业登记管理在这一时期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企业登记管理被视为“资产阶级法权”遭到批判,被迫陷入瘫痪。

改革开放以后,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进入了全面发展时期。1977年至1982年,当时我国正处于“文化大革命”后的经济全面恢复时期。为配合国民经济调整,对全国的工商企业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这为其后建立健全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1982年国民经济恢复后,我国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商品经济飞速发展时期,同时也初步建立了企业登记管理制度。1982年至1992年,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市场主体的实体法和企业登记法规,这一时期颁布的法律法规是以企业所有制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立法的,这些法律法规在当时对巩固我国公有制经济、保障多种经济成分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1993年开始,我国企业改革由偏重放权让利的政策性调整阶段发展到着力于进行企业体制改革的创新阶段。我国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随之进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立法的新阶段。1993年以后,我国陆续颁布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中国现代企业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建立起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制度框架。2003年至今,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进入完善以公司制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新阶段,目前,“商事登记法”的起草和通过已经进入快车道的运行中。

我国改革开放后市场主体登记制度的发展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社会经济体制变革的历程。加入WTO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也是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的契机,促使我国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全球化。在这一崭新的时代背景下,企业登记制度面临着新的、全面的改革。如何充分发挥企业登记工作服务于市场主体、服务于我国经济发展大局的职能;如何突破传统思维,围绕市场主体自身的要求定位,拓展和创新市场主体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完善,已成为非常紧迫的任务。

此时,我们对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历史进行再次梳理,可以充分体会到每一次企业登记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都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都反映着理论对市场主体登记制度的再认识过程,都是对登记主管机关及其职能的不断定位,都是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升华与突破。总结历史经验,从管理理念到法律与政策以及改革措施等进行全方位反思,对于构筑、调整和完善我国目前乃至今后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